乾隆十五年(1750年)前后,民间出现了一个假托是孙嘉淦写的奏稿,稿中“五不解,十大过”等内容直指乾隆帝,并对朝中大臣全部进行揭露和斥责。全国多省皆争相传抄伪稿,次年六月,伪稿流传到云南时被发现,全国追查伪稿作者的行动由此展开。
山西巡抚阿思哈上奏,山西介休县的直隶民人王肇基呈献诗联,毁谤圣贤。乾隆皇帝立刻命其悉心根究,是否为伪奏稿案的“党羽”。后来,阿思哈查明王肇基进献诗联是为取悦皇上,要求皇上任用他,与伪稿无关。接着,又有人揭发山东巡抚准泰在追究伪奏稿一事时有失职和拖延,被乾隆皇帝革职。此两件事在乾隆帝看来,说明伪稿流传甚广,肯定其党羽不少;地方官员在办理此案时,存在故意推诿、拖延的情况。于是,乾隆帝命军机大臣传谕各督抚,所有诬告撰写、传言之犯均当从重办理。又向各督抚提出警告,不实心查办者均严加处置。
在各省督抚全力缉查下,先后查出伪稿有加注批语的情况:浙江郭县知县、巡检、千总曾传阅伪稿;甘肃也查出抄传伪稿的人犯若干名,更有甚者在西南的土司境内也有传抄者。到该年年底,各省已查拿不少人犯,其中以湖广、江西最多,而四川一省就捕获了二百八十余人。从乾隆十七年以后,不得不由某些省的秘密缉访转向全国性的公开严查。
而涉嫌者及传抄之人互相指责,有的在严刑逼供下认罪,使案情纷繁复杂。
伪稿一案追查不力,乾隆帝迁怒于督抚官员,事涉封疆大吏,一些朝臣企图劝谏。十二月十九日,御史书成奏称:伪稿一案株连波累,恳请将现在人犯概行宽释,遭到乾隆帝斥责,遂被革职。之后,又有乡居在籍侍郎陈群奏言,其意也是不必查办伪稿,同样遭到乾隆帝痛责。到此无人再敢劝阻。就在这进退两难之际,江西巡抚鄂容安查获传抄伪稿的长淮千总卢鲁生,经军机大臣审讯,供出其稿得自南昌守备刘时达、刘守朴父子。于是卢鲁生、刘时达父子被押到北京,责成军机处进行审讯。
但是又有刘守朴的幕友孔则明供出,封寄伪稿给刘时达系其代为经手,其伪稿乃得自苏州。这样案情横生枝节,又陷入困境。
一年来,全国上下大张旗鼓追查伪稿,乾隆帝既找不出主犯,又不能继续追查,就将卢、刘二犯作为替罪羊。乾隆十八年(1753年)二月,军机大臣向乾隆帝奏报:经审讯,孔则明代书寄稿家信全属子虚。卢鲁生也承认了与刘时达共同捏造伪稿的“实情”。这些复审及奏报,实际上皆由乾隆帝授意。当月,乾隆帝宣布,伪稿一案已全行昭着,“主犯”卢鲁生押赴市凌迟处死,伪稿所有传抄各犯俱加恩宽免;对于传抄伪稿的官员,则照例治罪。另外对审理不力的官员革职,交刑部治罪。两江总督尹继善、闽浙总督喀尔吉善以失察罪交刑部严议。至此,轰动全国的清查伪孙嘉淦奏稿案才算了结。
胡中藻《坚磨生诗钞》案:都是“浊”字惹的祸
胡中藻官拜内阁学士,是满洲大学士鄂尔泰的门生,与以大学士张廷玉为首的一派官僚相对立。鄂尔泰去世后,胡中藻遭到张廷玉一派打压。他心中愤愤不平,写了诗集《坚磨生诗钞》。
乾隆帝厌恶胡中藻为鄂尔泰党羽,于乾隆二十年(1755年)二月,密令广西巡抚卫哲治将胡中藻任广西学政时所出试题及与人倡和的诗文“并一切恶迹,严行查出”。乾隆帝召集群臣,列举了胡中藻《坚磨生诗钞》中的诗句,如“又降一世夏秋冬”“一把心肠论浊清”“无非开清泰”“斯文欲被蛮”“与一世争在丑夷”“相见请看都盎背,谁知生色属裘人”“南斗送我南,北斗送我北。南北斗中间,不能一黍阔”“虽然北风好,难用可如何”等。乾隆帝批驳:“‘一把心肠论浊清’,加‘浊’字于国号之上,是何肺腑?”认为这些诗句都是在讥贬和仇视满清,于是命将胡中藻捉拿归案,下令以凌迟处死,其家属全部监禁,家产被抄没。
徐述夔《一柱楼诗》案:啼笑皆非的诗文释义
