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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公民的挑战 (2)


  人不仅应该具有爱国心,而且更应该具有自觉心,爱国不是闭着眼睛瞎爱的,什么“天下无不是之父母”啦,“国家再坏也是自己的国家”啦。这全是鬼话!陈独秀大喝一声,这个国家值不值得你爱,要用自觉心去观察、判断!

  在这一点上,陈独秀与他的宿敌孔夫子,倒有几分相似,人们常把“忠君爱国”说成是儒家的主张,其实孔子的爱国观念十分淡薄,他周游鲁、卫、曹、宋、郑、陈、蔡、楚诸国,也没对哪一国特别热爱,“道不行,吾将乘桴浮于海”。陈独秀那句惊世骇俗的名言“国人惟一之希望,外人之分割耳”,由他说出来,大概与“请西岐灭掉朝歌”的意思差不多。国家的意义,本在于保障国民的权利与幸福,如果它做不到,你还要爱它,就是“爱之也愈殷,其愚也愈深”,爱国适以误国。

  由于国家萎靡不振,类似的主张,在文化精英中,颇为流行,胡适就是其中一人,他在1918年曾写一诗,沉痛呼喊:“我的儿,我二十年教你爱国,这国如何爱得?……你跑罢,莫要同我们一起死!回来!你莫忘记:你老子临死时,只指望快快亡国”。胡适《你莫忘记》。《新青年》第5卷第3期,1918年9月15日。他有一句被后来的研究者广泛引用的座右铭:“我自命为‘世界公民’,不持狭义的国家主义,尤不屑为感情的‘爱国者’故。”

  这些年轻人从憎恨这个国家,进而憎恨这个国家的文化,憎恨这个国家的国民。从希望亡国,甚至到了希望灭种。后来成为新文化旗手的鲁迅,曾经在日本学医学,1906年转为学文,他曾说:“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鲁迅《呐喊·自序》。《鲁迅全集》(一),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他说的“病死”,并不是一种比喻的说法,而是从医生的角度去说的,能不令人心寒?从他们的偏激言辞,可以看出这一代知识分子,对中国、对中国人的失望与怨愤,到了何等深切的程度。

  人们称陈独秀、胡适等人为世界主义者,在那个年代,世界主义与国家主义、民族主义,这主义、那主义,其实都连着一条总根,就像自卑与狂妄,都是同一种心理原因,叫嚷“犯大汉者,虽远必诛”嗓门最大的,通常是最没有民族自信心的人。

  在中国这种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世界主义往往是对破损的民族自尊心的一种补偿。陈独秀内心的国家主义与民族主义热血愈沸腾,他所表现出来的世界主义就愈强烈。因此,“世界公民”摇身一变,在1915年宣称“国家主义,实为吾人目前自救之良方”,陈独秀《今日之教育方针》。《青年杂志》第1卷第2号,1915年10月15日。也是顺理成章的结果。

  11月10日,《爱国心与自觉心》以“独秀”笔名,在《甲寅》上发表了。章士钊相信,陈独秀这些话,是“正言若反”,对国家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诚如胡适所言:“今日思想闭塞,非有‘洪水猛兽’之言,不能收振聩发聋之功。”胡适《留学日记》。商务印书馆,1948年版。然此文一出,读者哗然。义愤填膺的批评、责难、咒骂信件,冰雹似地飞到《甲寅》编辑部,直叱陈独秀“宁复为人,何物狂徒”。章士钊扬着手里十几封读者来信,向陈独秀连呼:“扰祸了!扰祸了!”他劝陈独秀写篇文章自辩,但陈氏冷笑一声,屹然不为动。

  没过几天,日本向中国政府提出的“二十一条”,被报纸揭发出来。所谓“二十一条”,共分五号。第一号山东问题,把胶州湾和胶济路及其沿线采矿等权利让给日本,开山东各主要城市为商埠,山东沿海一带土地及岛屿概不让与或租借他国等;第二号东北问题,延展旅顺、大连湾和南满、奉安两铁路租借权99年,日本在南满、东蒙享有土地所有权或租借权、采矿权,延长吉长铁路管理经营权;第三号,汉冶萍公司各矿附近的矿山概归日本独占开采和经营;第四号,日本独占中国沿岸港湾及岛屿;第五号,要求中国政府聘用日本人为政治、财政、军事等顾问,在中国享有土地所有权,合办中国警察,合办兵工厂,取得武昌至九江南昌、南昌至杭州、南昌至潮州之间铁路建筑权,划福建为其势力范围等。凡此种种,无非是把历史上由列强分享的特权,集中而归于日本而已。

