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的金融业就起源于教会,它的先驱就是所罗门圣殿骑士团,这个由僧侣组成的军事修会,起着为十字军东征提供资金的作用。十字军运动开始的时候,一个法国南部的领主通过圣殿骑士团,以抵押自己房产的方式取得一张汇票,这种汇票可以在耶路撒冷的圣殿骑士团的分支机构兑现,只不过在兑现时要收取贴水。如果考虑到这种汇票同时是可以在骑士团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买卖的,那么我们就几乎可以确定无疑地把它称之为“金融衍生品”。而一旦我们能够这样看问题,那么今天依然还很神秘的金融衍生品也就并不是华尔街的发明,因为早在1000年前,一个法国领主就以这样的方式投资于十字军东征,而所罗门圣殿骑士团其实也就是支持十字军东征的“华尔街”。
1095年,教皇乌尔班二世在克勒芒宗教会议上发表了十字军东征的演说,他深刻地阐述了一番“革别人的命”的道理:
因为你们居住的这片土地,完全被群山和大海包围,十分狭小,无法养活许多人,不仅如此,这片土地还十分贫瘠,甚至不能达到耕者有其食的程度。正因为此,你们才会互相残杀,彼此争斗。结果让自己的兄弟在内耗中命丧黄泉。
让仇恨从你们中间消失,让争吵终止,让战争停歇,踏上奔向圣墓的征途吧!从那个邪恶民族手里夺回圣地吧!那个地方,如同《圣经》所说,是上帝赐给以色列的后裔的,遍地流着奶和蜜。耶路撒冷是大地的中心,肥沃而丰腴,超过其他一切地方。
什么是十字军运动呢?十字军运动是欧洲统治者应对“流浪时期”的办法,就是由于欧洲长期耕者不能得其食,因此,在教会的煽动下,找到的一条出去“革别人的命”的道路,这是一条求生路径,是一个通过有组织的暴力克服生存困境的办法。
不过这一次,西方并没有成功崛起,其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欠下圣殿骑士团大笔债务的国王、十字军成员赖账了,例如菲利普四世不仅欠债不还,而且他还逮捕了圣殿骑士团的领袖,最后杀了自己的金主并没收了其全部财产,这就使得十字军运动因丧失了财政支持而最终陷入困境。当然,这也使得后来的银行家汲取了所罗门圣殿骑士团人财两空的深刻教训,从而紧密地联合成一个跨国性的放债集团。文艺复兴之前,教会已经成为以贩卖“赎罪券”为业的金融机构,16世纪的意大利银行家更组织起自己的军队,在滑铁卢最终击败了拿破仑的“反法同盟”,其主力就是由欧洲银行家联盟的军队组成的,它同样也是中世纪的遗产。
从意大利到北欧的银行家之间形成的这种联合终于控制了国家,它能够使得欠债不还的国王受到各地银行家的一致抵制—无论到哪里都再也借不到一分钱,与此同时,银行家们还会投资于那些赖账者们的竞争对手,通过他们的鞭子对“赖账者”、无信用者做出惩罚。
自16世纪开始,由于战争融资的需求,金融家这个阶级、金融这个领域逐步从传统的高利贷者中分离出来,并且一改高利贷者令人不齿的容颜,而早在1000年前的欧洲,以国王财产为抵押融资已经是一项严肃的职业、一项命运攸关的国务活动,一个使得大国崛起、小国灭绝的金融武器了。尽管中世纪欧洲城市里的高利贷者并没有像今天的国际投行那样,标榜自己从事的是人间最高尚的千秋伟业,但从那时起,金融家已经开始骑在了国王的头上,成为实际上统治欧洲的“绝对权力”。
十字军运动只是为欧洲后来的崛起准备了一些条件,比如,斯密在《国富论》中说:在十字军运动中,欧洲第一批军商合一的手工业城市在意大利诞生了,它们处在通海口岸,因为是十字军军需转运地,并由于银行家支配了海军,所以发了些毛毛雨的财,但在那里,经营远程贸易、货物抵押和汇票的金融业已经不可阻挡地发展起来了。
而欧洲第二次崛起走的路子是继续革命,即还是继续走“革别人的命”的道路。不过这一次,十字军运动变成了民族国家运动,它的组织者也由教会变成了一系列制度创制,说是“一系列”,其实也就是马克思说到的那五个:殖民制度、战争国债制度、国际信用制度、税收制度和关税制度。
这一次,欧洲通过“有组织的暴力”谋发展的路径并没有变,走出去“革别人的命”的思路也没有变,但是“革命”的形式发生了重大变化:“暴力”由十字军(组织起来的流浪汉)暴力变成了国家暴力(殖民主义),暴力的组织者则由教会变成了上述五个“伟大的制度创新”,特别是以“国际信用制度”为基础的跨国金融制度这个创制。
