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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9)


托江岳阳这个“线人”的福,管桐在网上找到顾小影的博客。r

某个不需要加班的晚上,他坐在办公室的电脑前,一页页,带着好奇,打量这个女孩子的生活——这是种有趣的体验,或许也是到这时,他才发现,每个人,或许都存在某种程度的窥私欲。r

以及,他也发现:顾小影远比他想象中,还要文采斐然。r

10月18日永志不渝r

今天看见一个女作家写的话:爱情就像一把匕首,深深刺进我的心脏,在以后的很多年里,令我深陷于此、永志不渝。r

永志不渝,这真是个美丽的词汇,在这个女作家年老的时候,回忆那场爱情的刹那,动人心扉。r

她爱他,却无法和他生活在一起。r

她的爱永志不渝,于是终生未嫁。r

我想起,婚礼上,人们喜欢用这个词宣誓:我宣誓,无论疾病、贫困、灾难都无法将我们分开,我将深爱我的丈夫/妻子,永志不渝。r

那么多的新人,都曾用青春宣誓。可是,很多年过去,还是有很多人分开。r

他们分开的时候,“永志不渝”就像一场稍纵即逝的烟火,它的美丽,只能用来嘲笑“永远”本身的短暂。r

所以,我想,“永志不渝”原来就是一场年轮的考验——这个词,这句话,本不是二十岁的人可以说,并能说出味道来的。r

就好像那位女作家,年轻的时候,没有人相信她所谓的“永远”。直到她老了,嘲笑她、奚落她的那些人,才相信“永远”的存在。r

原来,“永志不渝”的意义,要靠时间来证实。r

原来,说“永志不渝”的那个人,一定要白发苍苍。r

原来,永志不渝,这不单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承诺,还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承诺。r

10月2日慕斯男人与花卷男人r

这个城市开了第三家“元祖慕斯”店。r

是下午三点钟,我的脚像是粘在了店里的地板上,想转身回去,可是敌不住满屋香艳。r

终于还是狠狠心,买下两份慕斯,那么小,二十五元。r

小口小口地吃,冰凉酸甜的滋味,带来和煦的小幸福。r

半小时后,当我走出元祖,看着满街来来往往的人群时,突然这样想:是不是有种男人,就像慕斯蛋糕一样?r

这样的慕斯男人,一定有相当诱人的外在条件,比如房、车、好看的外形、高尚的职业……让你站在他面前的时候,就像刚才的我,拔不动脚。于是终于陷进去,万劫不复的时候,还在感慨慕斯的好吃——慕斯男人就是有本事让你被他卖的时候还替他数钱。r

直到你终于发现这样的男人不值得自己爱,可是回头看看,他毕竟给过你温暖的瞬间,给过你浪漫的场景,仿佛我吃慕斯时候齿颊留香,于是这样的香就成了最不容易长久却最容易抚慰自己的心灵膏药。敷上去的时候,至少可以短暂止疼。r

而需要止疼的时候,意味着这场爱,已经给我们留下伤口。r

简单地说,就是有种男人,一定是中看不中用,却总是吸引我们付账买单,然后等买完了再去后悔到肠子发青。r

就好比现在,当我吃完那么好吃的慕斯蛋糕的时候,其实我比谁都清楚,这样的情调与味道只能偶尔为之,要么是用来满足自己口腹上的虚荣心,要么是用来给生活加点小调剂——而事实上,最中用的还是家里那二两一个的小馒头,两毛五分钱,敌得住饥饿。r

毕竟,情趣是情趣,生活是生活,生活不能没有情趣,而只有情趣算不上是生活,生活就是在扎扎实实过日子的前提下有情趣。r

所以实际上性价比最高的是花卷男人,也是两毛五分钱的价钱,比馒头漂亮,比慕斯实惠。r

所以,要挑个花卷男人而不是慕斯男人,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