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如果法官说:“民主教育与基督教原教旨主义看法一致,都认为不应该允许孩子接触有害儿童灵魂的宗教、文化和信仰知识”,那也会是一个错误的理由,因为它不符合民主制度的事实。那些宗教家长在提出要求时,只是说教材内容会损害他们孩子的宗教信仰,而并没有坚持,在他们自己的看法是正确的同时,别人的看法是错误的。所以,法官接受的是他们的宗教信仰,而不是他们的知识判断。法官裁定的是家长们是否可以坚持宗教信仰,而非他们对教材内容知识认识的对错。维持道德(包括宗教信仰)和知识的区别是符合民主原则的。在如何对待知识的问题上,民主教育与基督教原教旨主义之间是有区别的。
在美国,民主被认可为一种正确的“好社会”观念,民主不干涉宗教的“好生活”观念,体现了民主公共生活关于“好”的原则,这种“不干涉”又叫“中立立场”。但是,这不是无立场的“中立”,而是民主立场的中立。民主对事物的理解是政治性质的,包含民主好社会的理念。既然民主坚持的是一种特定的好生活,就不可能不对其他的“好生活”(如专制好生活)有所排斥。因此,不能设想民主制度下的学校会对学生进行阶级斗争、阶级仇恨的教育。如果容忍这种教育,那便是无立场的“中立”。
在教科书问题上,赫尔法官奉行的不是无立场的中立,而是自由民主的中立:世俗的教材不能强加给原教旨儿童,因为世俗教材中包含的“好生活”只是不同“好生活”中的一种。Holt教材在基督教原教旨主义和民主人文主义之间做了选择,这一选择也是有立场的(选择后者),并未中立。公立学校在选用教材时的立场也不是中立的,而是有原则的,因此选择的是非宗教的教材。
赫尔法官要表明的是:家长有权利为孩子规定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个权利来自他们的信仰自由和权利,但这种权利是有限制的。当公立学校作出教材选择后,除非宗教家长能证明教材含有压制或歧视,他们对教材的公共使用不具有否决权,因为选教材是通过民主程序的,是社群共同决定的结果。如果宗教家长享有任意否决权,那就是破坏了这个包括他们在内的民主好社会的共同规则。他们的权利仅限于对自己子女的决定。在教材争论问题上,法官裁决奉行的是民主政治的关于“好”的原则,那就是多数人说了算,但同时也保护少数人的权利。
9百年前的政府承诺该不该兑现?
新年元月初是美国新当选州长走马上任的日子,而旧年12月底,卸任州长在交出权杖之前,还可以最后行使一项州长特权,那就是赦免罪犯。2010年底将下台的新墨西哥州州长理查森(BillRichardson)会不会行使这项特权,成为许多美国人关注的事情,甚至还掀起了国际反响。赦免的对象是一位在一百二十多年前被警察击毙的罪犯,真名叫威廉·邦尼(WilliamBonney),外号是鼎鼎大名的“比利小子”。美国许多报纸都报道了这件事。
2010年12月30日,理查森州长在美国广播公司的早晨节目中说,他不会赦免“比利小子”。“比利小子”1860年出生,14岁成为孤儿,17岁就杀人,之后终其一生都是亡命之徒,谋杀了21个人(据新墨西哥旅游局说,是9人),成为在美国大西部的著名枪手。1882年22岁时遭警察派特·加勒特(PatGarrett)击杀。
“比利小子”在美国家喻户晓,有人说他是位神枪手,和好汉罗宾汉一样,是个除暴安良的西部牛仔英雄;也有人说他是个不法之徒。“比利小子”已经成为大众文化中的传奇人物,有许多关于他的书籍,有威廉·格莱汉姆导演的西部电影《比利小子》,新墨西哥的萨姆纳堡(FortSumner)镇还有一个“比利小子博物馆”。1878年他杀死警察勃拉迪(WilliamBrady),被关在新墨西哥林肯郡的监狱里,判处了绞刑,但他逃脱了,还杀死了另外两名警察。
这次向理查森州长提出赦免“比利小子”的是检察官麦金(RandiMcGinn)。她在研究了“比利小子”的案子后证明,当时管理新墨西哥领土的政府长官华莱士(WilliamWallace)确实允诺“比利小子”,只要他说出杀死勃拉迪警官的实情,就给他以赦免。理查森州长答应过问此事,赦免的文件都已经准备好了,但在12月30日的最后时刻,决定不予赦免,理由是,华莱士答应的赦免是针对勃拉迪警官一案的,不包括“比利小子”后来杀死的另外两名警官和其他受害者。理查森州长办公室于12月中旬设立了一个网站,让浏览者就赦免“比利小子”的事发表看法,到2011年1月2日为止,收到了809封来信,有430位来信者赞成赦免,379位反对。
