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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文献篇(48)


  盐池边境情况的报告

  (1943年4月16日)

  一、边境最近的情况

  (一)道塔(又名宝塔)原是我盐池三区七乡三村的一个自然村,在去年重新划为二区二乡所辖,它靠边境最近,向西100步,即是灵武所属的地区,在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十七军的骑二旅,由红沙堡的一个营,派了两个国连驻扎在道塔,直至今天,总是驻一个连或两个连,初驻扎时还好,我们的工作还可在该村进行。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宁方在道塔设立了保甲组织,此后他们就不好了,我们的工作就不易在道塔及第三村别的自然村进行,他们有时还向第三村老百姓要粮草。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我们拔了他们三区三乡牛毛井子(离县城五十里)电杆后,他们更不好了。自去年秋至今更行历[厉]害,如要粮要草、拉差打人等事,继续不断地在我三行政村一带发生,谨[仅]草就派了四五千斤之多,现除我第三行政村外,又开始干涉我二行政村。如最近我七团生产部队住在二行政村兴武堂[营]挖甘草,骑二旅旅长来信谓:兴武营是他们的防地,要我七团生产部队马上退出该二行政村,不然,为守土则不顾一切等语。由此看来,他们是有野心要占我二、三两村。最近他们常派便衣来我地区活动,如最近在三行政村,把我七团生产部队的一个上士抓住,问了一些我军情形后才放回来(道塔情形可参考赵忠国、肖佐汉二同志谈话记录)。

  (二)回六庄:是我四区五乡的一个行政村,去年划归专署直接领导,今年又划归原来所属,宁马经常派人到该村进行争取回民工作,并有国民党特务和宁方特务造谣挑拨回汉关系,回民现有搬回宁夏或大水坑(我边界地方)之说(据赵忠国同志说)。

  (三)大水坑:是我五区三乡最靠近惠安堡的一个地方,宁方常派便衣来此活动(是根据过去不具体的材料)。

  (四)蒙古方面:与我一区四、五乡,二区三、四、五乡接连。蒙方最近发生有陈长捷与蒙政委员会战争,扎萨克旗保安队之叛变,各旗之部队集中等事,最近三三两两的蒙人经常出入我边境或我盐池城里,似以(有)刺探消息模样。

  二、我们的意见

  根据以上情况来看,友方总想得寸进尺的(地)侵占我们地区及侦探我们消息,我们讨论后[作出]如下的决定与意见:

  (一)由县府名义写公函给道塔驻军,抗议其破坏行为(附公函草稿)。

  (二)在道塔等边境一带,组织地方游击队,由警卫队内抽5人做基础,在人民自愿原则下动员其参加(预计年底可扩大20人),形式完全民兵化,粮秣由县地方粮里拨发,其任务是在边境巡逻维护治安。

  (三)由地委转乡区税局,要在边境一带设立税卡,办理上税及进行辑[稽]查边境区及过境偷税者,若税局没人不便时,我们已和黄附[副]旅长商量妥,他们可抽一班人,以辑(缉)私队名义或税卡名义代为办理。这样,一来进行税收,二来进行治安,我们认为过境税收工作行[很]重要,在我七团到兴武营一带后,谨[仅]20多天的时间,就收到税款六七万之多,我方如不在该地设立税收组织进行税收工作,是我收入的一大损失。

  (四)我们暂已抽调保安科员卫博同志,在二、三区边境,彭风桐同志在回六庄大水坑一带,以原有基础去直接领导与布置工作。

  (五)我们已与黄附[副]旅长商量妥,由七团拨10支长枪,给二、五区府各5支,以利工作。

  (六)二区政府搬至一乡大圪塔,该地较中心,离边境也近(距兴武营10里,道塔50里),以便于领导边境工作。

  以上决定及意见是否有当,盼请早日文复,以便工作之进行。

  布礼

  盐池县委

  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