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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环境威力法则Ⅰ:戈茨案和纽约犯罪潮(2)


  冈恩的清除工作历时6年(从1984年到1990年)。这期间,交通局聘用威廉·布拉顿为交通警察局长,开始了改造地铁工程的第二阶段。和冈恩一样,布拉顿也笃信“破窗”理论。事实上,他把克林描绘成他的智力导师。因此,他上任伊始采取的行动和冈恩一样带有理想主义色彩。虽然当时地铁系统各种严重犯罪活动空前猖獗,布拉顿还是决定从逃票问题抓起。为什么?因为逃票和乱涂乱画一样,是一个信号,一种秩序混乱的外在表现,它可以导致更多更严重的犯罪案件发生。每天,大约有17万人乘地铁不买票。有些是孩子,他们跳过旋转栅门就完事。有些人则愣从旋转栅门挤进去。而一旦有一两个人逃票成功,那些可能从未想到要这样做的人就会想:既然他们可以逃票,我为什么不能?这样下去,逃票的人就会越来越多。问题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由于打击逃票现象并不容易,所以问题逐渐变得越加棘手了。一张地铁票只要1.25美元,交警常常认为不值得去追究逃票行为—尤其是,地铁上、站台上随时都可能发生更加严重的犯罪事件。

  布拉顿个性鲜明、魅力超凡,具有天生的领导才能。他很快就显示出了自己的才华。他的妻子留在波士顿,因此他可以一心扑在工作上,他在晚上常常乘地铁漫游纽约市,切身感受问题所在,并思考如何更好地解决它们。他首先锁定了逃票现象最严重的地铁站,然后在该站布置了多达10名便衣警察。他们的任务是抓住每一个逃票者,给他们戴上手铐,让他们在站台上站成一个圈,直到“全部抓完”。这样做的目的是让人们知道,交警开始严抓逃票现象了。以前,警察们都不太愿意追究逃票者,因为捉住了逃票者后,需要将他们押到办公室,然后填写并整理表格,所有这些工作要耗去一整天的时间,而按罪量刑,逃票者只不过受到一顿斥责。布拉顿翻新了一辆公共汽车来做流动办公室,内部装有传真机、电话、笔架、指纹鉴定设备等。他很快把处理逃票者的时间减少到了一小时。布拉顿还要求每一个逃票者都必须接受盘问。可以肯定,1/7的被捕者曾经有过刑事拘留记录,其中5%的人随身携带某种武器。这样一来,警察们很快就不再怀疑打击逃票现象的重要意义了。“对警察来说,逃票者群体一下成了金矿,”布拉顿写道,“每一次拘捕行动都像是打开解密大师的盒子。这次我能得个什么玩具呢?手枪?刀子?还是拘捕证?这里会有谋杀犯吗……过不了多久,这些坏蛋就学乖了,他们把枪放在家里,而且不再逃票了。”布拉顿上任的头几个月里,交通警察局对地铁站里由醉酒和不良行为所产生的污物的清除力度达到了以往的3倍。轻微犯罪在过去是不予追究的,但是1990年至1994年间,因轻度违法被拘捕的人数比以往增加了4倍。布拉顿把整个交通警力都变成了集中消灭轻微犯罪的地下生活管理机构。

  1994年鲁道夫·朱利安尼当选为纽约市市长后,布拉顿被任命为纽约市警察局局长。他把相同的理论应用于全市的治安管理工作,教导他的警员,治理犯罪需从影响生活质量的轻度犯罪行为入手。例如一些“拿橡胶扫帚的人”在路口拦住过往车辆,强行要求为司机提供擦窗服务的现象;还有类似地铁里跨过旋转栅门逃票和乱涂乱画的违法行为。“从前的治安管理工作被各种限制和规则束缚了手脚,”布拉顿说,“如今,我们要解开束缚。我们要逐步提高对诸如公共场合酗酒、随地小便等轻微犯罪的执法力度,逮捕那些屡次违法乱纪的人,包括向街上掷空瓶子的,或者对他人财产进行小破坏的……如果你在街上小便,你就要进监狱。”

  随后,纽约市的犯罪率神奇地急速下降,就像地铁系统曾经经历的情况一样,布拉顿和朱利安尼有一个共识:那些影响生活质量的犯罪,看起来不起眼,却恰好是控制暴力犯罪率的引爆点。“破窗理论”和“环境威力法则”在这个层面上完全是一回事,其基本前提为:通过清理整治现实环境中最细枝末节的方面,就能够扭转、减轻流行病的蔓延态势。想一想,这观点挺极端的。我们来回顾伯恩哈特·戈茨与4个黑人青年艾伦、拉姆舍尔、卡韦、康蒂在地铁上的遭遇。有记录表明,事发当天,他们当中至少有两人是刚刚吸过毒的,他们全部来自布朗克斯区南部克莱蒙特村住宅区。卡韦当时由于持枪抢劫正被起诉;康蒂则曾经以偷盗重罪而被逮捕;艾伦也曾经因强奸未遂被逮捕过;艾伦、康蒂和拉姆舍尔全都曾被宣判有罪:小到捣乱活动,大到轻盗窃罪。戈茨枪击事件发生两年之后,拉姆舍尔被判处25年监禁,罪名包括强奸、抢劫、鸡奸、性虐待、侵犯他人身体、非法使用枪支和窝藏赃物。这样的人卷进暴力事件难道还会让人吃惊吗?

