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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王明主政中共中央(2)


  2.例如,中国代表团应对阿拉金——韦利霍夫(50)小集团的活动负责,该集团在中大搞无原则斗争,实际上堕落到与托派和右派结盟的地步。中国代表团中多数人(斯特拉霍夫、邓中夏、余飞)领导了阿拉金——韦利霍夫小集团的活动。少数人(张彪)并非一开始,而只是在后来才与代表团其他成员在对待中大的派别活动上有所区别,但即使那时也没有在共产国际各机构面前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反对代表团多数人的破坏活动。

  3.至于中国代表团个别成员同情托派的嫌疑,政治委员会则认为,这类嫌疑只依据托派本身的供词,并未得到证实,但无可辩驳的事实是,中国代表团没有与托洛茨基主义进行充分的思想斗争,而是采取自己的方式与托派争夺在中国学生中的优势地位,调和主义地对待阿拉金——韦利霍夫小集团在争夺对中大影响时利用托派的企图。

  4.政治委员会完全不否认学校领导和支部局对中大工作被破坏到现在这种地步负有很大责任,同时指出中国代表团对此事也有相应的责任。代表团对派别活动的实际支持、接近代表团多数人的阿拉金——韦利霍夫小集团的无原则斗争、代表团成员的某些政治错误(如在富农问题上),甚至在共产国际执委会作出决定后在一系列问题上立场不够明确——这些都助长了托派扩大其在学生群众中的影响和瓦解学校的活动。

  中国代表团的上述错误破坏了它在广大中国学生中的威望,给共产国际执委会和联共(布)中央有效地同中大内的托派和无原则小集团作斗争增加了困难。

  有鉴于此,共产国际执委会政治委员会坚决谴责中共代表团成员在处理中大内派别斗争时的行为,并建议中共中央对其代表团成员作必要的更新,新的代表团的组成应与共产国际执委会政治书记处商定。《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苏维埃运动(1927-1931)》第9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1~214页。)

  到8月,共产国际完全撇开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使得“江浙同学会”事件闹得越来越大,追究者竟达150人之多,使得留苏学生人人自危,但由于证据子虚乌有,到10月,由于联共中央出面干预,此事件最后不了了之,但其直接后果是使王明一派开始形成小集团,主要成员有张闻天、沈泽民、博古、王稼祥、夏曦、陈昌浩、李竹声、盛忠亮等人。当时在莫斯科的张国焘这样回忆“中山大学事件”:

  中大所发生的事情,迅即成为米夫与中共代表团之间的一项主要争执。共产国际六次代表大会以后,除我和瞿秋白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外,邓中夏、余飞代表中国工会为驻赤色职工国际的代表,王若飞代表中国农会为驻农民国际的代表。我们这五个人,合组为一个中共驻莫斯科的代表团。这个代表团对于米夫在中大的措施,曾一致表示不满。在米夫看来,中大内部的事,应完全由任校长的他负责处理,中共代表团不应干涉。而中共代表团看来,中山大学学校当局,只应负教育方面的责任,关于学生的思想能力方面的甄别,和那些学生应派回国担任何项工作等事项,则应由代表团考察处理。

  ……我和瞿秋白、王若飞都不愿多过问中大的事,也很少到中大去,以免卷入是非旋涡。邓中夏与余飞却经常到中大去,在那里进行考察。因此,邓中夏与余飞曾与中大当局发生过许多次的争执。主要的争执之点,是关于学生的甄别问题。如工人出身的李剑如、余笃三等,领导过大部分学生,反对支部局的措施;在邓中夏余飞看来,他们都是好同志,而学校当局,则认为他们是反党分子。在学校的壁报上,常有批评中共领导的文章,在邓中夏余飞看来,是破坏中共领导威信的不应有的举动,而学校当局则认为这是正当的自我批评。学生们也往往将我们代表团不满学校当局的话传播出去,发生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张国焘:《我的回忆》(下册),东方出版社2004年版,第94~95页。)

