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刘少奇在西北局高干会议上做《关于党的历史问题》的讲演,系统回顾抗战以来党内的路线问题,尖锐批判王明右倾路线,说,抗战后党内存在有两条路线,一条是以王明为代表的对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投降主义路线,另一条是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正确路线。主要是在对于抗战形势的估计上,大多数认为是持久战,抗战要经过退却、相持、反攻阶段;另外有些人认为抗战可以速胜,不经过退却相持阶段。第二是统一战线问题亦即国共关系问题,一部分人认为国共合作、建立统一战线是事实,但国民党经过十年内战,对我们不怀好意,要提高警惕性,扩大自己力量,保持独立性;少数人对国民党进步有过分估计,对保持独立性、建立根据地忽视。第三是关于战略问题,也就是八路军到华北如何打仗。毛泽东提出独立自主的山地游击战,建立根据地,发展党与群众;另一些人主张应以运动战为主,集中打仗,这样就不能发展力量和在敌后广大地区建立根据地。王明回国后,也是在这3个问题上同中央对立,此外,还有一个党内关系——闹独立性问题。在一段时期内使毛泽东提出的正确主张受到孤立。六中全会基本从政治路线上解决了问题,但思想问题没有解决,现在要在思想上解决问题。王明在长江局的“中心错误是没有利用当时最好的时机在长江流域搞游击战争”。刘少奇说:“长江局的路线不论什么都是所谓统一战线的,军队、政权、民运、党报等都是所谓统一战线的,不是党的。这是和蒋介石共产,王明向蒋介石说:’我的是你的,你的也给我一点‘。但蒋介石是’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结果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这条路线如果在全中国贯彻实行起来,那在全国各地都要发生’皖南事变‘,我们要亡党亡国亡头。”刘少奇还特别指出,“党内还有另一部分人,是经验宗派赞助他们。”“我们主要的是要打击教条宗派,但经验宗派也要打散,目的是在于破坏教条宗派及经验宗派,建立马列主义的统一的党。”“在政治上反对投降路线,在组织上要打散这两个宗派;在思想上要反对教条主义与经验主义,毛主席的正确路线与方针,我们应当扶起来贯彻全党。”最后,刘少奇提出:“从这样一个四中全会五中全会选举的创造与执行错误路线的中央,把路线弄清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之,直到今天才提出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只是在今天才能提出,才可以解决。”转引自王双梅:《刘少奇是怎样成为第一代领导集体重要成员的——兼论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的形成》,《党的文献》1998年5期。
11月13日,毛泽东再次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讲话,严厉批评王明宗派,说:
现在的中央并不是六大选的,而是四中全会、五中全会选的。王明宗派控制了中央码头。王明宗派中最主要的人物,在政治上以“左”倾为外衣,用“国际”旗号,用马列招牌,欺骗了党十多年,现在要揭破这个大欺骗。遵义会议为什么不能提出路线问题?就是要分化他们这个宗派。这是我打祝家庄实行内部分化的一幕。当时仅仅反对军事上的机会主义,实际上解决了政治路线问题。因为领导军队的权拿过来了便是解决政治路线。如果当时提出政治路线,三人团便会分化。在前年“九月会议”前没有在党内讲王明路线错误,也是大多数人还不觉悟,等待一些同志是需要的。
毛泽东还进一步评论了一些中央领导人的功过,列举了大革命后期以来党史上一系列重大事件和重要关头时各中央领导人的基本表现,认为有的是一贯犯错误的,有的只有个别错误;有的是不断犯错误又改正错误,有的则长期坚持错误;有的功大过小,有的有功有过,有的有过无功。
毛泽东讲话后,博古作第二遍检查,表示在教条宗派中,除王明外,他是第一名;在内战时期,他在国内是第一名;抗战时的投降主义,以王明为首,他是执行者和赞助者。博古检讨发言及别人对他的批评,共花了两天时间。
