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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万物生长(4)


  我们现在有两个联盟:一个是同农民的联盟,一个是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我们现在搞一个同资产阶级的联盟,暂时不没收资本主义企业,对它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也就是为了搞到更多的工业品去满足农民的需要,以便改变农民对于粮食甚至一些别的工业原料的惜售行为。这是利用同资产阶级的联盟,来克服农民的惜售。同时,我们依靠同农民的联盟,取得粮食和工业原料去制资产阶级。资本家没有原料,国家有原料,他们要原料,就得把工业品拿出来卖给国家,就得搞国家资本主义。他们不干,我们就不给原料,横直卡死了。这就把资产阶级要搞自由市场,自由取得原料,自由销售工业品这一条资本主义道路制住了,并且在政治上使资产阶级孤立起来……

  土地改革,使我们在民主主义的基础上同农民结成了联盟,使农民得到了土地。农民得土地这件事, 是属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性质, 它只破坏封建所有制,不破坏资本主义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这一次联盟使资产阶级第一次感到了孤立。一九五○年,我在三中全会上说过,不要四面出击。那时,全国大片地方还没有实行土地改革,农民还没有完全到我们这边来,如果就向资产阶级开火,这是不行的。等到实行土地改革之后,农民完全到我们这边来了,我们就有可能和必要来一个“三反”“五反”。农业合作化使我们在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基础上,而不是在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基础上,巩固了同农民的联盟。这就会使资产阶级最后地孤立起来,便于最后地消灭资本主义。在这件事情上,我们是很没有良心哩!马克思主义是有那么凶哩,良心是不多哩,就是要使帝国主义绝种,封建主义绝种,资本主义绝种,小生产也绝种。在这方面,良心少一点好。我们有些同志太仁慈,不厉害,就是说,不那么马克思主义。使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在六亿人口的中国绝种,这是一个很好的事,很有意义的好事。我们的目的就是要使资本主义绝种,要使它在地球上绝种,变成历史的东西。凡是历史上发生的东西,总是要消灭的。世界上的事物没有不是历史上发生的,既有生就有死。资本主义这个东西是历史上发生的,也是要死亡的,它有一个很好的地方去,就是“睡”到那个土里头去。(《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五篇《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

  正是在此大背景下,在“全面学习苏联”、“赶英超美”、“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等口号指引下,个人财产甚至包括个人渐渐被国家化,成为国家机器上的一个零件。1956年8月,毛泽东发表了那个有关“球籍”的著名演说:“你有那么多人,你有那么一块大地方,资源那么丰富,又听说搞了社会主义,据说是有优越性,结果你搞了五六十年还不能超过美国,你像个什么样子呢?那就要从地球上开除你的球籍!”

  “中华人民公社”

  自从有了合作社,有了集体,过去农民与国家的二元关系也开始让位于国家、集体与农民个人之间的三角关系。一个挣工分的日子从此开始了——准确地说,由于没有议价权,是一个几亿人为国家打工的时代开始了。农民从此有了一个新的称呼——社员。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时的中国已经消灭了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在农业生产合作社改为人民公社后,工农成为一个阶级。在人民公社遍地开花、节节胜利时,康生甚至从马恩原理出发,建议毛泽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更名为“中华人民公社”。当然,这一提议并没有被采纳。试想,如果将“主席”这个称呼改为“社长”,其受到的阻力是显而易见的。“毛社长”本人也不会答应。

  在国家化、公有化过程中,合作社实行了农业、供销、信用三社合一,又把乡人民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乡民委员会和社管理委员会合而为一,实现了政社完全合一。并且,在农业生产大跃进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社办工业和文化教育事业,大办公共食堂、托儿所、幼儿园等公共福利事业(从这方面说,此时农民的待遇比现在许多无地、无业、无社会保障的“三无农民”似乎要好些,至少前者还有社会保障)。当然,福利的目的并非福利本身,而是为了让农民能在军事共产主义的条件下全情投入“一天等于二十年”的革命生产。农业生产同时也是一种意识形态活动,工作时农民在田间地头都竖起了毛主席语录牌,以争取“思想生产双跃进”。事实上,那时候不光炼钢要“大跃进”,粮食要“大跃进”,歌曲也要“大跃进”。有统计说,当时全国各地搞赛歌会,一年下来群众创作的歌曲有好几万首。

  不怕倾家荡产

  在设立合作社之初,的确有不少农民抱以很大热情,否则这一国家化、公有化过程不会在几年间如此顺利展开。合作社的好处十天十夜也说不完,最有代表性的是“七不怕”:一不怕两极分化受剥削;二不怕天灾和人祸;三不怕没钱花;四不怕鳏寡孤老没人管,死了没人埋;五不怕小孩没学上;六不怕劳力没活干;七不怕倾家荡产。

