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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初见思思


出了饭馆,洪鹏飞辨了下方向,朝来路走了回去,不一会儿又回到了公牛酒吧门前。

走近了,洪鹏飞拍了几下酒吧的玻璃门,里面人影晃动几下,响起了脚步声。“是谁”里面传出问话声。洪鹏飞低沉着声音,用英语回答道:“我是从华夏来的朋友。”

“哐啷”几下锁链声,玻璃门被拉开。开门的是一个三十出头的胖子,炎黄面孔,身高170左右,体重却估计达到200斤,肥胖的脸上带着些疑虑。

洪鹏飞从身上摸了一个五十美分的硬币,弹给胖子,随即身子挤了进去。胖子接住硬币,把门关上,背过身,拿出一个放大镜,在硬币的圆轮上看了一下,看见上面刻的“K”形字母,这才完全放下心来。收起硬币,走到洪鹏飞面前,示意跟自己来。

洪鹏飞挤进酒吧后,发现里面的吧台四周的高脚凳上三三两两的坐了七八个人,整个屋子烟雾缭绕,见洪鹏飞进来,本来有些许说话声的空间一下子静了下来,全部扭头瞧向洪鹏飞,目光多是疑问和冷意。

洪鹏飞对他们的眼神仿若未睹,轻松的斜插着手在裤兜,带着微笑扫了整个场子一周。那群人见并未吓住洪鹏飞,一幅目中无人的样子,心里有些恼意,其中一个光头从凳子上站了起来,正准备朝洪鹏飞走过去,却见胖子在验过硬币后把人给带进了地下室,不得已悻悻作罢,嘴里嘟噜着胖子救了洪鹏飞,否则给洪鹏飞点教训。他却不知应该是胖子救了他才对。

洪鹏飞跟着胖子穿过几条黑黢黢的楼梯,下到地下室里。“啪”打开灯,地下室不大,只有七八十个平方,墙壁斑驳,里面除了中间的一张赌桌外,就是摆放的凌乱的椅子,还有一个小酒吧柜,里面琳琅满目的陈列了众多的烈性酒。

胖子走到酒柜旁,举手在柜子上面摸了几下,然后走到酒柜的另一边,双手一使劲,酒柜被滑开,露出了一道开了大口的墙壁,胖子也不招呼,勉强擦着墙进了过去。见此情景,洪鹏飞心中感叹,还好这个胖子没那么胖,只要再胖一点,那不是就把门给堵住了。心里在想,动作却不停歇,直接跟着胖子进去了。

进了这里,洪鹏飞才发现别有洞天。接近一百个平方的屋里,秩序规整的摆放着十来个不锈钢三层架子,每个架子上都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武器,从小巧精致的手枪到反坦克火箭筒,一应俱全。如此众多的枪支让洪鹏飞的血开始热起来,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他沿着每个架子挨着抚摸过去,挑选着自己称手的武器。

这家酒吧就是卡吉安排洪鹏飞来取货的地方。整个刺杀计划已经规划完全,取武器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在这里,还将有人带洪鹏飞去埋伏狙击地踩点。

洪鹏飞很快就选好了武器,很简单,既然是刺杀,洪鹏飞挑选了一支半自动狙击步枪,有效射程500米,配上全天候瞄准镜,洪鹏飞大致感受了一下,没有去调整,迅速的把枪拆成零件,放进自己一路上提的一个干瘪的大包里。

胖子在一旁看着洪鹏飞挑枪,开始并不觉得这个年轻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他这里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人来选过枪了,但长相像他这么斯文的可能还是第一个,所以胖子对他有些瞧不上眼,待见他随手拿起一支支枪来试手,才渐渐感觉年轻人不简单,这么多种类的枪支,他似乎对每一个种类都很熟悉,而且一旦枪在他手里,就会发出一阵冷意,感觉枪仿佛已经和这个年轻人合为了一体似的,这是以前胖子从来没有的感觉。直到后面又看见洪鹏飞把一支步枪在他还没看清的情况下,就拆分成了一个个零件放进了包里,不由心惊,这是什么速度啊,一个人的速度不可能有这么快的,胖子不可自信,一直到后来洪鹏飞响彻杀手界时,他才敢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会有这么快的速度。

