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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火鸡大餐与列鼎而食(2)


  我知道他是想把刀子擦干净,再去切排骨。康妮的小女儿就痴痴地看着他,不知道他下一步要干什么。

  我于是用汉语对迟博士说:“喂,好像餐巾是只能擦嘴,不能擦餐具。”

  “是吗?”他说,“真不耐烦啊。”他的大眼镜框显得很苦闷。

  康妮的小女儿就尖声问我:“Andrew,你们在讲汉语吗?”

  “啊,是啊。”我说,“Doctor Chi说,刀叉用起来,不是很方便啊。”

  小女儿尖着嗓子讲:“Andrew,你们是用筷子吗?”

  “你知道的真多。是啊,我们习惯用筷子,很方便的。”

  “喔,”她说,“那你们喝汤怎么喝呢?是拿筷子,放在嘴里吸吗?”

  我和迟博士哈哈大笑,我说:“我还真没留心我们是怎么喝汤的。我想想啊,啊是这样,我们把筷子放下,拿起勺子,这样用勺子弄起汤来喝。”

  “啊?”她迷惑不解地,“这么简单吗?”

  “是啊。”

  “那,如果妈妈没拿勺子来,你们怎么喝啊?”小女孩问。

  “就端起碗来喝啊。”

  我比划了一个老太太喝稀粥的架势。

  “什么是碗?”

  我方才明白美国似乎只有盘子。我就比划给她,说碗是高个子的碟子,这样。

  小姑娘大约被我们中国的碗镇住了,不敢发话了。不过康妮并没有嗔怪她多舌,并不要求“大人说话小孩儿不许插嘴”。

  康妮反倒提醒旁边正用手指头捏着一根生芹菜吃的大号儿的小姑娘:“Sarah,Andrew在讲中国呢,你注意听。”

  大号儿小姑娘Sarah立刻很羞赧,手足无措地脸红了,手里的芹菜也不知放在嘴里好还是盘子里好了——美国的小镇女孩儿,见生人少,所以害羞,属于白居易所谓的“一问一沾襟,低眉终不说”的那种。

  既然Sarah不敢说话,迟博士就反客为主了,问她道:“Sarah,芹菜生吃很好吃吗?我们都是做熟了才吃的。”

  Sarah忸怩了一会儿,想出话来答:“你也可以试试呀。”

  于是迟博士就拈了一支芹菜梗,把它掰断,一截放进嘴里生嚼,咯吱咯吱,味道大约也怪,他大约觉得很苦闷,然而却露出高兴的样子,他说:“很甜哩。”

  于是我也拿起一支芹菜梗,折断的时候,却牵连出了长丝,于是我就像剥皮似的,剥下芹菜梗的丝去。大家看着我,都笑。我也觉得很可笑。然而美国人很随便,况且这芹菜的确是粗糙,不细细地剥丝怎么能行呢?否则吃起来,就是吃绳了。

  我对开文说,以前我们以为外国人很喜欢吃肉的,而中国人喜欢吃菜,其实来到这里才感觉,你们也很喜欢蔬菜的,而且生吃,不破坏营养,这是很好的。你们甚至不放作料,把菜蒸了吃。

  开文说:“当然,我们不大吃猪肉的,要吃肉,也吃白肉,也就是鸡肉。并且我们做菜几乎不用烹饪油,只是放些酱。为了控制体重。”

  “不过,有人说西方人吃肉,所以有动物性格,比较aggressive(好斗)。中国人吃菜,所以温和。”我说。

  “可我们不吃肉的,干吗吃肉呢?吃肉很容易长胖的。”

  “我小时候,就非常渴望吃肉,总想吃肉,而且那时候,肉上还带很多肥肉。”

  “哦?我都几十年了,从来没见有肥肉卖。”

  我想想商店里的情形,觉得他说得也是,我猜他甚至都不知道,猪身上的肥肉比瘦肉还多呢。

  莫非先生又接了刚才的话茬,说中国的筷子很有趣。它其实是利用了杠杆的原理,所以中国可能是最早利用杠杆的民族,如果筷子的历史很久远的话。

  我知道他是工程师,所以有科学的眼光,我也是学工的,但不幸读过几本古书,于是说:“中国筷子的历史很久了,三千年前,就有筷子了。有一个商纣王,他用一双象牙做的筷子,别人就说他要亡国了。”

  “为什么?”莫非先生没太听明白,“你是说,他要亡国?”

  “是啊,因为他既然有了双象牙筷子,相配着就要用金碗了。碗筷这么奢侈,那桌案和地毯就要高级了。地毯一高级,屋里的装饰也要一流。装饰一流,房子也要豪华。房子豪华,车马就要上档次。车马一好,就要游玩……所有这一切,都需要老百姓去供应。他奢侈至极,老百姓受不了,就要造反,果真他就亡国了。”

  莫非夫妇听了很诧异,说:“噢,那我们家可不敢用筷子了。”

  康妮又接上话来说:“好像你们中国人吃饭,我听中餐馆里的侍者讲,是在一个大圆桌上,中间很多菜,大家一起用筷子夹来吃,是吗?”