  这是中国亡国灭种的先声,举国上下,风云变色,民族情绪如火山一样爆发,人们奔走呼号,痛哭流涕,呼吁政府对日断然拒绝,以保国家一线垂尽的气脉。黄兴等革命者亦号召“暂停革命,一致对外”。***在日本发表《警告全国父老书》,提出要“策政府之后,以为之盾”。1915年5月7日,日本提出最后通牒,限48小时内答复,否则将采取军事行动。5月9日,袁世凯竟正式承认“二十一条”。

  “瓜分之局,何法可逃;亡国之奴,何事可怖!”此时此刻,重读陈独秀《爱国心与自觉心》,当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章士钊叹服陈独秀为“汝南晨鸡先登坛唤”。甚至连一向支持政府的梁启超,这时也痛心疾首地写文章说:“大抵爱国之义,本为人人所不学而知,不虑而能。国民而至于不爱其国,则必执国命者厝其国于不可爱之地而已。譬诸人孰不爱其身,而当颠连困横疾痛惨怛之既极,则有祈速死者。”梁启超《痛定罪言》。《饮冰室合集》(四),中华书局,1988年版。

  蔡元培在法国得知“二十一条”的消息,立即和汪精卫、李石曾、吴稚晖等寄迹海外的安那其主义者密商,成立以暴力为武器的“御侮会”,要求会员须“了解并自备适当之武器,如匕首、炸弹、手枪、毒物等”,“见敌侮我同胞者击之,事变如有株连,则挺身任之”;“有华人助敌而侮我同胞者,诛之”。同时还要求会员不买日货、不乘日船,不租屋给日人、不售地产给日人,不与日本银行交易,不服役于日本人。《华人御侮会》。《蔡元培全集》(十),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二十一条”再一次把民族主义推向高潮。这种民族主义情绪,几乎贯穿着大半个世纪的中国。中国最终放弃了走西方民主的道路,而转向走苏俄的革命道路,民族主义起了极大的作用。

  许多原来痛骂陈独秀的人,现在都改口痛骂政府了。但这时***仍然觉得应体谅政府的苦衷,他语重心长地说:“对于政府,诚不愿加以厚责,但望政府之对于国民,亦勿庸其欺饰。盖时至今日,国亡家破,已迫眉睫,相谋救死之不遑,更何忍互为诿过,互相归咎,后此救亡之至计,端视政府与国民之协力。”***《国民之薪胆》。《***全集》(一),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但现实是,朝野之间的对立,并没有因为外患而消弭,反而愈趋严重,所谓“政府与国民之协力”,完全是对牛弹琴。***的一位朋友到北京转了一圈之后,伤感地说:“一切颓丧枯亡之象,均如吾侪悬想之所能及,更无可言。吾侪小民,侈言爱国,诚为多事。曩读独秀君之论,曾不敢谓然,今而悟其言之可味,而不禁以其自觉心自觉也。”这番感慨,令***思绪如涛,不久又写了一篇《厌世心与自觉心》,既为陈独秀辩护,亦希望激起国人的斗志。

  ***说:“我需国家,必有其的,苟中其的,则国家者,方为可爱。设与背驰,爱将何起?必欲爱之,非愚则妄。”这是附和陈独秀之说,随后辞锋一转说:“中国至于今日,诚已濒于绝境,但一息尚存,断不许吾人以绝望自灭。晚近公民精神之进行,其坚毅足以壮吾人之意气,人类云为,固有制于境遇而不可争者,但境遇之成,未始不可参以人为。”***《厌世心与自觉心》。《甲寅》第1卷第8号,1915年8月10日。

  其实,陈独秀不过是激于“时日曷丧,与汝偕亡”的愤怒,对国家、民族发出哀叹而已,何尝真的是“绝望自灭”呢?这年头,不把话说绝一点,说狠一点,唤不醒那些昏睡的人。陈独秀不学屈子怀沙自沉,也不学老子骑牛而逝,当***的文章在《甲寅》发表时,这位“愤怒中年”,已“乘桴浮于海”,返回上海,直奔他深恶痛绝的祖国,要对中国的黑暗境遇,作出一个公民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