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激发你的潜能
一个人的潜力有多大,即使是最顶尖的科学也无法完全推算出来,但是我们知道,如果一个人能将自己的潜力充分发挥出来,整个世界也会因此发生震颤。所以我们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把每一件事都做到完美,创造属于自己的奇迹。
人的潜能是一座待开发的金矿,蕴藏着无穷的力量,价值无限,所以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座潜能金矿。大自然赐给每个人巨大的潜能,但由于没有进行各种智力训练,人的潜能似乎尚未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而在寻求极限体验的过程中,随着“极限时刻”的来临,你的潜能会一次又一次被激发出来,你会感到,自身的力量是无限的。
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据科学研究表明,人脑至少有90%~95%的潜能没有被充分挖掘出来,人类运用的只是极少的一部分。一个人如果能够充分挖掘自己的才能,那么他成功的概率就大得多。奥巴马的成功正是源于他发挥了自己无限的潜力,在很多人并不看好他的情况下,他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最终获得了成功。
奥巴马拥有非常好的口才,文章也是自己亲自来写。他经受过哥伦比亚大学与哈佛法学院的砥砺,自己还写了《源于父亲的梦想》和《无畏的希望》两本书。其实奥巴马早在上大三参加反对南非种族隔离的活动时就意识到自己有打动听众的本事,之后,他出任哈佛大学法学院由学生主办的《哈佛法学评论》的总编,也靠三寸不烂之舌把一群不可一世的学生编辑团结在自己的周围。
口才成了奥巴马潜力发挥的突破口,他的每一篇演讲都能绘声绘色地打动听众,听众能从他的演讲中了解到奥巴马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所以他能够在短短几年内创造出美国政坛多个第一,完全是因为他出众的口才,以及他出色的潜力发挥。每一次的竞选,他都脱颖而出,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击败对手,而且很多情况下他处于完全的劣势,但最终他都能巧妙地将劣势转化为优势,获得最终的胜利。这正是他潜力发挥的标志,这正是他无与伦比的个性之所在。
2002年10月,奥巴马在芝加哥发表反战演讲。他当时是伊利诺伊州的州参议员,话讲得好但是并没有媒体的关注。事实上,直到2004年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前,奥巴马在民主党中、在美国,除了芝加哥和伊利诺伊州,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与美国很多的年轻人一样,并不被大众所知晓,更不用谈被接受了。但是,在2004年7月,克里竞选班子决定让奥巴马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做主题发言,阐述民主党的治国纲领。凭着这篇慷慨激昂、打动人心的演说,奥巴马脱颖而出。
奥巴马在演讲中提出美国的问题在于分裂——党派分裂、种族分裂,希望在于结束种族分裂与政党分裂,在变革中和解共生。“这不是一个自由派的美国,也不是一个保守派的美国,这只是一个美利坚合众国。这不是一个黑色美国和一个白色美国、拉丁裔美国、亚裔美国,这里只有一个美利坚合众国。”这一希望是对子孙的承诺,是民族荣辱与共的信仰,是世代人信仰的“美国梦”。
当时的奥巴马正在竞选联邦参议员,他在竞选台做了非常精彩的演讲,敏锐地洞察了美国现状,在场的每一个听众都给了他热烈的掌声,这次的演讲让他一举成名。有人预测他会成为未来的美国总统,如果这种预言能够成真,那么只能说明奥巴马的总统相已经深入到美国人心目之中了。他参选总统的声明、关于种族问题的演说、预选胜利演说无不慷慨激昂,鼓舞人心。
奥巴马的才能是任何语言都无法形容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成功当中获得些许启示,而这些也许能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实质性的改变。从他身上,我们再一次看到了潜力的作用,他能将自己的才能发挥到极致,能最大化挖掘自己的潜力,是他取得成功的保障之一。他用自己的优势去撞击对手的劣势,能创造一个又一个的奇迹,并不是完全的偶然,在偶然之中有着必然之势。那就是他甘愿冒险,很多时候,在别人看来并不合适的机会,他都能敏锐地觉察出突破口,然后为之而努力。在别人看来是一种冒险,在他看来却是一次挑战。正是这些挑战让他的路越走越宽,让他的未来离理想越来越近。
