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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万物生长(11)


  比如说对狗的管理吧。在小堡村,大家把发生在狗狗之间的性行为叫做“狗连花”。当公狗和母狗双双发情之时,会头朝两端,骄傲地将屁股连在一块。对于人类来说,这无疑是个先天不足、后天也无法努力的绝活,然而小公狗轻轻一撩神鞭就做到了。不幸常常是,狗们表演“性杂技”时总在人来人往的院落里,因而时常招来一些顽皮的小男孩儿的追打。在终于无法忍受孩子们的棍棒之后,它们会侧身仄行,依旧屁股相连,且战且退,像一只双头怪物,像两个横行的“π”。即使渐仄渐远,有毅力的小孩仍会追赶上去,猛击二狗的阴阳结合部,直打得狗们落花流水,性趣全无,裂开为止。老实说,我已经记不清楚小时候是否干扰过小狗的性生活——这种场面却是非常熟悉的——倘使有过,今天的我会为此感到羞愧。

  相较于大人们的丰功伟绩而言,这种自责多少有些矫揉造作。毕竟,孩子们的所作所为充其量只是贪玩,而非贪心、世故甚至恶毒。当然,细心者同样会发现,我所描绘的上述细节其实已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人类自幼年起便有了管理他者性生活的欲望,有了当上警察便想抓捕看黄碟夫妻的潜质,无法将心比心地体谅或者理解他者的幸福。

  这种管理,连上帝也没少被参与。据萨德卡特?卡德里在《审判的历史》中说,中世纪的教会在每年元旦正式庆祝基督教的割礼节。当时有两个犹太哲学家还专门研究了上帝为什么热衷于除去包皮。结论是,除去包皮后男人会很快射精,可以留出更多时间来祈祷。直到十七世纪的欧洲,普通人会因为被怀疑通奸而被抓去接受刑讯,而如果是神职人员正抱着那个女子,法院会推定他正在执行神父的职务,认为他是借助身体在满足女人的精神需求。

  牛的传人

  我刚读高中的时候,有位吃商品粮的女同学问我生在农村会不会自卑。至今我仍诧异于她当时为何有此一问。一方面,在我的字典或者人生经验中从来就没有“自卑”二字,生活好坏一切更在于你是否尽力;另一方面,农村也并不像有些城里人所想象的那么糟糕,或足以令我这样的优秀少年“自卑”。尽管我深知几十年来中国农村更代表着一种被隔离的生活,一种真实的逆境,但我总还是能从乡村生活中找到一些真实或者美好的事物并且为此心怀感恩。至少我会自问,若非生长在江南乡下,我怎有那么多机会聆听底层、亲近泥土,纵情做一个货真价实的乡村牛仔?

  没有放过牛的人生是不圆满的。在我记忆中,放牛更是许多乡下孩子人生的开始。从六七岁爬上牛背的那一刻起,这些孩子便成了家里的半个劳力、兽力资源部部长,也因此有了点同父母大人叫板的“话语权”。更重要的是,从今往后他不仅可以骑牛走出鸡鸣狗叫的村庄,了解故乡广袤的疆土、曲折的道路、起伏的山峦、茂密的丛林,还可以自食其力采摘各种野果并知道它们稀奇古怪的名字。他们牛人合一,做骑士,当牛仔,连鼻涕也流得意气风发。一切只是因为这些牛背上的孩子早早学会了如何用一根牛绳控制住胯下的庞然大物,而且他们不怕被牛掀翻,他们把对牛的声声吆喝当作自己“在野”人生的首次巡回演讲。

  高枝啼鸟,小川游鱼。一年四季里,夏天的放牧生活无疑最令人追忆。在江南这个季节,大人们通常都忙于“双抢”(抢种与抢收),而“没有学问啰无颜见爹娘”的小二郎们则正好放暑假,可以组成自己的“放牛班”在每天下午到野外放牛。最壮观的场面莫过于,一些勇敢的小孩,无论男女,在牛背上“站戗杆”,像杂技演员一样直挺挺地被牛送到两公里以外的牧场。待牛群散去,各自吃草、嬉戏打闹、过性生活时,小孩子们同样团坐在一起寻欢作乐,打扑克、玩石子,或者成群结队摘野果,到附近的浅水库里游泳,小水沟里浇鱼。心血来潮时,有的小孩还会去骑几个月大的小牛,直到被摔得人仰牛翻;甚或挑动公牛打架,大家一起坐山观牛斗。

  多年以后,当我在世界名曲《友谊地久天长》中听到“我们曾经终日游荡在故乡的青山上,我们也曾历尽苦辛到处奔波流浪”这些诗意的歌词时,首先回想起的却是像我这样的“乡村牛仔”在童年放牛与寻牛时的情景——只可惜那时的中国没有阿巴斯这样的电影天才,没有人拍一部善良的电影《何处是我朋友的牛》,以至于我们在童年时的纯朴生活无人记录,无人升华。

