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宁夏与剿匪
黄罗斌 马良盛
1949年4月21日,百万雄师渡过长江,开始了向东南、中南进军。为了消灭胡宗南、马步芳、马鸿逵部队,解放祖国的大西北,我旅的任务是解放榆林,继而向宁夏挺进。
一
5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警二旅从山西清源出发,向西北进军。28日进到榆林外围,迅速占领了红石匣、镇北台、古城滩,敦促国民党二十二军接受和平改编。在我军威的震慑下,防守榆林的国民党二十二军军长左协中在和我方代表曹力如同志谈判后,接受和平改编,我军于6月1日举行了入城仪式。随即将国民党榆林二十二军八十六师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军区独立第二师,由国民党八十六师二五七团原团长高凌云任师长,黄罗斌同志兼任政委,警二旅四团原副团长李兴同志任师参谋长,团、营、连、排干部全部未动。师、团两级的政治机关和连以上的政工干部主要由西北军区选派的20余人担任,但许多营、连还没有配上政工干部。与此同时,陕甘宁边区警备第二旅改称西北军区独立第一师,原旅长张达志同志调任四军军长,由黄罗斌同志任独立第一师师长兼政委,李治洲同志任副师长。
榆林解放后,独一师六团和榆林分区的部分部队,袭击了伊克昭盟的新街,俘虏了盟王鄂贝子,消灭了所属武装,至此伊克昭盟七旗宣告解放。部队奉西北军区命令,迅速西进,解放三边(安边、靖边、定边)。独立第一、二两师从榆林出发,经响水、靖边、安边、定边时,三边之敌闻风而逃,三边即为我军收复。
部队进驻定边后,接到西北军区电令,命令独立一、二两师迅速向宁夏进军,截断马鸿逵部增援兰州的后路,进至车路沟一带,配合解放军解放兰州。
部队从定边出发,8月30日到达下马关,决定一师驻下马关,二师驻靠山的东滩(紧靠三边解放区),并派一师四团二营驻陈儿庄,担任二师的警戒和掩护任务。此时,解放军已解放兰州,歼灭了青马军主力。西北军区转来第一野战军司令部命令,令独一、二两师原地待命。我部向西北军区报告,建议扫清韦州堡、惠安堡敌地方武装据点,前哨放在惠安堡,主力撤至大水坑老解放区,后方供应方便。西北军区批准了我们的建议,正要准备行动,十九兵团某部侦察科长带一个骑兵连,前来与我取得联系。黄罗斌同志当即决定不必转移了,主力部队两三日内即可到达,省得往返行动增加部队的疲劳。次日,连续得到情况:一是韦州驻有马鸿逵的一个骑兵团,往日活动到下马关以北的洪古、乌鸦沟,天黑前返回韦州,今日天黑后还未走,据此情况,估计敌人有增兵可能;二是黄昏时,洪古有炊烟的异常现象;三是我骑兵侦察连听见韦州方向有汽车马达声;四是独立二师逃跑了一个连长,根据时间计算此人已逃到吴忠,向敌人报告了我军情况。根据以上情况判断,敌人增兵韦州是想趁我主力未到之前来袭击我们,其目的主要想搞掉独立二师。我们决定,命令独二师加强警戒,严防敌人袭击;骑兵侦察连向韦州方向继续侦察,随时将情况上报;并命令独一师及分派到陈儿庄的二营作好战斗准备。这次进攻我们的是马鸿逵部的二五六师的一、二、三团,一个保安团,还有骑兵第十九团和一个骑兵营(即黑马队),约l万人。
