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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大鱼往往在后面:斤斤计较只会让你目光短浅(1)


  主动做别人不愿做的事

  任何事都是有前因后果的,没有前面种下的因,你就不要妄图得到最后的果实。主动去做别人不愿做的事,就是你种下的因,在做事的过程中去发现新的东西,从中提高自己的能力。还会助长自己的责任心和正义感,帮你赢得更多关爱和尊重。

  在生活中,我们要学会去做一些自己不愿意做的事,只要自己还能承受,多做一点也没有多大的损害。在总统竞选的过程,奥巴马并没有绝对的优势,但是最后,他却可以成功当选,这与他的主动有很大的关系。其实早在奥巴马年轻的时候,他就是一个非常主动做事的人。

  奥巴马曾经主动转学到哥伦比亚大学,不过总体而言奥巴马还是很少提及他在纽约的日子。不是这段20世纪80年代的时光没有在奥巴马的记忆里留下太深的痕迹,而是这一段时期正是奥巴马希望能找出一条让自己发挥独特作用的道路而自我沉思的时期,所以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在通过读书沉淀自己的思想、磨炼自己的意志中度过的。

  奥巴马的童年生活给他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这种影响使得他变得迷茫,他开始思考人生的价值,生命的意义。也正是有了这样的思考,他才能醒悟。大学毕业后,很多人都选择了富裕的生活,他们在华尔街或是从事比较有前途的职业,但是奥巴马没有,他清楚地知道,这不是他想要的,他需要让自己的资本更加雄厚,所以他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而是选择了其他人所不愿去的地方,在一个小小的黑人社区做议员。

  正是因为这个选择,使得奥巴马看清了当下的现状,他知道还有很大一部分人生活没有着落,他们为生活辛苦地工作着,却得不到同等的机会。面对这样的情况,奥巴马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更加有理由相信自己所做的是正确的,于是他选择了继续深造,他报读了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并收到了录取通知书。

  本来《哈佛法学评论》主编这个位置对奥巴马来说就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前景,如果他继续在这里做下去,那么他的未来可以说是一片光明。可是就在人们都向往这份职位的时候,奥巴马却选择了帮助黑人们解决困难,投入到社区生活之中。这是很多人都不愿做的事,特别是那些从名牌大学毕业出来的学生,更何况他是博士学位。但是奥巴马却不这么认为,他清楚地感受到生活在底层的人民需要帮助,他们需要有知识,有智慧,有魅力的人来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主动做别人不愿做的事,也许在他人看来是吃了亏,但是事实并不是如此。当一个人拥有梦想之后,上天就会为他创造无数的机会,让他得到锻炼,让他的能力得到相应的提升,而有些机会摆在我们面前,但是我们却会让它们溜走,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这种机会在我们看来并不是机会,它似乎与你的理想全无关系,但是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很多人选择了从事其他的事,然而正是这种选择,才造成了理想的无为。

  任何事都是有前因后果的,没有前面种下的因,你就不要妄图摘到最后的果。主动去做别人不愿做的事,就是你种下的因,在做事的过程中去发现新的东西,从中提高自己的能力。就像奥巴马那样,他在社区里工作,体会到了黑人生活的艰难,而这种艰难让他燃起了改变这种现状的决心,这让他找到了自己坚实的立足点。

  世界上万事万物是互相联系的,适用于某个领域的规律,同样也会适用于其他的领域。所谓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在打斗的起始阶段就应该积极争取主动,抢先进攻,争取先机。如果你占尽先机,通过积极的进攻早早地结束一场打斗,不给对方机会施展拳脚,更不给他机会进攻,那么你就能够把握住机会,将对方彻底击败。

  比尔·盖茨曾对微软的员工说:如果你想取得优秀员工那样的成绩,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比那个优秀员工更积极主动地工作。积极主动是一种必要的工作态度,这种态度不需要别人的督促和吩咐,更不需要别人的强迫,而是心甘情愿做事的精神状态,甚至是“为了完成任务,在必要的时候,不惜打破常规”的智慧和能力。这种态度的员工能够创造性地工作,而不是被动、机械地应付差事。

  成功取决于态度,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使命,知道自己工作的意义和责任,并永远保持一种自发的工作态度,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坚持不懈的努力,终将到达成功的彼岸。那些获取了成功的人,正是由于他们用行动证明了自己敢于承担责任而让人百倍信赖。主动要求承担更多的责任或自动承担责任是成功者必备的素质,大多数情况下,即使你没有被正式告知要对某事负责,你也应该努力做好它。

