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起三毛党,躺在床上的这几个家伙没有半点睡意。
他们大一的时候,就经常听学长们的谈起三毛党的种种劣迹。
那是一个长期活动在德陵市各个高校周边的混混团体。他们专门给校园不良学生充当老大,收取保护费,也经常对校园周边的小商贩进行敲诈。为首的三人,剃着奇怪发型,脑后都留着一条小辩,分别染成黄色,棕色,红色,以黄毛哥,棕毛哥,红毛哥自称。对于这个头领特征很明显的组织,学生们就称其为三毛党。
三毛党扰乱德陵市各个高校的周边治安已久,但他们每次被抓进去都会很快放出来,听说是黄毛哥后台很硬。
最令学生们谈“毛”色变的是,前两年,也就是成贤他们还在读高三的时候,信息学院发生过一起性质非常恶劣的流血事件。
当时有两个学生结怨很深,某天在操场上约架。其中一个打输后心有不甘,叫来了三毛党。那伙混混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直接将打赢的那个砍成了重伤,在医院里躺了半年才下床。
三毛党手持凶器冲进学校砍人,明目张胆,骇人听闻,电视台都还为此做过专访节目,弄得满城风雨。后来市公安局展开了为期两个月的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顿,三毛党这才销声匿迹。
想不到,事隔两年之后,以出手毒辣著称的三毛党,竟然在安羽阳的号召下,“重出江湖”!
成贤皱了皱眉,问他的小伙伴,“你们有谁看见三毛党来我们学校了?”
“我昨天就看见了。”田雨雷忧心地说道,“我昨天亲眼看到,安羽阳带着几个社会青年,一直在宿舍区转悠。其中一个脑后面留着棕色辫子,难道不是三毛党?”
周明善也担忧地说道,“我估计是安羽阳不知道我们的寝室号,不然他肯定直接冲进寝室来了!”
不就是抢了他的第一名么,他竟然如此怀恨在心,还会把社会渣滓带进学校里来?成贤不禁对安羽阳感到一阵心寒。
“都别说话了,睡吧。”
他叹了一口气,翻了个身,盖好毛毯,心情沉重地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是星期一,他们212寝室四个大懒虫迫于要上课,七点半钟就起床了。他们简简单单地洗漱完毕,再匆匆忙忙地去食堂吃早餐,然后风风火火地赶到教室。
一进教室,便听到有个同学喊道:“成贤,有美女找你。”
他们四个像是被电击了一下,愣住一瞬,然后向教室后面望去。
只见教室后面,站了一个短头发,拥有可爱娃娃脸的女生。她看到成贤他们四个进入了教室,羞答答地上前,问道:“哪个是成贤?”
田雨雷他们三个齐刷刷地把目光盯着这个陌生的女生,还暗暗心想,她看上去还挺养眼的呢!
成贤搞不清楚这美女找他有何贵干,纳闷地看着她,“我就是,你有什么事吗?”
“给你!”
那个可爱娃娃脸的女生脸上挂着羞答答的表情,忽然掏出一封信来,把它往成贤手里一塞,然后转身便奔出了他们的教室。
什么个情况?
三个兄弟牛眼一瞪,马上心领神会,一把就将成贤手上那封信给抢走,然后迫不及待地拆开看了起来。很快,他们便发出了轰天动地的嚎叫——“哇靠,成贤被美女倒追了啊!”
成贤被三个小伙伴的表情给唬住了,看到他们三个还拿着那封信在教室里招摇,连忙追过去把信给抢了回来。
只见纸上面用女生特有的娟秀小楷写着:校运会上你表现好优秀,能跟你做个朋友吗?晚上八点,图书馆门口见!
没搞错吧,刚才那位漂亮女生还真的是在约我?
幸福来得太突然,以至成贤都还没做好准备,他被这短短几行字给惊得目瞪口呆。
“真的假的?拿来我看看!”
