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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引子(2)


  据陈独秀告诉我,中共第一次代表大会他因事留在广东,没有参加,之所以要他当总书记,是第三国际根据列宁的意见,派一个荷兰人马林来中国传达的。说是中国无产阶级还没有走上政治舞台,党的总书记一职,要找一个有名望的人,号召力要大点。濮清泉:《我所知道的陈独秀》,原刊《文史资料选辑》第71辑,收入《陈独秀评论选编》,河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此时,留在上海的代表只有李达、李汉俊、张国焘、包惠僧、周佛海5人,于是大家便推举周佛海代理书记一职,直到陈独秀返沪。

  同时,马林也屡屡敦请陈独秀辞去广东省教育委员会委员长的职务,并派包惠僧去广州,一方面汇报一大会情,一方面催促陈独秀回沪主持中央工作。关于陈独秀为何耽误1月有余还不回到上海就职,胡明的分析颇为有趣。胡认为,陈只是在摆“权威”,因为参加会议的成员多为其学生,是晚辈,且李大钊也未与会,陈借此测试一下自己的权威与架子。(见胡明:《正误交织陈独秀》,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80页。)

  9月中旬,陈独秀坚辞官职,坐船离粤回沪。但陈独秀抵沪第二天与马林见面时,却因中共与共产国际的关系争得面红耳赤,不欢而散。据在场目击者包惠僧回忆:

  马林按照第三国际当时的体制,认为第三国际是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的总部,各国共产党都是第三国际的支部,中共的工作方针、计划在第三国际的统一领导之下进行。

  陈独秀认为中国共产党尚在幼年时期,一切工作尚未开展,似无必要戴上第三国际的帽子,中国的革命有中国的国情,目前也不必要国际的经济援助。包惠僧:《我所知道的陈独秀》,载《“一大”前后——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前后资料选编》(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86页。)

  包惠僧还回忆说,有一次马林的翻译张太雷跟陈独秀说,全世界的共产主义运动,都是在第三国际领导之下,中国也不能例外。

  陈听后竟然把桌子一拍,说:“各国革命有各国情况,我们中国是个生产事业落后的国家,我们要保留独立自主的权力,要有独立自主的做法,我们有多大的能力干多大的事,决不让任何人牵着鼻子走。”

  说完就拿起皮包出门要走。张太雷仍然笑嘻嘻地请他坐下来谈,陈独秀不理,很气愤地走了。

  实际上,在陈独秀回到上海之前,李达、李汉俊也与马林发生了严重的冲突,即中共与共产国际的关系的处理,马林强调中共必须是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必须无条件接受共产国际的领导,而在二李及后来的陈独秀看来,这无异于在中共的领导体制外安插了一个“太上皇”,显然难以接受。对于中共接受共产国际的经济帮助,陈独秀等也是心有戚戚焉,非常不自在,还在广东时,陈独秀即被自己的学生、无政府主义者区声白、朱谦之即讥讽陈独秀是“卢布主义”即拿苏俄的钱。包惠僧:《回忆党的创立时期》(1978年11月9日),载《“一大”前后——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前后资料选编》(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80页。)

  当时中共组织有苏俄、共产国际的经济支持,确是大家普遍感受难过的地方,但组织需要活动经费,一般成员又没有可观的收入,只能对此从长计议了,张国焘在回忆录中翔实地记载了李汉俊在与马林争论时,对此的看法:

  在李汉俊看来,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由中国共产党负责,共产国际只能站在协助的地位。我们站在国际主义的立场,可以接受它的理论指导,并采取一致的行动。至于经费方面,只能在我们感到不足时接受补助,我们并不期望共产国际的津贴来发展工作。再说共产国际派来的代表只能是我们的顾问,决不应自居于领导的地位。张国焘:《我的回忆》(上册),东方出版社2004年版,第125~126页。)

  但陈独秀、马林之间的舌战、争论,却因为一件意外事件的发生,骤然冰释了。

  10月4日下午2时许,渔阳里二号的陈独秀住宅来了3位不速之客“白相人”。这3人从前门闯入陈宅,先说要见陈独秀,又说要买《新青年》。

  按通常约定,熟人一般从后门进出。正在陈宅打麻将牌的杨明斋(共产国际代表团翻译)、包惠僧、柯庆施(上海大学学生)、高君曼(陈独秀之妻)见情况不对,立即起身拦住这3个闯入者,推说陈不在。但在二楼的陈独秀闻声情知不妙,就下楼欲从后门出去,但后门已有人把守,无法脱身,不一会儿来了一辆汽车,将室内5人全都捕去,并搜出许多《新青年》等违禁印刷品。