  不管是职场新人,还是职场老手,做别人不愿意做的事情都会有所收益。因为我们在工作中要舍弃一些不甘心,主动做那些别人不愿意做的事情,就是一个为自己创造机会的方式。虽然在这个过程中会吃一点小亏,但是这种亏不是绝对的,而且是对你的前途和人生有帮助的。主动去做别人不愿做的事,还可以让你的心境变得更加明朗,相信最后你会得到想要的成功。

  变换思路,别在一棵树上吊死

  当我们处于死胡同的时候,要学会改变,不要固执地坚持所谓的原则,要善于发现新的东西,从不同的方向寻找解决办法,制订新的行动计划为自己寻找出路。只有善于改变自我的人才能获得成功。

  世界上任何事物的矛盾都不是绝对的,解决矛盾的方式也必然多种多样,而这些解决方法不是在谁的头脑里凭空想象和杜撰出来的,逆向思维同其他思考方法一样,归根结底,它也反映着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我们不能用一成不变的观点来看待事物,也不能让自己陷于只有一条路可以成功的误区。

  成功的路有千万条,只有善于寻找的人,才能发现最佳的成功之路。当我们处于死胡同的时候,要学会改变,不要固执地坚持所谓的原则,只有善于发现新的东西,善于改变自我的人才能获得成功。奥巴马的成功源于他的不断改变,在改变的过程中不断完善自我。他没有让自己只走一条路,而是当这条路走不通的时候,及时改变,选择另一条可行之路。

  在奥巴马大学二年级快结束的时候,他听说有一个去哥伦比亚大学的转学计划,就立即申请了。他想即使哥伦比亚的黑人学生没有西方学院多,那至少也是在一个真正的城市中心,更靠近黑人社区,更加具有大都市的氛围并且更加多元化。对他来说,一个更加刺激的地方对他更有吸引力。

  转学哥伦比亚大学对奥巴马的一生来说,是一个很关键的转折点,在那里,他不仅增长了自己的学识,还让自己更加接近梦想的中心。他改变了自己原有的生活方式,并借助自己的智慧创造了另一个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在那里,奥巴马开始了他全新的人生之旅。

  在20岁那年,奥巴马来到了纽约,尽管是满心欢喜,但他更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纽约之行对奥巴马来说,是一次重大突破,他不得不丢下很多东西。在哥伦比亚读大学期间,奥巴马找准了人生的方向,相比同学们去谈恋爱,去逛街玩耍,奥巴马变得勤奋了许多,他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学习上,这种改变让奥巴马成熟了很多。

  奥巴马准确地把握住方向,他现在第一件事是戒掉毒品。他每天都将大量的时间放在学习上,异常珍惜哥伦比亚大学给自己带来的难得的学习环境和提升自我的机会。为了戒毒,奥巴马每天早出晚归,他还坚持每天跑步3英里,用加强运动来提高自己的体能。

  转校到哥伦比亚大学对奥巴马最大的吸引力在于,他又必须在一群陌生人中重新定位自己并让自己为他们所熟悉。他不再与朋友喝酒、到派对中去消磨时光,他把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之中,他断掉了与那些朋友们的来往,他不想过醉生梦死的生活。不仅如此,奥巴马在纽约时,还定期为杂志社提供稿件,这对于他来说是很好的实习机会,那两年的时间不仅让奥巴马丰富了书本知识,而且还使他练成了自己的写作风格。

  在2005年度哥伦比亚大学的校友杂志上,奥巴马将他的大学时期描述为“一段高强度的求学过程”,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家里或图书馆,较少参加社团活动,过得如同僧侣。

  与其他的求学者不同,奥巴马是带着目的来的,他不会在大学里继续以往的生活,对他来说,以前的奥巴马已经死去,现在的他应该为了实现梦想而全力以赴,他不应该像其他人那样,继续过着没有目标,没有目的的生活。奥巴马是一个很富有远见的人,他没有把自己的光阴完全地浪费掉,而是利用两年的大学生活,学习到了很多的知识,拓宽了自己的视野,让自己拥有更具竞争力的能力。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奥巴马发生了彻底的转变,这种转变使得他一下子成熟起来,拥有了常人所不能拥有的智慧。

