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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7、(3)


  此可知李煦“亏空官帑”之罪实在是冤哉枉也。所谓亏空,其实只是借贷垫付,两淮商人联名公呈情愿代还。时人皆以为雍正帝仍不松口者,乃在于欲将此肥差交于心腹而已,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李煦虽为圣祖所宠信,但于雍正帝而言未足施恩。实情只有包括张廷玉在内的有限几个人知晓。其深由则与李煦上缴的密折有关。

  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即圣祖崩驾后的第十四天,雍正便下谕旨:“所有皇考朱批谕旨,俱著敬谨封固进呈,若抄写、存留、隐匿、焚弃,日后发觉,断不宽恕,定行从重治罪。”两江总督查弼纳称李煦送回奏折599件,可保存于内阁库档中的只有413件,余者下落当只有雍正帝一人知晓。廷玉怀疑其中有有碍观瞻私语。盖因李煦与胤禩有姻亲关系,当年胤禩有意夺储时,李煦等人或其参与其中,而康熙帝尝为太子事咨询股肱大臣,李煦、曹寅等其时未必不属意胤禩。

  果然,至雍正四年十二月,刑部审讯得知煦在康熙五十二年,曾买了五个苏州女子送给胤禩。刑部见其与帝之政敌私通,“议以斩监候,秋后斩决”。雍正帝法外施恩,朱批:“李煦着宽免处斩,发往打牲乌拉,钦此。”两年后李煦死于打牲乌拉,时年七十五岁。

  雍正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刑部等衙门尚书臣励廷仪等谨题,为题参事。

  该臣等会同都察院、大理寺会看得,准内务府咨称:“李煦买苏州女孩子给与阿其那一案,讯据李煦供称:‘我在江南时,赫寿屡屡向我说阿其那好处,说甚是与我相好,我做官亏阿其那的力量,着实肯提拔人的。后来又向我说:如今有太监闫进出来,要买几个女孩子,我系地方官,不便出名买人,你该买女孩子交与闫进带去。我没有应承。赫寿又说:我们每年都有东西馈送他的,买几个女孩子你就不肯,难道没事情遇着他吗?如今买了给他,于你亦有益处。我一时糊涂,被他引诱买了,交与闫进带去,是实。’等语。李煦、赫寿荷国重恩,膺江南之显任,乃逢迎极凶大逆之阿其那,私行给与女子、银两等物,情属可恶。应将李煦拿交刑部,严加治罪。至赫寿虽已身死,其罪断不可宥,亦令该部一并议奏。等因具奏。奉旨:‘尔等所奏赫寿两次给过阿其那银三千两。从前赫寿曾有给过阿其那银二万两,与允禵修造花园之处,朕所知者。即此便是二万两。此外,赫寿又有多少给过阿其那之处,尔等将赫寿之子叫来,尽行严加审出具奏。其李煦依议。’钦此。”将李煦拿到送部。

  李煦家人在押送进京时,总督衙门查明,“在途中病故男子一、妇人一及幼女一”。雍正帝怀疑其中有诈,谕责总督查弼纳严查是否有逃逸顶替,李家人上下老幼皆矢口否认。据张廷玉后来所知,此一幼女未卒,而是被寄养于曹寅遗孀。但张廷玉侦得此事时雍正帝已经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