  我于是撅起了嘴,的确美国这里,都是分餐制,一人一份,既不浪费,也卫生。

  我说:“中国人坐在一起吃饭,的确不太卫生,不过其实在中国的古代。”呵呵,我又说古代了:“古代也是分餐的。”

  “是吗?”迟博士在旁边立刻质问我,大框的眼镜明晃晃地,大约他早就因为我这样信口开河胡说而没耐性了吧。

  “是啊。”我于是对迟博士讲,“我给你们说个小故事吧。大约在两千年前,也就是西方的罗马恺撒皇帝的时候,或许还早几百年,中国有一个有钱的贵族,叫做孟尝君。”

  迟博士点点头。

  “孟尝君非常好客,他的家里有很多社会上的流浪汉,三千多人,天天在他家里吃饭——你看,中国的社会救济制度,在那个时候就跟美国一样了。有一次他们在晚上开饭,点着蜡烛,孟尝君也一起吃,因为怕风吹坏了蜡烛火,他就一边吃,一边用手遮住火光。于是呢,旁边一个食客就愤怒了,误以为孟尝君吃的饭菜比他们好,所以才遮着怕人看见。

  “这食客就离席而去。孟尝君连忙追上去,端着自己的饭菜让他验证,果然吃的是一样的。于是,那个食客,感觉非常惭愧,立刻拔出刀,自杀了。”

  “哇!”莫非夫妇惊叫说。

  “这就也说明了啊,中国的古代,也是分餐制。否则,就不会有这样的故事了。”

  大家就都想了想,点头。迟博士满腹狐疑地问我:“你从哪里读到这样的故事的?”

  我说:“也不是什么特别的书,就是《史记》啊。”

  我改用汉语对迟博士讲:“其实,食指大动这个成语,也是说明同样的故事。”

  康妮用手把住她的小女儿,问:“Andrew,你刚才这句用英语说好吗?”

  “啊,好的,就是中国有句古话,每当看见好吃的东西,食指就不由自主动弹。中国当时有一个state,叫做郑国,郑国有一个贵族,有一天他的食指突然这样,这样动了动。于是他对他的朋友们讲,国君一定要请我吃饭了,因为我的手指在动。”

  康妮探起脖颈,认真地听我说话,一边用手抓住小女儿的衣领。小女儿正试图把衣服的袖子从肩膀褪出来,执执扭扭地。

  “可是呢,这话传到国王耳朵里了,他果真是想要请贵族大臣们吃甲鱼呢。”

  我不知道甲鱼在英语里怎么说,于是就说了乌龟。开文·莫非夫妇都不禁一哆嗦,他们可能在想,中国人的食谱真是匪夷所思啊。

  不过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于是国君呢,等贵族大臣们都来了,坐好了,让仆人给大家上菜,又一份份分乌龟肉吃。仆人受了命令,故意在轮到这个贵族的时候,乌龟肉就已经分没了。”

  “于是这个贵族就没吃到,国君就哈哈大笑地嘲笑他。他很生气,站起来,跑到锅边,用手指头搅了一下肉汤,舔了舔,说,我到底还是吃到了,然后气冲冲地跑出去了。”

  “国君于是很生气,这个贵族也很生气,这件事使他们积下了怨仇。不久,这个贵族就造反,把国君杀死了。”

  我说完,就闭了嘴。

  康妮说:“这个故事很有趣,不过,等会儿我分你火鸡肉吃的时候,一定不会到你那里就已经分完了。”

  我说:“哈哈。这个故事呢,也说明了,古代中国一人一份地吃饭,跟你们的西餐一样。所谓列鼎而食嘛。”

  开文问我:“鼎是什么?”

  我说:“Ding,鼎,就是一种锅,有三个脚,煮饭用的,摆起来,就像你们这些餐盆一样,从里边分肉给大家吃。现在的联合国里,就有我们国家主席送来的鼎,作为礼物。”

  “可是为什么送个锅来呢?”开文笑着问。

  “因为鼎到后来,就不仅仅是锅了,因为只有贵族用得起,所以是国家的象征。就把这个鼎,送到联合国来了。”

  “Andrew,非常谢谢你给我们讲了这么多有趣的事情。”

  我觉得很不好意思。康妮说:“瞧,我都顾不得把火鸡端上来了,已经烤好了。”

  于是开文帮她去端火鸡。

  火鸡端上来了,裸体的,焦黄,像一只丰收的坛子,并且在它的肚子里,塞满了五颜六色的蔬菜以及杏仁之类的干果,把满肚子装点得“珠光宝气”。并且被肉气一醺,菜味不胜诱人。

  见此美景,大家哪里能忍,个个执刀举叉,帮着康妮剜肉揪腿,朝火鸡身上招呼。大家都吃着自己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也不觉得孤单了,人生的目的几乎全部达到了。

  感恩节的吃饭接近尾声了,我们心满意足,幸福的感觉不可言说。临走时,我们送给小姑娘两份礼品,一是陶瓷的中国仙女,小人书里陪着玉皇大帝的那种,衣袂飘飘,装在盒子里,就像装芭比娃娃的那种一面带透明塑料的盒子。另一份是小孩儿吃的点心,一铁罐naggies,硬脆的褐黄的皮儿,像我们小时候吃的江米条儿。

  小姑娘很喜欢。

  1998.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