  陈独秀被押解到法租界接受询问时,化名王坦甫,偶来闲聊,是误捕,其他人亦各以假名相告。但不巧的是,又有两位被捕的客人被押来,其中一人一见陈独秀即抓住他的手说:“仲甫,怎么回事,一到你家就把我弄这儿来了!”这一下陈独秀的身份完全暴露。这二位均是沪上名流,说话的是褚辅成,曾任1917年孙中山广州非常国会的副议长,老同盟会员;另一位名叫邵力子,时为《民国日报》经理兼总编、副刊《觉悟》主编,上海党小组成员,是全国鼎鼎有名的报人。二人均到渔阳里二号陈宅去造访,但被守候的“白相人”带到了巡捕房。

  5日,陈等初审,由马林花巨资延请的法国律师巴和进行辩护。陈言:他们均是我的客人,高是家庭妇女,他们在打牌,有事我负责,和客人无关。法庭“奉判陈独秀准交五百元,人洋铺保,候展期两礼拜再讯。其余诸人,均交原保”。

  马林动用共产国际所给予的活动经费,并请动法国驻沪领事说情,逐步打通各关节。加之,陈乃知名人物,于是陈的被捕,引发舆论沸腾,各界纷纷致电、致函,表示对陈的慰问、致意。

  19日,陈再次受审,被控二端:“一、违背公堂本年2月间禁售《新青年》的堂判。二、违反新刑律221条之罪。”但均因缺乏有力证据,为巴和律师抗辩成功,因而作出“陈仍交原保,候七日后宣布堂谕。其余五人,均判无关系省释”的辩证终结。

  26日,法庭终于宣判,谓:“搜获书籍虽多,尚无激烈言论。惟查出《新青年》有违前次堂谕,判罚洋100元了案。”

  经过20余天的牢狱、诉讼,陈独秀对马林解囊相助、仗义疏财的行为很是感激。

  陈本是一个很重感情的人,虽有时性情暴躁,但一旦明了真相,对马林能与他共患难之情十分感激,与他以前的不和谐立刻烟消云散。陈独秀终于答应中共接受共产国际的领导和经济支援。对此张国焘回忆说:

  他们两人似都饱受折磨,也各自增加了对事势的了解,好像梁山泊上的好汉“不打不相识”,他们交换意见,气氛显得十分和谐。马林表示一切工作完全由中央负责领导,作为共产国际代表的他,只与中共最高负责人保持经常接触,商谈一般政策而已。陈先生表示中共拥护共产国际,对其代表在政策上的建议自应尊重。他们这样相互谅解,弥补了过去争执的痕迹,使在座的我为之额手称庆。

  从此他们经常见面,毫无隔阂地讨论各项问题。中共中央计划也按时交马林一份,马林似从未提出过异议。关于政策方面,陈先生也经常将马林的意见向中央会议报告。他们并且具体规定了共产国际补助经费的办法,此后中共接受共产国际的支持便成了经常性质了。(张国焘:《我的回忆》(上册),东方出版社2004年版,第156~157页。)

  陈独秀与马林的关系的改善固然是当时中共中央的一大幸事,但是对于后来陈独秀与中共中央领导权威的走势来说却非如此。陈在失去权力后对此有过沉痛反思,听不听从共产国际的指导与接受共产国际的经济支持,在此时是陈决定难下的问题,但在接受经费后,听从共产国际的领导则就是顺理成章之事了。陈日后的革命实绩、陈坚持的路线是非、党对其功过评价,都与此息息相关。胡明:《正误交织陈独秀》,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12页。)

  11月,陈独秀签发中共中央局通告,提出建立与发展党、团、工会组织及宣传工作的决议,中共中央局正式开始运转。通告规定:

  (一)依团体经济情况,议定最低限度必须办到下列四事:(A)上海、北京、广州、武汉、长沙五区早在本年内至迟亦须于明年七月开大会前,都能得同志三十人,成立区执行委员会,以便开大会时能够依党纲成立正式中央执行委员会。(B)全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必须在明年七月以前超过二千团员。(C)各区必须有直接管理的工会一个以上,其余的工会也须有切实的联络;在明年大会席上,各区代表关于该区劳动状况,必须有统计的报告。(D)中央局宣传部在明年七月以前,必须出书(关于纯粹的共产主义者)二十种以上。

  (二)关于劳动运动,议决以全力组织全国铁道工会,上海、北京、武汉、长沙、广州、济南、唐山、南京、天津、郑州、杭州、长辛店诸同志,都要尽力于此计划。《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一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年版,第10页。)

  由此,陈独秀开始真正担当起领导中共建设与发展的重任,第一个中共领袖便在五四风暴刚刚停歇后诞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