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玛特派的思想家即传教师,同样以新柏拉图主义的某些原理为基础制定了相当复杂的宗教哲学体系。他们承认七伊玛目和马赫迪学说,信仰有关“宇宙精神”和“宇宙灵魂”的神秘信条,坚决反对占统治地位的逊尼派思想。他们既不承认伊斯兰教法典,也不遵守宗教仪式方面的一般规定。他们没有清真寺,不履行每日五次的礼拜,不斋戒,也不朝觐。甚至出动队伍袭击朝觐者和圣地。例如,公元924年,一支1800人的卡尔玛特派军队截击朝觐者队伍,屠杀2500人,将另外270人作为俘虏带回大本营。公元930年,艾布·塔希尔指挥着1500人的卡尔玛特军在朝觐月冲进麦加,实行残酷的屠杀。据记载,约有2000名朝觐者死于禁寺院内,全城有3万多人被杀害,还有一些人被掳为奴隶。他们任意亵渎圣所,将死于他们刀下的尸体投入渗渗泉,将全体穆斯林崇拜的黑石从克尔白殿的墙上挖下来作为战利品带回哈萨。直到公元949年,麦加以大量的金钱才将其赎回。据说,这还是在法蒂玛王朝哈里发的坚决要求和施加一定影响的情况下才办到的。上述记载可能有夸大之词,但这一事件确曾发生则是无疑的。由此可以窥见卡尔玛特派行为之残暴。
据记载,卡尔玛特派建立的国家一度颇为昌盛,存在着封建社会中一些不寻常的现象,例如没有高利贷盘剥,不向臣民征收繁重的赋税,反过来还在物质方面给他们以帮助,等等。但是,所有这些都是建立在剥削奴隶劳动的基础之上。在这个时期,卡尔玛特派的影响相当大,有些穆斯林学者、文学家和诗人也对他们表示同情。
卡尔玛特派在初期宣传平等思想,具有某种民主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受压迫和剥削的农民及贝都因人的要求。但随着运动的发展和卡尔玛特国的建立,教派上层成了握有很大权力的统治者,占有掠夺来的大量财产和奴隶。卡尔玛特派的思想家,实际上是对哈里发政权心怀不满的一个封建主集团的代表。他们为了上层统治者的利益制定出教派的等级制度,好像少数人具有特殊的本领,能领悟可见世界一切事物和现象的本质,洞察来世的奥秘,达到宗教神秘光耀的顶峰,体现主宰的意志,最终达到灵魂与真主的融合。而普通信徒只能是教派首领训令的执行者。卡尔玛特运动对哈里发国和逊尼派的封建上层一度造成严重的威胁,但其暴行也给其他穆斯林带来深重的灾难,从而招致人们的反对。公元10世纪末,卡尔玛特国被阿巴斯王朝消灭,接着这一教派也于公元11世纪衰亡。
2.德鲁兹派(Druzes)是伊斯玛仪派的一个支派,创立于公元11世纪。通常认为,该派的名称源于传道师德拉齐(aL-Darazi,?—1019年),教义的基础是信仰伊斯玛仪派法蒂玛朝哈里发哈基姆的神灵,认为他就是“隐遁伊玛目”。
哈基姆生于公元985年,公元996—1021年为法蒂玛王朝哈里发。他长到成年并摆脱宫廷大臣的监护之后,表现出是一位失去自持的狂人,凶残的暴君。与他同时代的一些医生认为,他是一位有“严重忧郁症”的精神病患者。“他毫无理由地命令对他的一些亲信加以制裁,使其伤残,然后又加以奖赏;他定期地制止和开放酒的出售和消费;他禁止皮鞋匠做女人穿的鞋,使妇女无法出门;他颁布关于白天关闭市场、商店和手工业作坊的荒谬命令,迫使开罗居民在晚间进行交易和从事手工业生产。”①他对异教充满偏执,不仅迫害其信徒,而且毁坏其宗教建筑,连耶路撒冷的基督教礼拜堂也不放过。
