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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隐忍、混乱与抵抗(6)


  或者说,人类从来就不缺少某种高尚的情感。问题只在于,这种高尚情感常常受制于种种关于人群的分门别类。不是么?假如塞文涅夫人在雷恩所见证的是一群贵族被杀,她给女儿写信时一定会惊恐万分,因为她在死者的身上看到自己的命运,看到自己优雅的生活随时可能朝不保夕。同样,希特勒当年之恶,不正在于他从人类中还区分出不同的物种,进而对某一群体进行剿杀?历史上之所以有奴隶主对奴隶的残暴,现实中之所以有城管对瓜农的殴打驱逐,制定政策者丝毫不体恤民情,不正是因为他们的身份有着不平等么?也正是因为这种不平等,2010年的两会上,“地产政协委员”张杰庭会大言不惭北京房价两年内该涨到4万一平米,因为“老百姓有老百姓的活法,政府有政府的活法,有钱人有有钱人的活法”。

  平常人也会不自觉地这样自我分类。比如,一个人,在看到与他穿着相同制服或有着相同肤色的人受侮,难免将这种侮辱与自己联系在一起。除此之外,你甚至还会发现,即使是一位温良可人的姑娘,任凭她有着天使一般的面容,也会在网上张贴美食图片,炫耀自己刚刚吃过的某只动物的肉,而无半点愧疚怜悯之心。但是,如果她在餐厅看见有人踩着了一只小猫,伴着那一声痛苦的猫叫,这善良又让人怜惜的女人可能自己先晕过去了。在另一端,有人又可能对这种反应表示不满——“真是慈悲得令人发指啊!”

  关于这种同情心的相悖,就像托克维尔在书中同样谈到的:即使是在罗马文化最灿烂的时期,也充满了种种始于不平等的暴虐。在那里,罗马人不仅把被俘将领拖在战车后面以炫耀胜利,然后才把他们杀掉,还会将囚犯投进斗兽场,让犯人与野兽搏斗,以供群众娱乐。甚至连滔滔不绝的哲学家也会表现出人格分裂:“西塞罗一谈到一个公民被钉在十字架上,就义愤填膺,慷慨陈词;但他对罗马人胜利后对战俘的那种暴行,却缄口不言。”究其原因,无外乎是西塞罗没把一个外国人和一个罗马人归属于同一人类。

  明白以上这些分析,读者或许能更好地理解为什么世界上至今仍有残暴的事情发生了。回到现实,不得不说的是,尽管中国社会在二十世纪经历了一场史无前例的革命,然而真正的平等精神并没有得到普及。而且,牺牲一部分人以满足或成就另一部分人,也成为许多不幸的根源。即使我们不在这探寻人类或者国民的种种不平等的起源,仍可以肯定的是,这些不平等,恰恰是一个社会告别温良走向暴虐的根源。

  一段血腥的历史

  回望历史,苦难无数,又怎能轻易忘记?我曾在《炎黄春秋》上读到一则杀人事件,即使是在“文革”时期,它也绝对算得上触目惊心:湖南零陵地区(1995年改为永州市)道县在1967年夏秋之交,发生了群众性杀害“四类分子”(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及其子女事件,被杀和被迫自杀者达4519人。道县杀人事件迅速波及全区其他10个县,共造成全区被杀和自杀9323人。其中“四类分子”子女4057人,未成年人862人,另外致伤致残2146人。零陵地区特别是道县杀人事件,震动了全省,乃至全中国。

  据说,在当时“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形势下,一些领导干部和群众总认为阶级敌人“火烧冬茅心不死”,无时不刻梦想复辟变天,伺机反攻倒算,人为制造恐怖气氛。在1967年8月上旬,道县“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当时当地最高领导机构)先后两次召开各区社“抓促小组”组长会议,主要领导把会上反映的“阶级斗争新动向”作了引证,如“‘四类分子’要先杀正式党员,后杀预备党员”,“要把土地改革时贫下中农分得的房屋田土要回去”等,强调狠抓阶级斗争,对罪大恶极的“四类分子”要狠狠打击。各区社在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时,不同程度扩大敌情,渲染阶级斗争的紧张气氛,有两个公社以“阶级敌人报复杀人”(不实)为由,杀害4人。此后,全县到处流传“‘四类分子’要造反,先杀党,后杀干,贫下中农全杀光,中农杀一半,地富当骨干”,加之在这段时间,有四个区搞出7个反革命组织(假案),逼出一个纲领,即“八月大组织,九月大暴动,十月大屠杀”,气氛更加紧张。8月17日,清塘区造反派头头主持召开千人大会,动员部署杀人,理由是“阶级敌人在磨刀,我们也要磨刀,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这场大屠杀之所以发生,同样归咎于法治的崩溃或者缺席。从1949年建政至“文革”结束,为了表明与过去决绝的决心,新政府废除了国民政府时期的《六法全书》,而实际上这些年间只出台了两部法律,一是宪法,二是婚姻法。前者是“国法”,后者是“家法”,一个几亿人口的国家,便这么国法、家法地简单运转起来。在那个疯狂年代,上至国家主席***,下至寻常百姓,谁都没有安全感。据说,当有些干部和群众提出“杀人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一定要依法办事”时,有的领导干部回答:“事先不要请示,事后不要报告,贫下中农就是最高人民法院,杀了就杀了。”道县柑子园公社还公然挂出“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的牌子。宁远县有个农村女青年,把自己的婶娘(地主分子)抓来杀掉。有人问她:“你是你婶娘一手抚养大的,你怎么杀得下手?”她回答:“我要革命!”由于凶残无比,此女在三十多岁也没有嫁出,成为当地远近闻名的“革命剩女”。

