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份纲领性文件中,他们提出,“三中全会后有系统地重复做着许多错误”,要求召开紧急会议以纠正米夫及三中全会中央的错误,这也是“四中全会”的主要动议来源之一。罗章龙等在“呼吁书”中提出:(1)紧急会议列席成分必须以坚决反立三路线与调和主义的党的干部与群众组织中的干部同志为主要成分;(2)彻底接受和坚决执行国际路线;(3)取消三中全会的决议和选举;(4)正确估量立三路线与调和主义彻底予以肃清;(5)根据国际七月决议及最近来信,汇合全党各方面工作经验,郑重规定党的总任务,党的组织问题,职工运动问题,农民运动问题,土地问题,苏维埃问题等决议案;(6)根本改造政治局;(7)确定第七次代表大会的日期;(8)执行铁的纪律,处罚有系统的坚决执行立三路线及调和主义的中央主要负责分子。在这封“呼吁书”中,他们对米夫控制下的中央选举提出了强烈批评,说:“四中全会的召集,原则上与党员群众所提议的紧急会议完全两样。第一,参加会议的成分是由中央政治局自由指定的,主要的分子是中央政治局本身,三中全会补选中央委员罗迈、贺昌等中央机关工作人员,长江北方南方各局的书记,这些都是立三路线调和主义的积极分子,他们占列席总人数的多数。第二,四中会议的举行,上述诸分子之外,中央对其他被召列席的坚决反立三路线与调和主义的中央委员及群众的干部同志是全守秘密的,他们在赴会之前是完全不知道会议的性质及会议内容的,因此引起各列席的群众中干部同志的愤怒与严重质问,并一致声明保留其对于紧急会议的意见。第三,会议与讨论时间是非常短促的,全部会议以时间规定仅仅十五小时,每人发言不得十五分钟,因此有些同志因时间限制连第一次发言都没有允许,这完全表现是丝毫没有民主化的包办式的会议。”因此,罗章龙等强烈要求“拥护共产国际要求撤换负四中全会主要错误责任的米夫”。《力争紧急会议反对四中全会报告大纲》(1931年1月),载《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七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3年版,第51~61页。)
1月13日,米夫在上海英租界沪西花园洋房内,召集在四中全会上反对王明等当选的二三十位代表开会,主要是何孟雄、罗章龙等宗派成员。会上,米夫一方面称赞王明的才干,说王明是中国党马列主义水平很高的真正布尔什维克,是百分之百地能够执行国际路线的。另一方面,又以共产国际大帽子进行恐吓、压服,说,四中全会是国际领导的,你们信任他,就是信任共产国际。国际指示是绝对正确的,四中全会就是体现国际路线的。米夫最后宣布说:反四中全会便是反国际,你们都应该受处分。(参见于俊道:《关于米夫》,载《党史研究资料》1981年第10期。)
类似这样的会议还有多次。同时,米夫又支持王明对党组织进行改造,首先是在王明任省委书记的江南省,着重在江苏与上海进行“大换血”。当时是该省工作人员的刘晓在回忆录中曾回忆说:
六届四中全会以后,江苏省委在王明的操纵下,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一个重要部署,就是进一步排斥异己,孤立和迫害打击何孟雄同志。
王明直接向中央要了一批干部由省委使用。事先,陈昌浩、李竹声在王明家里和王明密商人选,后来向中央点名要这些干部。陈昌浩、李竹声、殷鉴、朱阿根、潘问友等都是王明向中央要来的。这些人到省委后,王明就将上海各区的区委书记作了一番调整,不听话的撤职,调动,由这些人接任,如陈昌浩到沪东区委,朱阿根到沪西区委,殷鉴到沪东区委,焦明之到闸北区委,夏曦到法南区委。原来的区委书记或调动或担任区委委员。凡是不同意他的意见的同志,他就一律加以无情打击,从批评直到撤职,有的还不发给生活费。我曾奉命到沪西区委去谈判,要区委的同志不要去反对省委,否则就不发给生活费。这些同志当时没有公开职业,没有任何收入,为生活所迫,他们不得不服从省委,从而使王明控制了上海的党组织。
六届四中全会以后,王明接着召开了江苏省委扩大会议,会上王明宣布:上海党组织在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时,首先要集中力量开展反对何孟雄等人的斗争;要把这一斗争与反对罗章龙的斗争结合起来。