  我们再来看看戈茨,他的所作所为极其反常。通常,白人是不会在地铁上射杀黑人的。但如果你了解了他的成长背景,你就知道他是典型的迟早会参与或卷入暴力事件的人。他的父亲脾气暴躁,对他要求极其严格,戈茨常常是父亲撒气的对象。上学的时候,他常被同学们嘲笑,学校的集体活动从来不会算上他一份,他经常是一个人流着泪放学回家的。大学毕业以后,他在西屋电气公司上班,工作是制造核潜艇。但是,好景不长。他似乎总是与上司发生冲突,因为公司的某些做法在他看来是作假和取巧行为。有时他会违反公司和工会的规定做他不应该做的事。他在曼哈顿的十四大街租了一间公寓,那里靠近第六大道,而那个街道毒品交易猖獗,到处是无家可归的人。戈茨熟识的一个大楼看门人惨遭凶犯毒打,戈茨因此醉心于整治街区。他不断抱怨,说他家楼房附近的空报摊成了流民的垃圾箱和尿池子。有一个晚上,那个报摊神秘地被烧毁了,第二天,人们就见到戈茨出来收拾残局。在一次社区会议上,他语惊四座:“要想治理好这片街区,唯一的办法就是驱逐那些西班牙人和黑鬼。”

  1981年的一天下午,戈茨在运河街一站遇上了几个黑人歹徒,他们从背后袭击他。他跑出车站,他们追了出来,抢他手里的电子设备,打他,把他往厚玻璃门上撞,致使他胸部受到永久性损伤。在一位下了班的清洁工人的帮助下,戈茨制伏了其中一个人。但是,这次经历加深了他的痛苦。他不得不花6个小时的时间跟警察说明情况,而袭击他的人2个小时之后就被放了,最后的判决不过是轻罪而已。他申请持枪许可证,遭到拒绝。1984年9月,他的父亲去世。3个月以后,他坐在了那4个黑人青年旁边,于是发生了那起枪击事件。

  概括来说,这个人对权利的理解出了问题,他强烈地感到城市管理机构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他刚刚又成为了被侮辱的对象。莉莲·鲁宾是戈茨的传记的作者,她写道:“戈茨选择住在十四大街绝不是偶然的。对于他来说,那样的生活环境有一种诱惑力。正是周围糟糕的治安和令人不适的环境,为他内心的怨懑提供了一个可以理解的发泄目标。只要把怨懑对准外界,他就无须应付内心的苦恼了。他咒骂及抱怨垃圾、噪音、酗酒、犯罪,以及推挤者和吸毒成瘾者,这完全符合常理。”关于戈茨的子弹,鲁宾得出的结论是:“与其说是对准现在不如说是对着从前的一切。”这样去看待地铁2号列车枪击案,你会觉得那是不可避免的。几个流氓碰上了一个显然是有心理问题的人。枪击事件发生在地铁上似乎是偶然的,因为即使是在餐馆里戈茨也会朝他们几个开枪。

  我们用以解释罪犯行为的理论遵循相同的逻辑。精神病学家把犯罪者称作心理发育有障碍的人,他们与父母的关系是病态的,他们因而缺乏行为榜样。近来也有少数研究文献认为是基因使得某些人表现出犯罪的倾向。比较通俗的解释来自保守派所著的许多著作,他们认为犯罪是道德沦丧的后果,社会、学校和父母都不再注重培养孩子的是非观。以上各理论归结起来,基本上可以把罪犯看作一种人格类型,具有这种人格的人对正常社会规范认识不清。心理发育有障碍的人不懂得如何与他人保持健康关系,正常人可以保持冷静的时候,基因中含有暴力倾向的人则有可能失去理智。不会分辨是非的人对于哪些行为适宜、哪些行为不适宜茫然无知。那些生于贫困家庭,无父无母或在遭受种族歧视折磨的生活环境中长大的人,不会像健康的中产阶级家庭里长大的孩子那样懂得遵守社会规范。在这个意义上,戈茨与那地铁上的几个恶棍都是他们自己不良世界的囚徒。

