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古今中外的自由主义者们却总是喜欢说资本是最温和的东西,它与革命和暴力完全套不上近乎,他们甚至以为资本家最胆小,有钱人最害怕财产损失,所以资本家不可能喜欢暴力和革命。
说这种话的人完全不懂资本是什么,他们不懂得:没有暴力、没有冒险,没有以革命的方式去组织社会暴力,没有把人的价值货币化,也就没有资本。而没有“革命的资本”,便没有资产阶级的一切。
马克思在这一节里有个注,这个注就是对埃德蒙·伯克—这位自由主义者们的前辈进行讽刺和挖苦的。马克思说:
《评论家期刊》说:资本逃避动乱和纷争,它的本性是胆怯的。这是真的,但还不是全部真理。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和纷争能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动乱和纷争。走私和贩卖奴隶就是证明。12当然,这也不是马克思的话,而是他引用19世纪英国经济学家托·约·登宁的话。
马克思说,正像世界市场是暴力的产物一样,古典经济学也是在资产阶级革命的暴力进程中形成的一门肮脏的、杀人越货的学问。但是,对于世界历史天真的、“田园牧歌式”的理解却是古典经济学与生俱来的缺陷,经济学家们似乎天生不懂历史,他们似乎不知道《罗马法》中说“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里的私有财产正是指“奴隶”而非别的什么,因为在日耳曼法律中,奴隶和牛一样充当着罚金的作用。从这个角度说,第一个以革命的方式推翻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个罗马信条的恰恰是林肯领导的美国南北战争,而美国法律中节制政府的条款就深刻地打着反抗蓄奴政府的革命烙印。这就是因为,北美殖民地政府是个彻头彻尾地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政府,而美国的开国元勋包括华盛顿本人在内都是奴隶主。今天,任何一个曾经到华盛顿故居参观过的人,都会一目了然地看到美国的“国父”是如何残酷地支配奴隶为自己劳动的。
经济学家们不知道,对美洲和非洲的殖民是欧洲资本积累的条件,先有美洲和非洲的“发现”,然后才能有工业革命在欧洲的发生,欧洲的资本主义是建立在欧洲对于世界的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暴力的基础之上的,列宁后来认为“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和最后阶段”,但在马克思看来却并非如此,因为没有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就不可能有欧洲的资本主义。马克思感慨,他那个时代的“政治经济学”所说的政治无非是国家的政治,而不是“国际政治”,于是,经济学家们就看不到:
美洲金银产地的发现,土著居民的被剿灭、被奴役和被埋葬于矿井,对东印度开始进行的征服和掠夺,非洲变成商业性地猎获黑人的场所—这一切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时代的曙光。这些田园诗式的过程是原始积累的主要因素。接踵而来的是欧洲各国以地球为战场而进行的商业战争。这场战争以尼德兰脱离西班牙开始,在英国的反雅各宾战争中具有了巨大的规模,并且在对中国的鸦片战争中继续进行下去,等等。13于是,马克思认为,“大陆上的革命”—欧亚大陆、美洲大陆和非洲大陆上反抗欧洲殖民主义的革命本身,就具有反抗资本主义世界进程的意义。1864年,马克思代表欧洲工人协会致信亚伯拉罕·林肯,祝贺他再次高票当选美国总统。在贺信中,马克思指出,欧洲的资本主义,包括工业品市场和自由贸易,都是建立在美洲和非洲奴隶贸易的基础上,欧洲的大国崛起离开了美洲大陆的奴隶制、离开了世界范围内的奴隶买卖就不能得到解释。因此,南北战争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南方美国人对北方美国人的战争”,而是工人阶级率领着奴隶对奴隶主阶级和资本家阶级进行战争。因此,他把林肯称为“美国工人阶级的伟大儿子”。
而当列宁在1913年5月18日的《真理报》上发表《落后的欧洲和先进的亚洲》这篇名文,以此祝愿孙中山领导的中国革命的胜利的时候,他对待中国革命的态度与马克思当年对待美国革命的态度是完全一致的。
亚当·斯密因为反对积累金银的重商主义而轻视货币,他不知道商品交换、市场经济本身并不能成为“大国崛起”的真正动力,而只有把一切财富都转化为货币化的资本,变成追逐利润的投资,方能构成西方大国崛起的动力。驱动世界市场的不是商品交换,而是被资本推动的暴力。
但是斯密却以为,伊比利亚人到美洲抢钱,以至于玩出人命来,这毫无意义。因为在他看来,钱无非是衡量劳动价值的尺度,货币本身并不是财富,只有劳动才能创造财富,积累金银对于欧洲的生产发展毫无帮助,发现美洲的意义仅仅在于为欧洲发现了一个巨大的商品市场。因此,与其为了些金银把美洲印第安人的命革了,还不如留着他们给欧洲人打工。
斯密提出并坚持这样的观点:商品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他关于商品的论述也就到此为止了。而马克思认为,斯密以及此后的经济学家们对于商品的理解是极为肤浅的,指出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丝毫说明不了什么。
马克思在《资本论》一开篇所关心的就是什么是商品的“价值”?