  此处最具讽刺意味的是“第七不怕”。当时,因为人民公社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纪律化”,整个社会变成了一座兵营。在普遍的“无私的贫困”之中,许多人其实都已经“倾家荡产”,成为穷得只剩下国家与领袖言行的政治随从。从逻辑上说,此时的国民,不是不怕倾家荡产,而是无家可倾、无产可荡。一些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县乡,将集体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全部改成全民所有制。改变所有制后,一切财产归全民所有,不仅生产资料,大部分生活资料也归全民所有。为了破除私有观念向共产主义过渡,社员的私宅可以随时被拆除,以便住到定居点去;鸡、鸭、猪和树林也都归了公,砸了锅炼铁,家家户户不再冒烟,全去吃食堂。而“(共产主义的)食堂就是天堂”,许多农民真切地感受到了“翻身得解放”,第一次享受到了一生中最风光也绝无仅有的“公款吃喝”。到1959年年底全国农村已办公共食堂近400万个,约有4亿人在食堂吃饭,占人民公社总人数的72.6%。在河南这一比例达到了97.8%,而江西的比例则为61%。当赫鲁晓夫嘲讽中国人搞共产主义是喝大锅清水汤,而苏联是“土豆烧牛肉”时,反对者则认为“到了共产主义,热量也不能太多”。(《中共党史专题讲义(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上世纪九十年代,漫画家廖冰兄曾就“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桥梁”的大跃进运动画过一幅题为“异想天开”的漫画。一群举着“人民公社是天梯”、“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好”等条幅的社员,兴高采烈,手舞足蹈,而在他们头顶上,几位袒胸露腹坐在云端的古人也打出了一个条幅,上面写着“原始共产主义天堂热烈欢迎20世纪50年代炎黄子孙登天”。漫画家嘲讽在那个全党全民头脑发热的年代,人们真诚地以为天天敲锣打鼓,就可以以最落后的生产力进入共产主义天堂,由于这是反科学的不实事求是的运动,得到的是反效果的“大跃退”,其结果只会退到了衣不蔽体、食难裹腹的原始共产主义。

  生产力暴动

  “在过去,想吃饭没饭吃,那是天灾;有饭吃你不吃,那是破坏生产工具。”在香港的一次演讲中,我这样感慨那个逝去年代以人为工具的荒谬。

  谈到后来收获美名无限的包产到户,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安徽凤阳县小岗村村民按下的血手印。其实,在三年自然灾害发生后,包括周恩来、邓小平、***、杨尚昆、陈云、邓子恢等中央高层都陆续提到了包产到户。只是,作为高层之高层的毛泽东对此十分不满,并将包产到户提到了“是要无产阶级专政还是资产阶级专政,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政治高度。

  在那样一个国家高高在上的时代,人们对国家理想抱着最大善良愿望的时代,许多人毫无异议地顺从了国家制定的并不深思熟虑的政策,相关宣传也是一边倒地赞扬合作社的好处。如弗里曼等作者在《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中所说:在中国农村,新制度的合法化不是民主,而是农村汉子们狂热的爱国主义。相较过去,他们相信新国家是他们的,而毛泽东是他们的领路人。同样,在黄树民的《林村的故事——一九四九年后的中国农村变革》一书中,一位村党支部书记这样谈到农民加入高级社时的社会心理:“村里有的人很不愿意把祖产交出来,在私底下抱怨政府用强制的手段要大家加入合作社。”但是,“农民都对毛主席和党深信不疑,他们大概都以为,这种种改变,都是为了政府宣传中所说的共产天堂的到来做准备吧!”

  当然,零星或日常的反抗仍时有发生。比如一些农民砍伐树木、宰杀耕牛、退社、瞒产私分,等等。有的农民因政府明令禁止宰杀耕畜,就故意砸断驴腿,再要求杀驴。当年这些被毛泽东称为“生产力暴动”的日常的抵抗或者弱者的抵抗,留给后人的却是一种“财产的末日”的印象。

  即使到了后来,木已成舟,无法退出合作社时,一些生产队以及社员也不忘继续这种日常的反抗。在江西,据赣南行政区11县43个农业社的调查,隐瞒和偷窃粮食在100斤以上的便有43起。理由很简单,怕国家多征收粮食,怕口粮不够吃。

  有人甚至公开说:“单干加自由市场,等于猪肉加香油,肥上加肥;合作社加统购统销,等于咸菜加稀饭,越吃越没味。”(《新华半月刊》,1957年第21号)至于“单干加自由市场”的好处,在几十年后的改革开放中,无论是农民,还是其他从国有体制中走出来的公民,多有深切体会。然而在当时,这一切都被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而被严厉批判。