班上其他男生也都坐不住了,追着去看那封信。当看到信中的内容之后,他们一个个大呼小叫,拍桌子捶椅子像是癫痫病集体发作。
成贤这家伙以前都是闷声不响的,这几个星期里好像变了个人,不但校运会大出了风头,连女生都开始倒追他了啊……
男生们对成贤的强烈反应,把班上的女同学都给吓了一跳,然后她们聚在一起,盯着成贤窃窃私语,不知说些什么。直到上课铃声响起,教室里热闹的气氛方才安静下来。
周明善坐在成贤旁边嫉妒地说道:“我追女朋友的时候,花了好大的力气,你这家伙竟然直接就有美女送上门?”
“成贤应该没有约会经验,干脆晚上我代你替去约会吧。”程秋发凑在一旁奸笑道。
“对,我们跟你一块儿去,给你壮壮胆!”田雨雷有心要当电灯泡,坏笑着说。
“滚,你们都是有妇之夫了,还留着花花肠子,小心我去嫂子那儿揭发你们!”成贤面露不爽之色。
但其实他心里高兴跟什么似的,先不说这飞来“缘分”能否持续,光是收到女生一封“求爱信”,这就足够在绝大多数男同胞面前装逼了。
正好缺个女朋友,晚上的约会,不可错过啊!
成贤心中窃喜,打定主意要去赴约。好不容易熬到一天的课程结束,他匆匆吃完饭,再洗了个香水澡,看看时间,才刚刚七点钟。
这多出来的时间可真难熬啊,干什么呢?
对了,暴妹说灵白萝还需要认主的,现在还早,赶紧把这道手续给办了。
趁着三个室友都不在宿舍,成贤把灵白萝拿出来,坐在床上。
不过一想到需要用血来认主,他又有几分头大,毕竟他可没有自残的勇气和癖好。
他想了想,把手里的剪刀放下。走到水池边,用牙刷往嘴里狠狠刷了几下,把牙龈里流出来的血,用手指抹了几下,再走到灵白萝面前,放在它的花蕊上面。
忽然,原本沉静的灵白萝晃动了起来,就好像是睡醒了的小动物,开始微微摆动着身体。
它竟然动起来了,这是怎么回事?成贤轻轻挥着手臂,大感奇怪。
不过很快就想通了,灵白萝不是被称做植宠的么,它本来就是有生命的东西,而且又具有灵性,当然不会像自然界中普通植物那样纹丝不动了。
他把手掌轻轻放在花簇之间,任凭灵白萝去触碰自己的手。那蓬松的花蕊,好像是在舔他,手掌里涌起酥酥麻麻的感觉。
成贤隐约感觉到它拥有有意识,拥有知觉,不住问它一声:“我已经把血滴在了你身上,你有没有认我做主人啊?”说着坚起一个手指头,在空气慢慢地绕着它打转儿。
而那灵白萝显然能够理会成贤的意思,纤细的花技,绸密的花蕊,像是要去吮吸他的手指头,不停地追着成贤晃动的手臂。
它果然能听懂我的话,它应该已应认我做主人了吧!
成贤一阵激动,忍不住开始运转起心法来。
他体内散发出来的气息,被灵白萝当作雨露一般地吸收,增添着它的生命力。而灵白萝做为回报,开始大肆吸纳蕴藏在天地里的精华灵气,将它们聚集过来,转化成灵气流转到成贤体内,助涨着他的功力……
他体内真气川流不息,体外灵气云蒸雾绕。真气不断地在呵护着灵白萝,而灵气也在不断地滋养着成贤。成贤与灵白萝之间形成修主和植宠的关系,互辅同修,仿佛日月轮转,晴雨交替,分外的合谐与自然。成贤全身心溶入到这样奇妙的境地之中,坐着一动也不动。
也不知过了多久,当成贤睁开眼,看到窗外天色已经漆黑时,方才想起约会的事来。
太不像话了,第一次约会居然放了人家的鸽子,真是活该自己打光棍啊……
成贤一阵懊恼,连忙把灵白萝收起来,匆匆朝着图书馆奔去。
现在已经是九点过十五分,成贤终于来到了图书馆。但是他看到图书馆门口聚集了不少的学生,而且空地上还停着一辆救护车,心里隐隐感到有些不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