  和许多走出乡村的人一样,也许是因为早年在乡下放过牛的缘故,我对城里人养宠物的风尚一直提不起兴趣。一方面是因为自己曾经沧海,在乡下养过牛,见过大世面;另一方面,你想在城里养头牛也没条件。更别说即使允许养牛,恐怕这牛也不安全。毕竟中国不是印度,印度的牛可以在闹市区里像哲学家一样闲逛,像城管一样胡来。

  如果真想放牛,在中国城市里唯一与放牛沾点边的地方是股票交易所。只可惜,许多人受了交易所前面立的假牛的骗,跑到那里把自己的真牛也给放丢了。这样的时候,你会发现交易所里的放牛娃,个个目光空洞、面如菜色,丢了牛的他们都不愿回家,怕回家没法向家长交待。而那些偷了牛的做庄者因为练到“千里之外取人贞操”的化境,早已经一鼓作气,全身而退。

  中国人牵强附会制造了龙图腾,并自称是“龙的传人”。其实“龙的传人”更多只是官话,是“真龙天子”用来忽悠臣民的。这是所谓的大传统,哪位皇帝不希望他的子民自觉是巨龙身上的一部分?然而,生于山野的草民们毕竟自由散漫,他们更倾向于认同自己是“牛的传人”。这是一种小传统,是一种体现个体价值的传统。这世界,你要说谁“真龙”,除了皇帝,其他人听了肯定会认为你在说他听力不好;而如果你说谁“真牛”,听者自会眉开眼笑,嘴角上扬如五月的牛角。和西方的海盗故事相比,中国更多的是放牛娃的故事。朱元璋小时候也是放过牛的,他开始也不是什么龙,其所谓“真龙”,不过是从“真牛”一步一步变过来的。这世界,没有谁不是凡人。不同的是有些人懂事早,打小便相信自己是“牛的传人”。为了有朝一日能够以某种最牛的方式在社会上呼风唤雨,他们立志一生都要做一个徘徊在牛A和牛C之间的人。

  2008年夏天,我在翻阅胡适主编的《独立评论》时,发现董时进在发表了若干文章后有段时间销声匿迹。直到董时进后来带着《江西农业生产之现状及应采之政策》(《独立评论》143号)一文重出江湖,通过胡适的编辑后记我才知道“独立的老友董时进先生现在江西办农村复兴的事业”。在这篇文章中,董时进谈到江西耕地少、荒地多,由于独尊稻作,农业畸形发展,危害极大,因此建议江西要多养牛、羊和马,大力发展畜牧业和园艺业。这个建议自然是好,不过如果董先生能够活到现在,愿意到江西乡下来走一走,相信他一定会大失所望。如今这里不仅田地大量抛荒,连小堡村现在也只剩下了一头牛,从早到晚唱着单身情歌。

  耕牛之所以渐渐消失,自然有许多原因。比如,当地牛价近万元一头,农民买不起;当地农业“合作化”渐渐成形,出租经营的“铁牛”不断将耕牛从田里赶走。许多人外出打工,没有富余人手去放牛;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现在许多农民用上了煤气灶,很少有人上山砍柴。几年下来,山上已经不适于放牛和寻牛了。

  那些疯长的树木,难免让人想起那个“巧妇难为无柴之炊”的年代。早在一、二十年前,十几里开外的大村庄总有些大力气的农民成群结队,不辞辛苦到村里及周边村庄偷砍柴火。面对盗贼,当地人自然是要铁心护林,奋起反抗,于是冲突在所难免。最激烈的时候,甚至会因此闹出人命。谁知到如今,“留得青山在,无人砍柴烧”,甚至连几年前村民们常走的大路也被淹没在枝桠与茅草之中。在这里,不仅耕牛消失了,许多道路也消失了。而像我这样的“牛的传人”,已经找不着牛了。

  8. 生育的故事

  小堡村毫无规模,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只有六七十人。不过据了解村庄历史的老人们说,村子最兴旺时也有七八十户人家,只因战乱的缘故,不但没有发展起来,反而衰落下去。除了战乱,日常的非正常死亡同样是这个村庄未发展起来的一个原因。

  比如说初生婴儿的夭折。七十年代村里有户人家夭折了两个男孩。第一个孩子出生没多久便死于高烧,第二个则是因为母亲干重体力活引发早产而死。而这样的故事,村中并不少见。可怜这些孩子,只是轻轻推开了尘世的门扉,还没来得及看上一眼,哭几声便没影了。

  也许是因为贫穷落后,抑或视人命若草芥的年代还未消退的缘故,村里的农民和那个时代一样,对自己生养的孩子似乎并不十分重视和尽心。一个生在乡村的孩子若要活下来,不仅要经受“野蛮生长”更要征服“野蛮生育”。就像石钟山在《天下兄弟》里写的:“农村女人皮实,不把生孩子当回事,直到肚子疼了,才往炕上一躺,急三火四地把接生婆接到家里来;这边烧上一锅热水,呼天喊地地就等着接生了。农村女人大都在家里生孩子,去医院一是没条件,二也花不起钱。因此,农村的接生婆遍地都是,有几次生养经验的,胆子大些,心细一些的,都可以干这个营生。她们不计报酬,等接生的孩子满月了,孩子的爹用毛巾包裹着十几个鸡蛋送来,就算是酬谢了。农村女人生养一点儿也不隆重,怀就怀了,生就生了。”也是这个原因,农村人通常没有过生日的习惯,因为很多人并不记得自己的生日。人民公社时期,许多农民一年忙到头,到年底一算账还欠了生产队一屁股债。所以,每家每户都忙着赚工分,即使是身怀六甲的妇女,在分娩之前,也要在地里干重活。而这些农村妇女还不至于健壮到像电影《香水》里的那位妈妈一样,可以把孩子生在烂鱼摊底下,拧断脐带站起来又接着卖鱼。而且,她生下的孩子还有特异功能,能用自己特制的香水征服世界。

