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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命运在自己手中:知识和技能是无坚不摧的力量(2)


  年轻人更应该让自己独立起来,让自己拥有足够的能力去面对生活里的所有难题。即使面对自己没有做过的事,也要勇敢地去尝试。如果我们在年轻的时候不去尝试,那么以后就更不可能去尝试了,这样一种勇气,会让我们的人生变得充满挑战和意义。

  学会判断是非,坚持自己的原则

  每个人都应该有正确的是非观,它能让你正确地衡量一件事的对与错,是衡量良知的标尺。我们能分辨出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对于正确的,就应该坚持,对于错误的,及时改正,如此才能做一个让人信服的人。

  在我们的生活中做许多事情都离不开价值判断,凡事都要讲一个是非对错。因此,如何辨别是非,是一个有志向的人要面对的首要问题。只有当我们知道了什么是善恶是非以后,才能决定自己做什么,不做什么,才能给自己清晰的指导方向。

  所谓“是”指对的、正确的,所谓“非”是指错误的、不对的。“是非”指的是事理的正确与错误。我们不能把对的当作错的,那样会贻害忠良,更不能把错的当作对的,那样会落得糊涂的下场。大凡成功的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是非价值观,他能分辨出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并能坚持自己的判断。如果他认为是对的,那么即使遇到他人的反对或是冷眼,他也会坚持到底,如果他觉得是错误的,那么他会及时地改正,让自己朝正确的方向行进。

  如果我们是非善恶不分,那么又如何来谈成功呢?在奥巴马的一生当中,黑人身份给了他很多感触,这让他更明确地肯定了自己的是非价值观,他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是对的,是正确的,所以他能很坚定地相信自己的理念。当别人以为他是异想天开的时候,他却从中看出了可行之法,他认为自己所做的事完全是正确的,只有正确的方向、正确的观念,才能得到上帝的垂青,而这一切都源于他青年时的一次感触。

  在奥巴马16岁那年,发生了一件改变他一生的事,这件事使得他辨别了是非对错,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梦想。

  有一天晚上,外婆下班阴沉着脸回到家里向外公发牢骚。以前,她每次回家时通常都是带着微笑,她对自己的工作一直以来都很喜爱,从来也没有因为工作上的原因抱怨过。她还多次跟奥巴马强调,她不明白为什么人们对工作上的事有那么多的牢骚,歧视呀,不公平呀。可是今天她有些反常,这让奥巴马觉得很奇怪。

  好久以来一直乘公交车上下班的外婆,突然要求外公开车去接送她,外公嫌麻烦不干,两人为此吵了起来。

  原来那天外婆遇到了一个追着她要钱的黑人乞丐,不给就不走,着实把她给吓坏了。其实这本不该引起争论,但是由于那个乞丐是个黑人,一个关于施舍的简单话题就被转移到关于种族歧视的讨论上来,外公更是直接指责外婆有种族歧视的倾向。突然间,奥巴马发现原来在自己的家里,自己最亲近的人里面,关于种族的看法也存在着差异。

  这件事让奥巴马很想不开,如果那个乞丐是个白人,外婆也会有同样的反应吗?他没法回答这点。因为黑色的肌肤带给了他一种来自于种族深层的声音,他觉得很困惑,他也感到不可思议,他想排解心中的疑问,于是他决定找他的一个黑人朋友富兰克谈谈,也许他能告诉他这些答案。

  富兰克是一位诗人,八十多岁了,以前是个黑奴,住在堪萨斯离外公外婆几英里远的地方,后来住在夏威夷一个很是破旧的房子里。奥巴马已经三年没有见到他了,花了点时间才找到富兰克住的地方。富兰克也没有受过什么正规教育,但他是个文学爱好者,喜欢写点小诗,他是奥巴马知道的最有学问的黑人,是他心中的智者。富兰克在明白了他的来意后对奥巴马说:“我是黑人他是白人,这决定了我和他的完全不同。他也曾经雇用过黑人来照看过你的母亲,但他还是无法理解我们这些黑人内心深处的感觉和创伤,他无法理解亲自见证自己的父母受白人羞辱时心中的滋味。”

  白人不能接受黑人,黑人对白人有排斥感,这就是美国社会的现实,即使在夏威夷也如此。富兰克的这一番话给了奥巴马很大的触动,他开始怀疑,对自己来说什么才是对的,什么才是应该为之坚持的。他后来明白,黑人在美国所处的地位是非常之低的,他们得不到和白人等同的权利,在他们身上有着不为人知的苦楚和辛酸。

