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银匠为什么能够引爆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一场战争—美国独立战争?因为他是一个同时具备内行和联系员天赋的男子。
谁引爆了美国独立战争
1775年4月18日下午,在波士顿一家马房干活的一个小伙子,无意中听到一名英国军官对另一军官说“明天要好好教训美国人”之类的话。之后小伙子朝着波士顿北区一路小跑,来到银匠保罗·里维尔(PaulRevere)家并把听到的消息告诉了他。里维尔严肃地听着,这并不是他当天听到的第一条传闻。在此之前,还有人告诉他,波士顿的长码头聚集了大量英国军官,他们在低声谈论着什么事情。停靠在波士顿港的英国皇家海军军舰“萨默塞特”号和“保尼”号周围停泊着一些小船,有人发现这些小船上的英国船员个个行色匆匆。那天早上,还有人看到几个英国水手在岸上跑动。这一切看上去都像是某一重大行动开始前的准备工作。等到下午的时候,里维尔和他的朋友约瑟·沃伦越来越相信当时谣传了很久的事情,即英国人马上就要采取一次重大行动,进军位于波士顿西北的列克星敦镇,逮捕殖民地领袖约翰·汉考克(JohnHancock)和塞缪尔·亚当斯(SamuelAdams),然后继续进军康科德镇,去夺取当地民兵存放枪支弹药的军火库。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已经成为历史传奇,这也是每个美国儿童都听过的故事。当天晚上10点钟,沃伦和里维尔会面,他们决定警告波士顿周边地区的居民:英国人已开始采取行动。这样他们就可以激发当地民兵对英国人迎头痛击。里维尔情绪高涨,他穿过波士顿港,来到查尔斯顿轮渡口,纵身跳上一匹马,开始了他去往列克星敦的“骑马夜行”。他仅用两小时便跑完了13英里。沿途每路过一个小镇—查尔斯顿、梅德福、北剑桥、麦诺托密—他都敲门传话,告诉当地的民兵首领“英国人就要来了”,并让首领们再把消息传达给其他人。教堂响起了钟声,同时也传出了鼓声。当那些从保罗·里维尔口里得知情报的首领们把自己的骑手派出去时,这个消息就像病毒一样传播开来了,整个地区都拉响了警报。凌晨1点钟,消息传到了马萨诸塞州的林肯市;3点钟,消息传到萨德伯里市;5点钟,消息传到波士顿西北方向40英里以外的安道弗市;到了早上9点钟,消息已传到很偏远的伍斯特市附近的阿什贝镇。英国人在4月19日早上果真开始向列克星敦进发,而令他们大为吃惊的是,他们的突袭刚进入乡村就遭到猛烈的有组织的反击。当天,英国人在康科德同殖民地民兵对阵,被打得落花流水,这次交战演变成了一场大规模战争,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美国独立战争”。
保罗·里维尔的骑马夜行,可能是历史上口头快速传播消息最著名的一个实例。它使一条非常新闻在很短时间内翻山越岭传到远方,使整个地区都武装动员起来。当然,并非所有口头信息的传播经历都如此精彩。不过,即便是在今天这样一个通信发达和广告耗资巨大的时代,我们仍然可以说,口头传播仍是人们互通消息的重要方式。想一想你最近去过的高价餐馆,买下的昂贵服饰,以及看过的电影。我们在做“去何处消费”的决定时,有多少次是因为朋友的推荐而深受影响?有相当一部分广告经理认为,正是由于如今市场推广活动铺天盖地,口头传播信息才反而成为唯一具有说服力的办法,我们大多数人都会对其做出响应。
但尽管如此,口头信息传播之道仍然是个难解之谜。人们实际上始终都在相互交流和传播信息;但是只有在个别情况下,这种交流才能引发口头传播浪潮。在我家附近有一家我非常喜欢的小餐馆,6个月来,我一直在向自己的朋友们推荐这家餐馆。但是,现在里面仍有一半位置是空着的。显然,我个人的认可还不足以掀起一场口头信息传播浪潮。但是,也有一些我认为根本比不上这家餐馆的饭店,仅在开业几周之内顾客就越来越少了。为什么某些观念、风潮和信息能“一触即发”而其他的就不行?
