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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深入黑暗之最战胜自己(3)


  每天刮胡子也是一种整洁线索,斯坦利不用耗费多少心智能量就能从中获益。他不必每天早晨有意识地决定刮胡子。一旦他用意志力把刮胡子变成习惯,刮胡子就变成了相对自动的心智过程,再也不用什么意志力。他在饿死营还一丝不苟,是比较极端,但符合鲍迈斯特最近与丹尼斯·德里德(Denise de Ridder)、卡特里恩·芬肯奥尔(Catrin Finkenauer)合作发现的一个模式。德里德和芬肯奥尔都来自荷兰,他们领导的研究小组作了一个元分析(围绕某个主题,搜集未发表的、已发表的研究,用统计技术把各研究的结果综合起来),主题是人格测验自制力得分较高者在多种行为上的表现。研究小组把这些行为分为两大类:自动的和控制的。研究小组(有充足理由)假定,自制力高的人倾向于把意志力更多地用在控制行为上。然而,研究小组利用元分析技术把结果综合起来后发现了与假定恰恰相反的模式。自制力高的人与其他人的区别,更多地在于自动行为上。

  起初,研究小组迷惑不解。他们的发现表明,我们并没把自制力用在控制行为上。怎么会那样?他们反复检查编码过程和计算过程,发现结果确实就是如此。他们回到原始研究才开始理解这一发现意味着什么,它意味着我们必须改变对自我控制的看法。

  他们编码成自动的行为,往往与习惯有关,而编码成控制的行为,往往是不常发生的甚至只发生一次的行为。原来,把自制力用于破除坏习惯、形成好习惯,就能发挥最大效果。自制力高的人,更有可能经常使用安全套,还更有可能避免抽烟、酗酒、常吃零食之类的习惯。健康行为模式的形成,需要意志力——所以意志力强的人在这方面做得更好,但是,习惯一旦形成,生活特别是生活的某些方面就自动朝良性方向发展。

  元分析还得到了另外一个意外发现:自制力特别有助于在学习和工作中好好表现,而在饮食和节食中的作用最差。虽然自制力相对较高的人在控制体重上做得稍微好些,但是与生活其他方面相比,这个效果要弱得多。(第10章我们会讨论背后的原因,为什么自制力对节食的效果最差。)对促进情绪适应(更快乐、减少抑郁、自尊但不过于敏感)和促进人际关系(与密友、爱人和亲戚友好相处)来说,自制力只有中等效果。但是,对在学习和工作中好好表现来说,自制力有着最大效果,这呼应了其他一些研究,那些研究表明,学生和员工的成功往往靠的是好习惯。在毕业典礼上致告别辞的毕业生代表(通常是班上学习成绩最好的学生)一般不是那种只在大考之前挑灯夜战的人,因为他们整个学期都在好好学习,只需在考试之前复习(而非学习)就能取得好成绩。生产率长期稳定的员工,往往是最成功的员工。

  例如,对大学教授而言,获得终身教职是一道大坎和一块重要的里程碑,而且,在大部分大学,能否获得终身教职,关键取决于发表了多少高质量的原创论文。研究者鲍勃·博伊斯(Bob Boice)考察了刚刚入职的年轻教授的写作习惯,跟踪了他们之后的发展情况。不足为奇的是,在一份没有真正上司、没人告诉做什么、没人给设进度表的工作上,这些年轻教授对待写论文发表这个任务的方式多种多样。有些年轻教授一直收集信息直到准备好一切,然后突然爆发写出初稿,写初稿的时间一般是一两个星期,其间很有可能加班加点挑灯夜战。有些年轻教授以比较稳定的节奏前进,努力每天写一两页。有些年轻教授居于前两者之间。几年后,博伊斯跟踪调查后发现,这些年轻教授的发展路线有着很大的不同。每天写一两页的人发展得最好,一般都获得了终身教职。所谓的“爆发型写手”发展得远远不如前者好,其中有很多人已经不再做教授。这个研究清楚地显示,对志向远大的年轻作家和年轻教授来说,最好的建议是每天都写。运用自制力形成日常习惯,长期下去你会事半功倍。