事实上,只有冒险才会有意外的收获。如果你知道冒险的乐趣,你就会沉醉其中,不肯舍弃。如果你能预知冒险之后你的生活会给你带来多么大的快乐,相信你会迫不及待地开始寻找。对于一个奉献自己的人来说,生活就是一种光荣的冒险事业,只要你能对问题采取积极的态度,你的问题就解决了一半,只要你勇敢地冒险,拿出更大的心力,胜利就会提前到来。
你要敢于想得更伟大,敢于做一个伟大的人物,如此你将拥有更丰富的生活。世界上到处充满机会,敢于冒险必然会有丰富的收获。正如奥巴马的成功,他每一次的机会都源于他的冒险,从看似不可能的机会中找到机会,而这正是他不断地超越自我,不断地发挥自己的潜能的结果。
很多时候,我们的机会来源于一次冒险,特别是对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来说,激情会让你们变得更有动力,更有勇气去闯一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到像奥巴马那样,但是我们要敢于想象,敢于寻求新的东西,而不是在一成不变的社会中随波逐流。每一次的寻找,都可能有一次突破,每一次的突破,都可能给你带来新的机会,每一次的机会,都能助你一步一步走向成功。也许当你抛开了尘嚣琐事,凝神面对自我,寻求极限、挑战极限时,在极静与极动转换间,你会发现,超越自我变得那么自然;你也会发现,自身蕴藏着无尽的潜能。
生活不是简单的重复,我们要善于改变
你能否适应社会,并不在于你的能力有多么出众,而是你能否适时地改变自己。当你处于危难之中的时候,你能否让自己顺利过关?当你与他人格格不入的时候,如何把这种不同转化成自己的优势?要做到这些,你需要学会改变,不能被重复的生活所限制,唯有改变才能让你迈向成功。
世界每时每刻都在变化,每一次的变化都会带来全新的东西,当你面对这种变化时,你能否适时地改变自己,不做一成不变的老顽固呢?如果你不改变自己,那么最终的结局可能就是失败,这种失败也许会是致命的,所以你要学会改变,无论是好的境遇,还是不好的境遇,你都要学会改变自己,让自己更好地去适应。
作为美国首位黑人总统,奥巴马就是一个善于改变的人。他不会抱怨世界为什么给了他黑色的皮肤,相反会感谢他的肤色,是这种肤色让他认识到了美国的现状,世界的现状,是这种肤色给了他生活的斗志,让他无论遭遇什么样的打击,都能很快地转变过来,这正是源于他出色的改变能力。这种改变使得他更加坚韧,更具有魄力,这种改变让他一步一步踏上了成功的路途。
在奥巴马成功当选美国总统不久,有人别出心裁地提出用一种动物描述一下他,有人说像蛇,还有人说像狮子、老虎,但是唯有猎豹获得了最高的支持率。这是因为猎豹在捕食的时候极具耐性,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决不轻举妄动。即使猎物有时近在咫尺,只要有一点隐患,它就悄悄地等待,直到万无一失,才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扑过去,一举将猎物捕获。在整个竞选过程中,奥巴马的沉稳和老练受到广泛称赞。他顺应局势迅速做出相应的改变,而不是单纯地等待时机。在这个过程中,他一直在耐心等待,这等待不是静止的,而是一种与当时时局相辅相成的。
奥巴马一直在告诫自己不能急功近利、急于求成,有太多人毁在一时的冲动和缺乏忍耐上。他们只想着快一点,再快一点,只要抓住它,就成功了。但事情往往在这美好的一刻终止,缺乏忍耐是这些人的通病。或许是吸取了前人的教训,奥巴马每做一件事都谨慎仔细,这也无形中增加了他做事的成功率。人们也在他的隐忍中读懂了一个领袖所应具有的独特品质:耐心、稳重、办事有章有法。正是看重这一点,民众才会认同、肯定他,选择他作为自己国家的领导人。奥巴马也借此脱颖而出,成功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忍耐的精神与态度,是许多人能够成功的关键。就像推销员推销商品时,不管对方怎样傲慢无礼,都继续向他介绍自己的产品,这种商人才能得到成功。一次推销不成,两次、三次、四次,最后使对方不但钦佩你的勇气与决心,还能感受到你的忍耐与诚恳,从而照顾你的生意。在商界中,生意做得最大、客户最多的人,往往是那种不灰心、能忍耐,绝不在困难时说“不”的人,一受到刺激就不能忍耐的人,不会有大成就。
奥巴马非常能忍耐,他会等待最佳的时机,并且不让机会从他眼皮底下溜走。如果你要感叹,奥巴马的成功来自于他把握机会的能力,那就是大错特错了,因为把握机会只是他表现出来的结果,而并非他在走向总统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绝对原因。奥巴马竞选总统那一年,美国的局势处于变更当中,每天都可能出现全新的东西,而这些事情,可能直接影响到奥巴马的前程。但是奥巴马清楚地知道要做好总统这个职位,仅仅依靠出众的口才是远远不够的,他需要有洞察先机的能力和顺应时事而迅速做出改变的能力。