9月10日拂晓,敌人以步兵进攻我独一师(辖四、六两个团),以骑兵袭击独二师。独二师在敌人骑兵的冲击下,失去控制力,受到严重损失。敌以4个步兵团和炮兵部队的优势兵力,向我独一师多次发动猛烈进攻,我部坚守阵地。待敌攻到我阵地前沿,进入手榴弹的有效杀伤范围之内时,我即刻组织反击,将敌一次又一次地击退,给敌以严重打击和杀伤。在激战中,我们瞅准有利战机,抓住敌人的弱点,以密集火力网,封锁分割敌人后续部队,用老鹰抓小鸡的办法,组织反冲锋,将敌攻到前沿的一个整连全部歼灭。从抓到的俘虏口里得知敌人这次进攻我们的详细情况。我四团二营两个连驻在下马关东个余里的陈儿庄,另一个连驻在距陈儿庄约3里地的一个小村庄。敌人以一个团的优势兵力,从早到晚多次冲锋,均被我击退。当时我们是用红白旗子以旗语作为联络信号,敌人见我们举白旗,以为我们是要投降了,便大摇大摆朝着村子前进。我二营待敌进至一定距离后,所有火器集中射向敌人,打得敌人人仰马翻,溃退下去。一会儿,又用旗语联系,打出白旗,敌人认为这次定是真投降了,又蜂拥上来,结果又被我集中火力猛烈射击。激战一整天,敌人始终未能突破我二营阵地。天黑后,该营组织突围。在突围战斗中,打得英勇顽强,连一个伤员也没有丢,一副炊事担子也没有丢,安全突出敌重围。战后,宁马向他的部队散发传单,要求他们的部队向我独一师二营学习顽抗固守。我们将战斗情况向西北军区报告,军区转来野司电令,命令我部撤出战斗,撤向同心地区,向十九兵团靠拢。我们当晚10时撤出,至第二天上午8时左右与六十四军一九一师来援的五七一团会合。我师又返回下马关,并解放了韦州堡,消灭了当地地主武装。
二
兰州战役胜利结束,第十九兵团率六十三军、六十五军从兰州出发,经一条山、营盘水向宁夏挺进。第六十四军从固原、黑城地区北进。我独一师和一九一师的一个团,从韦州出发,经惠安堡、石沟驿、白土岗子,向吴忠、灵武进攻。
国民党宁马军为阻止我军前进,实行了分区防守。其贺兰军集结于中宁,一二八军位于金积、吴忠堡,十一军位于灵武,八十一军除一部置于靖远地区外,主力集结于中卫地区,骑兵部队于同心担任警戒,并在各防区都作了纵深配置。
宁马军为继续组织顽抗,集中兵力向银川、宁朔收缩。黄河以东,仅留一二八军并贺兰军之保一师和3个骑兵团的兵力。并在金积、吴忠、灵武地区利用堡寨,构成据点式的防御体系,还掘堤放水制造泥泞水网以增强防御,进行顽抗。
9月21日,我师协同一九二师向吴忠进攻,守敌大部被歼,残敌逃向灵武。敌且战且退,我边追边打,黄昏后包围了灵武城。敌提出投降,于是我军停止攻城。到第二天进城一看,敌人把枪支弹药摆得整整齐齐,大部敌人已溃散逃亡。实际上敌人把库存的和多余的枪支摆设缴械,而随身武器大部已带走,分散到偏僻地区,造成了解放初期严重的匪患。宁夏战役至1949年9月23日全部结束。我师奉命于河东地区担负安定社会秩序,维护治安,宣传我军约法八章,搜查溃散逃敌的任务。
三
由于宁夏之敌自行溃散,且多将随身武器带走,有相当一部分隐匿于偏僻地区,形成匪患。这就给宁夏带来了较长时间的剿匪任务。土匪散布的地区:黄河以北,主要是贺兰山区。在黄河以南,主要是同心、西吉、海原、固原地区。我军剿匪任务的区分是:黄河以北,由六十五军担负剿灭贺兰山区的土匪的任务;黄河以南,由独一师担负同心、西吉、海原、固原地区的剿匪任务。