  破窗理论和环境威力法则给了我们什么启示?它们揭示的原因恰好是相反的。这两种理论认为,罪犯根本不是出于本能行事,也不是只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而是对自己周围的环境非常敏感,对各种暗示非常警觉,总是按照自己对周围世界的感知,并在身边事物的触动下萌发犯罪念头。这可真是偏激得令人难以置信,从某种意义上说,根本不可相信。还有更极端的一面,环境威力法则属于环境决定论。它认为人的行为是社会环境作用的结果,但这是一个非常奇怪的环境决定论。早在20世纪60年代,自由主义者们曾经提过一个相似的论点,但是他们谈论环境的重要性时是指基本社会因素的重要性:他们认为犯罪是由社会不公、经济结构失衡、失业、种族歧视、数十年的制度和社会忽略等因素所造成的,因此,要消灭犯罪就必须采取大动作。环境威力法则却认为,小事不能忽略,地铁上戈茨和4个黑人青年之间的冲突和冲突的了结方式,与戈茨混乱的心理病态,与4个黑人的贫困状况和成长背景都没有多大关系,但与地铁里的乱涂乱画和入口处的无序现象有绝对的关系。环境威力法则还认为,要制止犯罪,无须先解决大问题,你只需要清洗掉那些涂鸦,拘捕那些逃票者即可。遏制犯罪现象盛行的转折点既简单又直接,就像巴尔的摩市梅毒疫情引爆点和暇步士鞋的风行一样。这就是我说环境威力法则是一个偏激理论的原因,像朱利安尼和布拉顿,他们可算不上保守,在对待犯罪的问题上他们其实代表了极端自由主义的立场,此问题程度之深已经让人难以接受。怎么能说戈茨的内心体验和经历与他的犯罪行为毫无关系呢?如果真的没有关系,那么枪击事实又为什么如此让人难以理解呢?

  人类的“减压阀”

  在第2章,我探讨了为什么马克·阿尔珀特那类人在口头信息传播浪潮中举足轻重。我曾提到两条似乎违反直觉的论据。论据之一:有研究表明,收看美国广播公司彼得·詹宁斯主持的节目的电视观众,更可能给共和党候选人投票。因为—虽然也许是下意识的—他比另外两个主持人汤姆·布罗考和丹·拉瑟更多地流露出对共和党候选人的好感;论据之二:另有研究表明,具有超凡魅力的人无须多言,与人们短暂的接触之后就可以使人们受到其情绪的感染。两项研究得出的结论充分表现了个别人物法则的内涵,因为这些研究表明,人的内心状态,即人的偏好和情绪,事实上都会潜移默化而且是强烈地受到某些人的影响,尽管这一点看似毫无意义。比如,我们很可能受到新闻播音员的影响,虽然我们每天只收看几分钟电视新闻;或者我们会受到实验中恰好坐在我们旁边的那个人的影响,尽管那个实验只需2分钟。环境威力法则的实质就是,对于有些环境来说,情况也是如此—我们所处的外部环境决定着我们的内心状态,尽管我们对此并不完全了解。心理学领域有关方面的实验例证非常丰富。下面我再援引几例。

  20世纪70年代初期,斯坦福大学以菲利普·津巴多(PhilipZimbardo)为首的一群社会学家,决定在学校心理系大楼的地下室建一个模拟监狱。他们用预制的隔板把走廊隔成35英尺见方的牢房,把实验室改成3个6英尺×9英尺的牢房,在那里安装了铁栅栏,还涂黑了牢门,并把一个壁橱改装成单独监禁室。准备好这一切后,他们就在当地报纸上招募愿意参加实验的志愿者,有75人申请做志愿者。津巴多和他的同事们从中挑选了21人,他们通过了相关心理测试,表现得正常而健康。然后,工作人员随机选出一半人来充当“看守员”,给他们穿上制服,戴上墨镜,他们的任务是维持监狱的秩序,而另一半人则充当“囚犯”。津巴多让帕洛阿尔托警察局提供协助,到这些人家里“逮捕”他们,给他们戴上手铐,押到警局,定个假罪名,让他们画押,最后把他们带到心理系的地下室监狱。在这里,他们脱掉自己的衣服,换上囚服,每个人的衣服上印有号码,那是他们在被囚禁期间的身份代码。

  实验的目的是要弄明白监狱为何会成为藏污纳垢之地。到底是因为监狱里关着肮脏之人它才变得肮脏,还是因为监狱本身肮脏才使得里面的人变得肮脏?回答了这个问题,显然也就是回答了伯恩哈特·戈茨问题和整治地铁问题。这个问题也就是,周围的环境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人们的行为。

  实验结果让津巴多大吃一惊。那些看守员们—他们当中有些人原来认为自己是反对暴力的和平主义者—很快就变成了冷酷的训导者。第一个晚上,他们凌晨两点就把囚犯们弄醒,让他们做俯卧撑,靠墙排队站着,他们还会随意要求囚犯做点什么。第二天早晨,囚犯们就造反了,他们扯去衣服上的号码,在牢房里设置障碍物。看守员们的应对之道是把灭火器对准囚犯喷射,还把带头闹事的关进了单独监禁室。一个看守员回忆道:“有时我们特别滥用职权,径直对着囚犯高声侮辱、谩骂,这只能算得上是整个恐怖气氛的一部分。”随着实验的进展,看守员们逐渐变得越来越残忍,个个嗜虐成性。津巴多说:“这种变化的程度和速度让我们始料不及。”看守员们甚至让囚犯们互相说“我爱你”,给他们戴上手铐,头上扣着纸袋。另一个看守员回忆说:“我完全改变了过去的行为准则,我想当时的残忍行为很有些创造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