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曾国藩统率湘军作战以及当总督时,他虽财权在握,却“未闻其侵吞涓滴自肥或肥其亲族”,甚至有时还将自己的薪饷与廉俸捐资办学。因此,曾国藩死后仅有二万两白银的遗产,只及他总督任内一年的养廉银而已。
曾国藩不仅自己严戒贪欲,而且为政期间,所到之处,必先整饬吏治,参劾贪污的官员,其中以州县官为多。
咸丰十年(1860)十月,曾国藩参革了因借兵差贪污的安徽怀宁县县令莫祥芝;第二年,又参革伪造贩木护照逃税牟利的云骑尉左建业。同治元年(1862)三月,参革了冒领冒销地丁钱粮的代理江西彭泽县知县吕廷楷。第二年七月,又参革了贪污勒索的庐江县知县吴燮和。
对那些贪婪的厘金征收官员,曾国藩更是毫不留情。同治元年五月,他参革掉江西河口侵蚀隐匿厘金的同知向绍先;次年,又奏请将江西厘卡中声名最差的几名官员全部革职,同治三年二月,他又将借经办江西厘务而循私舞弊的广东补用直隶州知州万永熙革职,并勒令其将应赔银钱如数缴销,而后发回原籍。
同治八年(1869)二月,曾国藩调任直隶总督。刚上任,便连烧三把火,参劾贪污腐败的官员十一人,同时又表彰廉洁严明的大名府知府李朝仪等十名贤官,以示惩恶扬善、赏罚分明。经过整顿,直隶吏治明显好转,治河工程也卓有成效。
曾国藩之所以主要参劾州县官,是因为州县官吏直接统治百姓,是基层的父母官,这些人贪污受贿,直接扰害百姓,而百姓又很容易发现,民愤极大,最易激起民变。
对一个为政者来说,贪欲既是祸害自己之源,又是祸国殃民之本。因此,要做一个好官,不仅要竭力戒贪,又要严惩下属中的贪官污吏,这样才能远祸保身而又政通人和,体会到一种为官的至乐。
廉洁才能服众
曾国藩在训诫部下时,很少空谈廉洁奉公的大道理,他多数情况下都是从服众的角度出发,告诫下属,如果要让手下人心服、敬畏、有令必行,就必须保持廉洁的为官品质。他在给刘松山的书信中说:
“驭众之要,不外‘勤’、‘廉’二字。廉则足以服人之心,勤则识见日广,精力日强。循是以求,即他日可成名将。”
这样从“术”的角度来讲廉洁的作用,就比较有说服力和效果了。驾驭手下,是一个为官者心须具有的基本能力,如果这一点能力都没有,就只能别为官了。当然,这并不是曾国藩随便的乱议,而是他自己为官和历史的经验之谈。
东汉时期,有一个叫张奂的人,任职安定属国都尉。桓帝永寿年间,张奂率兵击溃南匈奴的骚扰,使东羌少数民族聚居地得以安定。东羌人感恩戴德,进献良马二十匹,金器八件。张奂先一并收下,然后在众羌人面前,把酒起誓说:“使马如羊,不以入厩;使金如粟,不以入怀。”
宣誓完毕,他把马匹、金器全部退还给羌人,羌人无不称赞他的廉洁。在张奂以前,有八个都尉在这里任职,但由于都是贪财好货之徒,以致政令不行,到处动荡不安,羌人暗中叫苦,张奂接任之后,正身洁己,于是政令教化并行,风气大变。
廉洁,在一个人是威风;在一个国家,则是国风、民风。俗话说得好:“上梁不正下梁歪。”有什么样的君主,就有什么样的臣下;有什么样的官吏,就有什么样的民众。
孟昶是后蜀的第二个皇帝,也是末代皇帝。其父孟知祥是后蜀的开国皇帝,但刚称帝半年,就因病去逝。于是,十六岁的孟昶在父亲旧臣的拥戴下即皇帝位。孟昶即位之初,以李仁罕、张业、赵庭隐、李肇为首的功臣将领自恃有功,根本不把皇帝放在眼里。他们违犯朝纲、夺人良田、掘人坟墓,不仅危及孟昶的帝位,而且激化了阶级矛盾,影响了社会稳定。
于是孟昶采取果断措施,首先将骄横跋扈的李仁罕处死,接着又杀掉了以酷法滥刑聚敛财物的张业,并陆续罢免了一批贪赃枉法的官僚,将政权掌握在了自己手中。进而又采取了一些有利于民众的措施:劝课农桑,减轻赋税,使生产大大发展,蜀中粮食价格降到斗米三钱,府库也很充盈;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使西蜀成为当时的文化中心。