在保罗·里维尔骑马夜行事件中,答案似乎很简单。里维尔所传播的是一则重大消息—英国人要打过来了。但是,如果你仔细研究一下那天傍晚发生的一系列事情,你就会发现,这种解释还是没能揭开谜底。
当里维尔骑着马开始朝波士顿西北方向前进的同时,另外一位革命者—制革工人威廉·戴维斯,也肩负着同样的紧急任务出发了。他穿过波士顿以西的一个个城镇,向列克星敦进发。他带来了与保罗·里维尔传播的完全相同的信息,经过了同样多的城镇,奔跑了同样长的路程。但是,戴维斯却没能把经过的农村地区“点燃”,没能促使当地民兵首领们提高警惕。事实上,在他经过的一个大城镇沃尔瑟姆镇上,第二天只有几个人出来迎战。据此,后来的历史学家们断定,该城镇一定极度亲英。而实际上沃尔瑟姆镇并不是亲英,镇上的居民只是没有察觉英国人真的要来了,而后来发现时已经太晚。如果在口头传播浪潮中只有消息本身最为关键,那么戴维斯现在应该和保罗·里维尔同样出名。但他仍然不为太多人所知。为什么里维尔成功了而戴维斯却失败了?
答案是,在很大程度上,成功发起任何一种社会流行潮,要取决于信息传播者所特有的社交天赋。尽管是传播相同的信息,里维尔能引爆流行,而戴维斯没有做到这一点,是因为他们两个人不是同类人。这就解释了我在前一章里简要概括的个别人物法则。当时我只是举了性滥交和性侵犯一类人物的例子,这些人对于性传染病的流行至关重要。本章将要介绍几种对社会流行潮至关重要的人物,探讨一下保罗·里维尔与威廉·戴维斯这两类人的不同之处。这两种人在我们身边随处可见。我们常常不能充分认识到他们在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我把这些人分别称为联系员、内行和推销员。
神奇的六步分离法
20世纪60年代后期,心理学家斯坦利·米尔格莱姆(StanleyMilgram)为了揭开“小世界现象”(small—worldproblem)之谜,做了一个实验。“小世界现象”是指:人们是如何相互联系的?我们是否分别属于各自孤立的世界,顺着自己的轨道同时生活着,因此,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任何两个人之间的关联都相当小,并且心理距离很远?还是说,我们所有的人都被编织在一张无所不包、彼此紧密相连的大网上?在某种程度上,米尔格莱姆所要探寻的问题与本章开头所提的问题属于同一类,就是一种观念、一股潮流或者一条消息(如“英国人要来了!”)是如何在人群中传播开来的?
米尔格莱姆想用连锁信来探究这个问题。他搞到了160位内布拉斯加州奥马哈市居民的姓名,给他们每人都寄出一封连锁信。信中附有一位马萨诸塞州股票经纪人的姓名和地址信息,此人在波士顿市工作,在沙伦市住。他在信中要求每个人把自己的姓名和地址写在信封上,然后再把它寄给离这位经纪人最近的朋友或熟人。比如,你住在奥马哈,你的一位堂兄住在波士顿城外,你就把信寄给他,即便堂兄本人并不认识这位股票经纪人,他也很可能还要再绕几步才能把信送到那位股票经纪人手里。当这封信最终到达股票经纪人家时,米尔格莱姆想看看这封信的经手人名单,以此来研究从某一地区随机选出的人与另一地区的另一个人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米尔格莱姆发现,大多数连锁信经过了五六个人之后最终才到达股票经纪人处。“六步分离法则”(sixdegreesofseparation)这一概念就来自该实验。
人们如今对这一概念耳熟能详,以至于很容易就把米尔格莱姆的惊人发现忘在脑后。多数人的朋友圈子并不大,而且涉及的领域也不广。在一项著名的研究中,一组心理学家要求住在曼哈顿北区达科曼住宅小区的居民说出与他们关系最亲密的朋友的姓名,结果发现这些居民所谈到的朋友中,88%都与被调查者住在同一栋楼,有一半甚至与被调查者住在同一层。总的来说,人们所选的朋友往往与自己属于相同年龄层和相同民族。但是,如果这个朋友就住在隔壁,年龄和民族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可见,朋友之间的近距离比他们拥有的共性更为重要。另一项针对犹他州大学的一些学生所做的研究发现,如果问某人为何会对另外一个人友好,得到的回答是因为他和这位朋友对事物的看法相似。但是,如果真的测试这两个人对事物的看法,就会发现他们的共同之处其实就是他们参加过共同的活动。我们常常会同那些与自己共事的人或与自己做事方式相似的人成为朋友。换句话说,我们并不是在挑选朋友本身。我们往往和那些与自己生活工作在同一个小空间的人发生联系。因此,生活在奥马哈的居民就不会与远在马萨诸塞州沙伦市的居民成为朋友。
米尔格莱姆当时写道:“我问我一个非常聪明的朋友,连锁信需要经过多少人才能最终抵达目标人物处,他的估计是,从内布拉斯加到沙伦,这封信需要经手100个甚至更多的中间人。
许多人的估计与此相近。当他们得知平均只需要5个中间人时,他们感到非常意外。不知为何,答案与我们的直觉不一致。”这封信到底是如何只走了5步就到达沙伦的?
