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边分委关于成立金灵工委的决定
(1942年9月4日)
我盐池边境与金积、灵武、惠安堡毗连200余里,双方住民经常来往不断,且我区之士绅非党的干部及党员,多在金、灵、惠有亲友关系,根据多年来对宁夏工作的经验,利用此种适当的关系,施以适当的教育,在职业的掩护之下,进行中层的统战工作和下层的建党工作及社会调查工作是非常可能的,以现有的力量,实为开展宁夏工作是(的)第一步,因此分委决定:
一、成立金灵工委于盐池边境之雷家沟,其工作地区为金积、灵武、惠安堡。决定何广宽同志为工委书记,许宗岳同志为组织部长,江荣[云]同志为宣传部长兼调查工作。
二、其工作任务:
(一)经过各种关系,进行该地区乡长保长地方士绅名流等的社会调查,逐渐交成政治上的朋友,并经常[长]期考验过的个别好的可靠的分子入党。为此必须利用各种可能利用的关系,作细密的调查。更应集中力量,调查一典型(如一乡一保材料)到另一典型。要须认识调查工作为开展工作之基础。因此工委的工作应首先[从]调查入手,在今冬完成分委所给的调查任务。
(二)利用我区选拔教育后之党员,逐渐在金灵惠一带之矿井(如石沟驿、磁窑子等地)、市镇(如吴忠堡、惠安堡□□等地)及中心乡村中建立党的组织,以期在下层扎下根去。
三、工作方式,应采取绝对秘密,长期打算,实事求是的方法,一切于[与]此相违背的工作方式皆必须废止。一切有利于上述工作[的]原则,为必须积极创作。
四、工委经费开支的原则,以百分之七十为工作费,以百分之三十为招待费。
五、盐池统战部仍保留其名义,以肖佐汉、孙璞、马俊杰、邓国忠四同志及地方驻军首长一人,组织统战委员会,以肖、孙二同志担任正副主任,管理该会日常的统战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