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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番外5 来吧,丫头(2)


  他叫卓逸帆,在哲学院和艺术学院同时就读。他长她一届,但是他们一般大。

  “今天,我也过生日!”他向康雨漪挤了挤眼。

  康雨漪眼前一黑,她说谎了,她的生日比他大了七个月。他是师兄哦,他误导她了。他长得那么高大,宽阔的双肩,和煦温柔的笑容,好像他可以包纳她的一切。怎么可以这样,太没道德,太没天理!呜,康雨漪想哭。

  这些年,看着父母恩恩爱爱。康雨漪心中幸福的模式就是男人像高山,女人像小鸟。其实,白雁从来就不是一只善良的小鸟,真真假假的娇嗔,把康剑哄得一愣一愣。结婚二十多年了,康剑看她的眼神,仍然像热恋。

  晚上和白雁例行通话,康雨漪心情前所未有的低落。那欢呼雀跃了多日的心默默地呻吟,她一声接一声的叹气。

  白雁没说啥,叮嘱吃好点穿暖点,周五回家补充营养。

  电话一搁,白雁告诉康领导,囡囡的心给某个坏家伙哄走了。

  康剑不相信:不可能,这才上了几天学。

  白雁挫败地叹气,爱一个人难道还需要天时、地利、人和?

  (5)

  跌破所有人的眼镜,康雨漪没去学生会,也没去演讲社,她去了戏剧社和舞蹈社。这两个社仿佛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康雨漪偏偏玩得很溜。

  换上芭蕾舞鞋,往中间一站,手臂一抬,来个三百六十度的旋转。社员们面面相觑,这才是高手。

  在戏剧社,她不会唱,但是她懂。唱腔呀,走步呀,生旦净末丑,说得头头是道。

  白慕梅死后,白雁去云县很少,对白慕梅的纪念,就是经常去看场戏。康雨漪很小的时候,便跟着白雁进剧场。白雁指着舞台上裙裾轻摆的娇媚女子,告诉康雨漪,要是外婆还活着,外婆演得要比这还要好。外婆天生就是为演戏而活的。她的人生也如戏。

  久而久之的耳濡目染,康雨漪就喜欢上了戏剧。

  康雨漪不想让别人真的觉得她是从后门进来的,在学业上不敢轻怠。期中考时,她挤进前五,是应该的。付出就有回报。

  康雨漪简直成了人大的传奇人物,偏偏还长相清丽,笑起来两个酒窝闪呀闪的。

  午夜时分,男生们在床上烙铁板,一起感叹:上帝造出康雨漪这样的女生,是对男生的残忍。瞧了这朵花,还有什么花能入眼呢?

  翻开日历,一周过去了。在这一周里,康雨漪没有遇到卓逸帆。仿佛他知道她在纠结,给了她一个不受打扰的空间。

  想他,情不自禁,不由自主。

  她还上网查了有关色盲的资料。色盲是一种先天性色觉障疾病。色觉障碍有多种类型,他是哪一种呢?

  和丁丁一块吃了次饭,丁丁主动提到卓逸帆,还是愤激的语气。康雨漪想,丁丁被拒绝时,肯定受伤很严重。

  “他没和其他女生一起吧!”丁丁问道。

  康雨漪不自然地怔了怔,“不知道。”

  “真不知他喜欢什么样的?”丁丁托着下巴,像担心儿子会打光棍的娘,忧心忡忡,“我想肯定也会是个怪胎。嗯,一对标本。”

  康雨漪一口汤噗地全吐在了桌上。

  周五下午,康雨漪去舞蹈社跳了会舞,出了满身的汗。今天,她要回家住。收拾出来,冷风一吹,她打了个冷战。

  卓逸帆骑着自行车从另一条路上向这边过来,康雨漪下意识地又进了教室。她不想现在和他搭话,一身的汗臭味。自行车经过门口时,响了一串铃,并没有停留。

  有那么一点失望,她以为他会进来找她。他们正式认识过了,一块吃了蛋糕,比别人应该亲近些。也许是她在自作多情,也许请他吃饭的人很多,其实师兄妹一块吃饭,再普通不过。

  唉!重得能把地砸出洞的叹息。

  闷闷地走到站台,腿都挪不动,在寒风中看着车一辆一辆地驶过,恍恍惚惚的。

  车来了,人很少,空着许多座位。康雨漪抓着扶手,她不想坐下。她喜欢在车上看夜晚的霓虹,像小时候看的万花筒。

  “小伙子,你投币了么?”司机问道。

  “我忘记带硬币了。”

