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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章 反走私(六)


根据华军的军事法规,对于军事法院的管辖权也做出了具体表述:正师职、专业技术三级、文职正局级以上人员犯罪案件的管辖,由总政治部保卫部、解放军军事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决定。

华国的军事法院分三级设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为一级;军区级单位的军事法院为一级;兵团和军级单位的军事法院为一级。分别相当于地方上的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

琉球军区仅仅只是副大军区一级,显然是没有资格审理福州军区那么多高级干部的,只是双方都是明不知道不可行而又不得不行。因为一旦这件事情由中央插手,那么事情就会真的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记得刚刚解放的时候,所谓的“共和国第一大案”,也就是刘青山、张子善为贪图不正当的个人享受,为满足极端腐化的生活需要,他们凭借职权,不顾党纪国法,不管人民疾苦,盗用机场建筑款、水灾区造船救济贷款,克扣地方粮、干部家属救济粮和民工供应粮等,共计171亿元(当时旧币1万元合后来新币1元),用于经营他们秘密掌握的所谓“机关生产”;勾结奸商,以49亿元倒卖钢材,使国家蒙受21亿元损失;为了从东北盗购木材,他们不顾灾民疾苦,占用4亿元救灾款,并派人冒充军官进行倒买倒卖;将国家发给兴建海河等工程民工的好粮换成坏粮,抬高卖给民工的食品价格,从中渔利达22亿元。他们从盗窃的国家资财中贪污、挥霍、送礼共3。7亿元以上,其中刘青山1。8亿元,张子善1。9亿元。

比起这次走私案中牵扯的钱财更是多不胜数,虽然没有媒体所报道的一亿那么多,但是相比起刘张二人多得多,影响也是极大的。刘青山、张子善两人罪行掀起了后来的“三反”运动,1952年10月,“三反”运动胜利结束时,因犯不同程度贪污、浪费、官僚主义错误被处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约为45%;其中,对犯有严重贪污行为的罪犯,判处有期徒刑的9942人,判处无期徒刑的67人,判处死刑的42人,判处死缓的9人。

而这次不单单有地方上,还有军队参与其中,不单单是海峡对面的福州军区,还有琉球军区里的海军岸防部队。这个牵扯就极大,所以王家伟和福州军区两位主官的意思就是交给琉球地方高级法院审理,虽然与军法有所抵触,因为涉及到军事秘密,所以大多数军事法庭审理都是秘密进行的。但是琉球省高级法院里的大法官基本上都是林杨从海外各地网罗而来的华人法官和律师,他们对于法制更加的认同,更加的客观,不会受到外面舆论的干扰而影响判案的公正性。

一旦在国内的军事法庭审理,那么可以肯定的是,参与其中的绝大多数人都会至少面临十年的监禁,而那些主要干部们,很可能就会面临枪毙的下场。

杀一两个人平民愤不单单是应该的,而且是必须的。但是法不责众,尤其此事牵扯极广,一旦被中央的某些人严格审理起来,那么造成一次华国的大清洗悲剧并不是不可能的。

尤其是某些人正在想着扩大自己的实力,将福州军区所代表的三野势力一网打尽,本身三野就是一个势力极大的网络,但是三野的统帅们一个早逝,一个赋闲在家养病,本就是一个孱弱的势力,那么某些三野派系内的人一旦想自保必然投靠到某些人的帐下。

无论是何种结果,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极大的打击,所以双方达成了一致的协议。必须尽快破案,把案子定性为一起经济犯罪,而不是一场甚至可以波及全国军队的巨大运动。

(在此不想多说什么,毕竟政治并不是本书的重点。山东人尤其是胶东人的势力在建国初是非常强的,在抗战刚结束的时候,光是山东解放区兵力就占全国cp军四分之一,东北野战军也有三分之一来自此解放区,所以三野的势力非常强,看看现在仅剩的18个集团的构成,就知道当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福州军区两位主官,立即开始在全军区内开始抓捕犯罪嫌疑人,并且让他们来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而王家伟回到琉球立即召开了全省工会主席会议,毕竟两会的真正权力机关实际上是人大,而人大代表来自于工会,所以要想获得较好的一个议案的通过,最好的办法的就是召开工会主席会议。

毕竟王家伟是省委书记,是这些工会主席的顶头上司,他们都被召集起来开会,有谁敢不来吗?