  谢天谢地,小堡村历史上从来没有发生类似恐怖的事情。当我开始面对这个世界时,那个残酷的年代正接近尾声。

  6. 有不公,为什么没有大动荡?

  中国向何处去?转型期的中国,为什么当社会不公正几近极限,仍然没有出现西方预言的“大动荡”?为什么中国社会有“超稳定结构”?为什么王朝一次次崩溃而家国仍在?为什么社会屡经“民不聊生”最后总能起死回生?大凡关心中国现实与历史的人,都会被这些问题所困扰。而原因自有千条万缕。

  临时政府

  2008年国庆节前,《南方周末》的编辑给我打电话,要求我就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写几句话。正是借着这个机会,我谈到自己更像是整个家族的“临时政府”,“为他们提供教育、医疗、社保等福利却从不向他们征税”。

  早在上世纪改革开放即将启动之时,这个国家在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等方面已经濒临崩溃。而改革开放之于这个社会的稳定的意义,显然不在于“一部分人先暴富起来”,而在于渐渐形成了一定数量有知识亦有些许财富的中产阶级。他们虽然也处在社会矛盾之中,但同时又像是社会连接器,连接着富人与穷人、城市与乡村乃至中国与世界。尤其是走出乡村的农家子弟,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成为救济大家庭、救济农村的主力军。尽管对于“中产阶级”这个标签,他们并不领情:没有兑现的政治权利,以及难以回避的政策性“杀鸡取卵”使他们认为自己仍旧身处社会的底层,并甘于与底层共命运。

  而我所提到的“临时政府”或者“小政府”,实际上是一种亲情救济。关于这一点,相信许多从乡村走出来并且担负起家族命运者都会有所共鸣。这种亲情救济首先得益于中国的传统文化。从古至今,中国的政治、经济与文化都有明显的家族文化的特征。甚至“国家”这个概念,都是有国又有家。而早在周朝,便有“天子立国,诸侯立家”一说。孟子也说过:“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虽然彼时“家”的含义不尽同于今日,却也歪打正着道明中国“国下是家”的社会结构。在《兴盛与危机——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中,金观涛与刘青峰注意到,中国的超稳定结构在于政治结构、经济结构和文化结构(或者说意识形态结构)三者之间的适应与协调。在废封建后,“国家”二字连用而且家国同构实际上是将宗法制家庭与帝王国家高度协调起来。

  顾炎武有句名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在王权时代,更真实的情形应该是“天子治国,匹夫治家”。而且,因为都是全权治理,天子与匹夫负的因此都是无限责任。所以,天子亡国时,家族也就完了;匹夫犯了重罪,也可能被夷灭九族,子公司、母公司被皇帝老儿一窝端。也正是因为人们将自己的生命与价值附着于家之上,掌刑者与寻仇者都知道“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至于常被人哭哭啼啼说出的“忠孝不能两全”,则从另一侧面反映了中国人生活中“国与家”的两极。当然,真正能做到“忠孝两全”的,只能是继承了皇位并视天下为家产的帝王,前提是他不能像秦二世一样,将祖宗的皇位给弄丢,最后连自己的身家性命都保不住。

  亲酬定律

  吴思先生曾经谈到“血酬定律”,认为强盗、土匪、军阀和各种暴力集团靠“血酬”生活。“血酬”是对暴力的酬报,就好比工资是对劳动的酬报、利息是对资本的酬报、地租是对土地的酬报。应该说,在中国还有一种酬劳是“亲酬”。它不像“血酬”一样孤注一掷,充满刀光剑影,更多是体现在日常生活中的和风细雨式的交往与琐碎。“亲酬”因此可以被视为建立在家族亲情基础上的互助与酬劳。回想林冲等人如何被逼上梁山,就知道中国历史上的反叛者很多都是为了救济“亲酬”才投靠“血酬”的。

  对于许多中国人来说,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年代,在茫茫人海之中,家就像是诺亚方舟一样,成为天下苍生赖以自救的手段,同时也是自救的目的。所以你会看到,一个家族为了供出一个读书人,总会齐心协力、拼尽全力。在回顾封闭年代的电视连续剧《天下兄弟》里,不是还有姐姐下嫁给“权贵”家的二流子,只为让弟弟能参军,以换回一个好前程么?倘使这种血缘救济真能帮家族成员闯出一片天下,做了大官或大官的大官,众亲戚好歹也能尝到一点“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好滋味,有时哪怕只是一种“朝中有人”“上面有人”的虚荣。