  好熟悉的声音,康雨漪扭过头,对上卓逸帆含笑的双眼。他一点也不紧张,也不窘,平和地看着她,仿佛世界万物都已消失,他只看见她。

  康雨漪从包包里摸出一枚硬币递过去,他笑,不说谢谢。然后,走到她身边,与她一同站着,抬起的手臂恰好将她护在胸前,却又不会碰触到她的身体。

  什么时候见到他,他都是清清爽爽的。不见得衣服很新潮,但是和他的气质都很贴。头发也是,不像有的男生满头头皮屑,还在那吟风弄月,装风流才子。

  他的妈妈一定和她的一样,都是称职的好妈妈。康雨漪偷偷想到。

  他先打破的沉默,“你说的方式,我试过了。红色是甜的,绿色有股青涩味,黄色糯糯的,白色发软……”

  公车停停走走,颠来颠去,他的声音和笑容也是摇晃个不停。康雨漪迷失了。他对她有着蛊惑人的魔力,令她无条件举手投降。她不想在年龄上再纠结了。她没有两小无猜,没有青梅竹马,在情窦初开之际,也没遇到令她怦然心动的人。这么多年,她等着盼着有一个人能令她患得患失、失魂落魄的人。

  他来了,她不能错过。七个月,又不是七年,见鬼去吧!

  “你看村上春树的书么?”

  他点头。

  “很多人喜欢他的《挪威的森林》,我却喜欢他的处女作《且听风吟》,那里面的文字给人的感觉和你的画一样,只有黑与白,有迷茫、压抑、忧伤。我很想再重温一次。可惜搬家时,那本书丢了。”

  “我有的。”

  “能借给我么?”

  钱钟书先生说:借书是恋爱的开始,借了要还的,一借一还,一本书可以做两次接触的借口,而且不着痕迹。这是男女恋爱必然的初步。

  (6)

  周日晚上的阶梯教室,暖气很足,灯光明亮。

  康雨漪在纸上写下和卓逸帆有关的几行字。她知道他的名字、他在哪个系哪个班,但这只限于哲学院。康雨漪一直很纳闷,高考时,每个人只能填一所学院,他为什么可以就读两个学院?他又是笑得人畜无害、妇孺不欺的模样,不都是人大的么?她摆手,跳过这个问题。她有他的手机号、邮箱地址,见过六次面。这六次包括了四次偶遇,还有两次就是借书还书。

  借书时,他们约在足球场。那天真冷,足球场的路灯像莹火,她无法女为悦已者容,裹得像只熊,戴着厚厚的口罩。他在操场跑了三圈,然后和她围着操场走了三圈。

  那天晚上的月光很好。

  他说不管时代怎么变化,月光、树木、草地,都是一样的。她说还有感情,如果是真爱,永不会随着时光流逝,我爸妈就是。

  他停下来,呼吸之间的热气,像白雾。在那白雾中,她看到他在笑,这笑和平时不同,仿佛多了点什么。

  他借给她的书,崭新的像刚从书城的书架上拿下来,就撕去了书的封皮,一点都没他的痕迹。《且听风吟》不长,她都看几遍了,但是这次她看得非常仔细。在她觉得有感触的地方,她都写下几行文字,不能叫诗,一些心情,一些体会,也是她想和他说的话。

  书还过去时,那本书页页都有了她的标记。她非常抱歉地说:不好意思,我忘了这是你的书,在上面做了笔记。我另外买一本还你吧!

  有笔记啊,俊雅的双眉一挑,细薄的唇逸出一缕迷人的微笑,我喜欢看笔记。那也是一个晚上,他们一起去看越剧《杜十娘》。她喜欢的每一件事,她都想与他分享。

  两个多小时的演出,他没有在半途中睡着,一直和她轻声交流。

  他居然也懂戏剧。

  康雨漪搁下笔,呼吸微微急促,她小心翼翼地看看周围温课的同学,没人注意她,她才继续沉浸于她的思维中。

  每走近一步,都会发现他们奇特的契合,是否他们是为彼此量身定做的那一个?

  康雨漪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