  正所谓穷则思变,只有变化才会给你带来新的转机和活力,换环境并不是一件不好的事情,新的环境会给你带来新的冲劲,也会给你带来新的机会。一个人在同一个环境中待久了,就会因为太熟悉周围的一切而逐渐失去那种新鲜感带来的干劲。奥巴马因为环境的改变,人生的观念也随之发生了改变。如果没有这种改变,就不会有今天的奥巴马,更不可能让奥巴马创造这么多的奇迹。

  生活中,可以说处处都有阻碍、险境堵住我们前进的道路。在这种情况下,消极的人往往坐以待毙,抱怨为什么会有阻碍,而积极的人遇到事情不顺利时则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立刻做出反应,从不同的方向寻找解决办法,制订新的行动计划为自己寻找出路。适应环境本身就是奋斗的组成部分,只有在此基础上,开辟战场去对抗生活才有获胜的可能。

  人生本该是多姿多彩的,应该有多方面的选择、尝试,之所以人们原本多样化的人生变得单纯,那是因为人们若能安于各行各业,将可以使社会趋于安定。不过现在的社会已经开始激烈地变动,如果还一味地讲求单纯,恐怕反而不能适应社会的变动了,如此一来,恐怕会将自己封死在一条路上而无回旋的余地了。

  在人们的心灵深处,随时都盼望能将自己从封闭、单调的生活中解放出来。另一方面,社会也似乎正迈向接纳多样化人生的成熟境界。我们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须知成功的道路有很多条,当一条路陷入死胡同的时候,我们要学会回头,寻找新的路,这样才不至于饿死在路上。条条大路通罗马,一成不变只会让人的思路变得更加僵硬,只会让人的意志变得更加薄弱。如果这个时候还不肯改变,那么很难想象你能获得成功。因此,必须尽早决定自己要走的道路,以及广泛地对一切事物保持兴趣,多处预设自己要走的道路,纵使已决定选择某一条路,仍然要适当地掌握好其他的道路,以备万一所选择之道路不通时,仍有他路可走。

  我们不能一根筋到底,也不能随意就变换自己的想法,虽然变换想法对年轻人来说很有必要,可是如果随时随意地改变自己的想法,会让你的意志变得单薄,会让你的行为处事变得轻浮,所以随意改变并不是一件好事。我们所说的变换,指的是灵活,既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又要灵活地为自己寻找出路,这需要大智慧,需要根据局势做出最佳判断的能力,也只有如此,才会慢慢地靠近成功。

  不要沉迷于现状,寻找新的可能

  当我们遇到困难,想尽了一切办法也无法解决的时候,就需要改变思维了,不能顺着先前的思路去想,而是应该寻找一个新的思路。任何人、任何事的生命力在于创新,只有创新才能让人类长久地发展下去,而只有改变,才能让人拥有创新的血液。

  想要成功,我们就不能安于现状,安于现状就会让我们变得自满,让我们裹足不前,让我们变得颓废,终生成为一个碌碌无为的人。每一个安于现状的人,都不可能获得成功,只有那些敢于创新的人,敢于改变自我的人,才有可能获得上帝的青睐。这是因为不安于现状会激发人的创造力,会让我们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我们在年轻的时候也要持有不安于现状的态度,这样才能让我们更有追求,能接触到我们不曾接触的事物,挖掘自身的潜质,赢得人生的一次次胜利。一个随波逐流、安于现状的人是不可能有什么成就的。不安于现状、追求完美、精益求精的人才会成为胜利者。

  在奥巴马刚开始参加竞选的时候,很多人都不看好他,因为无论在从政经验上,还是实力背景上他都不如他的对手,但是他却能赢得美国人民的支持,这与他善于改变思路,从全新的角度出发,来剖析美国现状有着直接的关系,他告诉他的听众,美国需要改变了,现在改变的时候到了。

  奥巴马以满腔的热情,述说了自己参选的目的,也点燃了改变国家现状的希望之火。奥巴马在整个演讲中,没有像其他竞选者那样,信誓旦旦宣讲自己将来要如何,而是用实实在在的事实和道理去说服听众,鼓舞听众,让美国人民相信美国梦的重新到来,并以极其平稳的心态,平静的语调,把自己心中的愿望一点一点地传递给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