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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我和悖题教授夫妇(2)


  教授说:“唔,刚才的老人们吗?年轻时候读书不多,干体力活,修路啊,运输啊,并且我们美国人不存什么钱,所以年老体弱了,就不能自食其力了。还有一些呢,是智力有障碍,需要依靠社区照顾。”

  我点点头。看见车外的树枝们安静从容地,仿佛不预备发表什么意见。我也就不谋而合,闭了眼休息休息自己的脑子。

  后来,我就在悖题教授家里住着,有时跟悖题教授谈谈人生的道理,有时我就拎着自己的锅在他们的大厨房里使劲煮买来的中国的饺子,悖题夫人在旁边诧异地看着,说我要把饺子活活煮死了。我大约是生怕生的东西不好吧,所以就煮得格外久,我就也笑了。

  我就给她讲这饺子代表了中国的文化,中国人喜欢煮,把杂和的东西放在水里,煮出调和的味道,譬如饺子的汤就是比饺子还要高档和有地位的东西。中国的家庭也讲究调和,好几代人住在一起,像切烂的饺子馅混裹在饺子里,其中的个体就没有个性了,但这对从前的皇帝却有好处,因为大家互相牵制着就不能造反了,所以就鼓励中国人好几代人住在一起,不像你们美国人这样喜欢分家别居。最多的时候,唐朝皇帝表彰过九代同堂的家族。

  她就睁了惊异的眼睛,用科学的视角质疑我说:九代人,按年龄算,无论如何是不能同居在一个家庭里的呀。我便一愣,翻翻眼睛,说,古时候他们结婚早啊,十四岁就结婚了。她算了算,仍然说不对,不够九代。我就说,总之这是没错的。

  有一次一起吃晚餐的时候,悖题夫人说,你们中国人吃鱼,是整条放锅里煎,鱼头鱼尾也要端到桌上,是吗?

  我说是啊,这样才有滋味啊。

  她说美国这里只吃鱼排的,其中却连刺也没有,并且是烤的——她一边指点餐桌上她刚放下的盘子。并不用油炸,因此可以吃到鱼的原味,她说。

  我说,固然,这是原始的吃鱼方法啊。中国两千多年前也是这样吃鱼的。于是我就讲了专诸刺吴王的故事。专诸把鱼肠剑,一种匕首,藏在鱼肚子里,送到吴王桌上,然后,掏出匕首,把他宰杀了。他端上去的那块鱼,就叫“鱼炙”,古书上写的。而鱼炙,就是烤鱼片,可见鱼肉烤着吃,是原始的吃法。

  悖题夫妇就很讶异,觉得美国的饮食文明,至少是鱼文明,毕竟落后了,并且觉得中国古代的刺客很有创意。我便忙安慰他们,又自我否定地说,其实吴王吃鱼炙什么的,大约是贵族的吃法,因为吴王他们都是贵族。所以贵族是像你们这样吃烤鱼片的。而一般平民,像我老家人这样的,为了经济和节省,就把整个鱼一点都不浪费地炖了吃了。对于猪,我们也是这个办法,一点都不浪费,包括猪下水。但大约贵族,也是不吃猪下水的。比如孔夫子吃饭——我一说孔夫子的时候,悖题夫人就笑,被我吃力地念kongfuious的音调逗得发笑——孔夫子要把肉切正了,才吃。切得歪的,都不吃。那大约也不吃歪歪的猪下水了。美国人这里,也不吃猪下水,美国这里的商场,也没有猪下水卖,除非唐人街才有。

  乱说了一阵,悖题夫人要给大家煮茶去。她说:“Cook some tea。”

  我见她煮茶的时候还往里边放了糖和类似牛奶的东西,我说,我们中国喝茶不这样。我们中国不煮,直接把茶叶泡进热水里就可以喝了。悖题夫人很惊讶,大约她觉得我们很“生番”。我解释说,简单地拿热水泡才能体会大道自然的味道。

  其实我国古代也是“煎茶”喝的,“煎”其实就是煮,煮的时候并且加进姜和盐,我把这种“茶道”介绍给悖题夫人,她觉得很有趣,然而她却不知道“姜”是什么东西。

  我告诉她,姜看上去就像一块患了皮肤病的土豆。

  后来每次想到悖题夫人闻言后的惊异眼光,我就不由笑出声来。

  星期天,悖题夫人带我去旧货市场,好像是古董一样的东西,有的花几块钱几十块钱就能买到。还有中国造型的古物,还有字画,上面还有古代的汉字。悖题夫人每一发现,就指点给我看,说本世纪初的时候,有很多这种中国的古董出口到美国来的。

  我知道在本世纪初,大量的中国文物流到美国,即悖题夫人所说的“出口到美国”。其实,那似乎并不是两厢情愿的出口,只是我们的上一代祖先,不肯努力靠双手养活自己,而是选择了把国宝偷出来,贱价卖给外国的文物贩子,来换取大米和鸦片吃,我们又能说他们什么呢。

  我曾经到大同的石窟去,知道我们的上一代祖先,拎着斧子,把那里的佛头砍下来,卖给外国贩子,我也知道敦煌的图书经宝、画册佛像,整车队整车队卖给外国贩子拉走。

  即使到了时下,不是依旧还有人,进山去捕杀原本就已稀少的珍禽野兽,卖到城里给人吃吗。这是全体国人的选择,大家都不痛不痒,听之任之。是全体国人选择了把豹子穿山甲,全都吃掉。

