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有很多事情,你说得再多,如果做得很少,那么在别人眼里你就是一个喜欢说谎话的人,那么当初那些投你票的人将不会再将他们宝贵的选票投给你,你也会因此失去一大部分的信誉。奥巴马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不仅做了巡回演讲,而且在议会的工作中展现了他出色的才能。在当时的伊利诺伊州参议院里,共和党是多数党,所以民主党议员如果要提出某项有利于自己选民的立法,通常会遭遇到更多的阻挠。但奥巴马却打破了这个规则,他虽然身为民主党参议员,但是他却在议会里扮演了非常活跃的立法角色。
在奥巴马的第一任期和第二任期中,他平均每年都会完成14个议案的立法推动工作,而到了第三年,他所提出或共同提出的60项法案中一共有11项被批准为法律,这种高立法效率震惊了旁人。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参议院期间推动完成的多项立法都获得了跨党的支持,其中大多数是关于公民健康的。奥巴马提出的议案旨在让州政府划拨资金主动担负起前列腺癌检查的费用,还将这种检查列为常规预防性检查。这个法案一经提出便获得好评,不仅获得大多数议员的拥护,更是赢得了广大选民的信任。
奥巴马不仅在公共健康方面立法成绩斐然,在其他领域也建树颇丰。他的竞选经费改革法案明确定义和有效限制了竞选经费的来源并且限制立法人员收取礼物,进一步净化了伊利诺伊州的竞选和立法环境。奥巴马还成功推动了多项公共计划经费的增加,其中包括学生第二课堂计划、民居除铅计划、艾滋病预防计划。
正是因为奥巴马在工作上的出色表现,才使得他成功登上了政治的舞台,并展现出了非凡的领导才能。这对他来说不仅仅是一个起点,更重要的是他坚定了自己的理想。如果一个人在实现理想的过程中遭遇到太多的失败,那么他难免会怀疑自己的能力。一旦他开始怀疑自己,那么摆在他面前的将是一场自我与自我的斗争,很容易就放弃了最初的想法。奥巴马显然是在这段议员生涯中尝到了甜头。他的经历很容易就让人联想到了林肯,并把他与林肯相提并论,因为他们都有着出色的演讲能力,而正是这种能力使得奥巴马越来越接近他的目标。
2007年2月10日,一个春寒料峭的周末,美国伊利诺伊州首府春田市议会大厦前熙熙攘攘,人头攒动。曾经在州议会做过八年参议员的贝拉克·奥巴马向本州的父老乡亲和全国的民主党员宣布他将参选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的竞争。奥巴马站在搭起的台子上,妻子米歇尔和两个女儿站在身边,奥巴马十分庄重地说:“今天,我站在你们面前宣布,我要竞选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他申明自己是变革一代的代表,要远离华盛顿的犬儒主义、腐朽丛生和睚眦必报的政治。与此同时,台下听奥巴马宣布参选的人们也激动万分。奥巴马说:“就是在这里,在春田市,在这个东南西北交汇的交通枢纽上,我想起美国人民本质上的宽容。我相信,以这种宽容,我们可以建立一个更有希望的美国。”
他接着向在场的人们讲述了自己过去20年的工作经历。他先是一名社区工作者,后是民权律师,然后是州参议员,继而是联邦参议员。他竞选的主题是尽快结束伊拉克战争和实现全民医保。奥巴马选择从林肯发表著名演说的地方开始自己奔赴白宫的万里长征,可谓用心良苦,他一定期盼着自己有朝一日可以成为林肯那样的伟人,可以像林肯那样改变美国,使它更美好。奥巴马的参选演讲或许不会像林肯的讲话一样名垂青史,但是它已经使得奥巴马的竞选从一开始就站在一个比其他参选人更高的起点上。
在我们二十几岁的时候,一定要为自己而活,而不是为那些一天到晚在你耳边说这说那的人而活,所以当我们有了自己的目标后,就要放手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勇敢地实现自己的目标和心中的理想,才是你应当考虑的。
寻找站立的地方,让脚步更扎实
如果你要飞得更高,那么你就必须让自己站立得更稳,只有那样,才能找到发力点,才可以让自己的力量爆发到极限,而要让自己站立得稳当,你必须充分地了解自己,对自己有着更为透彻的认识,如此才能飞越黎明的地平线,看到新生的阳光。
每一个获得成功的人,对自己的能力都有着非常清晰的认识,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需要什么,自己该怎么做,如何将自己的优势发挥到最佳状态。他们之所以能如此,是因为他们比别人更了解自己。
了解自己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仅仅从镜子里认识自己的面孔是远远不够的,你还要充分了解自己的实力,知道自己的优势和特长在哪里,能很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缺点。你要知道别人口中的自己,也要知道自己内心深处的自己,不要只停留在浮夸的表面,而应该深入到自己的内心,问问自己究竟需要什么?这样做是对是错?这时,你不能有半点的偏向,因为那样只会让你走入认识自己的误区。