江苏举人徐述夔去世后,其子为纪念亡父而刊印《一柱楼诗》。集中有诗句“举杯忽见明天子,且把壶儿抛半边”被朝廷指责是用“壶儿”比喻“胡儿”,暗指满清。而“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一句,乾隆帝称“用‘朝夕’之‘朝’为‘朝代’之‘朝’,不用‘上清都、到清都’,而用‘去清都’”,明显是有“兴明灭清”之意。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仇家蔡嘉树检举其诗有辱骂清廷之意,于是酿成大案,只要是涉及《一柱楼诗》者,均无遗漏。
乾隆帝指示:“徐述夔身系举人,却丧心病狂,所作《一柱楼诗》内系怀胜国,暗肆底讥,谬妄悖逆,实为罪大恶极!虽其人已死,仍当剖棺戮尸,以伸国法。”结果,徐述夔及其子已死也遭开棺枭首示众,两个孙子虽携书自首,仍以收藏逆诗罪处斩。
徐述夔的两个族人徐首发和徐成濯,名字连起来是“首发成濯”。根据《孟子》中“牛山之木,若波濯濯,草木凋零也”一句,因此这两人的名字连起来是首“发”成濯,也被指责是嘲笑清剃发之制,二人以大逆罪处死。
乾隆帝的宠臣沈德潜因为给徐述夔写过传记,被“革其职,夺其名,扑其碑,毁其祠,碎其尸”。当地其他徐姓族人被翻箱倒柜抄家,有些徐姓人逼迫无奈隐姓改名以躲追究。
尹嘉铨文字狱案:“古稀罪”,何为罪
道学先生尹嘉铨官至大理寺卿,其父尹会一是道学家。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尹嘉铨离休回到老家河北博野,乾隆帝西巡五台山回跸保定时,尹嘉铨一心要参加接驾盛典。然而并没有圣旨要传召他入觐,尹嘉铨灵机一动,想到其父尹会一,便草拟两份奏折:一是请谥,二是从祀,然后将请谥奏折送至朝廷。
乾隆帝看到他“为父请谥”的奏折,十分生气地批上:“与谥乃国家定典,岂可妄求?此奏本当交部治罪,念汝为父私情,姑免之。若再不安分家居,汝罪不可逭矣!”而尹嘉铨接着又送上一本,请求皇上恩准他的父亲从祀文庙。乾隆帝看后更加大怒: “竟大肆狂吠,不可恕矣!”于是承办官员罗织罪名,给尹嘉铨扣上“大不敬”“假道学”“伪君子”等罪名。
还有一条罪名被称为 “古稀罪”:尹嘉铨自称“古稀老人”,但乾隆帝认为:“朕称‘古稀老人’早已布告天下,尹嘉铨岂敢也自称‘古稀老人’?”于是,数罪并罚,尹嘉铨被杀。
蔡显《闲闲录》案:引经据典得罪朝廷被斩首
康熙时,戴名世因着作《南山集》遭到严惩,主犯戴名世被杀头,株连亲戚朋友几百人。乾隆皇帝再次旧事重提,利用“南山集案”大兴冤狱,杀害了71岁的举人蔡显,株连24人。
事情的起因并不离奇。蔡显的诗文集《闲闲录》出版以后,其中有引用古人《咏紫牡丹》的诗句:“夺朱非正色,异种尽称王。”原意是,红牡丹是上品,紫牡丹如果称为上品,就是“异种称王”。然而,诗文本意却被一些官僚们强词夺理地指责蔡显含沙射影,“夺朱”是影射满人夺取朱明天下,“异种称王”是暗指满人建立清朝。
两江总督高晋、江苏巡抚明德把这个案件上报乾隆皇帝,主张按照“大逆”罪凌迟处死蔡显。乾隆皇帝仔细看了高晋和明德的奏折,以及随同奏折附上的《闲闲录》,下圣旨把凌迟改为斩首,同时对高晋、明德大加训斥。
原来,乾隆帝从《闲闲录》中发现有“戴名世以《南山集》弃市”之类的字句,以为蔡显是在发泄对现实政治的不满,而高晋、明德查办此案时竟然没有发现这类字句,于是,乾隆帝认为二人“有心隐曜其词,甘与恶逆之人为伍”,故意纵容包庇,理应也承担罪责。把蔡显由凌迟改为斩首,意在警告大臣,务必处心积虑地收集罪证,不能有所遗漏。
结果,蔡显和他的17岁儿子被处死,幼子及门生多人充军。
王锡侯《字贯》案:
精减《康熙字典》被指大逆罪
举人王锡侯为了给参加科举考试的士子提供方便,把《康熙字典》加以精减,编了一本《字贯》。这一举动被朝廷认为是“大逆不道”。因为,《康熙字典》是康熙皇帝“钦定”的,王锡侯擅自删改,便是一大罪状。何况《字贯》没有为清朝皇帝的名字避讳,构成另一罪状。不但王锡侯遭到严惩,书版、书册全部销毁,经办此案的江西巡抚海成也因“失察”而治罪。
