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子归看了看窗外的天空,又是阴沉沉的像要下雨,也只有这种时候才感觉得到南方的春天真的到了。
“子归,你要回去了吗?”旁边的同学问。
“我晚上没课。”她点点头。
“对哦,你晚上都没有选课。”同学挥挥手,“那晚上见。”
“拜拜。”今天晚上的选修课很有趣,基本上全班同学都选了,只有她这个怪胎没选,原因是她不想大晚上的在路上逛。不是她怕黑,原因是她刚出生的时候,不知打哪儿冒出来一个白痴道士,说她天赋灵力,只要她愿意,就能看见很多别人看不到的东西。其实她一点都不愿意,但不知道为什么,越不想看就越在意,越在意就看得越多,小的时候她就经常看到无头的老伯、断了手的大叔、没有脚的姐姐在路上飘来飘去,尤其是夜晚的时候。害她现在都不敢晚上外出,那个天杀的道士让她遇到绝对毒打他一顿,让他用青蛙跳跳上世贸大楼,再一脚把他踹下去!
其实她是个乐观开朗的大学生,可就因为这个怪病,她连什么晚会都没有参加过,可她暗恋的师兄偏偏是夜营协会的创始人兼会长,专门组织晚上露营,结果她自入会以来,只参加过一次活动——那次到山上露营,她就看到那些山难死的人,摔得血肉模糊,肉屑粘在登山服上,拖着一条腿爬到他们露营的人身上,伸着露骨的手掌摸着他们的脸,害她差点连隔夜饭都吐出来。所幸那些鬼都只是恶作剧,都没有恶意。本来,她可以用“害怕”的名义跟暗恋的师兄好好培养一下感情,可只要她看到那只摔死鬼将血吐到师兄肩膀上再吮回去,她除了努力清扫身边掉落的鸡皮疙瘩和忍住冲到喉咙的白天吃的两餐别吐出来外,完全不敢靠近那位师兄半径一米以内——真不想再去想那段回忆!
她郁闷地往宿舍走,发现不知何时起,有人跟她并肩走着。不会又看到什么不干净的玩意儿吧?她立刻往旁边挪出一大步,才敢抬头——出乎她的意料,这次老天保佑,是个斯文俊秀的帅哥,戴着金边眼镜,身材高高瘦瘦的,活脱脱的衣架子,看起来不到三十岁,颇有书生味道,而且她总觉得似乎在哪里见过他。是学校的老师?他看着她直笑,怎么看都是来找她的。以往她见到的鬼都很难看,但这个好像是人的帅哥打扮非常整洁而且有品味,她就斗胆赌他不是鬼。
“请问你有什么事吗?”她问。
“你是宁子归。”帅哥准确地叫出她的名字。
“对。”她跟这个人应该远日无冤近日无仇,而且这位帅哥笑得很亲切,为什么她老觉得背脊发凉?”我好像不认识你。”
“你就叫我阎王吧。”帅哥自我介绍,“我可是早就认识你了。”
““严王’?”这名字怎么这么奇怪?这么怪异的名字她应该有点印象才对。“我们什么时候见过面吗?”
“十八年前吧。”阎王偏着头想了想,说。
十八年前她才刚一岁好不好?”严先生,我今年才十九岁。”
“我知道呀。”阎王笑容可掬地点点头,“还有,我是阎王,可不是严先生。”
“哦。”这人可能比较喜欢别人直呼他的名字。“我不记得你。”别告诉她,她是他指腹为婚的未婚妻。
“是不太可能记得。”阎王附和道。
“那……”那他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所以我来告诉你我们当时见面的情形。”阎王说。
十八年前,这位帅哥也不过十来岁吧。“我洗耳恭听。”
“其实你应该一出世就死了。”阎王慢条斯理地说。
“抱歉我还活到现在。”一个白眼扔过去。
“当然是有原因的。”阎王优雅地扶了扶金边眼镜,“从鬼界返回的灵魂通常都会带着很强的灵视能力,说白了就是能见到鬼,怎么说也是跟鬼界扯上关系了嘛。”
“这种玩笑一点都不好笑。”她没好气地说。
“子归,这可不是玩笑。”阎王温文尔雅地说着,“十九年前你出生没多久就死了,原因是你前世造孽太多,所以今生注定短寿。”
“喂,你说话客气一点。”听着真叫人不爽。
“我只是说事实。你死后灵魂来到鬼界,我认为与其用轮回来赎罪,还不如活着做贡献,戴罪立功,就让你再回到人界来。”阎王解释道,“孩子归来,你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
非常荒谬的话,可是为什么她感觉这个人说的是事实?”梦话麻烦你留到睡觉时再说行不行?”但她还是不相信。
阎王也不生气,不急不徐地说,“当然,你可以拒绝,不过要立刻回到鬼界接受加倍的惩罚……”
“你的意思是我立刻得死?”她侧过脸斜睨着他,“你是什么人?凭什么这么说?”
“我不是说了,我是阎王。”他带笑地俊脸这时看起来居然格外有威严和让人从心底里发冷,“鬼界是我说了算,我就是鬼界的法则。”
阎王?真想一拳打碎他的眼镜!“这不公平!我根本什么都不记得,你这样违反交易公平法则!”她指控道。
阎王“啧啧”地笑着摇摇头,“我不是说过吗?我就是鬼界的法则。”
“死独裁者。”她嘀咕了一句。
他微微一笑,“子归,没有人告诉你要慎言慎行吗?”
怪哉,她全身的寒毛都竖起来了!动物的直觉告诉她,这个人危险!“对不起。”能屈能伸才是真英雄。
阎王笑了,“这样才是有礼貌的好孩子。”
“谢谢你的夸奖。”她轻哼了一声,“你说你是阎王,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来找我恶作剧,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是鬼?”去,想唬她可没那么容易。
“你希望我怎么证明?”阎王好整以暇地反问。
“我见到的鬼都是维持他们死的时候的样子,怎么你看起来那么正常?”问题一。
“维持死的样子的鬼,都是些灵力低微的鬼,他们一般都会在三天内被勾魂令带到鬼界,你没有发现你不会连续一个星期内都看到那些鬼吗?”
就是想说你很厉害是吧?她暗自翻了翻白眼。“是。”她老实回答。
“你应该庆幸你没见过那些不是死的时候的样子的鬼。”阎王似笑非笑着说,“能够维持自己原貌的鬼,是灵力高强的鬼,连勾魂令都带不动他们。当时我让你回人界的条件就是,十八年后你要以一个人的身份,帮助我收拾那些无法由勾魂令带走的恶鬼游魂。”
“你在说笑?”她的嘴张成“O”字形。
“这可是我们说好的条件。”阎王说。
谁跟你说好了?她根本什么都不记得!“你要我当道士去捉鬼?”她怪叫。
“你觉得说成“阴差’会不会帅一点?”阎王笑道。
“我不干!”她怕死了,才不要答应。
“那跟我回鬼界吧。”阎王一副好商量的样子。
“我也不想死。”患绝症死也有那么几个月耗吧,哪有立刻就死的?
“那你得答应我的条件。”阎王摊了摊手,说。
“可是我没能力啊!”就是有能力也不答应。
“放心好了,我可以给几样防身和猎鬼的法宝,这样不就没事了?”阎王轻松地说。
没事了?”你说得可真轻巧。”她哼道,“告诉你,你说的话我一个字都不信,凭什么答应你去捉鬼?”
阎王沉吟了一会儿,说:“要不这样吧?我带你去鬼界转转,帮你记起来当时你答应了什么。”
“什么……”突然,一阵眩晕袭来,昏迷前最后的印象,是阎王那张似笑非笑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