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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家人(3)


  (或许时间上就是这么巧合,42年,我的父亲病危,我独自赶回了英国,留下毓莨和极乐在锦都。当时的爱新觉罗家已经衰败殆尽,于是我将他们母子托付给了千桦和毓芳。)

  (千桦的那份“遗嘱”,是他在我离开锦都之前写下的。当时我并未认为那是遗嘱,反而觉得是千桦自己多虑了。当时千桦撤掉了锦都很多的业务,将属于锡家的资金悉数转移到了英国。而他写下的那份“遗嘱”,则是这些转移资金的记录,和对继承人的指定记录。)

  (然而,他却在继承人的指定一栏,写下了两个连我都陌生的名字,继承的最后期限,是2000年,如果在这期限之内没有找到继承人,或是继承人死亡的话,这笔资金将自动捐赠出去。)

  (除了这份遗嘱,他没有在其他的任何地方留下过这两个名字,他也叮嘱我,绝对不能在任何地方写出这两个名字,因为这将是继承人继承遗产唯一的钥匙。)

  (也许是他已经感觉到危机了吧,而我和他的这一别,竟然成为了永别。

  ——摘自何明亮硬面抄第二本,保罗?司丹回忆录)

  (也许是因为当时的****,所以根本没有人注意到沈千桦转移锡家资金的这些举动,因此,也没人知道他的那份遗嘱。保罗先生将遗嘱带到了英国,几十年来,那份遗嘱和那笔遗产一起,静静地等待着继承人的到来。)

  (当我看到“沈烷煌”这个名字的时候,我感觉千桦先生实际上在和大家开文字玩笑,当所有人用锦都的方言读起这个名字的时候,“烷”和“万”并无太大区别,因此,当年李万昌和沈秋漓想冒充烷煌先生去提取英国银行中的遗产时,却被告知名字有误。)

  (所以,代坤,尽管我们都知道你叫代坤,但实际上,你的大名一定不是这样写的,因为千桦先生给你取好的名字,绝对不仅仅是这简单而常见的两个字,也许这是烷煌先生仿照千桦先生的方式,和大家开的一个玩笑吧。)

  (也许你看到这里的时候,你会和我一样,佩服千桦先生的深谋远虑吧。

  ——摘自文宾达邮箱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