当时美国的经济状况非常之糟,唯有能顺应时事而进行妥善应对的人,才能从低迷的经济中找到突破重围的道路。奥巴马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他表现给美国人的不仅仅是一个诺言,更重要的是实现诺言的能力,顺应局势而改变的能力。奥巴马改变了肤色带给他的困扰,成功地将这种困扰转化为自己的优势,他让更多的美国人觉得,这个来自黑人阶层的美国人,将带给他们与众不同的美国。
每一个成功的人,都是一个善于改变的人,他们不会局限于自身的条件,而是从这种条件出发,慢慢地改变自己,让自己更好地适应这个社会。而不是硬着来,非要碰个你死我活不可。大自然的法则是不会变的,你不可能要求社会为你而改变,不懂得改变的人,最终将被社会所淘汰,在理想的道路上遭遇失败。
让自己独立起来,尝试没做过的事
每一个成功的人,都有一颗勇敢的心,他们敢于尝试自己没做过的事,在每一次的尝试当中,他们的能力在无形之中得到了提高。如果我们不乐于尝试,永远在别人的后面行走,那么我们就永远不可能取得属于自己的成功。所以,年轻人更应该让自己独立起来,去尝试生命里的那些不可能,最终你也会得到上帝的青睐。
要实现理想,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事,生活中的艰难险阻在所难免,如果一味畏惧困难,拒绝前行,不但自己的发展会受到极大影响,别人也会认为这样的人缺乏斗志,没有理想和抱负,这样的人不会受到他人的欢迎。只有奥巴马懂得去尝试那些别人看起来不可能的事,他用自己的勇气和坚韧创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传奇。
事实上,我们大多数人都有着相同的经历。我们要让自己独立起来,如果都跟着固定的模式走,那如何才能算作独立呢?我们只是从一个固定的圈圈跳到另一个固定的圈圈,唯有创新、唯有敢于挑战自己的人才能真正让自己独立起来。
奥巴马说:“我曾经是最不肯赢的人。”说这句话的时候,奥巴马正站在芝加哥美丽的夜空下,激情澎湃地向台下数万的支持者发表总统获胜感言。奥巴马最终获得了成功,最终赢了那些不可能赢的人,这是为什么?因为他敢于去尝试,那一年,他47岁,有一个贤惠的妻子和两个可爱的女儿,几年前刚刚通过自传得到的稿费还清贷款。他曾经有一位慈祥的外婆,“外婆是我一生的财富”,然而非常不幸的是,在奥巴马竞选期间,他的外婆患病去世了,这对奥巴马来说是一个不小的遗憾。
他在演讲中说,他最初没有钱、没有场地、没有人脉,甚至连妻子的支持都没有,“她怕我的身体经受不住”,可以说奥巴马的一切都显得毫无希望。而且在竞选中,他的出身、肤色、曾经的劣迹总是成为对手攻击的首选。他曾经在高中的时候迷失自我,他“不知道自己是谁”,肤色的差别给他带来了无尽的困扰,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黑、别人白,他为什么要从夏威夷跑到印尼,又从印尼回到美国,只能一个人默默地去承受这些打击。那时候,在奥巴马身上有太多的问题难以解答,这也汇集成了他最初不被看好的原因。
但是这些没有阻止奥巴马的梦想,他有一个梦,正如他的偶像马丁·路德·金怀有一个梦一样,那篇著名的《我有一个梦想》一次又一次地鼓动着奥巴马的心扉,启迪他的心灵,让自己向“不可能”冲去,有了这样的理想和偶像,奥巴马就真的披荆斩棘般向自己的目标奔去。为了心中不灭的梦想,奥巴马夜以继日地工作,并深入社区,关心失业者和无家可归的人;他在辩论台上与对手唇枪舌剑;回到家里,他还要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和学费。
奥巴马的一切都在艰辛中度过,但他从没说过放弃,因为他自己心里的理想,他相信只要自己肯坚持,理想终究会实现。诚如他所说:“我谈的是当奴隶们围坐在火盆旁取暖,高唱自由之歌时心中的希望;当一个有着奇怪名字的小孩深信美国将有他一席之地时的希望。希望——面临艰难困苦时的希望,面对不确定性时的希望,无畏的希望。”
对奥巴马来说,所有的一切都是尝试,他必须比别人更坚韧,必须比别人更有勇气去尝试那些不可能的东西,他不惧怕失败,不惧怕别人的打击。在他看来,每一次的尝试都会给他带来无尽的财富,那是那些出身条件好、别人更看好的竞选人所买不到的。他把自己当作亿万美国人当中的一员,不是统治他们的人物,而是与他们处于同一阶层的美国人。他的这种尝试,赢得了美国人的敬仰,也赢得了美国人的支持。
奥巴马用梦想和希望呐喊,这正是所有人想听到的,这也是他变不可能为可能的关键所在。一个拥有无穷斗志的人终究会获取胜利,也会得到大家的推崇和认可。他乾坤扭转,将一切变为可能,感召和引领了无数美国人,成为推销自己、展现自我价值的典范。
不要惧怕尝试,尝试并不是一件坏事,只有尝试才能让自己找到合适的路,只有尝试才能让你更清楚地了解自己的目标。作为新时代的勇者,充满朝气的年轻人,我们更不应该害怕,即使第一次失败了,我们还有第二次,第二次失败了,还有第三次,总有一次我们会成功。但是,如果我们没有踏出这一步,那么,我们就永远也不可能成功,永远也不可能看到理想开花的那一瞬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