  我们经常把意志力与英雄壮举联系在一起,认为它最适合用于人生关键时刻——马拉松最后冲刺,克服分娩痛苦,忍受伤痛,处理危机,抵制看似不可抵制的诱惑,在看似不可能满足的最后期限之前完成任务。那些英雄壮举令人难忘,是最好的故事素材。连斯坦利那些最爱挑剔的传记作家们也是在最后期限迫近时写作灵感大爆发。艰难地穿过伊图里森林回到文明之地后,斯坦利迅速写出了一本畅销国际的书——《在非洲最黑暗之处》(In Darkest Africa)。这本书有两卷,共900页,他每天从早上6点一直工作到晚上11点,只用15天就写完了——最极端的爆发型写手。但是,要不是一路上给自己写了很多小纸条、每天保持干净整洁,他绝不会这么快走出伊图里森林。就像刮胡子一样,他把写日记变成了一个习惯, 一天又一天地写,还能保存意志力,用来应付次日在丛林中遇到的可怕意外。

  管好自己还不够

  找到利文斯通后不久,33岁的斯坦利找到了爱。他以前一直以为自己毫无女人缘,但是成名后的他回到伦敦后有了更多社交机会,遇到了旅居伦敦的美国人爱丽丝·派克(Alice Pike)。她只有17岁,是他年龄的一半。他在日记中写道:“她很不了解非洲地理,而且,恐怕也很不了解其他一切事情。”但是,他被她俘虏了,不到一个月就与她订了婚。他们商定,他下次非洲探险回来后就娶她。他用油布包着她的相片,贴着心窝放着,从非洲东海岸出发,而他的手下拖着一艘名叫“爱丽丝女士”(Lady Alice)的24英尺长的小船的部件。插一句,他就是用这艘小船在非洲中央的大湖航行了一周——那个大湖有史以来第一次记录在案的航行。然后,走了3 500英里后,他继续向西,走向最危险的那部分旅程。他计划让“爱丽丝女士”顺着卢阿拉巴河漂流到尽头——也许是尼罗河(利文斯通的理论),也许是尼日尔,也许是刚果(斯坦利的直觉事后证明是正确的)。没人知道,因为传说卢阿拉巴河下游有好斗的食人族,连凶狠的阿拉伯奴隶贩子都不敢去。

  在顺着那条河走下去之前,斯坦利写信给未婚妻,告诉她,他只有118磅重,同遇见她时相比,瘦了60磅。他还得过很多场小病,包括不知道是第几次的疟疾发作。那次疟疾发作,外面艳阳高照,气温近59摄氏度,他却冷得发抖。他预计前方更艰险,但是他在到达非洲另一端之前写给爱丽丝的最后一封信中并未着重描述这个。“我对你的爱没有变,你是我的梦想、我的港湾、我的希望、我的灯塔,”他写道,“所以,我对你的爱至死不渝。”

  在那个希望的引导下,斯坦利又坚持走了3 500英里,把“爱丽丝女士”带到了刚果河,途中顶住了喊着战斗口号“肉!肉!”的食人族的袭击。他最后终于到达了大西洋岸边,整个旅程花了3年时间,只有一半人跟着他到了目的地,同去的其他欧洲人都死了。一回到文明之地,他就迫切地查询未婚妻给他的信,但是没有查到。不过,他查到了出版商写的一封信,信中提到几个坏消息(因为不知道该不该说,所以使用了感叹号):“现在,我说一件事,这件事我不知是该写在信中还是该等你回来告诉你。最后,我决定无论如何要立即告诉你,你的朋友爱丽丝·派克结婚了!”听到自己朝思暮想的女人抛弃了自己(投入了俄亥俄一火车车厢制造商的儿子的怀抱),斯坦利心烦意乱。后来,爱丽丝·派克给他写了一封信,祝贺他这次非洲探险成功归来,还用轻松活泼的语气提到她结婚了,而且承认“事实证明,‘爱丽丝女士’比爱丽丝本人更像你的朋友”。这封信丝毫没让斯坦利好受一些。对斯坦利来说,爱丽丝悔婚进一步证明了他在爱情方面太过愚笨。显而易见,他怀揣一个错误女人的照片横跨非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