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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1993年时尚杂志什么样?(2)


  出了京宝饭店的门,走在路上,林墨心里舒坦极了,像是确定了终身大事般的笃定、喜悦。这算一份好工作么?方方面面比,它甚至都算不上是一个正经事儿。可林墨是向往的,就像她当年高考填报志愿时向往哲学系、大学快毕业时向往去美国、分配工作时向往进外企,这些都被她的父母苦口婆心地摁了下来:学哲学有什么用?去美国钱从哪儿来?给洋鬼子打工靠谱么?林墨曾经所有的向往最后全终止在向往。她原以为,她向往的只是外面的世界,而看了《风尚》杂志后,她发现:即使外面的世界也分三六九等。从唐人街小餐馆刷碗池里看到的外面世界一定不会比中国大饭店高挑宴会厅里看到的更美更优雅,她向往的,是站在高处看整个世界。九月底的北京,傍晚最是迷人。走在宽阔的建国门外大街上,林墨全身裹满了日落前最后的金黄。她抬眼望去,满目是迤逦的云霞,火红、橙黄、淡紫、湖蓝??种种色彩交织,仿佛莫奈手绘的印象。路过赛特商场时,林墨在橱窗前驻足了片刻,她分明从玻璃上看见,自己脸上确实有一丝如释重负又喜不自禁的微笑。

  一个星期后,林墨接到《风尚》杂志社会计打来的电话,转告姜海让她随时过去上班。挂了电话,林墨从抽屉里拿出早已写好的辞职信去找经理。经理不解,追问她怎么突然要辞职,林墨一口咬定自己准备出国留学,谁挽留也没用。经理见她去意已决,便通知人事开始给她走交接流程。

  工作交接了半个月,彻底离职那天,林墨从中国大饭店弄完所有手续后,直接去了父母家。林墨的母亲是东直门中学的语文老师,父亲是北京市烟草专卖局的一个科长。两人单位都有分房,老两口住在学校给分的两室一厅,在东直门内民安街附近。林墨参加工作后自己搬进父亲单位给他分在劲松的一室一厅,说上班方便,时不常地才回父母家一趟。

  回到家,母亲下午没课,在家里择菜,看见林墨不到四点就回来了,问:“今天怎么那么早就下班了?”林墨“哦”了一声,没接茬,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六点半左右,父亲回来了,一家人坐上桌子开始吃饭,林墨这才开口,说:“给你们说一事儿啊,我换工作了。”

  母亲愕然,怔怔地盯着林墨问:“怎么干得好好的,就换工作了啊?是不是饭店出什么事儿了啊?你别有事儿瞒着我们,你们人事部的夏经理是我学生,你要有什么事儿不方便说,我去和他说。”

  “瞎起什么哄啊?我能有什么事儿?就是干得腻味了,换换工作,别瞎操心了!”林墨一看母亲着急的样儿,顿时不耐烦。

  “那你换了什么工作?谁给介绍的?”

  “就一本新创刊的杂志,叫《风尚》,女性读物。我自己找的。”

  “哪家出版社?属于哪家上级单位管?是什么编制?”母亲连珠炮似的步步紧逼。

  “私营的,没编制!”林墨没好气,却有快感。

  “嘿!你这是在和谁置气啊?我告诉你啊,不许辞职,不许去!”

  “哟,真不好意思!我今天已经办完离职手续,离职证明都拿到了,不去也得去。除非您留我在家吃闲饭!”林墨感觉自己把母亲所有的话都堵死了。

  啪!一直没说话的父亲突然狠狠把筷子拍在桌上,正斗嘴的母女俩同时吓了一跳。

  “她要去就让她去!咱操不上这个心!以后她的事儿我们也不管了!”父亲对着母亲骂,却明显是冲着林墨说的。

  “爸,你别生气啊。这家杂志社挺好的,我自己有主意。”林墨看父亲急了,只好服软。

  “哼,你主意大着呢。”

  三人闷闷不乐地吃完晚饭,母亲一边叹气一边收拾碗筷,父亲坐在沙发上来回翻报纸弄出很大声响,谁也没有再说话的意思。林墨削了个苹果,自己吃完,又坐了会儿,打个招呼就回自己家了。