在马克思看来,所谓商品的价值,也就是其金融价值。“价值”,这是商品在金融时代所取得的一种形态,而这种形态是只知道“商品市场”的斯密等人所看不到的。一件商品的金融价值可以远远大于其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并且可以与其使用价值、交换价值毫无关系。实际上,只要想一想今天北京的房价,你就会知道马克思究竟在什么地方超越了斯密的商品价值论。
斯密对于商品的价值做出了完全错误的解释。他认为,商品的价值就取决于其中内涵的劳动价值量或者一般劳动时间—这就是所谓的“劳动价值论”,而在马克思看来,商品的价值取决于生产资料所有权,在生产资料(资本和土地)完全被私人垄断的情况下,劳动的价值几乎是可以完全忽略不计的。实际上,只要你想一想奴隶制,就知道所谓“劳动价值论”究竟有多荒谬了。
此外,斯密混淆了欧洲作为银行券出现的“债务货币”与当时在世界其他地区广泛流通的、作为商品交换的中介的金属货币(金银)之间的根本区别。结果,斯密就并不真正知道货币是什么,所以,他就不知道,虽然从表面上来看,金银对于欧洲生产力的发展似乎意义不大,但是却对白银缺乏而又以银为币的东方意义重大。大量的美洲金银被用于东方贸易,一方面使欧洲得以利用在斯密看来毫无用处的金银,近乎无偿地占有了世界最富庶的东方世界的产品;另一方面,欧洲贵金属的短缺则反过来促进了“银行券”对于贵金属货币的替代,促进了欧洲金融业和信用经济的发展。
因此,正是美洲的征服和印第安人家园的资本化,为日后欧洲对于东方的征服创造了决定性的条件,通过债务驱动的暴力、通过革美洲印第安人的命,欧洲人不仅顺便革了非洲人的命,而且必将使这场革命,势不可当地扩大到东方,最终去革中国人的命。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这场革命必然地要“在对中国的鸦片战争中继续下去”。
究竟应该怎样从世界视野来看待“银行券代替贵金属货币”这一世界经济史上的“大分流”呢?
1567年,即明朝隆庆元年,中国实行钱粮改银之后,白银正式成为明朝的税收货币,伴随着美洲、日本白银的开发,当时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中国随之成为吸纳世界白银的“黑洞”。但是,历史的发展却证明:仅仅靠掌握白银,根本不能支配世界经济,明清两朝掌握了世界上主要的白银储备,但世界白银的产量、白银贸易的波动却会对中国王朝造成致命的影响,中国台湾“中央研究院”前院长林满红的《银线》一书对此有细致的分析,我在拙著《五百年来谁著史》中亦多有涉及。此不赘述。
与明清两朝相反,西方的大国不是靠掌握白银起家的,而是靠建立金融制度、靠战争国债支配的殖民暴力起家的。贡德·弗兰克这样指出:“白银资本”是世界市场形成的基础。他的这一发现划出了世界史研究领域的一个时代。但是,弗兰克却忘记了:奴隶资本和奴隶贸易才是1500年以降白银市场的基础,美洲的白银开采是以印第安人被消灭、以世界范围内的“盗人制度”(即贩奴制度)为基础而成立的。
使得西方大国得以崛起的原始积累不是“白银资本”,而是“奴隶资本”。
紧跟在伊比利亚人后面“继续革命”的是荷兰人,伊比利亚人革命的对象是西印度,荷兰人革命的对象则是东印度,荷兰人同样敢于革命、善于革命。
贩奴绝不是一种专门针对非洲的特殊现象,而是伴随着西方大国崛起而出现的世界现象,无论在非洲还是在美洲,无论是在东印度还是在西印度,这种现象的发生都是普遍的。世界市场建立的基础就是奴隶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