①〔苏〕叶·亚·及利亚耶夫:《伊斯兰教派历史概要》,第63页,宁夏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哈基姆还有一种癖好,就是在男女护卫的暗中保护下,骑着他心爱的灰毛驴在开罗街道和市场上到处游逛。晚上常常一个人骑毛驴去首都寂静无人的郊外,到荒无人烟的穆卡塔山,在天文台观察星象。在其生活的最后几年,他不理发,不剪指甲,不洗脸,衣着也十分邋遢。最后,他自称“活主”,要信徒对他有相应的崇拜。公元1017或公元1018年,布哈拉的突厥人传道师德拉齐与波斯的皮毛商、传道士哈姆扎(a1-Hamzaibn,Ali,935—约1021年)一起到了埃及,在开罗法蒂玛朝哈里发的宫廷服役。公元1019年,他们宣传哈基姆为神的化身,成为这位哈里发的亲信,但却遭到埃及人的反对。二人被迫离开埃及后,到黎巴嫩山区传播他们的主张,在山民中收到成效。德拉齐在这中间起了领导作用,该派即由此而得名。
公元1021年的一天晚上,哈里发哈基姆去荒郊游逛未返,莫名其妙地失踪了。几天之后,发现了死驴和他的衣服,但没有找到哈里发本人。该派信徒不承认这位哈里发有可能死亡,说他就是“隐遁伊玛目”,期待有朝一日他将作为救世主(马赫迪)重返人间。他在世时表现出的那种丧失理智的残暴行为被看做是彼世现象的表征。
德鲁兹派信仰灵魂转世说,认为当一个德鲁兹派穆斯林死亡时,灵魂就转到在同一时间诞生的婴儿身上。非德鲁兹派的人和背离德鲁兹派者,其灵魂将遭厄运,转入猪和狗的躯体。由于他们信仰灵魂转世,普通信徒并不认为死亡具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因而埋葬仪式简单,坟地无人照管,墓碑极为少见,对死者的祭祀也不普遍。
德鲁兹派不重视礼仪,不履行伊斯兰教的全部仪式,对《古兰经》的有关规定进行比喻式的解释。例如,他们认为,规定斋戒就是禁止信仰此前其他一切宗教。他们没有清真寺,每逢星期四只有少数“知密者”在指定作为举行宗教仪式的简陋的建筑物内聚会。他们不履行朝觐,并且相信哈基姆返世时将毁掉伊斯兰教的圣城麦加和麦地那。不实行割礼,还允许信徒饮酒和吃猪肉。所过的节日不多,只保留宰牲节和阿术拉日(哀悼日)。
德鲁兹派的组织是严密的,也是闭塞的。内部实际上划分为不同的等级,或者说存在着阶级,人数不多的上层由宗教领袖和“知识界”组成,他们一般具有知识,受过有关宗教思想和礼仪方面的训练,了解该派教义的奥秘,是所谓“知秘者”,有地位,有权势。而一般信众则是“无知的人”,只能服从自己的宗教首领。信徒忠于自己的信仰,但不谋求扩大教友人数,也不进行传教。所以有人说:“德鲁兹人自形成之日起就不准外界人参加他们的教派。”①对逊尼派或其他宗教的信徒一般不过分偏执。但德鲁兹派往往受到逊尼派的敌视,甚至有时遭到其他教派和执政当局的迫害,因而被迫采取什叶派认可的“塔基雅”策略。有些德鲁兹派信徒遇有危险时会冒充逊尼派人或基督教徒,甚至接受洗礼。但这绝不意味着他们的背叛或不虔诚。
①〔美〕海伦娜·科班:《黎巴嫩的三派穆斯林》,载美国《外交政策》季刊,1983年至1984年冬季号。
“德鲁兹派虽然源出于伊斯玛仪派教义,但它把基本思想改变到如此程度,以致人们通常认为它已不属于伊斯玛仪派的范畴”。①另外,还有的学者不仅把它看作一个教派,而且认为德鲁兹人是个单独的民族。德鲁兹人现在主要分布在黎巴嫩和叙利亚,其一般成员在山区艰苦的条件下从事农、牧业生产,表现出勤劳、勇敢、诚实、谦逊的美德。近年来,黎巴嫩的德鲁兹派尤其引人注意,据估计,目前他们在这个国家约有25万人。