原来,海成在向乾隆皇帝报告说,有人揭发王锡侯删改《康熙字典》,另刻《字贯》,狂妄不法,建议革去王锡侯的举人功名。但他并没有细细审查《字贯》本身的文字是否有问题。乾隆帝在看了海成的奏折后,又仔细审查了随同奏折附上的《字贯》,发现在《字贯》序文后面的“凡例”中,王锡侯居然把圣祖(康熙)、世宗(雍正)的“庙讳”,以及玄烨、胤禛、弘历等御名毫无避讳地写出来。
乾隆帝认为这是“深堪发指”“大逆不法”之举,应该按照“大逆”律问罪,同时对江西巡抚海成革去举人的职位的建议大加斥责。海成因此被革职查办,押送京城,交刑部治罪。
而王锡侯尽管为自己的蒙冤极力辩解,但皇帝下谕旨“人人得而诛之”,王锡侯自然也难逃一死。
史海拾遗:从“文字狱”看古代文人群体之生存现状
文字狱是指古代统治者因文字犯禁或借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为防止和镇压知识分子的反抗,故意从作品中摘取所谓违碍字句,罗织罪名,构成冤狱。因为案件由诗文引起,即称“文字狱”。
在封建社会历代文字狱案中,以明清时期的文字狱规模最大,严刑最为惨烈。其中,康、雍、乾三朝的百余年间,文字狱多达上百起。
明代之前的文字狱并没掀起血雨腥风之势,文人的处境相对比较宽松。从朱元璋建立明王朝开始,文人的日子开始变得艰难而战战兢兢,以致到清朝中期都笼罩在文字狱的阴影下。
清代文字狱始于顺治、康熙,发展于雍正,大行于乾隆。康熙期间有较大“文字狱”十余起,多由“汉人互相攻讦”而起;雍正期间,大规模的“文字狱”近二十起;乾隆即位初期准行“请宽妖言”,但后期竟创造了一百三十多起酷刑。
清代文字狱之泛滥,实质上有其特殊的历史原因。清王朝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在以儒家文化为正宗的汉族知识分子中间有着相当激烈的民族敌忾情绪。大规模的抗清武装斗争结束之后,反清思想通过各种形式的文字作品在民间流传,并与反清复明为目的的反清暴动相结合,对清朝统治构成威胁。清朝统治者为巩固王权,对明朝留下来的文人一面采取招抚政策,一面对不服统治者采取严厉镇压。而文字狱就是其中最残酷、最广泛流行的镇压手段。
文字狱是巩固封建专制统治的政治措施。文字狱的冤滥,遏制言论,禁锢思想,不仅造成了严重的历史后果,也给古代文人造成了极大的人身伤害。到乾隆末期,清廷已经通过文字狱达到了预期目的,文字狱遂趋于平息,但隐伏着的社会危机却日益加剧。
文字狱的时代,文人就只能“不以字迹与人交往,即偶有无用稿纸,亦必焚毁”(清朝大学士梁诗正语)。当文人的独立思想和言论成为皇权的监察对象时,祸从口出、一字之差而丢了性命的悲惨下场就是难免甚至是必然的结果。
文字狱中的一些事件是极其荒谬的。清朝的翰林学士胡中藻写了句“一把心肠论浊清”,就被乾隆认为在国号“清”字前加“浊”字,是大不敬。结果胡中藻被杀,罪及师友。徐述夔的一句“明朝期振翩,一举去清都”,被乾隆帝定为大逆,认为是鼓励人们反清复明。结果,已死的徐述夔及其子开棺戮尸,徐述夔的孙子也被处死。雍正期间,徐骏更因“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一案被扣上诽谤朝廷的罪名,得到斩首示众的结局。
从“文字狱”现象可以看出,古代文人是一个生存非常艰难的群体。封建社会给古代文人的发展空间非常有限,文人所做的职业都要和政治有关,或者需要依赖政治得到发展。一个读书人学而优则仕,功成身退是最理想的道路。但是在古代,多少文人能有这样的幸运?几乎可以说每一个文人都面临着在个人发展和皇权之间挣扎的命运。所以,在君主封建专制的统治下,文人能在自保的同时尽可能实现个人抱负已属侥幸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