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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近代伊斯兰教运动(3)


马赫迪的这一举动,传到苏丹当时的总督劳夫那里后,起初并未引起他们重视。他认为马赫迪不过是一个宗教狂,只是派助手带人到阿巴岛,令其放弃这个放肆的称号。但马赫迪回答他们说,除了自己受命的神的权威外,不承认任何权威。气急败坏的总督派军队捉拿马赫迪,马赫迪临危不惧,组织力量迎击前来的政府军。他向信徒们宣布,这是一场圣战。由于准备充分,作战勇敢,他们大败政府军。马赫迪运动从此蓬勃发展起来。

阿巴岛战役胜利后,马赫迪率领起义的信徒转移到远离苏丹政治中心的西部山区,总部设在卡迪尔。这次行动被他们誉称为“迁徙”(希吉来)。由于马赫迪行为的正义性,所以得到了群众的热情支持和紧密配合,马赫迪军队不断发展壮大,并取得了一个接一个的胜利。公元1881年12月和公元1882年4月,马赫迪军两次重创前来围剿的政府军。公元1883年初,占领西苏丹要镇奥贝德,年底全歼了英国军官希克斯统率的埃及万人远征军。1885年初,攻克首都喀土穆,击毙再次上任的英国总督戈登,建立起政教合一的马赫迪国,首都设在恩图曼。马赫迪担任这个国家的最高元首和宗教领袖,设立了相当于内阁的行政委员会。

马赫迪运动的最大成就,就是铲除了外来的压迫和统治,恢复了苏丹人民失去了60年之久的民族自由。马赫迪在社会、政治、经济、宗教及法律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他坚持苦修禁欲,弃绝尘世的说教,但反对朝拜死者坟墓;他决定降低政府工作人员的薪俸,减轻人民的赋税,提倡俭朴,反对铺张浪费,甚至规定信徒要穿有补丁的衣服;他禁止饮酒、吸烟,要求减少订婚彩礼,婚宴只准宰杀一只羊;他废除殖民当局发布的一切法令,颁布以伊斯兰法典为基础、以他的命令为补充的新法律,宣布富人穷人、主人仆人、阿拉伯人与非阿拉伯人一律平等;对抢劫、偷盗、奸淫按伊斯兰法(沙里亚)进行处罚;他废止各个法学派,以《古兰经》、“圣训”和他的言行录为基础,择各派之长,创立统一的法学(买兹海布);他认为众多的法学派和繁文缛节的解释是使伊斯兰思想受到危害的一个重要因素,导致人们在宗教上的分歧,因而下令将《古兰经》、“圣训”及安萨里的《宗教学科的复兴》等正统经书以外的许多书籍付之一炬;他还将苏丹各教派、教团统一于马赫迪派之中,不允许各派独立存在。

马赫迪在运动初期就曾宣布,他的使命不仅在苏丹,而且在全世界。马赫迪国家建立后,他一方面继续派兵肃清土-埃残余军事力量,另一方面又向周围各国发信,宣传马赫迪派的教义,要求人们归顺他。但在这方面他还没有来得及做更多的工作,就因病离开了人世。

马赫迪去世后,由其助手阿布杜拉继位。他遵循马赫迪的教训,继续对外传播马赫迪派教义,先后给埃及赫迪夫陶菲克、英国女王菲多利亚、土耳其素丹、埃塞俄比亚皇帝以及阿拉伯半岛的汉志人和北非的赛努西派写信,要他们接受马赫迪派教艾。他首先遭到埃塞俄比亚皇帝的拒绝,而阿布杜拉不顾苏丹当时的实际力量,于1889年初,派哈木丹·安贾率军征讨埃塞俄比亚。经数月激战,马赫迪军获胜,但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且始终没能占领埃塞俄比亚,也没有使那里的人们皈信马赫迪派。公元1889年5月阿布杜拉又命北部守将瓦德·努朱米攻打英国控制下的埃及,并寄希望于埃及人民的支持,指望出现反政府的起义。不料英-埃军队早有准备,他们强行撤走沿路村民,严密监视尼罗河水,使深入埃及境内的马赫迪军发生给养危机。公元1889年8月被围困在突什基,经过一场恶战,马赫迪军残败,瓦德·努朱米战死。人们把突什基之战看成是马赫迪运动衰落的起点。

这场运动和历史上自发的农民起义一样,带有不可克服的弱点,并导致马赫迪运动的失败。公元1896年英—埃联军再次入侵苏丹,公元1899年推翻马赫迪政权,苏丹又重新陷入殖民主义的统治之下。

五、艾赫默地亚教派运动

公元19世纪末,印度兴起了艾赫默地亚教派运动,它的出现除了与印度的社会、政治、宗教因素有关外,与巴哈派学说的影响似乎也有一定的关系。

公元19世纪中叶,英国占领整个印度,莫卧儿王朝最终灭亡,穆斯林的地位一落千丈。印度各族人民对英国的殖民统治十分不满,英国异教统治者企图使穆斯林及印度教徒改宗基督教的消息传出后,更激起人们的愤怒。公元1857年,爆发了持续两年之久的反英民族大起义,结果被镇压下去。以后,英国的殖民统治进一步加强,印度的一些伊斯兰教团体根据自己的信仰和实际利益掀起了不同形式、各具特点的运动。他们以“保卫宗教”为口号,发动了反对英国统治的“圣战”。