27日,经过长期准备的周恩来从“自我反省”和“历史检讨”两方面发言,对王明错误和党的历史进行总结。说:
王明路线的本质是:党外步步投降,党内处处独立。在形势估计上,是速胜论、外援论;战略思想是外援论、唯武器论;在统战工作上是投降主义,中心是放弃领导权,取消阶级教育和党的独立宣传;在党的关系上是把党作为私人工具,取消党的正确领导,与延安中央闹独立性,准备使“武汉中央化”。归纳起来,这就是“抗战中的机会主义,统战中的投降主义,党的问题上的取消主义,故本质上是较老陈独秀主义坏得多了”。《胡乔木回忆毛泽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81~287页。)
以病休养未参加会议的王明见“众怒难犯”,于12月1日,委托其妻孟庆树代笔、本人签名,给毛泽东并中央政治局写了一封信,表示完全放弃自己的错误意见,“一切问题以党的领袖毛主席和中央大多数同志的意见为决定”,并说:“在毛主席和中央各位同志的领导和教育之下,我愿意做一个毛主席的小学生,重新学起,改造自己的思想意识,纠正自己的教条宗派主义错误,克服自己的弱点”。
岂料,就在中共中央内部风潮渐息,已经解散了的共产国际领导人季米特洛夫于1943年12月22日致信毛泽东,对中共整风提出质疑。这封署名尼古拉耶夫的信明告毛泽东中共党内状况在他那里引起了不安。季氏承认共产国际解散以后,它原来的领导人当中谁也不能干预各国共产党的内部事务,但又表示从私人友好的角度不能不向毛谈谈中共党内的状况。季说:
1.指控周恩来和王明执行了共产国际建议的民族战线政策,似乎因此他们将党引向了分裂,从而开展反对他们的运动,这在政治上是错误的。
2.减少同中国外来占领者的斗争和摆脱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方针,在政治上是错误的。
3.使我不安的还有一个情况,这就是在党的部分干部中存在着一些对苏联的不健康情绪。像周恩来、王明这样的人,最好不要使他们离开党,而要保留他们并尽量为党的事业利用他们。杨奎松:《来自国外的中共党史最新资料——〈季米特洛夫日记〉中的中国革命》,载《中共党史研究》2001年第5期。
季氏还对康生的作用及其发动的“抢救运动”产生怀疑,说:“像清除党内敌对分子和加强党的团结这样一种党的正确措施是由康生及其机构以很成问题的方式实施的。这些方式只能造成互相猜疑,只能引起普通党员群众强烈不满和帮助敌人瓦解党。……康生是以自己的行动在为这些奸细效劳。”
1944年1月2日,毛泽东复电季米特洛夫,答复说:我们没有削弱抗日战争,与国民党合作的路线没有改变;与周恩来的关系非常好;王明进行各种“反党活动”,已通报党的全体干部,但不想向全体党员群众公开,在高级干部中批判王明使干部更加团结一致;王明是个不可靠的人,是共产国际代表米夫扶他上台的;康生是可靠的。1月7日,毛泽东再电季米特洛夫,表示:“我衷心地感谢您对我的指示,我一定深入研究这些指示,注意它们,并根据指示采取措施。”处理与王明的关系是实行“致力于联合一致,巩固团结的政策”。转引自栾景和主编,《中俄关系的历史与现实》,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11~312页。)1月14日,中共中央发出经毛泽东审改的纠正“抢救失足者运动”问题,并对受害者进行甄别工作的指示,毛泽东对错误主动承担责任。
显然,季米特洛夫的来电对制止“抢救失足者运动”、平反冤假错案产生了一定影响。这也强化了王明对整风运动的抵制。1944年1月19日,季米特洛夫向王明发出有关处理同毛泽东关系的信。3月初,王明复信季米特洛夫收,表示,尽管他与毛个人之间还有分歧,但他对毛泽东“作为党的领袖而全心全意地予以支持”,支持“以毛泽东的思想和活动为基础重新审视党的全部历史的运动”,并表示“放弃一切有关政治分歧的争论”。同②,第312页。)
王明检讨
1945年4月20日,在为准备七大而召开的六届七中全会举行的同一天,王明委托任弼时致信毛泽东并全会,高度称赞毛泽东及毛泽东的思想的正确与功绩,并配合即将讨论通过的由毛泽东起草定稿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首次对自己的错误作出检讨,说:
