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致礼眼中凶光闪闪,已经动了动手的念头,两个小弟也撸起袖管,对视一眼,跟着老大缓缓向张一帆逼了过去。
对方是因为许如烟,才来找茬的,居然逼他不能接近许如烟,其态度之嚣张,让张一帆忍无可忍,他已经决定,就算打不过,他也要跟对方干一仗。
就在双方马上要动手的时候,原本安静的街道,忽然人声沸腾起来,远处一大堆人朝这边走了过来。
不仅张一帆愕然,连原本准备动手教训张一帆的罗致礼三人,都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快快快,咱们快赶去看热闹,听说有大人物来咱们英风城了,连城主都亲自去迎接呢!”
“大人物也是人啊,也没什么好看的。咱们那么赶做什么?”
“你懂个屁!听说那大人物骑了一匹龙鳞马,十分神气,赶紧去看一看。”
“……”
一行七八十个居民,大妈大婶成群结队,往中央大道方向赶过去。张一帆回过神来,瞅见机会,哪还肯跟罗致礼这三个恶茬耗下去,连忙拎着背包,混到人群里去,溜远了。
中央大道上,人声鼎沸,街道两旁几乎站满了人。张一帆傻兮兮地拎着一杆长枪,站在人群中间,被挤得无法动弹,更别说要走了。英风城是南方有名的大城,人口数十万,那可不是盖的。
张一帆只好眼巴巴地等着人群散去。
周围的人,都在讨论这关于某个“大人物”的事情,但说来说去,最后都离不开大人物的那匹龙鳞马。
龙鳞马,张一帆倒是知道,那是一种十分常见的兽妖,等阶不高,但脚力极佳,速度飞快,日行百里也不是问题。
如今,龙鳞马已经可以人工蓄养,在相对北方的城市里十分常见,价格也相对低廉,而在重重大山之间的英风城,这种健步如飞的兽妖,反而比较少见。
那个所谓的“大人物”,他的龙鳞马,难道有什么独特的地方吗?
张一帆不由好奇起来。
过不多久,人群忽然躁动起来,张一帆踮起脚尖,游目四顾,终于在人头中间,看到了一匹神骏的“龙鳞马”。
他登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那哪是什么龙鳞马?!
那分明是一头野生的、纯种的龙鳞马王!
普通的龙鳞马,等级只有二级,实力在二级兽妖中,只能算是中下游,但体力耐力以及脚力,却比三级兽妖都要强。这样的龙鳞马,身高两米,浑身上下遍布着光闪闪的白色鳞片,看上去威武不凡。
张一帆见过不少龙鳞马,但从来没有一匹,能够比得上场中的那一匹。
眼前的这一匹,身高同样是两米,但是身上的鳞片,却是闪闪的金色,就像是披了一层黄金一般!而且,马的额头中间,突起的神骏的螺旋形独角,清楚明白地告诉张一帆:这是一匹龙鳞马王!
四级兽妖!
这样一匹龙鳞马王,万金难求!非强者无法驯服!
——那个“大人物”,究竟是谁?
张一帆还想看一看这大人物的面貌,但人群涌动起来,他被迫跟着人潮流动,不一会儿,便被淹没在人头中间,眼前只能看到攒动的脑袋,其他什么都看不清了。
张一帆暗叹一声,挤出人群,认准方向,回家去了。
龙鳞马王这样的宝驹,根本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因为只在野外才有,只能去驯服。而驯服这样一匹马王,那位大人物的实力,恐怕已经强到没边了。
张一帆正思索着,忽然,怀里一样东西开始发烫。
张一帆想到那是什么,脸色一变,忙跑到一个小巷子里,确定左右无人之后,这才从怀中拿出一样东西来。
那是一块巴掌大小的石板,两面都光滑细致,一面空白,另一面则划刻着一幅精致繁复的图案。
此刻石板正发出淡淡的白色光芒,给人一种浑然大气、至神至圣的感觉。
张一帆有一种奇怪的错觉,仿佛,这石板,沉寂了多年之后,又找到了它的“宿敌”,从此苏醒。
这让他惊异。这块石板,是张一帆的母亲亲手交给张一帆的,据说是张家的传家之宝。三年来,从来没有显露出丝毫的异样来,让张一帆几乎以为,这就是块普通的石头。
没想到,今天这块石板忽然发烫。这是什么征兆?