  遥想我年少之时,家境贫寒,下面又有几个弟妹都在读书,我能一直读到大学毕业也多亏有亲戚们的鼎力帮助。同样,在我工作之后也会为他们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我的父母,在我贪玩之时也曾担心我所有的上学费用都打了水漂,而在我开始自食其力后,同样见证了我对整个家庭所做的努力与回报。在乡下,如果有兄长在外“赚大钱”,当弟弟妹妹要上大学时,父母通常不会考虑寻求国家的救济,如助学贷款,而只是家族内部解决——他们甚至认为家里有人在城里工作还要找国家贷款是件十分羞耻的事情。究其原因,农民视本家族为一个命运共同体,有困难必须共担当。

  “亲酬”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重组社会关系的一种动力源与黏合剂,是转型期中国的稳定阀。小堡村不少没有考上大学而走出乡村者,即是得益于“有门路”的亲戚的帮助。而且,这种“亲酬”可以由亲及友,及熟人,“苟富贵,勿相忘”。正是因为宗族或者家族关系的存在、熟人社会的存在,若非被强力灌输,你很难想象中国社会能发展出什么阶级仇恨。毕竟,在同一个家族中,家庭成员虽然可能隶属不同的阶层,而他们之间的关系,最直观的往往是一种救济与攀附的关系,而非压迫与剥夺。

  关于这一点,上世纪初的许多知识分子,如梁漱溟、董时进、吴景超、张东荪等都有所察觉。梁漱溟便是从文化的角度分析中国的社会组织结构,认为在不同类型的文化中,社会构造各不相同:由于“西洋”人重集团生活,中国人重家庭生活,于是中国由家庭生活推演出伦理本位,同时走向职业分途,形成了由家族伦理关系构成的社会。

  梁漱溟所谓“伦理情谊、人生向上”的精神,体现在中国人身上的更多是家族式自救。而且,它是奏效的,即使是在一个扭曲的、不合理的社会中,仍然有许多人能够出人头地,“吃得苦中苦,做得人上人”,令人艳羡。而生活在社会底层者,也很少会从“家—国”的纵向关系上考察社会问题与政治问题,而只是“家—家”之间平行攀比,比上看到希望,比下看到幸运。不如意时,则自责命运不济,或者自己还不够努力。待终于无力回天,暴雨将至,他们多半也只是选择自生自灭。像湖北农民陈正先夫妇一样,因为交不起医药费,两人用皮带捆在一起跳江自杀,从此“永不分离,以江水为家”。此事发生于2007年2月22日——正月初五。这已经是8个月内媒体报道的第二起农民工夫妇因没钱治病而跳江的悲剧。在我印象中,不少贫苦的农民在得了什么重病时,首先想到的就是“不能拖连儿女”,即使不会像上面选择自杀,通常也会拒绝治病,所谓在家等死。

  这哀伤并非只属于农民。2010年10月25日晚,沈阳市一双患有重病的老夫妇,从小区的8层楼上跳下。中国人自古热爱“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浪漫与美好,如今看到“执子之手,与子偕亡”,情何以堪?

  由于对家的过度重视,许多人更在意自己作为家长存在而非公民存在。而家长作为另一种形式的领导者(主持“小政府”),其首要任务便是对家庭成员负责,而且,为此他们不怕奉献牺牲。这方面,积极的例子举不胜举,而最负面的例子莫过于如今一些有“奉献精神”的贪官,他们将妻儿老小送到国外,自己舍身在国内做“裸官”,贪得盆满钵满,而无后顾之忧。

  五米正义

  “月儿弯弯照九州,几家欢乐几家愁。几家夫妇同罗帐,几个飘零在外头?”从历史上看,经营一个家族是中国人唯一合法的自治——虽然在几十年前他们曾经因为政治的原因夫妻、父子反目成仇,甚至被要求砸锅卖铁去吃“天堂里的食堂”,却未能就自家被粗暴干涉了“家政”而表示强烈愤慨。在大多数时候,中国现代意义的社会组织虽然很不发达,但是“亲酬”的存在以及人们对自家的苦心经营,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这种不足。真正遗憾的是,这种只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私力救济所着力培育的仍只是一个私民社会。

  如索尔仁尼琴所说的一样:“鱼群从不知集体反抗、撕破渔网,而是各顾各穿梭网眼。”他们未必是一群被驯化到不能自我组织的愚民,但是在一个压力型社会里人人争做“鱼民”各顾各也是无比真实的。这种各顾各的家族救济一方面部分地完成了社会自救,另一方面也将这个社会分裂为两个“鱼民之家”:一是网里之家,二是网外之家。网里的“鱼民”虽劳苦却也因为网外的“鱼民”而看到希望,而自以为逃出生天的网外的“鱼民”同样因为网里“鱼民”的痛苦而知足幸福,不问世事与网事。其结果是,虽然都知道这个国家有很多不公正的事情存在,却也都心怀希望、心安理得。大家各怀家事与心事,正义只在五米之内,抬望眼,数万里江湖,看似也波平如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