王家伟的想法非常简单,那就是让人大通过《减免死刑法案》,毕竟这次案件处于这个较为特殊的时候,任何参与其中的人都将面临巨大的人身危机,一旦证据坐实,他们被判有罪,那么极有可能在各方压力下,尤其是来自底层百姓以及上层官员的压力,他们极有可能被判处极刑。

可以说,一旦法律被舆论所左右,那么法官也极可能会判处嫌疑犯极刑,那么整个社会就极有可能出现反复,这是王家伟所不希望的。

而减免死刑法案则是一种极好的方式。实际上林杨早就有说过要立这么一部法律,在后世,我们国家每年执行死刑案件,占到全球的三分之二,这是一个极为庞大的数字,让中华民族这个古老文明在这方面显得极为失调,后来我们申请北京奥运后,我们也做出了承诺,在2008年前减少死刑执行的数量。

于是便有了11届全国人大16次会议对13项死刑的减免。

后来的事情不问可知,一是后来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受贿1。6亿余元、贪污5300余万元、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7100余万元——号称“三多”,刷新我国腐败官员的新纪录;二是药家鑫事件。这两件事给当时的国人一个非常醒目的认识,那就是死刑不可废,甚而出现民意倒逼法官宣布药家鑫死刑,实际上已经是极为严重的司法干预现象。

王家伟想在这个时候减免死刑法案,明显是更加不现实的事情。毕竟刚刚发生一场震惊全国的走私案,政府就立马出台减免死刑法案,这不是明显的在包庇那些该死的走私贩和那些贪污受贿的官员吗?

自然会受到极大的抵制。

在会上王家伟力陈此案必须较小判刑的额度,最好是能够取消死刑,这样就能团结绝大多数人,而不是将我们的朋友,以及那些中间派推到敌人的怀抱。

这样将会大大的延缓改革的进程,甚至出现改革事业的反复,那么这样只是图了一时之爽而耽误了国家发展的大业。

其实这样是事例在中外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

比如说,法国大革命时对于路易十六的死刑判决,当时的制宪会议以一票之差将路易十六以叛国罪处以死刑,上了断头台。而后掀起了全欧洲王室20多年的反法运动。

即使在巴黎民众攻打巴士底狱后,当路易十六从凡尔赛来到巴黎时,民众还是高呼“国王万岁”。欢迎横幅上把路易十六称作“法国的父亲”、“自由人民的国王”。在法国大革命爆发两年后,当路易十六在制宪会议上致词表示要忠于君主立宪宪法时,代表们还真诚地高呼:“国王万岁!”

法国大革命最激进的雅各宾派领袖罗伯斯庇尔在路易十六出逃并被截回的瓦伦事件后,依然不反对君主立宪。他说,“只要让我们革命的性质所培养的爱国主义能自由地发展,我就不怕王权,甚至也不怕王权在一个家族中世代相传。”后来,罗伯斯庇尔坚决主张废黜并处死国王,路易十六最终被送上断头台,革命变得越来越血腥,是革命失控的结果。

王家伟不知道林杨那个时代有个常委让大家读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他们的想法可以说是出奇的一致,都是因为改革所遇到的阻力必须得到一定的缓解,而不是尖锐的对立,那么结果一旦失控,那么全世界都无法阻止整个民族的流血与牺牲。就像前几十年华国说发生的一切一样。

如果将几个本应该判死刑的人改为死缓或者是无期徒刑,就能解决这个问题,那么实在是太划得来了。改革总是有改革成本的,比起流血的革命来,改革成本仍然是非常非常低的。

人命至重,重至千金。没有比人更重要的了,再说改革的目的本身就是让人过的更好,如果效果是相反的,那么改革还有意义吗?我们国家从古至今的改革都有一个“黄宗羲定理”在作祟,如何破除黄宗羲定理就是对我们智慧的考验。

(现实生活中往往很悲剧,就如同本书多次说的免费的东西往往是昂贵的,前几天的五一小长假估计让不少人堵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