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暴动失败后,瞿秋白中央便转向支持湖南、湖北、江西各省的农暴,使其成为革命的中心区域,以湖南为中心,并派李维汉前往督导,但亦是无果而返,到1928年初,瞿秋白中央所期望各地武装起义基本上都失败了,并没有造成全国革命潮流高涨的局势。
1928年2月,共产国际执委会召开第九次扩大会议,通过《关于中国问题的决议案》,会前共产国际指令中国党工人出身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向忠发与李震瀛出席。会议指责瞿秋白中央犯有严重的错误,4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发出通告,指示各地要纠正盲动主义的倾向,即反映着小资产阶级式的农民原始暴动的情绪,如烧杀主义、忽视城市工人阶级倾向等,对中央自身执行的盲动主义错误并未作自我批评。但引起各地共产党人强烈不满的这种错误终于在中共六大上爆发了出来。
1928年4月,苏联出巨资将中共出席六大的代表陆续接往莫斯科,出席会议的代表有130多人,会议进行前,6月9日,斯大林召集瞿秋白、向忠发、周恩来、李立三等人的“谈话会”,说明形势,表示会议的议程、暗示他们这些人将来的政治角色;14日至15日,布哈林以共产国际代表的身份召集周恩来、瞿秋白、蔡和森、李立三、王若飞、项英、关向应、邓中夏、向忠发、苏兆征、张国焘等21人的“政治谈话会”,以统一认识。布哈林即以此身份代表斯大林指导大会。这当中,瞿秋白、周恩来起着核心的组织、领导作用。
6月18日至7月11日,长达20余天的中共六大在莫斯科近郊的兹维尼果罗德镇塞列布各耶别墅举行。与会正式代表84人,候补代表34人。大会代表的产生方式,一是各省按500人选举1名有表决权的代表,500人以下的党部亦须选举1名有表决权的代表,无表决权的代表的选派须中央同意;二是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如未被选为有表决权的代表,可以以无表决权的代表出席;三是青年团代表5名。
大会选举出中央委员23人,候补中委13人,后又在六届一中全会上,选举出中央政治局委员7人:苏兆征、项英、周恩来、向忠发、瞿秋白、蔡和森、张国焘;候补委员7人:关向应、李立三、罗登贤、彭湃、杨殷、卢福坦、徐锡根。向忠发当选为中央政治局主席和常务委员会主席,这是中共历史上第一个中央主席(正式命名)。常委由向忠发、周恩来、苏兆征、项英、蔡和森5人构成,候补常委委员为李立三、徐锡根、杨殷。
六大中央政治局人选的安排,均是共产国际最主要领导人布哈林的决定,主要的目的在强化工人出身的党员要占重要甚至是决定性的地位。张国焘回忆说:在选举产生新的领导人的中共六届一中全会上,布哈林、米夫亲自到会。布哈林先提出政治局组织的原则,米夫则不加说明的提出7人名单:向忠发、瞿秋白、张国焘、周恩来、蔡和森、李立三、项英,在无异议、无辩论的通过后,米夫表示:“这个新政治局的委员提名,是共产国际经过慎重考虑而决定的。”张国焘:《我的回忆》(下册),东方出版社2004年版,第88页。)两年前召开的中共五大,出席会议代表82人,工农分子仅11人,知识分子代表占71人。而六大上,正式代表84人,工农分子即占50人,知识分子仅有34人。在5人常委中,工人成分党员更有向忠发、苏兆征、项英3人,候补常委中徐锡根、杨殷亦是工人出身。
会上,瞿秋白中央的冒险主义、盲动主义错误受到了激烈的批评,特别是瞿惩办主义的组织处理手段,对处于第一线实际工作中的领导人来说,更有非常难以接受、抵制的情绪,在会上,这部分人的批评也更强烈;张国焘从更“左”的方面批评瞿中央的政策,尤其是对于他利用共产国际指令阻挠南昌暴动的做法而遭受的惩处,对共产国际与瞿秋白中央均有要求平反、交代的发言,但张再次受到共产国际的严厉批评。会上,主持共产国际中国部的米夫表示,为了向忠发中央便于开展工作,最好将“左、右派代表”瞿秋白、张国焘留在莫斯科,被认为是“陈独秀派”的代表人物的王若飞亦被留置莫斯科。当时周恩来、李立三、邓中夏等主张维持瞿秋白的领导,张国焘、蔡和森、项英、罗章龙、王仲一等要求瞿作彻底的检讨,方能在中央工作,见张国焘《我的回忆》(下册),东方出版社2004年版,第89页。)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由李立三任组织,蔡和森任宣传,周恩来任军事,项英任工运,协助向忠发开展新中共中央的工作,得到会议一致通过。
这样,在大革命失败初的第一届中央就已结束,叱咤风云的老一代领袖陈独秀已完全退居二线(会前,陈被要求出席但为陈拒绝,因而在中央委员中被除名),在中共领导层中不再有任何的决定性影响,并逐渐被公开点名批判郑超麟即说,“党内公开反对陈独秀是从第六次大会开始的”。王若飞反对陈赴莫斯科,认为陈去可能会卷入苏联正在激烈的斯大林——托洛茨基之间的斗争,(参见郑超麟:《我所知道的瞿秋白》,载《郑超麟回忆录》(下卷),东方出版社2004年版,第22页。);瞿秋白、张国焘、谭平山等资格较老的领导人也各自退出历史的前台,中共中央开始由留欧,尤其是留俄青年唱主角,共产国际通过直接在其手下学习、工作的中国学生对中国革命与中共领导层发生影响力。
这次会上还有一非常引人注目的现象,时为莫斯科中山大学学生的王明、博古、王稼祥、沈泽民等人由米夫安排,出任会议的翻译工作,却屡屡向大会提出议案,对瞿秋白中央也有很多的批评,虽然受到米夫等的纵容,但受到周恩来等的批评与抵制。通过这次政治实践,尤其是看到了米夫对中国党拥有的绝对影响力,王明等人无疑增强了政治信心与野心。
六大对中共组织也有特别细致的规定,要求建立严密的组织系统,规定:(1)在每个工厂,作坊,商店,街道,乡村,小市镇,军队等中: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干事会。(2)城区或乡区内:区党员大会或区代表会议——区委员会。(3)县或市的范围内:县或市代表会议——县或市委员会。(4)特别区(包括几县或者省之一部分):特别区代表会议——特别区委员会。特别区的组织如有必要时得由省委决议成立之。(5)省:省代表大会——省委员会。(6)全国: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7)为易于指导各党部工作起见,中央委员会得按情势之需要,在数省范围内成立中央执行局或中央特派员。中央执行局和中央特派员由中央委员会指定之,并只对中央委员会负责。《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四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471~472页。)
六大重申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规定:(1)下级党部与高级党部由党员大会、代表会议及全国大会选举之;(2)各级党部对选举自己的党员,应作定期的报告;(3)下级党部一定要承认上级党部的决议,严守党纪,迅速且切实的执行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和党的指导机关之决议党员对党内某个问题,只有在相当机关对此问题未通过以前可以举行争论。同①,第447页。)显然,这是顾及共产国际领导权威与中共中央权威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