1.他强调何孟雄等反对四中全会,不服从新的中央,是贯彻四中全会决议的主要障碍。他诬蔑攻击何孟雄同志是“老机会主义者”,“长期对党不满”,“有个人野心”,“与罗章龙右派同流合污”等等,把何孟雄同志反对王明宗派集团的斗争说成是江苏省委的主要危险,强令大家对何孟雄同志要“提高警惕”,进行坚决斗争。
2.他要求各区委紧急布置上述工作,把这一斗争从党内扩大到赤色群众组织和党的外围团体中去。他宣布何孟雄同志的活动是“反组织的非法活动”,已超出“党内斗争的范围”。他规定凡是参加何孟雄等同志组织的活动的党员必须立即退出并进行检讨,违者,一律开除出党。当时受到处分的江苏省委和区一级干部就有20余人之多。
3.他要检查各级组织、各级干部与何孟雄等人之间的关系,宣称那些不与何孟雄等划清界限的干部要清除出党。对于那些一时不能与何孟雄割断联系的组织,要省委主动与这些组织切断关系。
4.他还派人对何孟雄等同志进行“分化”工作,并密切注意他们的动态。王明决定:江苏省委的干部除指定者以外,都不准与何孟雄等有任何来往;对何孟雄等正在使用的一些机关和宿舍,省委就此撒手不管,并另外建立机关,不与何等发生联系;江苏省委还停发何等一切生活费和工作经费。刘晓:《党的六届三、四中全会前后白区党内斗争的一些情况》,载《中共党史资料》第14期。本资料为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出版的集刊。
面对王明等的咄咄逼人,政治与组织双管齐下,何孟雄等反王明的派别处境险恶,甚至连生存都发生危机。
1月17日,罗章龙掌控下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在上海召开党团会议,会议认为四中全会是“继续三中全会调和主义精神”,要求共产国际撤换负有责任的代表,并宣布罗章龙、徐锡根、王克全、何孟雄、王凤飞五人为“临时中央干事会”,罗章龙任书记,徐畏三任组织部长,张金保任女工部长,李震瀛李震瀛(1900-1937),天津人。早年就读于南开中学,是1919年五四天津学生运动领袖之一,曾任天津学生联合会干事,并参与组织觉悟社和创办《觉悟》杂志,负责社务联络,在觉悟社代号为28,后入南开大学学习,1921年秋到北京加入中国共产党。旋即被派到上海,任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干事兼《劳动周刊》编辑,是早期工运领袖之一,组织发动、参与领导上海英美烟厂、日华纱厂罢工运动、京汉铁路大罢工,任京汉铁路总工会书长,后一直在北方领导工运,参与领导指挥上海工人第一、二、三次武装起义,中共五大上被选为候补中央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湖北省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后任长江局委员,负责工会工作,兼中共武汉市委工委书记。1931年1月参与反对六届四中全会,任“第二江苏省委书记”。1931年6月,在上海被捕入狱,后因未暴露身份被无罪释放,7月被开除党籍。出狱后发表声明不再参加革命活动,此后回天津在绸缎店当店员,1937年病故。任秘书长。此即“第二中央”,会后通过全国总工会系统、各省总工会派人到各地进行活动。中共天津市委书记曹策、京东特委书记李友才、河北省委秘书长吴华梓等,立即成立了河北省紧急会议筹备处,要求废止四中全会一切决议,立即召开紧急会议,重建中央领导机关。不久,罗章龙派遣韩连会、袁乃祥和原中共顺直省委书记张金刃赶赴天津,与曹策等人联合组建了第二河北省委,由张金刃张金刃(1902-1941),陕西三水人,曾用名张慕陶。早年为陕西学生运动领导人,曾任青年团陕西省委书记、中共陕西省委委员、常委、少共国际委员和团中央候补委员,1928年参加中共顺直省委工作,任中共顺直省委员会委员、常委、组织部长、省委书记。1931年与罗章龙等反对六届四中全会,被开除党籍,旋即被捕,出狱后恢复党籍,任中共河北省张家口特委书记,担任冯玉祥为总司令的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军事委员会常务委员兼总政治部主任,又再被开除党籍,1934年到山西充任阎锡山的高级参议。1938年1月被阎锡山聘为民族革命大学教授。1938年2月被国民党逮捕关押,1941年1月被枪杀于南郑。任书记,韩连会、曹策分管组织和宣传。而后,他们在中共河北省委下属机构中进行活动,任命反对四中全会的赵作霖(即赵梅生)、袁乃祥分别为北平、唐山市委书记;同时,另派白明善、吴正廷到陕北、直南特委进行分裂活动,策划建立第二特委。