大凡成功的人,都对自己有着很深的了解。他们的成功建立在自己的优势之上,他们的优势正是源于自己对自己的充分了解。奥巴马为了让自己更充分地了解自己,特意去了一次非洲,因为在他看来,非洲不仅仅是黑人的集中地带,而且是自己生命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那里他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过去,找到真正对自己有用的东西,那些就是他的根,他的父亲和祖辈生活过的地方。
在2006年8月28日,奥巴马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演讲时,如此说道:“整个非洲的历史就是一部古帝国辉煌文化的历史。拿起武器反抗殖民统治的不仅仅是那些伟大的英雄,还有饱受煎熬仍不屈不挠的平凡人。”
事实上,在奥巴马进入哈佛学习之前,就打算实现自己多年前的那个愿望,去肯尼亚走一圈。尽管他此前对殖民主义的种种恶行早有耳闻,但眼前的所见所闻还是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震撼。无数的非洲人民仍然饱受殖民主义者的压制,殖民主义的余孽仍然死而不僵。他曾花了好长的时间在脑子里构建肯尼亚的图景,怕肯尼亚会让他失望,就好像当年初见父亲一样。
如果奥巴马不去一趟肯尼亚,那么在他的记忆里就会出现残缺的一块,因为在他心中一直有这样的一种想法,如果没有找到自己站立的地方,那么如何才能让自己的翅膀变得更坚硬呢?于是奥巴马毅然地去了肯尼亚。
来机场接奥巴马的是他的姐姐奥玛和他同父异母的姐姐则图尼,奥玛开车把弟弟接到了家里,因为旅途太累,奥巴马小小地打了个盹儿,醒来时才发现周围站了一群猴子,一点都不怕人,自顾自地到处走,这让他想起了自己在雅加达的小猴塔塔。
让奥巴马感到熟悉的还不止这些,放眼望去,周围的人和他长得差不多,没人会注意他的肤色和身材,没人会好奇地摸他的小鬈发,没人会因为他的肤色而投来怀疑的眼光。他也不用卷入关于种族话题的辩论中,更不用费劲地在人群里寻找归属感,因为他本身就属于这里。
奥巴马发现,那些美国、欧洲和亚洲来的游客从没有感到过异样的排斥,就好像自己根本就不是在国外一样。而且别样的肤色反倒使他们拥有了一种先天的免疫力,他们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从事什么工作也没人干涉,反观奥巴马却仿佛和这些不相干的争斗永远地联系在了一起。
按照肯尼亚的习俗,男丁才有继承权,父亲死的时候萨拉没有得到半分钱,对此,则图尼姑妈向奥巴马解释说,老贝拉克曾经很慷慨,即便对那些在他人生窘困的时候不理不睬的人也是这样。等老贝拉克重回政坛之后,那些曾经背叛过他的人也受过不少照顾。在她看来,老贝拉克得为自己和自己的家庭多考虑些,把每个人都当家人意味着个个在他心目中都一样重要,即便自己的孩子也一样,这样下去,最后的结果只会是没有家人。
大草原的旅行结束后,一大家子人再次聚会,多一次聚会,就多一分温馨,一群人团团围坐共度相聚的美好时光,每一件往事都让奥巴马对这个大家庭多一点认识。从奶奶萨拉·奥扬戈口里,奥巴马了解到了父亲真实的一面:学习出类拔萃但是调皮捣蛋,最后被校方开除;打个工挣不了俩钱儿还老是被炒鱿鱼;以及他从上函授课程到上夏威夷大学的全过程。那时候老贝拉克写了无数的申请投到美国的学校去,和奥巴马申请社区服务时的情形如出一辙。
奥巴马跪在父亲和爷爷的坟前失声痛哭,用泪水发泄自己多年来茫然不知的痛苦,发泄从来没有父亲陪伴左右的酸楚。是该站起身来忘掉过去的时候了,心中那曾经挥之不去的虚构阴影已经烟消云散,父亲的形象是那么真实而清晰。
这一次肯尼亚之行对奥巴马来说,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他心中的偶像越来越清晰,他能清楚地捕捉到属于自己的回忆,捕捉到他的祖辈生活的影子。经过这一次旅行,奥巴马比先前更了解自己,更加坚定了自己实现理想的决心。黑人的境遇让奥巴马非常痛心,也让他燃起了熊熊烈火。
在完成《无畏的希望》这本书之后,奥巴马又一次来到了南非,这次他是和妻子一起来的,与上大学前那一次不同,这次为的是自己的政治目标。在南非,奥巴马见到了已经退休的纳尔逊·曼德拉和图图主教。奥巴马心里很清楚,没有南非政府早先的种族隔离政策,他可能还不会投身政治,之后,他又去了肯尼亚。在内罗毕,他们像好莱坞的明星一样家喻户晓。
奥巴马之所以要去南非,主要是因为南非是他的种族发源地。他对自己的祖辈所生活的地方一直没有记忆,而在那里他看到了属于自己的东西,这些促使他毅然地投身到政治当中,用自己的才华创造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如果没有南非之行,奥巴马的认知不可能这么完善,也不可能意识到自己的优势所在,正是因为南非之行,他的脚步变得更加坚实有力了。
虽然我们有时可以健步如飞,但是如果脚站不稳,身体摆不正,最终只会落得摔倒的下场,无论我们处于什么样的位置,都应该保持住自己的脚步,为自己寻找一块可以站立的地方,如此才能成就一番大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