反对赦免的人有的说,根本就没有文件可以证明华莱士当年做过这样的承诺。理查森州长的立场是,就算华莱士做过这样的承诺,也有另外定“比利小子”死罪的理由,因为除了勃拉迪警官,他还杀死了其他人。反对者虽然反对,但前提是明确的,那就是,如果美国政府对“比利小子”有所承诺,那么就算是过了一百二十多年,现在的政府也必须兑现这个承诺。
这让我们看到了美国政府权威和责任的延续性,而政府权威和责任的延续性则体现一个国家的有效历史。历史延续的长短并不能以过去的岁月是以千还是以百来计算,例如美国只有二百多年的历史,而中国的历史则长达五千年。历史延续是一种存在于广大国民心目中的当下有效感觉。中国的历史虽然长,但人们当下感觉的只不过是从1949年以后的六十多年,这之前的政府权威和责任延续性已经不复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的历史实际上很短。
相比之下,美国的历史虽然很短,不过二百多年,但政府权威和责任延续性没有中断,人们当下感觉的是这全部的二百多年,所以美国的历史可以说并不短。美国初中的历史课上学习美国的建国历史,一定会学习宪法的订立,1776年美国革命后,一直没有一部好的宪法,1787年制定了联邦宪法,后经过激烈的辩论在当时的13个州里得到公民的认可。教科书里有这样的练习,让学生模仿当时联邦论和反联邦论的不同立场进行辩论,学生有机会身临其境地回到了两百多年以前的美国政治生活中去。这种课堂活动之所以可能,是因为美国政治体制和政府权威有延续性。
1787年是中国的乾隆五十二年,中国任何的历史书,有没有能够让学生能够身临其境地回到那个时代,或者哪怕是一百年前中国政治真实情景中去的呢?超过这六十多年的中国历史,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早已成了与他们心理感受不相干的无效历史。1878年,“比利小子”关在牢里的时候,是光绪四年,今天,理查森州长郑重其事地考虑是否要赦免他,因为事关政府承诺,要是设想发生在中国,那岂不是天方夜谭?
10隐瞒比犯错更不光彩
2010年11月13日《纽约时报》刊登了一篇题为《纳粹在美国受到庇护》的文章,随即被美国的许多其他报纸纷纷转载。文章报道的是美国司法部于2010年10月交给美国一个民间研究组织“国家安全档案”的一份不完整的报告。这份报告是美国司法部自1999年开始,花了6年时间做出来的。司法部称,这份报告还存在“事实谬误和遗漏”,尚未全部完成,还不能代表正式的调查结果。
“国家安全档案”得到的是报告的修订本,其中许多在法律和外交上敏感的材料被删除了。《纽约时报》获得了报告的完整本,并对报告发表一事作了报道。司法部的报告显示,二战后的历史中,美国政府在对待纳粹和纳粹合作者的问题上自相矛盾,既有道义坚持,也有道义妥协。美国司法部在起诉和递解纳粹分子出境的不同案例中,有成功的,也有不成功的。报告承认,美国公众对这一历史有知情权,所以,司法部有责任对此进行充分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公开。
促使产生这份报告的是马克·理查德(MarkRichard),他曾是美国司法部的一位资深律师,1999年他成功地劝说当时的美国总检察长里诺(JanetReno)就战后美国对纳粹人员的处置作一个总结报告,而完成这项报告工作的便是检察官费根(JudithFeigin)。这项工作历时6年才得以完成,理查德本人于2006年完成了这个报告的校订后,随即向高层官员要求公开这个报告,但被拒绝了。
这份报告由司法部保密了4年,“国家安全档案”以美国的“信息自由法案”为依据,将司法部告上法庭,这才得到了这一报告的修订本。由于《纽约时报》的披露,这件事情使司法部,甚至奥巴马政府都很难堪。奥巴马在上台前允诺要让他的政府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具透明度的政府,上台后随即让司法部担任协调公开政府行为记录的任务。美国公众对政府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不信任和警惕,在美国公众眼里,尽管司法部有法律和外交保密的理由,但它提交给“国家安全档案”的那个不完整报告文本难免有“隐瞒”之嫌,而隐瞒则比犯错更不光彩。
这份长达600页的报告中涉及了过去30年间20多件有关纳粹分子的案件。报告揭露,中央情报局曾经插手纳粹人员移民美国的事情,例如在冷战时期利用某些纳粹分子开展战后情报。这些在美国已经有别的报道和研究加以披露,这次司法部的报告中增加了一些有关细节。报告中也发现,以前估计受到美国政府庇护的纳粹人员高达1万,但调查结果发现实际人数远远低于这个数字。尽管如此,报告还是把这种政府行为视为一种道义羞耻,一种“(美国)政府和(纳粹)迫害者的合作”。