1949年12月,我师派出第一团第三营进驻同心县,负责该地区的剿匪和维护西(安)银(川)公路的交通。元旦后,第一团全团开到同心、海原、固原地区剿匪。这个地区的匪情比较复杂,有惯匪,也有带政治背景的土匪。如马绍武这一股既是惯匪,但同时也有一定的政治背景;张海禄这一股主要是马鸿逵的散兵,他本人是马鸿逵部下的一个旅长。这股土匪除张海禄本人外,均为回民,他们公开打着国民党的党旗,活动在回民地区。这一地区刚解放不久,加上中国旧社会历史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人民群众对我军不了解。因此,在群众未发动起来时,剿匪有一定的困难。首先是从群众中得不到情报。再者,土匪又没有什么特殊标记,穿的衣服和当地群众一样,就是当地人,口音也一样。有时把他们围在一个村子里逃不脱时,他们把枪随便藏在什么地方,你盘问他,他就说是本村人,而本村人也可出证。根据三营所掌握的情况,马绍武这股惯匪,盘踞在高崖镇南庙山,公开声称此地是“小台湾”。此山很高,四面都能望出很远距离,如发现情况往哪个方向都可以逃跑,且地势险要,山顶有古庙,可供避风雨。根据所得情况,我军决定先消灭马绍武这股惯匪。一团三营仍驻同心不动,先稳住敌人,以免因部队调动走漏风声,而由一团机关率一、二营,由黄罗斌、李治洲、牛化东亲自指挥,从吴忠地区出发,进到下马关后,再令三营于当天夜间从同心县出发,绕到庙山背后,拂晓前在庙山南面和西面包围敌人。
团主力从下马关出发到黄水堂吃饭,连夜向高崖镇前进,于拂晓前包围庙山。匪徒们对地形非常熟悉,他们钻出包围圈后,被我师侦察连发现,该连穷追不舍,并将匪首马绍武击伤,匪徒溃散。马绍武受伤后和另一个叫李成虎的小头子隐藏在张二石堂的崖窑里,该村的旧村长每日送饭。我部一边剿匪,一边分散到驻地群众当中,宣传党的政策:“首恶必办,胁从不究,自首投诚者从宽。”做群众工作,建立基层政权,后来发现崖窑里藏有土匪,经过调查了解,动员送饭的村长去做工作劝其投降。匪首马绍武见周围驻有我部队,对村长起了疑心,该村长刚到窑口,便被马绍武一枪打死。因为这个窑在半崖上,上下够不着,去人多了过不去,单个人去,你去一个他打一个。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牺牲,我们发动战士想办法。战士们找了很多柴火,用绳索从崖上吊到窑口,喊话要土匪投降,不投降就把他们烧死在里边,匪首只得投降。
剿灭马绍武以后,便集中力量剿灭土匪张海禄。我们根据土匪出没的地带及活动规律,边做群众工作,边四出围剿。三团二营和师直骑兵侦察连在同心县李四沟发现这股土匪,即紧追不舍。部队忍饥耐劳,战胜重重困难,连续追击,不给土匪以喘息之机。从同心追到海原和靖远边境处,张海禄及所率匪众怕远离其老巢难以立脚,连夜又折回海原。我剿匪部队发现匪已逃窜,便于夜间追赶。当张海禄率匪逃至海原县东时,我一团二营闻讯赶来,在高崖镇南的一个村子里堵截住这股土匪。这时,匪徒们已被我三团二营和师直骑兵侦察连连续追击七天七夜,丢盔弃甲,狼狈不堪。一团二营一举将这股土匪全歼,并生擒了匪首张海禄。此时中央纠正了宽大无边的错误做法,规定罪大恶极不可救药的首匪可以经过群众公审,宣布其罪状后枪决。据此精神,于当地召开了公审大会,宣布了他们的罪行,将张海禄执行枪决。至此,同心及海原、固原地区的土匪基本被剿灭,西银公路已畅通无阻,我地方政权基本建立起来,并得到一定程度的巩固。
——摘自《解放宁夏回忆录》,载《宁夏文史资料》第十六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文史研究委员会、兰州军区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宁夏军区政治部合编,宁夏人民出版社,1986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