  这里不应该只责备擒着斧子黑夜进石窟的人,不应该只责备张网挖阱的人,整个一个时代的国人,都是他们的同谋。

  为什么有的时代,整整一代人是建设,给后世留下无穷的精美文物,而有的时代,整整一代是破坏,把所有的文物,所有的雕楼画字,全部从国土上扫灭。

  后来,不知想起什么,悖题夫人就怂恿我去谈女朋友了。我说很麻烦的,跟外国女孩,我很没有什么话讲,而且英语也讲不那么好,更是怕被笑话。她就买了一些圆形的、心形的巧克力交给我,要我去找公司里的美国女孩去flirt。这个词我是知道的,就是调情的意思。她嘱咐我,晚上回来,一定要把这些巧克力都送掉。结果是我都自己吃了,余下吃不掉,就像殷洪桥那样,把它们都扔了。晚上回来的时候,她笑嘻嘻地问我flirt了没有,巧克力都送出去了没有。我就大声说送出去了。她就笑着,露着两只白白的门牙,说这样就对了,因为你是外国人,美国女孩对于外国人,其实是好奇的,而且你们公司里的中国男孩就你一个,她们一定是愿意跟你交往的。这就譬如你们在中国时的女孩,遇上外国来的男生,也愿意去跟他们认识一样。我一听她的话,就有点后悔自己居然没有去flirt了。她问我送出去有什么效果吗?我就皱着眉头,哼哼了几声,说以后再看吧。

  然而以后,终究是没有去麻烦自己做这样劳什子的事情。对于我的现在,活下去,把书业熬着念完,就心满意足了。

  有一次,她就故意在我肩膀后面拍了一下。我不解地回头看,她就笑呵呵地狡黠地说,人要经常地被别人拍打几下,有一点肢体上的接触,这样人就不会变态。大约她是嫌我总是没有flirt到美国女生做女朋友,怕我变得变态了,就通过拍打的方法,治疗我或者预防我之变态的趋势吧。我方才知道,为什么美国人彼此喜欢拥抱,拥抱的时候,即便是男女普通朋友之间,也会抚捋一下对方的后背,这大约都是保持内分泌稳定的好法门吧。

  可能还是出于唆使或者诱导我去谈恋爱吧,一次待我吃完饭后,悖题夫人就笑呵呵地请我和她们夫妇俩一起看她们女儿女婿几年前结婚的录像。

  这事她说了好几遍了,于是我就搬过凳子来,假装很热心地开始观看了。

  先是在教堂里,女儿女婿各有四名伴郎和伴娘,在前面引导着。伴郎都是西装革履,伴娘黑裙飘逸,长带曳地。新娘则是白色婚纱。

  从教堂出来,就坐车赶奔婚宴的地方。婚宴并不在大饭店,而是郊外露天的类似野营的场所,像在什么小公园或是谁家的后花园似的。大帐篷里边就是舞场,门口设了餐桌,当音乐升起,众人就走进舞池。悖题教授先是拿着话筒讲话,随后众人捉对儿纵舞,大有跳个通宵之势。到了夜半星朗时刻,他们送小夫妻两人先行离去。

  小夫妻乘的车只有一辆,是老式汽车,祖上留下来的,像一只蛤蟆。悖题夫人说,车子发动有了问题,她不得不钻进去修。

  修好车子,新郎新娘在彩带飞射和亲友的欢呼中钻进车子,新郎驾驶着,跑了。

  并且在车子后窗上,写着:“Just married”——刚刚结完婚。

  和我国吹吹打打坐花轿不同,和城里奔驰车队前呼后拥绕城三匝也不同,这里的婚车只是平淡无奇的一只,不论从教堂开到舞场,或从舞场开到“料峭春风吹酒醒”的,不知哪里的某处,都只是这一只蛤蟆车。并没有助阵的奥迪。没有助阵的伴当,行到水尽处,坐看云起时,未来的世界,只属于这小夫妻两人任意安排。

  悖题夫人说,女儿女婿是次日到黄石公园那边,度旅游蜜月的。

  “蜜月”这个词,honey moon,大约是西方人的创举,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并没度蜜月。(周郎公瑾是去前敌赤壁打仗了。)

  中国人娶来媳妇,并不要出外跑,而是深居简出,把媳妇藏之名山,锁之金屋的。

  悖题夫人的女儿女婿度蜜月的“黄石公园”,当然是很有名的胜地了。我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就央求悖题夫人给我看一些黄石公园的照片。

  她说,黄石公园是美国最大的公园,百年历史,地跨蒙大拿与爱达荷两州,规模之大可以想见。公园有许多间歇喷泉,Old Faithful Geyser是其中最著名的一个,它每隔56分钟喷出一次,分秒不差,难怪称为Old Faithful Geyser(我把这泉的名字翻译为“老地方见、老钟点喷”),而热腾腾的泉水最高可喷达四公里之高,实在是自然之奇观了。

  公园场景不可挑剔,野鹿和狗熊漫山遍野,地貌迥阔雄伟,使人想起成吉思汗,可以弯弓射西北天狼。

  因为上天经常打雷,几年前这里就遭了一场山林大火,把公园烧成核战争结束后的样子。但是新生的松树苗,已经很快长到小小的葱绿,若干年后,仍将青翠覆盖满山满岭。“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黄石公园松千树,尽是潇郎去后生。

  看悖题夫人给我的录像和照片,又说些她女儿家里的趣事,我就这样寄居在悖题夫人一家,跟着他们,度过这样的良宵美景之聚会,被他们的欢乐气氛感染着,便也忘记了自己的孤独,如李白所云:“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了。

  1999.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