1979年美国司法部成立了追查在美纳粹分子罪行的“特别调查办公室”(OSI),这个存在了34年的部门于2010年底并入一个任务更广泛的新机构:“人权和特别起诉部”。OSI调查的成功率很高,调查的107宗案子中,失败的仅为6宗。
这次司法部的报告中也提到了OSI的失误,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恐怖伊万”的案子。OSI在调查德米扬鲁克(JohnDemjanjuk)时,认为他就是那个在波兰一处集中营协助杀害29000名犹太人的“恐怖伊万”,但后来发现是搞错了,但德米扬鲁克仍然犯有其他纳粹罪行,目前正在德国慕尼黑候审。尽管有失误,OSI的工作在美国仍受到高度的赞扬,这源于它对美国的这段历史提出了明确的批评:“美国为被迫害者提供庇护,以此为骄傲,但却居然也为迫害者提供过庇护。”
司法部报告的发起人理查德已于2009年6月去世,当时的总检察长霍尔德(EricHolder)在他的葬礼上发表了讲话。理查德在临终前表示,公布这项报告是他最大的心愿。主持完成这一报告的检察官费根说,报告不只是完成了理查德一个人的心愿,而且是在提醒人们,为什么居然会保密了这么长的时间。从产生到公布,这个报告本身成为一个“有意义的故事”,一个“应该让公众了解”的、关于国家错误行为的故事。它再次显示,公众有理由不信任并监督政府,唯有感受到来自民众的压力,政府才有可能去兑现它保持公开透明的承诺。
11“信誉”是怎么丢失的?
华声论坛曾出现一篇题为“小朋友过生日,县委宣传部祝贺”的帖子,贴出了三张关于一名小朋友在中影射阳国际影城庆祝10岁生日的图片,其中一条落款为“中共射阳县委宣传部”的庆生条幅尤为引人注目。一个10岁小朋友过生日,县委宣传部参加“祝寿”,引起了记者的好奇。当记者询问该宣传部时,该部门网络新闻管理机构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射阳县委宣传部名义为董姓小朋友庆生的条幅不是宣传部的人挂的,也不是宣传部的人授意挂的,当记者进一步追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时,“该工作人员反复称不方便透露”。
谁挂的庆生条幅应该是一件很容易弄清楚的事情,有人冒充宣传部挂条幅也是有可能的。宣传部是搞宣传的,自然知道如何向群众解释,以维护党政机关的威信。但是,该部门人员“反复称不方便透露”,这便十分蹊跷和令人不解了。
对这条消息,跟帖的网友似乎没有一个人相信不是宣传部挂的。于是在“否认”与“不相信”之间形成了僵局。类似的情况近些年在新闻中屡屡出现,这便令人纳闷,“否认”的那一方为什么这么难以说服民众?它的信誉是不是出了什么毛病?
早在两千多年前,亚里士多德在《修辞学》中就指出,要说服别人,有三个必要的因素。第一个因素称为“逻辑”,也就是言之成理,清楚明了,最清楚明了的便是“事实”。谁挂的庆生条幅,不是张三,就是李四,没有什么“不方便透露”的。“不方便透露”不合逻辑,所以也就不能言之成理。
说服别人需要的第二个因素是“信誉”,“信誉是存在于说话者品格中的东西”,而第三个因素则是听话者的“情绪”,这里姑且略过第三因素,专门谈谈第二因素。
亚里士多德的同时代人,希腊修辞家伊索格拉底(Isocrates)也很重视“说服”与一个人的名声和影响力的关系。他说:“谁想要说服别人,谁就不能忽视自己的品格。……他要努力为自己在其他公民当中建立好的名声。名声优秀者比名声蒙羞者说话更有说服力。一个人一生的行为比他一时的言论更有说服力。”伊索格拉底甚至认为,就话语的影响力而论,谁说话比说什么话更为重要。
网友死活不相信宣传部,从这一情况来看,宣传部的信誉名声似乎不是太好。人们往往并不一定要在有了确实信息或彻底了解以后才会被说服。人们觉得谁可靠或可信往往是出于习惯的力量,与说话者的职业、知识、地位等因素有关。如果你信任一位医生,那么他嘱咐你做什么,你即便不完全明白为什么,也还是会照着医生的话去做。同样,如果你尊敬一位师长,他说服你去做某一件事,你就算不完全明白他的用意或者甚至不完全同意他的理由,你也还是会被说服。
相反,如果你不相信一个人,就算他把道理说得再明白透彻,再坚决地表明他对你的善意,你也未必会被说服。在一个信任匮乏的社会环境里,人们会普遍觉得难以信任他们本该信任的那些有地位、身份或权威的人士,如官员、教授、医生、专家。这时候,信誉匮缺也就成为一个社会性的普遍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