过去由于以为四中全会纠正了立三路线,并反对了罗章龙右派,实行了正确的政治路线和组织办法,尤其是以为四中全会后中央苏区红军冲破了敌人的四次“围剿”,因而认为四中全会是对党有很大功绩的会议(如我在国际十三次全会演讲中就是这样吹嘘四中全会的)。现在认识三中全会已纠正了立三路线错误,认识了四中全会既过分打击了犯立三路线错误的同志(如停止了立三同志的政治局委员,罗迈、贺昌同志中央委员等),和完全错误地打击了以瞿秋白同志为首的所谓犯“调和路线错误”的同志(如停止秋白同志的政治局委员),又很错误地打击了当时所谓“右派”的大多数同志(如不久后英勇牺牲的何孟雄同志等),而中央苏区红军冲破敌人的四次“围剿”胜利,现在知道了不是执行四中全会错误路线的结果,而是在毛主席领导下实行其正确路线的结果。同时,知道了四中全会后派去各苏区的中央代表或中央代表机关不仅未能起加强苏区领导和有利苏区工作的作用,相反的,闯下了许多滔天大祸!尤其重要的,由于四中全会选举的结果,使我这个带有教条主义的“左”倾错误的人,走进中央领导机关中去,构成一个严重的错误。而我自己在四中全会上未能如在四中全会前的政治局会议上一样要求不要把我选入中央及其政治局作委员,更是莫大的政治上和组织上的错误。因此,四中全会的确不仅是对党毫无功绩,而且是并对党造成严重错误的会议,是使“左”倾路线在中央领导机关内取得胜利而成为“左”倾路线第三次统治全党的开始的会议!我对于七中全会对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的这些新的认识和估计,表示完全服从和同意。同时,我应该声明,虽然四中全会前后我主要的是作江苏省委书记和代表中央管理江苏工作,虽然四中全会决议及其后的中央5月9日决议和9月20日决议等,都非我起草;虽然我对四中全会的筹备工作并未参加,以及对四中全会本身(如选举及处分问题)及其以后的组织问题(如派中央代表和中央代表机关到各地等)都没有提出过任何具体的意见;但是,我是反立三路线及反三中全会领导同志的所谓调和路线的有“左”倾路线错误的小册子的主要写作者;是在四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及政治局的委员,对四中全会本身及1931年9月底以前的中央一切重大的政治问题和组织问题的决定都曾经同意;所以同意中央的指示,我对四中全会至9月底这一时期(9月25日我即动身赴苏联了)的中央错误,应负主要的责任。
在1932年到1935年期间,虽然在共产国际领导的教育和帮助之下……在有些政策问题方面与当时当权的其他教条主义同志有些原则的分歧……在遵义会议前我并未能经过国际去帮助中央改变其错误的路线;所以我对这一时期中央领导所犯的各种错误,仍负有一个中央政治局委员及中央驻国际代表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应负的责任。
至于我在武汉时期工作中所犯的错误问题,因时间和精力的限制,此时来不及自我学习和自我反省,此后当遵循毛主席所指引的方向,尽可能地去学习和研究抗战时期的一切思想和策略问题,以便改造自己的思想和纠正自己的错误。
最后,我着重声明:中央根据七中全会这一决议的立场和精神与根据对我在各个历史时期中所犯错误的性质和程度的认识,对我作出任何政治上和组织上的结论,我都服从接受。首先,我认为中央应立即撤销我在党内的一切领导职务(中央委员及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长)和党外代表党的职务(向国民党交涉在选聘新届参政员时,不应把我再当作我党的代表之一而加以选聘)。我应该作最接近广大群众的下层群众工作,这不仅是由于我犯了严重错误而应得的处分,而且对于我的思想改造、意识锻炼及工作作风转变,是非常必要的。我决心在党所指定的任何下层工作岗位上,向毛主席和中央各同志学习,向全体干部和党员学习,向劳动人民群众学习,一切从头学起,一切从新做起,以便在长期群众工作中,使自己成为一个好的于党有用的党员,为党的事业,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尽一个小勤务员的能力和责任,以多少补偿由于自己错误缺点而造成的党的工作的重大损失于万一!《王明评传》,安徽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21~42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