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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第一次和小公狼去看球的那天是个室外温度至少达到零上30的日子,要不是陪他来过过球迷的瘾我才不来遭这份罪呢。有一年秋天精力特旺盛的时候,几乎每天清早都跑步,经过大连体育场时,时不时能看到实德的球员在训练,那阵子我那些比较喜欢的球星像李明、孙继海什么的还都在队中。虽然隔着铁丝网可还是连谁胳臂或腿上长了痦子都看得见。有时候里面的球星向围观群众挥手示意时,不时听到一阵貌似被踩到了尾巴的尖叫,为了显示咱是一个理智的、高素质的球迷,我愣是没叫,就是一步窜到那铁丝网上作向上爬行状。别误会,咱就是试试那铁丝的质量咋样。 r

散场往外走的时候小公狼碰到了一个实习公司的同事,介绍了一下我的身份后他们俩说啥我就听不清了,临了听那人和小公狼嘀咕了一句:“挺正点的,就是好像少了点女人味,都不穿高跟鞋。” r

妈的!我真想脱下鞋扔过去一下子砸晕他,我穿不穿高跟鞋干他屁事。 r

上学那阵子在学校的网站上咱的昵称就叫“只穿平跟鞋”,害得侦察专业那几个臭小子不出二周就确定了常常窜到他们班的网络社区拎着板砖猛拍一气的人就是我,害得我做女黑客的梦想就此终结。在此后校外的和解饭局上起初气氛都非常融洽,临了我扔给他们一句:你们几个估计将来出去执行任务都不用带警犬了,鼻子比狗都好使。”r

后来我也琢磨了,败露的原因除了几那个家伙确实技高一筹外,也可能是咱的特征太明显了。连我们屋小七那一米七五的身高、近160斤的体重还有双高跟鞋呢,就是每次她穿上那双鞋的时候我看着那鞋跟痛苦得想哭,总担心它啥时候不幸被活活压断。  r

回去的道上不失时机的和小公狼讨论了女为乐己者容这事儿,男人的存在绝对是使女人们不断追逐美丽并使这个世界更加绚烂多彩的原动力。如果哪一天地球上只余下女人一种性别了,不出500年,女人估计能退化得比猪还邋遢。小公狼好像品出点什么了,然后说:“我那朋友有口无心的,平时就是喜欢看有女人味儿的姑娘,比如胸露得多一些,高跟鞋穿得性感一点的女人。”  r

“这种男人最喜欢自认有品味了,我呸!也怪女人自轻自价,男人们爱好哪口好哪口,老跟着人家的胃口走以为他能爱你一万年啦,该挨踹照样挨踹!” r

“他就是那么一说,女人是穿高跟鞋比较有女人味,可咱不爱穿咱就不穿。”小公狼一看我情绪上来了赶紧打圆场。“好了,咱不不说这事儿了,嘉译,实习要结束了,可能,我要回日本了。”r

听他说完之后我立马没了力气去生气。虽说是距离产生美,可也极有可能距离产生了美没了,特别一想到那个眉清目秀的日本小妞就更加抓耳挠腮地难受。很想和他讲再多留些日子来着,可最终没有说出口。 r

第二天自己逛商场路过鞋帽区时,腿脚还是不自觉地溜达了过去,挑了一双高跟鞋买了回来。准备送小公狼回日本的时候穿。 r

那天晚上在直播间里做节目的时候整个人都特低落,中途导播示意有听众留言要点播“无尽的爱”。呵呵,真的很巧,被小公狼在老虎滩气得眼泪横飞的那天也有人点播这首歌。难道是小公狼?不可能,他从来不听广播的。听着这首歌,透过玻璃远望着外面的夜色阑珊,星闪点点。本不是在同一轨迹的二颗星星在这个城市的上空相遇了,如果我们都能很好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可能就会避免一些发生不必发生。可很多时候,我们的感情由不得自己。r

对于爱情,我喜欢掌握一定比例的主动权在自己的手中,正如当初爱上简略的时候我预见到终有一天他也会同样爱我。冬妮就曾说过我和简略要想在一起太难,一定要有一个人改变现有的生活轨迹。我却没有想过太多,在爱情这件疯狂的小事儿上我更像一个完美主义者,不想参杂太多的因素在里面,只想不受任何束阻碍地去爱,不去理会种种预言与未知的结局;只想和小公狼手牵着手去石河看祖外婆家的果园;只想就像那天清晨一样,在沙滩上迎着扑面而来的海风,互相喊着对方的名字比谁的声音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