  王明上台

  王明得到对中共中央有绝对影响力的米夫的信任后,开始由米夫组织、安排参与中国党的事务,尤其是中共六大在莫斯科召开,王明被有意安排担任大会的秘书工作,并出任斯大林会见中共领导人的翻译;在六大上,米夫向大会选举筹备委员会推荐,要王明担任中央委员,但未能如愿。

  1929年3月,王明按中共中央的指示回到已分别4年的祖国,留在上海,任沪西区中央党报采访员兼送报,主要是秘密散贴党和赤色工会的传单标语,不久,由于写有多篇理论文章,被调到《红旗》报担任编辑。在半年不多的时间,王明充分施展了其出色的理论才华,将共产国际关于中国革命和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传播到中国,并以一种极“左”的面目,对李立三“左”倾冒险主义路线既作有限的支持,又对其作“右倾”的批判,一个“左派新星”冉冉上升了。

  1930年1月12日,王明在上海英租界出席工联会关于年关斗争的会议而被捕,由于党组织的营救,王明由于年轻未暴露身份,在2月18日被保释。王明这段被捕情节有几件事可以一记:

  一是在狱中托巡捕带信与密友、时为中宣部秘书潘问友请求中央营救。这种在极秘密、恐怖状况下明白写着党的绝密地址的行为,很显然是违反党的纪律的,因而中宣部负责人李求实看到后立即通知与王明有关、认识的人和机关全部转移。王明此信虽未造成大的恶果,其此举后来还是受到中共中央的严厉批评。

  二是出狱后致信米夫,“诡称在狱中遭到毒打,抱怨中共中央把他丢到了脑后。米夫大发雷霆。他在四中全会前给中共中央信中,赞扬陈绍禹的英雄主义和称他是英勇革命者的典范,攻击李立三的领导不给陈安排主要职务。”盛岳:《莫斯科中山大学和中国革命》,东方出版社2004年版,第259页。)

  出狱后,王明由李立三派遣到全国总工会宣传部《劳动报》任编辑,在老资格的罗章龙手下工作。

  对于此时在党内达到高潮的“立三路线”,在中央内部,属于总工会系统与青年团系统的何孟雄、李求实、罗章龙、徐锡根等人早有看法,在中央会议上屡屡向李立三、向忠发等发难,他们也因此一再受到中共中央的严厉批评,但他们却对新来乍到、命运相同的王明等不感兴趣,也不重视,当王明等小宗派团体想拉拢他们时,遭到他们的斥责,这也被王明等记恨在心。

  王明、博古、王稼祥、何子述等人见在党内并没有得到他们所期望的权力地位,就在理论上、组织上对李立三中央提出批评,尤其是王明与博古,写出20多篇论文,与李立三所自傲的“理论家”不相上下,文章篇目几致相等,对李之路线作出“大同小异”的批评。这也引起李、向等的不快,因此4人受到处分,王明以“右派”、“右倾机会主义路线”、“小组织”等名义被撤销中宣部秘书工作,调到江苏省委宣传部任干事;4人均被调离中央机关,博古被调到总工会,何子述调往天津,王稼祥调往香港当记者,同时并给4人以党纪处分,王明留党察看6个月,博古等3人则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招致这严厉处分的是他们写给中央的4封信,主攻方向是反对李立三路线形成的标志——李立三6月9日在政治局会议上的报告。关于这段历史,王明、博古在1930年11月17日致六届三中全会后的中央的信中说:

  在立三同志的“中国革命新高潮前诸问题”的文章发表后,我们即再三向政治局负责同志(立三、项英、向忠发)作诚恳的谈话,指出立三同志这种政纲式的论文,不是简单的个别错误,而是有一贯的错误的政治路线,在这种总路线下产生的策略路线、组织任务和工作方式与方法都要形成“左”倾与右倾的机会主义错误。周国全、郭德宏、李明三:《王明评传》,安徽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77页。)

  李立三在六届三中全会的检讨中也提到王明等人的言论,说:

  这一问题(关于中国革命和世界革命——引者)中心是世界革命总危机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少山同志(周恩来的代名——引者)中已说过现在世界革命总危机的严重,同时指出发展不平衡的特点,我们过去也是这样的认识,但的确还有模糊的地方。在6月11号决议之前,与陈绍禹等斗争,他们只看见革命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忽视了世界的总危机,实际上就是用发展不平衡的特点来取消世界的总危机。因此得出对中国革命的悲观和投降政策。《中共党史资料》1981年第14期。