英国殖民当局为缓和矛盾,需要在伊斯兰教上层人物中建立英国殖民统治的支柱,而少数代表印度穆斯林地主和商业高利贷资产阶级利益的人,为使伊斯兰教适应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的新情况,也走上与殖民当局合作的道路。艾赫默地亚派运动的产生,正是这种思潮的反映。印度是多种宗教共存的国度,各种宗教相互影响,成了混合主义的温床,它在艾赫默地亚教派运动中明显地表现出来。

运动的创始人库拉姆·艾赫默德(1839—1908年),生于印度旁遮普邦卡底安镇一个大地主家庭。他自幼学习阿拉伯语和波斯语,成年后曾在夏尔科特法院担任初级文书职务。在那里他与来自欧洲的天主教传教士有所接触。后来,他从事法律及宗教学研究,公元1880年发表《艾赫默地亚的辩论》第1卷,自称是穆斯林的救世主马赫迪。此书遂成为该派的经典。

公元1889年3月4日,他宣称获得神的“启示”,自命马赫迪和弥赛亚(犹太人的救世主),创立了艾赫默地亚教派。两年后又称他是耶稣和穆罕默德的复临。公元1904年进而宣布他是印度教信奉的“黑天神”的化身。他宣传伊斯兰教、基督教和印度教相混合的教义,主张将三种宗教统一在同一信仰之中。他承认真主,但否定穆罕默德是封印先知,而自称新先知。他将穆斯林的作证词“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改为“万物非主,唯有真主;库拉姆·艾赫默德是安拉的使者。”他废止《古兰经》,而代之以他的《辩证》一书。他宣布耶稣之死仅是表面的,后来走出坟墓,来到印度宣传福音书,并死于印度,葬于斯利那加;艾赫默地亚派教义认为救世主马赫迪是倡导和平的,瓦哈比派主张同异教徒进行圣战与伊斯兰教的基本教义(顺从、和平)相矛盾,吉哈德不应被理解为战争,而是一种特殊的宗教宣传,因而反对暴力,主张和平,要人们绝对服从政府。所有这些,无疑迎合了英国的殖民政策,而得到英国殖民当局的嘉许,并极力为他们的传教活动提供便利。

库拉姆·艾赫默德在其家乡卡底安建立了完整的组织,掌握着当地的行政权和公共事业。他开设宗教学院,培养宗教学者和艾赫默地亚派的宣教师;还设立普通中学及学院,对学生进行文化及本教派宗教思想的教育。他还依靠英国的资助在西欧和东非地区进行宣传,一度对东非某些国家的上层人物产生极大的影响。

公元1908年,艾赫默德死后,围绕着他的继承人问题发生内争,一些人极力主张由其家族成员担任;另一些人则拥护思想比较开阔、受过高等教育的穆罕默德·阿里。两派争执不下,只好采取折中办法,选举努尔·丁为第一位哈里发(继承人)。公元1914年努尔·丁去世,艾赫默德之子巴希尔·丁当选哈里发,艾赫默地亚派发生分裂,以穆罕默德·阿里为首的反对派在拉合尔建立自己的组织,称为拉合尔派;支持巴希尔·丁的一派为卡底安派。两派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分歧,在对耶稣和艾赫默德的看法上,卡底安派认为耶稣已经死亡,但不是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是被其门徒从十字架上救下,治好伤口,逃到克什米尔,死后葬于斯利那加,艾赫默德是复临的耶稣,不承认这一点就不是穆斯林。而拉合尔派认为,不相信艾赫默德是耶稣复临的人仍然是穆斯林。在对穆罕默德先知的地位问题上,卡底安派认为穆罕默德不是封印先知,而是最伟大的先知,艾赫默德是一位新的先知,今后仍将有先知出现,不相信艾赫默德先知地位的人不是完全的穆斯林;而拉合尔派则认为穆罕默德是封印先知,在他之后不会出现先知,艾赫默德不是先知,只是一位改革家,不承认这一点的人不能称为穆斯林。他们对其他派别的穆斯林比较宽容,并允许本派信徒参加其他派别清真寺的礼拜。但在“圣战”问题上,两派仍坚持艾赫默德的非暴力主张。

艾赫默地亚派的主张同正统伊斯兰教义相抵触,它关于“圣战”的学说不利于当时蓬勃发展的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斗争。因而遭到正统穆斯林的强烈反对,一直视其为异端。1974年巴基斯坦政府宣布取缔艾赫默地亚派。

六、泛伊斯兰主义和现代主义运动

公元19世纪后半叶,由哲马鲁丁·阿富汗尼(1838或1839—1897年)和他的弟子阿布杜(1849—1905年)掀起的改革运动被认为是伊斯兰复兴运动的新阶段。该运动包含泛伊斯兰主义和现代主义两方面的内容,它在许多方面影响着公元20世纪初伊斯兰社会思想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