①《伊斯兰教百科全书》,第四卷,《伊斯玛仪派》条目,莱顿,1978年版。
3.艾萨辛派。法蒂玛王朝哈里发穆斯坦西尔(al-Mustansir,1036—1094年)执政时期,起初立长子艾布·曼苏尔·尼查尔(Abu Mansur Nizār)为继承人,并赐穆斯塔法·里·丁·阿拉(al-Mustafali-Din-Alah)的称号。尔后,穆斯坦西尔又废长子,立另一个儿子艾卜勒·加西姆·阿赫迈德(Apul-QasimAhmad)为嗣,赐号穆塔里·比拉(al-Musta‘libi-llah)。据说,这是因为穆斯塔里背后有势力很大的宰相阿富达尔(a1Afdai,1066—1121年)的支持。公元1094年穆斯坦西尔逝世后,在宰相的支持下,次子穆斯塔里夺取政权,长子尼查尔逃到亚历山大举兵反抗,战败被俘,死于狱中。伊斯玛仪派遂分裂为两派:尼查尔派和穆斯塔里派②。
②见〔伊朗〕志费尼:《世界征服者史》,下册,第791-800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穆斯塔里派在埃及一直执政,到公元1171年被萨拉丁推翻。后者建立阿尤布王朝,恢复了逊尼派在埃及的统治。穆斯塔里派遭到迫害,一些人逃往也门,随后又有一些人从也门到达印度。在印度,这些人被称为波哈拉派,至今依然存在。
尼查尔派在埃及以外得到发展,这是与哈桑·本·萨巴的努力分不开的。关于他本人的生平,在蒙古人公元1256年12月攻克阿拉穆特要塞时志费尼所获得的一本书中有较详细的记载,这本书被称之为《撒尔-古扎昔特-赛义德纳》(《SarGuzashti-Sayyidna》)。哈桑·本·萨巴把他的祖先上溯到希米亚尔(Himyar)族。他的父亲由也门到库法,又从库法到古姆,从古姆到剌夷。在这里安了家,哈桑·本·萨巴就在这里出生。哈桑原来信奉十二伊玛目派,后接受伊斯玛仪派的宣传,于公元1071年见到了来刺夷的伊拉克达伊(dai,传道士)阿卜杜勒·马立克(‘Abdal-Malik),被任命为副达伊,并受其指示前往埃及。他于公元1078年抵达埃及,在那里停留一年半。在此期间,发生了法蒂玛朝哈里发穆斯坦西尔废长子另立次子为继承人的事件。这时,哈桑·本·萨巴出来按“宗教的原则,替尼查尔进行宣传”,结果被逐出埃及。他首先到达叙利亚的阿勒颇,然后到伊朗北部传教和发展组织。哈桑依靠其追随者,并利用11世纪末伊朗各地爆发的农民起义,于公元1090年夺取加兹温东北部山区牢固设防的阿拉穆特堡,将其变为自己的大本营。随后又占领其他城堡,使之成为开展宣传和斗争的据点。
哈桑·本·萨巴以秘密抚养尼查尔的幼子为旗号,创立新的教派,被称之为新伊斯玛仪派。他是新教派的第一任谢赫和最早的思想家,是在伊朗北部山区一直统治到公元1256年的阿拉穆特谢赫王朝的奠基者,被人称之为“山中老人”。谢赫具有绝对的权威,直接从属于他的是为数不多的“大传道士”,他们一起组成教派的上层领导,再往下是传道士(达伊),其中有些人也拥有颇大的权势。全体传道士皆属上层等级的成员,了解教派的政治目的和斗争策略,是“知秘者”。教派的下层成员是部分知秘者或仅仅是发誓绝对服从谢赫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