  林墨何尝不知道中国大饭店的工作是份好差事?体面、又能见世面,稍微动点脑筋,嫁个大款或外宾简直易如反掌。林墨本来是很知足的,她肯下工夫练口语,又跟着礼宾部的几个大拿学习全套国际标准礼仪,一门心思想着做到公关经理甚至公关总监的位置,然后获得公费去英国或瑞士培训的机会。可越是计划周密,越是心心念念的事,常常在一念之间灰飞烟灭,那种突如其来山崩地裂的挫败感,往往无从解释却又摧枯拉朽。林墨开始怀疑中国大饭店的工作,起因于母亲。她私下里买了一整套西餐刀叉用于练习就餐礼仪,那日正在家里对着空盘子摆弄,被母亲看见,忍不住打趣了她一句:学得跟真的似的,你是伺候人老外吃饭,又不是和老外坐一张桌子吃饭。这句言者无心的趣话,一下子扎到了林墨,她把盘子“咣当”一推,回了一句,您还说得真对!便坐到沙发上开始看电视。林墨哪里看得进去?她脑子里跑马灯似的,一帧一帧不受控制地闪过那些证明母亲观点的工作画面:在客房部实习时被要求面不改色地清理住客小孩拉了屎尿的床单,在配餐房被主管一遍一遍痛骂直到学会如何用保鲜膜如镜面般平整光滑地包裹餐食,在酒店地下室和同事哄抢员工大餐其实是豪客在酒店大宴宾朋备多了的饭菜??这些曾经被她当作是从平凡走向伟大的试炼,在这一刻莫名就变成了委屈与无望。而最后击败她的,是不久前的一次贵宾接待任务,对方是香港当红女明星,来北京拍电影,剧组按她的要求在中国大饭店给她长包了套房,女明星抵京那天,公关部上上下下包括副总经理全体出动,一起去首都机场接机。林墨毕恭毕敬地站在贵宾通道一侧,安静地候着。女明星路过通道时,左右张望了一下,最后走到林墨面前,问她:“手干净么?”林墨不解,只得老实回答说刚洗过,女明星说,那就好,然后把身上的貂皮大衣扔到林墨手里,看也不看径直走了。林墨捧着她的貂皮大衣,愣在原地,她又看见平时耀武扬威的公关总监此刻捧着女明星的行李亦步亦趋跟在后面,副总经理则小跑在前一边打哈哈一边开车门,林墨突然觉得,这份工作就算干到顶也还是要干这些活儿吧?她分神了片刻,然后捧着貂皮大衣跟着车队回了酒店,埋头走进女明星的套房帮她挂了起来,走出房间,她快步乘电梯下到员工更衣室,站在洗手池前反复洗了三遍手,最终一声不响地哭了出来。那次之后,林墨发现自己工作时再也静不下心了。

  和父母摊牌后的第二天,林墨先打电话给姜海确认下周一去杂志社办入职。她想了想,拿出存折,上银行把工作积蓄取了出来,接着去商场给自己好好买了几身衣服。周一早上起来,林墨从新衣服里拣了一套藏青色呢料的西装上衣及半裙,里面穿了件白衬衣,搭配一双浅口黑皮鞋,出门去《风尚》杂志社报道。

  轻车熟路地来到京宝饭店,林墨一上四楼便直奔401社长办公室。敲开门,姜海早在办公室里了。他今天穿了一条水洗蓝直筒牛仔裤和一件暗灰色提花的鸡心领羊毛衫,里面也搭了一件白衬衣,林墨心想:终于顺眼多了!

  “小林,欢迎加入《风尚》!”姜海热情握住林墨的手,林墨感觉到他手心里微微汗湿,有点黏,只好跟着他干笑了两声迅速把手抽了回来。姜海并没察觉,自顾着说:“走!这回该带你参观一下你即将战斗的地方了!”

  出了401,旁边的402是《风尚》杂志社的财务办公室,靠墙立了六个大文件柜,只有一张写字台、一个会计,会计同时还是人事。姜海给林墨介绍:“小林,这是咱们的人事兼财务,于小娟,一会儿办手续什么的,找她就行!”于小娟盘了个圆髻,刘海烫成流行的巍峨半耸式,显得脸扁。上身穿一件咖啡色的竖针小高领毛衣,下面是一条黑色健美裤,使她看上去应该比她的实际年龄显老。“别客气,叫我于姐就行。”于小娟客气地打完招呼,又埋头开始整理票据。

  403、404、405都是《风尚》杂志的编辑部。不过405主要用来存放杂志,没人在里面办公。403沿窗放了两张办公桌,靠里是两个玻璃门的文件柜,进门右手边有一个书报架,挂着各类报纸,旁边地上搁了四个暖水壶。屋子里坐了两个男人,姜海介绍,分别是刘长波和张涛,都是跟着他从一个单位出来办刊的老同事。叫刘长波的那个,内蒙古人,负责《风尚》杂志的发行工作。他个子很高,至少一米八二,体格也健壮,头发有点自来卷,蓬蓬的堆在一张大脸上,倒像个中东人;张涛则秀气许多,一米七多点的身高,头发细软,脸也窄,一说话便听得出南方口音,正是浙江人。张涛也负责《风尚》杂志的发行,但同时还负责给《风尚》拉广告,他之前在纺织工业总会做企业外联,手上资源不少。