在上海,1月17日,中共江苏省委(由江南省委改称)召开常委会,会议决定新省委的工作分工:王明任书记,陈治平负责农委,王克全负责工联,沈先定负责职委。而王克全、沈先定对省委分配的工作拒绝接受,在罗章龙的授意下,试图接管省委机关。在遭到抵制后,随即与陈治平、蒋云、吴国治、刘瑞龙等部分省委委员退出中共江苏省委,另组第二江苏省委,由王克全任书记,沈先定任组织部长,同时,中共上海闸北区委书记王凤飞、沪中区委书记彭泽湘、沪东区委书记钱静安也分别宣布成立第二区委,以蒋云为主任的外县工作委员会则宣告外县工作独立。
在东北,罗章龙支持下的唐宏经返回哈尔滨后,通过中共北满临时特委成员潘敬久、萧海田等成立第二中共北满特委。
在华南,李震瀛被罗章龙派到香港,策划中共广东省委进行反王明的活动,准备建立第二广东省委。卢庆洪:《罗章龙策划“第二中央”始末》,载《文史精华》2008年8期。
同时,何孟雄等在东方旅社31号房间召开秘密会议,商讨对策,但由于叛徒王掘夫告密,与会者全部被捕,随即被转送至国民党龙华淞沪警备司令部,2月7日晚,被捕者中有26人被秘密枪杀。在这些被杀害者中,重要人物有何孟雄、林育南、李求实及“左联”4位知名作家冯铿、柔石、殷夫、胡也频。
何孟雄,湖南酃县人,1898年生,中共北京支部最早党员之一,北大学生运动领袖人物。曾任中共北京地委书记,后长期领导北方工人运动。捕前曾任中共江苏省委委员,上海沪西、沪中、沪东区委书记等职。
何孟雄等的被捕,颇为蹊跷。王明已预先知道有国民党特务混入何孟雄派别内部,却不报警。而何等一被捕入狱,王明即将何开除党籍。
在中央常委内部,此时实际主持工作的是周恩来。周代表中共中央找王克全、罗章龙谈话,严重警告其分裂行为,要求三五天内作出明确答复,王当时即与周发生激烈争吵,拒不认错。
1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决议案,决定开除罗章龙中央委员及党籍、开除王克全王克全(1906-1939年),江苏徐州人,早年为上海电车公司工人,参加五卅运动,任上海总工会第四办事处负责人,1927年2月参加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任上海总工会所属市政总工会委员长,市政总支部负责人,1928年11月六大后任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委员,中共江苏省委常委、省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主任,1930年8月任中央总行动委员会委员,在六届四中全会上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共江苏省委常委、上海工会联合会党团书记。1931年1月17日声明退出江苏省委,另任“临时中央干事会”成员,“江苏省委”书记。随之被撤职、开除党籍。1931年6月10日在香港被捕叛变,入复兴社特务处,1932年任华东区行动组副组长,1937年任重庆卫戍总司令部稽查处副处长,1939年因刺杀唐绍仪案被撤职,不久,军统局本部遭日军飞机轰炸,物资损失严重,王羞愤自杀。中委及政治局委员职务,几天后,又将之开除党籍。
1月31日,这些成员宣布成立“中央非常委员会”,推举张金保为书记,徐畏三为组织部长。而后,罗章龙派吴雨铭赴天津,与原中共顺直省委组织部长王仲一、原内蒙古特委书记韩麟符等组成“北方非常委员会”,由全总秘书长吴雨铭任“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