这一次,它的革命终于成功了,西方的大国也就此崛起了。
马克思深刻地概括了西方大国崛起的历程及其根源,他说:
原始积累的不同因素,多少是按时间顺序特别分配在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法国和英国。在英国,这些因素在17世纪末系统地综合为殖民制度、国债制度、现代税收制度和保护关税制度。这些方法一部分是以最残酷的暴力为基础,例如殖民制度就是这样。但所有这些方法都利用国家权力,也就是利用集中的有组织的社会暴力,来大力促进从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变过程,缩短过渡时间。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暴力本身就是一种经济力。11说马克思深刻,当然也就是说咱们的专题片《大国崛起》不深刻或者不那么深刻。咱们的专题片虽然也采用了一些马克思主义词句,比如说,西方的大国崛起是资产阶级革命的结果,是工业革命的结果,是世界市场形成的结果等等,这些说法当然都是对的,但是根本问题却在于它没有说明资产阶级革命是什么,或者说“革命”在今天的中国学者那里还是很抽象的、玫瑰色的东西。
毛主席教导我们: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马克思则说,“书生们应该知道,革命不是靠法律来实行的”。正如福柯所指出的,法律不过是为暴力和惩戒背书而已。如果说经济力是一种组织起来的社会生产力,那么革命便是组织起来的社会暴力,革命作为以有组织的社会暴力克服生存困境的办法,它本身就是一种经济力。
马克思说:“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品。暴力本身就是一种经济力。”马克思的这一句话超过了《大国崛起》里许多漂亮的煽情话。
西方大国崛起的根本动力就是以组织起来的暴力去革别人的命,首先就是西班牙人、葡萄牙人漂洋过海去革了美洲人的命。而且他们还顺带把非洲人的命一起革了。所谓的“世界市场”,就是欧洲有组织地对外抢劫的产物。
那么在教会之后,这种“空前的社会暴力”又是被什么组织起来的呢?马克思说,它是被“以货币为完成形式的价值形态”(即现代信用制度)组织起来的,是被战争国债制度组织起来的,而不是被抽象的“贸易活动”组织起来的。正是金融制度把一切物品、一切商品都变成了具有简单的货币形态的“资本”,变成了“投资”,即可以带来超额利润的东西。马克思说,正是“殖民制度宣布,赚钱是人类最终的和唯一的目的”。
但最初的投资并不是向贸易投资。毫无疑问,在各种投资活动中,投资于“抢劫”最能够轻而易举地带来利润—只是这种抢劫必须是合法的。而在16世纪的欧洲,抢劫“外国人”、抢劫“异教徒”,这恰恰是合法的。
为什么欧洲殖民者的暴力是“空前”的呢?这与欧洲的殖民者是由所谓“负债的骑士”组成有关。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名著《罪与罚》深刻地讲解了债务与暴力之间的关系,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拉斯柯尔尼科夫的温文尔雅的大学生,小说描写了当这样一个温文尔雅的大学生被债务逼得走投无路时是如何残忍地杀害了房东老太婆。
《罪与罚》是1866年陀思妥耶夫斯基为了逃债而流亡欧洲时期的作品,他创作这部小说的目的就是为了还债,这部诞生在马克思时代的欧洲名著揭示了一个真理:债务怎样使人变成了恶魔,债务如何驱动了空前的暴力。
殖民主义制度的实质就是一种“被债务驱动的劫掠模式”。正如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个负债的艺术大师、是出版商雇用的写手一样,哥伦布冒险的投资者是包括西班牙亨利王子在内的欧洲银行家集团,而哥伦布只不过是个负债的赌徒、是银行家雇佣军中的一个马前卒而已。也正如哥伦布出发前已经欠下了国王和其他投资者的大笔债务一样,毁灭了玛雅文明,对墨西哥进行大屠杀的西班牙殖民者埃尔南·科尔特斯一辈子都入不敷出,随后的殖民者们的身世其实也大致如此,即使他们对新大陆竭泽而渔,也还不清自己欠下的高利贷。