  “你可能想不到,他的英语可能是我们所有人里最好的!”姜海拍了拍张涛的肩,笑着对林墨说。

  404就更杂乱了些,屋里摆了四套桌椅,坐了三个人,全是女的。才一进门,就有一个主动迎了上来和林墨打招呼。

  “欢迎啊!早听说有新同事要来,没想到是个美女!”说这话的,是个披散着头发的圆脸姑娘。她那头发一看便是烫过的,只是时间太久了,新长出来的半截头发直愣愣地贴着头皮,发梢却依然毛毛糙糙,耷拉在肩膀上,像狮子狗的两条耳朵。她有些胖,穿一件在林墨看来即使自己老娘也不会再穿的玫红色粗棒针编织毛衣,中间还用白毛线织出一朵雪花图案,配了一条松垮垮的浅蓝色牛仔布休闲裤,只有十年前的女中学生才这么穿。幸而她五官不错,脸虽然圆点,眼睛和鼻头也是圆溜溜的,倒显得可爱。眉毛粗且杂乱,嘴唇也有些干,绝不是懂得收拾自己的姑娘。

  “林墨,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们《风尚》杂志的执行主编郭晓月,才女!在全国许多重点文学期刊上,都发表过散文及诗歌。”

  “郭主编,以后请多多指教!”林墨嘴上跟她客气,眼睛早已瞄到了郭晓月脚上的波鞋,真是十足的少女装扮。

  “别客气,你跟着大伙叫我晓月就行。”郭晓月说完,转身,指了指身后座位上的另一个女子,“这是我们的编辑,李艺。”

  林墨顺着郭晓月手指的方向打量过去,这个叫李艺的,比其他两人都要洋气。她留一头齐耳中分,也烫过,是胡慧中在《中华警花》里的样式。显然有人夸过她五官有些像胡慧中,否则她哪来那么大的自信不但发型模仿,连穿的高腰牛仔夹克、黑色弹力针织衫、萝卜腿收口水洗牛仔裤、平底船鞋,无一不是胡慧中近两年最爱作的打扮。林墨正看着,发现李艺也在打量自己,于是立即笑了笑,对李艺说:“您好,请多多指教!”心里想着:打扮得还行,就是有点儿兜齿。

  李艺不咸不淡地回她“别客气”,姜海又补充了一句:“李艺是北大中文系的高才生,毕业分到我们单位跟着我做行业刊,被我好不容易说动了,才肯跟着出来。”

  房间里最后一个女同事正在收拾桌子,看姜海给林墨介绍得差不多了,才拍拍手走过来,对林墨说:“你好,我也是编辑,叫沈玫。”

  沈玫和晓月一样,也是粗枝大叶型的。一头发黄的长发辫了根松辫儿,她脸长额头高,还落下不少痘印,也不化妆,鼻子上架一副起码六百度的厚片玻璃眼镜,穿一套雨伞质地的运动服,活脱脱一读书读傻了的老姑娘。

  林墨恶毒地想:还叫沈玫呢?真够没审美的。

  姜海说:“沈玫前些年在法国做过访问学者,会说法语,我们好多海外内容都要靠她翻译。而且她也爱写,文笔非常好,《风尚》杂志每期都有她不少文章。”

  林墨扫了一眼沈玫的办公桌,堆放了不少原版海外杂志,十分精美。沈玫见她盯着杂志,便跟她说:“这些杂志都是从图书进出口总公司订阅的,回头你想看,只管拿就是了。”

  介绍完一圈,姜海对林墨说:“以后你就在这屋跟大家一起办公。”然后,又对另外三个说:“今天下班都别提前走了,晚上一起吃个饭。算欢迎一下新同事。”

  姜海走后,林墨先去找于小娟办档案交接等入职手续。回到办公室,她管沈玫借了抹布和水盆,细细地把自己的办公桌擦洗了一遍。其他人各忙自己的事,上班第一天很快就过去了。下班时,姜海果然叫上了所有人,一起去楼下吃饭。

  京宝饭店一楼也对外承包开了个家常菜馆。一群人坐下,姜海叫来服务员,并不看菜单,也没问林墨,就把菜点完了。

  饭桌上的话题主要围绕林墨展开,其余七个人你一句我一句,把林墨家祖上八辈儿的情况都摸清楚了,才又发现林墨是八个人里年纪最小的。刘长波想喝酒,问大伙儿想不想喝,姜海和张涛不置可否,那三个女同事都说不喝,没想到林墨应了刘长波,说:“我陪你喝。”三个女同事一听林墨要喝酒,刷一下齐齐望向她,只李艺开口说了一句:“你还能喝酒呢?”林墨没看她,对着帮她斟酒的刘长波,笑着说:“今天高兴,喝一口!”

  姜海举起酒杯,示意大家也举杯。“欢迎小林同事加入我们集体,这是一个高雅的事业,也是一个漫长的事业,我始终相信当今的中国给了《风尚》一个机遇,不久的将来,如果《风尚》在这个领域成为中国第一,这成果一定属于今天在座的各位!”说罢,姜海一饮而尽。

  吃完饭,众人各自散去。林墨想走一走消食。已经是夜里,凉风卷着落叶,拂过林墨。或许是刚才的几杯酒把心和身体都烧得暖暖的,她不觉得冷,反而有种说不出的自在。想起姜海在饭桌说的那番话,她又会心一笑:高雅吗?未必。漫长,那是肯定的了。

  是啊,一切还长着呢—那是1993年10月底的一个夜晚,《风尚》杂志创刊七个月整。姜海31岁,林墨2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