装好了狙击枪,洪鹏飞又挑了几个弹夹和两支手枪,别在身上,其中一支就是王少云一直喜爱,想带回国的“沙漠之鹰”。

选好了枪械,洪鹏飞最后挑了一把伞兵刀,连带刀鞘别在身上。所有东西都准备差不多了,洪鹏飞提起地上的袋子,看着胖子,心想不会是你带我去埋伏地吧。

胖子瞧见他的眼神,明白是在问谁带他去地点,说道:“我们先出去,领路的人已经到了,到了外面的地下室,你自然就能见到她。小心一点。”说到最后四个字时,胖子好意提醒道。

洪鹏飞被最后一句话搞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心道什么小心一点,怎么有危险吗?但自己好像没有察觉有什么危险啊。正准备开口问胖子,胖子已经转身出了门。

洪鹏飞懒得再想,提高警惕,接着走出了武器库。出了武器库,从明亮的光线到有些混浊的灯光下,洪鹏飞眼前的事物突然暗了下来,大都数物件都只能暂时见到个大概。洪鹏飞感觉屋里好像多了一个人,凝视过去,一条人影笔直的站在暗中。暗想是领自己去的人?

正想着,人影踏着脚步移动过来,“噔噔噔”,竟然是一串高跟鞋的响声,洪鹏飞暗道难道是个女人?胖子把武器库门拉上,此时已经在洪鹏飞身旁。低声道:“这就是带你去埋伏点的人。”

洪鹏飞对他的小心,感觉有些诧异,随口开个玩笑说道:“我还以为是你的手下带我过去,看来不是你的手下了。”

“不错,他怎么有资格来管我!我叫陈思思,我会带你去那里。”一口流利的炎黄语,人影终于出现在灯下,一张卡白冰冷的艳脸出现在洪鹏飞面前,一身性感皮衣紧紧裹住她傲人的身材,脚蹬一双黑色的长靴。黑色的长发飘逸,冷艳的美眸中射出一缕摄人的寒光。

人虽然长得美艳,胖子却不敢跟她的目光接触。讪笑着对洪鹏飞说道:“你别看思思是女人,她在我们这群人里面是最厉害的一个。上次去执行任务的十几个人中,能活着回来的就只有她一个人了。”

洪鹏飞听闻胖子这么一说,不由感觉有些意思,一个女人竟然能在这种弱肉强食的地方压住阵脚,而且身手不凡,看来确实是有些门道才对。

他对陈思思的身材相貌并不感兴趣,在他心里已经塞满了何彩的倩影,根本没有多余的空间去留意其它的女人怎么样。此刻他只是有些跃跃欲试,与很多人交过手,里面从来没有女人,现在有个现成的在这里,他想看看对方作为一个女人到底有多么厉害。

心里这么想这,面上浮现出一丝遐想,两眼发出炙热的光芒。胖子见他这副模样,以为洪鹏飞被陈思思所吸引,兀自在那里YY,吓了一跳,这也是刚才他为什么叫洪鹏飞小心一点,他就是担心洪鹏飞见到陈思思后露出这副猪哥像。以前不知道有多少人在陈思思面前一副色狼样,最后被陈思思打得满地找牙,不是肋骨断几根,就是手脚被折断,由此得了个外号叫“冷玫瑰”,意思是指陈思思虽然漂亮,但整天面上都是冷若冰霜,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而且还带刺。