但是,在帝位巩固下来之后不久,孟昶变了,他不再廉洁自律,励精图治,而变得骄奢淫逸,贪得无厌起来。他沉溺在花园池塘的美景之中:春天,他派人在宜华苑栽种名式各样的牡丹,有浅红、深红、浅紫、银黄、淡黄、洁白等四十多个品种。每当花开时分,他就与大臣携带妻妾、歌女前来游玩,饮酒赋诗,流连忘返;夏日,他又令人在成都锦江两岸建造很多亭台楼榭,让都城人倾城出来游玩,他则乘龙舟在江上游荡,观看伶人戏水;秋天,全城的芙蓉盛开,已十分美观,他还嫌不够,又派人在城墙上全种上芙蓉;冬天,百花调零之时,有人又献上一些奇花异树,供他享乐。爱花本不是一件坏事,但作为一个皇帝,整日泡在花园中而不理朝政,就走向了极端,玩物丧志了。与此同时,他又迷恋上了女色。广政元年(943),他下令在全国挑选十三岁以上,二十岁以下的未婚美女入宫,引起了一场大骚动。不少人家怕自己的女儿被选中,就急忙托人说媒,出嫁闺女,时人称为“惊婚”。他生活也十分奢侈,连便器都用六宝制成,他的宠妃花蕊夫人使用的痰盖都是金装水晶做的。
孟昶变了,他任用的大臣也上行下效变得一样奢侈腐朽。主管军政大权的知枢密使事王昭远任意挥霍国库的金银绢帛;位兼将相的李吴任意搜刮民财,还放高利贷盘剥人民,家中的妓妻达数百人之多;翰林学士范禹贪赃枉法,在掌管科举考试时竟以送他钱财的多少来决定官职大小;盐铁判官李匡远代理宰相处理盐铁使的政务,竟一日不判刑断狱就闷闷不乐,听到犯人受刑发出的惨叫声,反而当作是优雅动听的音乐;宰相欧阳炯不善理政,只会填词吹笛。
就这样,后蜀政权很快走向了灭亡。孟昶的皇位还没坐多久,便被宋太祖赵匡胤灭了。
鉴于这些历史的教训,曾国藩除了自己廉洁操守,为部下作表率之外,还不断训诫部下及兄弟,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才能服众。
咸丰九年(1859)七月,曾国藩给担任礼前礼后营管带的杨镇写了一道公文,专论带兵之道,说:
“带兵之道,廉、明、勤三者缺一不可。廉则银钱不苟,自有以服兵勇之心;明则是非不淆,赏罚公道;勤则营务整顿,在下之人,自不致懒惰废弛。”
在此公文中,曾国藩将“廉”列为第一,加以警示。在此之前,曾国藩的兄弟曾国荃初次从戎带兵时,曾国藩也再三叮嘱他,要以身率属下,不私取财物,否则人人不服,兵也就带不了了。咸丰十年(1960)一月,曾国藩在给参将喻吉三的信中将“勤恕廉明”四字并举,说明要“廉以服众”。次年七月,曾国藩在给胡友胜的信中也说:
“既实任前营事务,当时时不忘‘廉勤’二字。勤则无事不治,廉则无瑕可指,二者乃居官之根本,尤行军之根本。本部堂每以此二字教各营官,果能体此而实行之,在外为好官,为好将,即在家也不失为好人。”
同治元年(1862),曾国藩写了《三字箴》,其中“清字箴”说:“名利两淡,寡欲清心,一介不苟,鬼伏神钦。”其意思是说,如果淡泊名利、清心寡欲、严以律己、一丝不苟,就连鬼神都会钦服,更别说人了。
正人先正己。自己身不正,就无法去要求属下。只有自己廉洁心正,无瑕可责,才能服众。一个欲有所成就的为官者,应该牢记这句话。
俭为防贪养廉之法
“廉”为居官第一要义,对一个为官者来说,保持廉洁的操守是十分重要的。但是怎样才能保持廉洁呢?这除了增强自身修养,严格自制外,中国传统儒家思想还设计了一条有效的途径,即以俭养廉。
所谓以俭养廉,就是要求为官者保持艰苦朴素、勤俭淡泊的生活作风,从而不受物欲的诱惑。儒家认为,人生的幸福在于精神的充实,而不在于物质的享受。不可遏止的物欲是邪恶的,要保持廉洁的品德,就必须克制物欲的恶性膨胀。宋代名臣范纯仁说:“唯俭可以助廉”;明代海瑞说:“公以生其明,俭以养其廉,是诚为邑之要道,处世临民之龟镜也”。这些说的都是同样的道理:居官守俭,不为物累,才能不思苟取,拒贿不纳,保持廉洁。历史上没有一个清官不是靠俭朴的生活保持廉洁的。
很为曾国藩称颂的清朝康熙年间的著名清官汤斌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汤斌是著名理学家,宗法程朱,自律极严。在其任江宁巡抚期间,其廉洁为众所公认,当地百姓曾送给他一个绰号“豆腐汤”。
汤斌身为高官、地方上的第一把手,管理富甲天下的苏州、松江等七府一州。他自己完全有条件享受享受,但他盛夏靠从典当铺买来的旧布帐子遮蚊;在隆冬坐旧棉絮纷纷飘出轿帘的轿子出门。他亲自到巡抚街门后园采摘野菜供膳,由市上买菜,每天必有一味是豆腐。有一次,年已三十四的大儿子汤溥不远千里来看望老父亲,儿子让老仆人上街买了一只鸡,汤斌知道后,立即让儿子当庭跪下,严加训斥。他自己到苏州,从来不曾买鸡吃,认为读书人只有吃得菜根才可以做大事。汤溥再三请罪,他还是毫不留情地把儿子撵回了家乡睢州。