  除了上述生育悲剧外,有些孩子则是长到了几岁后夭折。一是死于偶发的疾病,二是死于意外。前者,现在看来都是小病;后者,在江南乡下到处是水沟与池塘,而孩子们也基本上是像鸡、狗一样放养。试想,一个小孩,刚学会走路没一两年,便不知深浅地走到水边,并且失足,怎可能不引发悲剧?

  八十年代,村里先后有两个小男孩掉进水里淹死。其中一个死在冬天。当时全村人都在找这个孩子,最后发现他浮在水塘里,捞上来时浑身已经发青。那天晚上,孩子的母亲生了很大的一堆火,但是她再也没有等到这个孩子暖和过来。

  在当地,孩子失足落水的情形并不少见,只不过有的孩子得到幸运之神的眷顾,在落水后及时被人发现并救起。若干年后,一切说来平淡,其实当时都是生死一线。

  如上所述,造成婴儿死亡的另一个原因是在家里生产。很多年前,我曾听到隔壁一位生头胎的妇女从早晨一直叫到晚上。叫声之惨,可谓撕心裂肺。那样的时候,你能真切地感受到贫苦农民的一生是如何“自生自灭”的了。万幸,母子平安。如今这个孩子早已长大成人。2008年冬天,我在村子里看见了他。他刚从江浙一带打工回来,一副时髦青年的打扮,时常徘徊在邻家漂亮姑娘的门口,我想他心中一定在唱着《月光下的凤尾竹》了。

  转年,当我再次回到村里,便听说他们已经结婚生子了。年轻人没有重蹈上辈人的苦楚,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近十年来,村子渐渐告别了这种“野蛮生育”。哪家孕妇快生产了,家里人会包一辆车子,将她提前送到县里的医院。

  斯巴达战士

  费孝通先生曾在《乡土中国》一书里为乡下人的“愚”喊冤:农村人到城里不知道如何躲闪汽车,于是便有司机朝农民吐唾沫,骂他们“笨蛋”。费先生不平,说这不能说明乡下人“愚”。乡下人不知如何给汽车让道,就像城里人跑到乡下看到苞谷赞叹“麦子长得这么高啊”一样,一切不过是个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与“愚不愚”并无关系,更无关一个人的人格,以至于他要被人吐一口痰。

  我常在想,部分城里人的这种傲慢其实也是源于某种无知或者不理解。假如他们对乡村生活多一些了解,对历经九磨十难的寂寞生命多一些敬畏与同情,或许他会转怒为笑。

  在中国城乡二元分治的格局下,那些生长在乡下的孩子总会让我想起古希腊时期的斯巴达。相传斯巴达的孩子在出生后首先要过两道关:一是由专门的长老对婴儿进行检查,只有被认为以后可以成为一个合格的战士,才允许父母养育,否则他们就要被扔到山谷里的“弃婴场”。二是由母亲用烈酒给婴儿洗身,如果出现昏迷、抽风或者休克,便任其死去。过了这两道关,婴儿才能活下去,并在长到六七岁时被送到国家的“儿童营”过集体生活,成长为国家的战士。

  亲爱的读者,在此我并不是说我所知道的农村孩子都遭受了斯巴达式的纪律与残酷,而是要赞叹他们如何在“自生自灭”的荒废之地开出了倔强的生命之花,赞叹他们竟然超越逆境长成了顶天立地的“斯巴达战士”。

  倾斜的接生盆

  城乡“二元分治”对农村生活的负面影响至今仍未消失。尽管几十年来中国社会已经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长,但是种种区隔是显而易见的。

  为更好地了解这一点,有必要回顾一下接下来的两条新闻:

  一是2002年12月20日《健康报》发表的《北京农村妇幼保健扎扎实实 孕产妇婴儿死亡率达发达国家水平》。报道说:“北京市农村妇幼保健工作近几年来突飞猛进,10个远郊区县孕产妇死亡率已由1992年的29.8/10万下降到2001年的8.45/10万,婴儿死亡率由1992年的14.43‰下降到2001年的5.62‰,这两项指标已达发达国家水平。”

  二是2005年6月黎光寿发表在《南风窗》上的《黄岗婴儿高死亡率调查》:“2001年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黄岗村的婴儿死亡率高达60.53%,而该比率在发达国家平均为5‰,中国2001年为16.95‰。也就是说,黎平县的婴儿死亡率是发达国家平均值的120多倍,是中国平均值的36倍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