答案是,在“六步分离法则”之中,并不是说所分离的步数是等量的。比如,当米尔格莱姆在分析自己的实验时,他发现许多连锁信都是沿着相同的不对称路线从奥马哈传到沙伦。有24封信被送到了股票经纪人在沙伦市的家中,其中16封信是由同一个人送到他手里的。此人是一位服装商,米尔格莱姆称他为雅各布斯先生。其余信件被送到了这位股票经纪人的办公室,其中大多数信件是经两个人之手送到办公室的,米尔格莱姆称这两个人为布朗先生和琼斯先生。所有信件中有一半都是由这三个人送到股票经纪人手中的。大家可以想一想,从中西部的一座大城市中随机选出的几十个人,他们各自把连锁信寄出去。有些人把信传给了以前的大学同学;有些人把信传给了亲戚;有些人把信传给了老同事。每个人所想的办法都不一样,但是最终,当这些散落在不同的人手里的信件即将结束旅程时,有一半信件却都传到了雅各布斯、琼斯和布朗手里。“六步分离法则”并不是说每一个人与其他人之间仅仅只有几步之隔。它的实际意义是,某些个别人物与其他所有的人相隔仅几步之遥,我们就是通过那几个个别人物与外部世界联系起来的。有一个简单的办法可以验证这一说法。
开列一份包含40人的自己朋友圈的名单(不包括家人和同事),并且往回推想你同每一位朋友建立友谊的过程,直到倒推至因某人发起活动而最终使你们之间建立友谊为止。比如,与我交往时间最长的朋友布鲁斯,他是我在小学一年级认识的,我是主动一方,这很简单。我遇到知己奈杰尔是因为他读大学时住在我朋友汤姆隔壁,而我认识汤姆是因为大一那年他邀请我打触身式橄榄球。奈杰尔成为我的朋友,是因为汤姆的关系。当你把所有的关系回想一遍,你就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即有几个相同的名字总会反复出现。我有一个朋友叫埃米,她的朋友凯蒂(也是我的朋友)带她进一家餐馆时,我正在那里进餐,所以我就认识了她。我认识凯蒂是因为她是我一位朋友拉丽莎最要好的朋友,而我认识拉丽莎是因为我们俩共同的朋友迈克A邀请我去拜访她,我认识迈克A是因为他和我另一个朋友迈克H是同学,而迈克H又曾经与我的朋友雅各布在一家政治周刊编辑部共事。如果我不认识雅各布,我就不会结识埃米。相同地,我结识萨拉S是在一年前我的生日晚会上,当时她与一位名叫戴维的作家在一起,而戴维是应其代理商蒂娜的邀请参加晚会的,我是通过我的朋友莱斯利认识蒂娜的,我认识莱斯利是因为她姐姐尼娜认识我的朋友安,而我结识安是通过我以前的室友莫拉,她成为我的室友是因为她与一位名叫萨拉L的作家共事,萨拉L又是我的朋友雅各布在大学时代的朋友。可见,如果我不认识雅各布,我就不会结识萨拉S。事实上,当我顺着这份写着40位朋友的名单一个个回忆时,其中有30位最终都追根到了雅各布。实际上,我的社交圈子并不呈环形,而是呈金字塔形。金字塔的顶部只有一个人,那就是雅各布,因为有了他,我生活中的大多数关系才得以形成。我的社交圈子既不是环形,也不属于“我”;它属于雅各布。它更像是雅各布邀请我加入的一家俱乐部。
这些特定的人把我们与外部世界联系起来,为奥马哈和沙伦搭起桥梁,把我们引入社交圈子,这些我们在生活中非常依赖的人,就是“联系员”,他们具有把全世界的人联系在一起的天赋。
他们什么人都认识
成为一名联系员应该具备什么条件?首要的也是最显而易见的标准是:联系员结识的人非常多。他们属于那种什么人都认识的人。大家都会结识某个这种类型的人。但是,我觉得我们并没有用足够的时间去思考这类人的重要性。我甚至都不敢肯定,是否大多数人真的会相信,我们所说的那种什么人都认识的人,他们真的就认识所有的人,但实际情况正是如此。
要说明这一点非常简单。下面列举了大约250个人的姓氏,都是从曼哈顿的电话簿上随机选出的。顺着名单往下读,每次读到和你知道(这里对“知道”一词的界定是广义的。例如,如果你乘火车时与某人相邻而坐,他向你做了自我介绍,你就知道了他的姓名,他也知道了你的姓名)的人同姓之人时,给自己加1分。如果你知道姓这个的人不止一个,那就更好了。
当你读到约翰逊这个名字时,如果你知道3个叫约翰逊的人,你就得3分。在该测试中的得分高低基本上反映了你的社交能力。这也是估算一个人所拥有的朋友和熟人数量的简便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