  历史有着惊人的相似。事实上,这种反抗在苏联搞集体化的时候同样大规模地出现过。由于采取了消灭富农的政策,苏联的农业集体化受到了富农的强烈抵抗,这些人带头宰杀牲畜,从1929年到1933年间,全苏联的马和羊减少了近三分之二,牛和猪减少了近一半。苏联富农抵抗农业集体化的后果是:几十万户富农的生产资料、贵重物品和不动产被没收,并被强行迁往遥远的西伯利亚或北极。他们中有不少人因为反抗而被枪毙,也有为数不少的人死在前往西伯利亚或北极的途中。只是,这些问题在当时并没有完全暴露出来,而各国共产党人从苏联宣传物中所知道的,仅仅是苏联农业集体化运动的成绩和经验。没有人能够惊曝内幕。为了学习苏联集体农村的经验,1952年,中国曾经派一支农民代表团考察苏联,这些从未出过国门的中国农民,看到苏联的康拜因(联合收割机)以及集体农场里一应俱全的公共设施,难免羡慕不已,近乎不约而同地相信:“苏联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苏联的优点太多了,说也说不完。”

  另一方面,五十年代的相关资料同样表明,这一“意识形态经济”在实施过程中沾染了不少强制色彩。今日中国拆迁运动如火如荼:“哪个地方拆迁不死几个人的?”已为人所不齿,而当年山东曹县的入社口号就是“哪个运动还能不死人,看死的是什么人”。据曹县县委事后的统计,全县有80%的社是在直接、间接的威胁下办起来的。在山西广灵县,有一个村动员农民参加合作社,县里派来的干部在会上要求70%的农户入社,为此整整开了半夜会,谁报名放谁走。如此光景,难免让人想起袁世凯当年搞的总统选举,如果不投袁世凯的票,列位就只能守着票箱饿肚子,谁也不许回家。

  我因为年纪小,没有机会参加“生产力暴动”,但是温柔的反叛还是有的。读小学二年级的时候,语文课本里有篇课文叫《颗粒归公》,讲的是“泥人张”创作了一件很有时代特色的泥塑:一位怒目圆睁的佤族少年,以***舍身炸碉堡的姿势将一篮子稻穗高高举起,以驱鹅护粮。那个年代,语文课首先是政治课。那难得一见的动漫效果,让我对年少时所受到的公有化教育有了深刻印象。虽然并不知道那个“颗粒归公”的时代已接近尾声,但是在此前后几年间,和绝大多数乡下孩子一样,我也是身体力行,对那个时代投过反对票的。比如在寂静的夏天,在社员们忙完收割、打完谷子之后,在暴风雨到来之前,我便时常和村里的孩子们一起,三五成群地跑进稻田,像工兵排雷一样捡拾大人们落下的谷穗。只是,那时候的我们,这些成长中的“劳力士”与“苦力士”,带着人类亘古有之的自私的本性,都忘记了公家的仓库,待到吃饭收工之时,便直接提着那小捆的稻穗回家喂鸡去了。

  《论人民公社》

  2010年12月的《炎黄春秋》介绍了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兰州大学《星火》杂志的作者们对农民的关注。在《粮食问题》、《农民、农奴和奴隶》、《论人民公社》等文章中,作为有知识的“农民的儿子”,他们认为“劳动人民,首先是农民的一般生活水平是提高了还是降低了,收入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这是我们评论人民公社好坏的重要标准和尺度”。在他们看来,“当前农村的巨大变化之一,就是农民的贫困与破产,农村中出现了新兴的阶级——农村无产者。”他们要追问的,正是导致农村惊人的贫困、农民无产化的原因。

  这些农民之子更要质疑的是国家体制和农民的关系,即农民在国家体制中的实际的而不是口头的地位。

  而在此之前,即五十年代初,董时进表达了类似看法。一方面,他反对土改,认为中国没有欧洲的封建制,这在先秦就已经消失了。中国“富不过三代”的现象也表明中国没有大地主,而是孙中山所说的那样,中国最真实的情况不过是只有小贫和大贫之分而已。中国是“自由买卖,诸子平分,没有世袭”。与欧洲的长子继承制完全不同。而且,以他对革命与社会主义的路径分析,“耕者有其田”可能只是权宜之计,政府最终有可能将一切土地社会化,即收归国有,而国家(政府)变成独占全国土地的大地主。当全国的田地都归政府管理时,由政府组织集体农场时,农民都变成政府的雇工,成群结队地为政府耕种。收获物除一部分用来养活农人而外,其余全部都须缴给政府,供给城市人民、工厂工人、公教人员、军队等食用,以及运输出国。

  为此,董时进打了一个比喻:

  现在政府对贫农说:“来,我分给你几亩地,一个犁头,一头耕牛,你去好好的耕种。”政府把田指给农人了,把牛和犁也交给他了,农人感谢了政府的恩惠。同时,政府对耕牛说(至少是在心里面那样说):“来,我分给你几亩田地,一个犁头,一个农人,你快去好好的耕种。”牛也会感谢政府的恩惠吗?当然人们知道牛是不会感谢政府的,因为分给牛几亩地、一把犁和一个农人,对于牛是没有什么好处的。那么,分给一个农人几亩地、一把犁和一头耕牛,对于农人又有什么好处呢?农人只是替政府耕种,自己并得不到好处,还不是和牛马一样吗?名义上说是把地分给农民,实际上和把地分给耕牛有何分别呢?

  发现董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