什么叫世界市场?马克思说,所谓“世界市场”,就是以奴隶交易(即贩奴制度)为前提而成立的全球贸易制度,而这就是世界市场的真实起源。但是,在马克思之前却没有任何一个经济学家深刻地思考过这个问题,当然,在他之后也没有。这个基本事实一直被作为“经济学秘密”和“历史之谜”被掩盖着。它掩盖了什么呢?它掩盖了资本主义、世界市场、货币经济得以成立的真正基础—贩奴,它掩盖了世界市场产生的标志—奴隶。奴隶不但成为最重要的国际交易物、国际商品,而且成为国际通货,即“世界货币”。
马克思石破天惊地说到了“世界货币”的起源:“人们过去常常把作为奴隶的人本身当作原始的货币材料。”
资本主义的兴起与长途贸易、世界市场的真实关系是这样的:欧洲的长途贸易商人将货物运到远方,并不是自己直接销售,而是把这些货物交给当地的分销商为其代售,这种“赊销”的方式需要抵押物。因此,赊购与赊销不是工业革命发生后、大规模的商品堆积的产物,它们是长途贸易的产物。
在清代的中国,欧洲商品的代售商是清政府指定的“行商”,而国家则是行商经营的担保者。《红楼梦》里的王熙凤曾如此这般吹牛说:“那时我爷爷单管各国进贡朝贺的事儿,凡有外国人来,都是我们家养活。粤、闽、滇、浙所有的洋船货物都是我们家的。”这其实就是说,王熙凤家就是行商的头,薛宝钗家也是如此,而曹雪芹本人并非出身于什么诗书簪缨之族,而是不折不扣的官商子弟。故毛泽东说《红楼梦》里面有经济学,该小说是了解清王朝中国经济史的百科全书,他老人家的话非真正的读书人便不能理解。
不过,在世界的其他地方,特别是非洲大陆,这种由国家担保的“行商”体制是并不存在的,广泛存在的倒是这样的一种制度:当地的分销商、代销商以一定数量的“人质”为抵押,以取得货物进行销售,而一旦销路不好,代销商不能及时回款,那么这些作为抵押物的“人质”就会被货主带走,这些人质从此便成为欧洲商人的债务奴隶。而这就是贩奴制度与欧洲商业、国际贸易之间的直接关系。
马克思指出,在日耳曼征服者的法律中,货币是作为罚款而诞生的,按照日耳曼法律,对于损害的赔偿,必须采用以牛或奴隶赔付的方式,而国家间的赔付则一般采用贵金属的方式。换句话说,直到美国南北战争结束之前,在西方世界,贩奴、奴隶贸易不但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正当商业行为,而且是“以世界为市场”的贸易活动的基础。
16世纪中期以降,美洲白银的大规模开采,在美洲—亚洲—欧洲之间架起了贸易的桥梁,但是,世界市场的桥梁如果没有非洲作为桥墩,是绝不可能凌空虚渡的。1700年之后,非洲奴隶既取代白银成为国际贸易通货,奴隶贸易也构成了白银国际流通的真实基础。而这一惊心动魄的事实其实是以1713年《乌得勒支条约》的签订为历史标志的,马克思说,“英国在乌得勒支和谈时通过阿西恩托条约,从西班牙人手里夺走了经营非洲和西属美洲之间贩卖黑人的特权”,从那时起,不但英国通过为非洲的西班牙、葡萄牙殖民者充当奴隶贩子获得了大量美洲白银,从而得以挤进亚洲经济列车,成为世界经济列车上的二等乘客,更为重要的是,它开创了这样的国际贸易换算方式:一个奴隶=x磅美洲白银=y吨中国茶叶。
世界市场得以成立的真正基础就是作为世界货币的一般等价物的成立,而这种作为一般等价物在世界市场上流通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它不是金银,也不是任何意义上的商品,而是奴隶。
奴隶充当了世界市场上的一般等价物。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人本身不但成为买卖的对象,而且成为一般等价物,成为国际商品交换的中介和世界货币。因此,不是任何意义上的货币,而是人本身作为货币在全球流通,这才是世界市场形成的基础。
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形成、世界货币的产生,离开了奴隶市场、离开了国际贩奴制度的成立,是完全无法得到真正解释的。
而人本身的一部分—劳动力作为商品被买卖,这种雇佣劳动制度,只不过是贩奴制度的精妙发展,是这种发展造成的历史结果。
马克思说,正是在“人成为一般等价物”这一革命的基础上,在“人的价值”被货币化之后,方才建立起了资本主义制度。
所以说,只要暴力和抢劫是合法的,那么资本就向暴力和抢劫投资,而不是简单地向贸易、自由贸易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