汤斌为当地民众办事则是尽心尽力,他奏请朝廷减赋,又阻挡康熙帝南巡“御道”的拓展,使得鱼米之乡的平民百姓过上了好日子。在汤斌奉调赴京前,苏州百姓聚至辕门外涕泣挽留,挽留不住时,罢市三日,遮道焚香相送。
历史上不少出色的君主也是这样以俭养廉防贪的。开创“文景之治”局面的西汉文、景二帝,他们在统治期间就生活俭朴,励精图治,为臣民作出了榜样。
文、景二帝不仅反复强调以农为本,号召臣民重农,而且自己也亲自动手,身体力行,为天下先。文帝诏开籍田,亲自耕作;景帝“朕亲耕,后亲桑”。文帝在全国提倡节俭,反对浪费,并从自己做起。
有一次,文帝想盖一座楼台,与工匠一计算,需花费黄金百斤,因相当于十家中等人家的财产,就取消了这个计划。据史记载,文帝在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车骑,服饰,无所增益”。他身穿“戈绨”做的袍子,“戈绨”为当时普通的衣料。他所宠爱的慎夫人,“衣不曳地”,即穿着短裙。他们的帷帐,连花纹也没有,十分简朴。就连死后造陵,他也反复叮咛,建陵要因地制宜,从简办事,不许劳民伤财。他下诏说:“治霸陵皆瓦器,不得以金银铜锡为饰,因其山,不起坟。”临终前,文帝还下遗诏说:“厚葬以破业,重服以伤生,我甚不取。”主张薄葬,反对浪费。
曾国藩的养廉防贪之法,也全得力于一个“俭”字。他说:“欲崇廉洁,必先崇俭朴。”
曾国藩在京城为官时,因为所担任的都是文职、清职,没有实权,俸禄很低,生活非常困难。此时他还要每年向家里寄银两,供九弟曾国荃读书。与曾国藩交游的朋友如毛昶熙、吴廷栋、何桂珍等,也都以俭朴自励。这使得曾国藩一生都养成了俭朴的生活习惯,也使他得以始终保持廉洁。
曾国藩官至总督时,每日吃饭仍以一荤为主,被时人称为“一品宰相”。早餐时仅吃开水泡饭;衣着方面,曾国藩所有的衣服不过值三百两银子,平时不穿丝帛。三十岁时,曾制了一件青缎马褂,平时不轻穿,只在庆典或新年时穿一下,此衣藏了三十多年,犹如新衣。他还要求家人“平日衣服不准用丝绸”,并且还强调:“衣服不宜多置,尤不宜大镶大缘,过于绚烂。”
尽管如此,曾国藩仍对自己不满意。在晋升两江总督时,有人要为他造一艘华丽的座船,曾国藩立即制止说:
“现有的座船已经太大了,被人称长江第一船,已有奢侈的嫌疑。如果再造大船,与贪污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同治六年(1867)四月,有一个幕僚按照李续宾所用的样式,为曾国藩制作了一把银壶,用来炖人参、燕窝,给他滋补身体,一共用了八两多银子。这件事使曾国藩懊悔不已,他在日记中自责道:
“今人民皆食草根,官员亦多穷困,而吾居高位骄奢若此,且盗廉俭之虚名,惭愧何地!以后当于此等处痛下针砭。”
八两银子对于一个贫苦百姓来说,可能是几年的生活费,也是湘军普通士兵几个月的饷银,相比之下,曾国藩似乎不能算是俭朴。但从他一年的养廉银看,这似乎又算不上什么。更难得的是,曾国藩时刻将自己的生活与普通百姓相对比,多了一层仁爱之心和自律精神。
同时,曾国藩并不主张过于节俭以至吝啬,他曾说:“节俭不可流于刻薄。”节俭是好事,但节俭过了头,就会走向事情的反面。
例如,一个小商人只有一套衣服和一条领带,非到破旧不堪才肯抛弃。他从未想到过要请一个有密切业务往来的客户吃一顿饭,即使在旅行时与熟悉的客户偶然相遇,也从不替客户付一次旅费。因此,他落得个吝啬的名声,结果人人都不愿与他做生意,而他竟然还不知道,使他蒙受极大损失的就是他那过度节俭的习惯。
在为官之道以俭养廉方面也存在这样的问题。被康熙帝称为“第一清官”的于成龙就是这样一个例子。
于成龙,字北溟,号干山,今山西离石人。从顺治十八年(1661)起,历任知县、知府、按察使、布政使、巡抚、总督等职。他在任上洁己爱民,秉公从政,屡施德政,但似乎节俭过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