张一帆不明所以。
忽然,背后传来一声呼喝:“张一帆,看你还往哪里跑!”忽然正是罗致礼三人。
张一帆撒腿便跑,穿街绕巷,一路狂奔,终于甩脱罗致礼三人。
另一边,人群中,神气活现的龙鳞马王喷出一个响鼻,似乎对这么热闹的场景有些厌恶,轻轻蹭了蹭主人的衣衫。
龙鳞马王旁,正站着一个浑身白衣的中年人,正与一身华服的城主相谈甚欢。
忽然,白衣人似乎有所感应,眉头微微一皱,四下一望,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疑惑道:“怎么回事,难道是‘那东西’感应到了什么吗?”
……
张一帆回到家里的时候,石板又变得平平无奇。
“怎么会这样?娘当初明明说,只有在拥有张家血脉的人,将枪法修炼到一定阶段之后,进行某种仪式,这石板才会苏醒的。我的枪法虽然快到火候了,但并没有进行仪式,石板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反应?”
张一帆百思不得其解。
张一帆所谓的家,是一处破旧的小屋,坐落在南部居民区的一个角落,十分不起眼,在旁边富丽堂皇的许家豪宅的映衬之下,更显得破旧。
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破旧的小房子里,院子、客厅、卧房、厨房、茅厕,样样俱全。
当初张一帆逃亡到英风城,身上的财物所剩无几,最后忍痛拿出了他一直随身佩戴的长命锁,才从一个酒鬼手中,换得这样一处旧宅。
到了这里,张一帆便有了一种“家”的感觉。
“哎哟,饿死哥哥我了!”
张一帆哀嚎着倒在床上。
时近傍晚,张一帆肚子饿得咕咕叫,刚一回来,他就丢下东西,旋风一般冲进厨房,翻箱倒柜之后,张一帆不得不接受了事实。
——家里,已经一点食物都不剩了。
如今离开学校,张一帆暂时失去了生活来源,找个工作已经势在必行,不然他就只能饿死在家里了。
不过,幸好张一帆还剩下一点积蓄,好歹能够度过眼前的难关。
把钱揣进口袋,张一帆复又踌躇满志起来,毕竟有钱才是大爷,他张一帆如今还没到山穷水尽的时候。
而且他早有打算,听说在英风城这一带,当佣兵挺赚钱的,这几天就去佣兵公会注册,看看能不能保障生活。
“唉!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张一帆叹息一声,打开大门,准备买菜去也。
哪知打开大门,便看见许如烟俏生生地站在门前,一甩手,一个布包就丢了过来。
张一帆连忙大喜接过。
“喏,你的新枪头在这里了。这东西在我家仓库了荒废了好久了,正好送给你。记得你答应过我的事!”
“好说好说,许大小姐放心,我会帮你说好话的。”
张一帆喜动颜色道。
不管转而他又开始沉吟起来:“不过,许大小姐,有句话我觉得还是该说一说,你哥过问你的成绩,毕竟是为了你好,这样瞒骗你的哥哥,我总觉得不太好。”
许如烟大眼睛里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语气转沉,说道:“这个我自然知……”
说到一半,忽然觉得张一帆的语气大异平常,他以前很少说这样的话,不由戒备地道:“这关你什么事?”
张一帆浑身一震,眼里闪过一丝黯然,自嘲道:“的确不关我事。”
说完不再理会许如烟,关上大门,往远处走去。
许如烟看着张一帆远去的身影,跺足低骂道:“张一帆,你就是一个笨蛋!”
……
张一帆把拎着布包,满怀心事地走向菜市场。
经过一家门面颇为光鲜的店门时,忽然脚步一顿,思索片刻后,张一帆抬脚走进了这家门面。
这家门面的装修颇具古风,一应装饰都显得十分古朴大气,招牌上,赫然写着龙飞凤舞三个大字:老字号。
老字号,是英风城一家颇有名气的武器店,在英风城有数家分店,英风城几乎所有好一些的武器,都是从这里卖出去的。老字号占据了英风城大部分市场。
名下无虚,老字号出售的武器和符文用品,都是英风城最顶尖的。
因为石板发烫,张一帆这才想起,自己的武技,已经达到要求了,只要再买上一些东西,就可以进行石板所谓的“仪式”。
他记得,这个仪式,对于张家的年青一代来说,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简单的说,就是借助石板的力量,给参加仪式的年轻人“开光”。
每个人一生只有一次机会,且对武技修行应该有很大帮助,张一帆自然不肯放过。
他走到老字号挂满物品的货架上,一番扫视,很快就找到了他所要找的东西——符文碎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