  经历过这件事的奥巴马更加清楚地看到了美国的现状,后来他到社区服务的时候,这种意识在他的脑海里变得更为强烈,变得更加清晰。他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是非价值观,并且坚信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有意义的。无论是对白人来说,还是对于受到歧视的黑人来说,这些将有利于生活在美国的每一个公民,让美国继续成为世界的领导者。这是每一个美国人的梦想,也是奥巴马的梦想,美国人民的梦想在奥巴马心中诞生,他因此而变得更有动力,他的力量也将因此而爆发。

  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上,每一次接触、判断、处理各种事情的过程中,通过道德的陶冶,法律的知悉,榜样的选择,分析能力的提高,理想的确立等途径,一个人的是非善恶观就会逐渐清晰和坚定起来。年轻时期是人生观定型的重要阶段,这个阶段人生标尺的选择,将直接决定我们的人生。社会生活非常复杂,人们对生活的追求不同,价值标准也不一样。也就是说,人们是用不同的标准去衡量和判断事物的。

  我们年轻人,应该有正确的是非观念,能够独立地思考和探究事情的对与错、好与坏、美与丑,知道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应该做的就努力去做,不应该做的就坚决不做,而不是看他人的脸色行事,以他人的观念为准。只有这样,孩子在长大成人以后,才会多—些理性,少一些迷信和盲从,形成牢固的正确的是非观念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最终成为一个有利于社会的人。

  关键时刻要出狠招,不能手下留情

  在人生的路上,总会遇到关键的时刻,这一时刻如果处理不好,把握不好,先前所为之做过的努力可能就会因此白费。每一个获得成功的人,都能很好地把握属于自己的时刻,并且能下“狠”手,因为如果你给对手留下喘息的机会,那么最终失败的很可能就是你。

  大凡获得成功的人,他们在应对关键时刻时,总是能适时地出招,并且绝不会手下留情,那是一种让对手无法招架的狠招,那是一种决定胜负成败的主要因素,很可能他们为这个时刻谋划了很久,等待的就是这样一个机会。对奥巴马来说,他遇到的关键时刻却是自己的危机时刻,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他的竞选,如果处理不好,会直接断送他的总统梦想。

  在赖特事件上,奥巴马遭遇了对手残酷的打击,与赖特的关系成了他竞选途中的一大障碍,如果他处理不好,总统可能就会与他失之交臂。对此奥巴马很果断地撇清了自己与赖特事件的关系,他如是说:“我无法否认与他的联系,正如我无法否认与黑人的联系。我无法否认与他的联系,正如我无法否认与我外祖母的联系。”

  赖特在美国是个极具争议的人物,身为美国公民,却经常发表对美国不利的言论。这让奥巴马感到非常苦恼,并且成了对手打击奥巴马的有效手断。在“9·11”事件之后,赖特说这一事件是美国在国际上横行霸道后的罪有应得,而且他对美国历史、政治有着非常激进的看法,奥巴马因为赖特的言行而受到媒体、对手的抨击。

  如何平息众人的怒气成了奥巴马竞选总统的关键时刻,可是奥巴马之前并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这一时刻,他的迟缓与含糊其辞却让这股批评奥巴马的气势更加猛烈。最后,在进退两难之际,奥巴马坚决划清了与赖特的界限,在众多支持者面前发表了《一个完善的联邦》的演讲,这次演讲彻底地拯救了奥巴马,让他从赖特危机中全身而退。

  在演讲中,他对自己与赖特的关系及赖特背后透露出的深层内涵进行解读,解除了人们对自己的误解,使人们重拾对自己的信心。他在演讲中说:“在整个竞选过程中,一直都有评论者说我‘不够黑’。但是我明确地谴责了赖特这些引发了巨大争议的言论。他充满种族怨怒的语言不仅是错误的,而且是极端的。这个时候我们需要的是团结,是大家走到一起解决重大问题的勇气。曾几何时,这些黑人的愤怒被政客们所利用,用种族主义划线捞取选票,或是为其个人的失误文过饰非。”

  如果奥巴马在应对这些危机的时候,不能果断地出招,那么他很可能在赖特事件上越陷越深,并且给对手足够打倒他的机会。起初的奥巴马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在这一事件上并没有表现出足够的强势,最终他受到了非常大的牵连,并且因此受到了众多人的怀疑和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