果然,陈思思脸色更加寒冷,仿佛快要刮下一层霜来。胖子暗叫一声糟糕,知道这是陈思思准备动手的前兆,正准备出言相劝,却已经来不及了。

陈思思离洪鹏飞足足有三四米的距离,昏暗的地下室灯光下,一条高挑的人影“嗖”地晃动,一只黑色靴子的尖部夹着劲风已经到脑袋左侧二三十厘米处。洪鹏飞心中一惊,速度果然好快,作为一个女人能有这种速度,即使在男人中都已经算很难得了,难怪十几个人只有她能逃出来。心里有些吃惊她的速度,却不慌张。头首往后一晃,长细带尖的鞋跟擦着鼻梁划过。这一动作看起来惊险,实际则是洪鹏飞大脑里快速计算的结果,不多不少,只要刚刚能避过就行,能做到快速判断对手距离,这么随心所欲的控制自己动作的人,洪鹏飞无疑可以算是顶尖高手了。

在见势不对,已经躲到一边的胖子见到洪鹏飞只是堪堪躲过这一脚,暗道今天这个年轻人算是完蛋了,才刚到美国就要躺进医院了,看见他刚才在枪械方面满有些门道,心中不由有些惋惜。他在这里惋惜,却不知洪鹏飞的拳脚功夫比他的射击还要厉害。

陈思思见一脚没能伤到对方一丝汗毛,心中也开始谨慎起来。刚才那一脚有多快,有多大威力,她心里自然非常清楚,即使卡吉手下的两名贴身保镖当初都在她这突然一脚下吃过些苦头,况且现在是在昏暗的地下室,光线根本没有当时那么明亮,要想判断出速度和距离要困难的多。

不等刚才扫过的右脚落地,腰部扭动,把半空中的右腿硬生生地从向前冲之势改为向后拉动,同时左脚发力,弹跳起来,左脚脚尖直奔洪鹏飞面门。

洪鹏飞暗道一声好,并不还击,侧身躲开。陈思思发挥她腿长的优势,又连续快速的出了几脚,都一一被洪鹏飞躲过,整个过程,洪鹏飞没有用手脚阻挡过,均是躲闪开,而且没有还手。他很想看看这个陈思思除了速度快之外,还有什么厉害之处没有。

陈思思见前面一系列动作都无效,知道遇上了高手,眼见一头色狼,自己却奈何不了他,心中不禁又气又急,有些气闷。

趁洪鹏飞后退躲开一脚之际,陈思思也几乎同时跳开,纤纤右手摸到腰部的皮带扣上,用力一拔,竟然从她宽大的皮带里抽出一根比小指略细的钢鞭。

胖子在一旁见了,大骇不已,这是陈思思动了杀机,杀人时才会用到的武器。连忙在一旁叫道:“思思,不要啊,他是老板的朋友,你不能杀他。”

陈思思冷哼一声,冷言道:“我管他是谁,本来他只要挨我一脚就算了的,现在是他逼着我要杀了他,不然我咽不下这口气。”

洪鹏飞闻言,心里一阵郁闷,我凭什么就要挨你一脚,大家只是切磋一下,赢不了就要杀了我,靠,女人简直不可理喻。他压根就不知道为什么陈思思会跟他动手,还以为陈思思跟他一样,见到高手都想较量上一番。

陈思思见洪鹏飞不说话,只是低头微微摇了摇头,以为他是怕了,心中有些得意,暗想不要以为你怕了就不会受死了,我就会放过你。想到这里,手腕一动,银色的钢鞭如同一条银蛇般上下弯曲着身子直奔洪鹏飞脑袋。站的更远一点了的胖子只见银光一闪,看不清是如何出手,心中暗叹一声完了,自己看来又要给她解决后面的麻烦了。

“砰”的一声炸响,已经来到洪鹏飞面前的钢鞭已然不见,洪鹏飞本来低垂着的头已经抬起来,目光中露出不屑,唇角微翘,有些戏谑的笑容。抬起右手,轻轻地朝“沙漠之鹰”的枪口吹了口气。地下室中充满了一股淡淡的火药硝烟的味道。

陈思思呆在原地,大脑一片混乱,太夸张了吧,竟然能这么准确的把自己快速行进中的钢鞭打中,这是什么眼力,枪法,还是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