  六届三中全会由于周恩来、瞿秋白的提前回国,虽纠正了“立三路线”的冒进主义大城市暴动计划,但共产国际后收到的李立三不恭言辞仍使其恼怒至极。

  王明等不甘罢休,就索性致信共产国际的主要支持者米夫,这期间,王明至少7次致信米夫,要求制止李立三的错误。如1930年6月26日,王明在给米夫的信中说:

  我今天收到一张奇怪的条子,其中说(我逐字逐句照抄如下):‘在你的几次发言时老板(向忠发或李立三——引者)指出了你的严重的政治错误和组织错误,要求不仅作出口头声明,而且作出书面声明,但你既没有以口头形式也没有以书面形式明确而肯定地承认你在政治上是右倾分子,组织上是派别活动分子。这意味着你对老板批评的错误承认得很不诚恳,相反,你以手法掩盖自己的错误。老板近来收到报告说,你给巴黎(莫斯科——引者)写了信,其中说老板在政治上和理论上都不行,通知马克松、博格涅尔、康穆松(分别为何子述、秦邦宪、王稼祥——引者)不久回国。这非常清楚地证明了你的派别活动。老板为了更清楚地了解事实的内容,要求你在三天内就此问题作出解释。非常重要!“(王明在此有附言:“我公开承认我给您写过两封信,第一封是我在上海时写的,第二封写的时间记不清了。但两封信总的内容都是个人问候,没有谈什么重要事情。——引者)

  现在我和所谓的派别(马克松、博格涅尔、康穆松)时时刻刻都有被永远赶出公司的危险!当然我是首当其冲,因为我在许多问题上不同意老板的看法已非今日始。

  我敬爱的!如您所知,虽然我还年轻,但我在同反伊卡路线(共产国际路线——引者)的种种错误倾向作坚决斗争时过去和现在都非常非常不喜欢痛哭流涕。但这一次,尤其是现在我给您写上述一切时,我不能不失声痛哭,因为问题是迟早会弄清楚的(我坚信这一点,毫不动摇),但不知道究竟到什么时候才会真正弄清楚。我在哪里?!或许我已经不在自己心爱的公司里了!!!唉“怎么办”?我敬爱的!心如刀割,(泪水)不断!这并不意味着我在斗争中不勇敢,而是意味着我也许不久将因完全莫须有的罪名(在政治和组织问题上)被开除出与我生死攸关的公司(指党组织——引者)”他同时对米夫写道:“中央办事处(中共中央——引者)不从组织上和政治上认真改组,生意即使现在也决不能取得彻底胜利的发展。”《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9辑《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苏维埃运动(1927-1931)》,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09~211页。)

  王明在这些信中指责、控告李立三等的错误。说:“公司(党)目前的状况十分严重,因为部分公司老板右肩(右倾)确实犯病了。”“老板的这些胡作非为,都是由于他右脑有病。”介绍他们与李立三等斗争的情况,并受到的迫害。“老板们与我们和从法国(苏联)来的人为敌,极少数人除外。他们认为我们是异己分子,认为我们与巴黎中央办事处(共产国际执委会)有联系,因此他们甚至不愿和我们交谈。老板们已经把这些’异己分子‘从公司的重要工作职位上撤了下来,并威胁要把我们赶出公司”。说向忠发和项英召见王明等4人,“直截了当地提出了问题:’要么你们承认错误,无疑要同意李(立三)的看法,要么你们离开公司?!‘……老板很不满意。他要求我们写出书面声明,他过去和现在在每次会上都发动反对所谓’四人‘的全面运动”。并且说:“情况十分严重。现在我和其他人只做翻译和技术(工作),此外,每日每时都有被赶出我们公司的危险。”说李立三“根据这些编造出来的话来指责伊万(王明)和别的人犯了机会主义,等等”。“对伊万等’巴黎人‘的进攻一天比一天加强。形势太严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