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大家看向我时一脸的不解,我有些好笑,开口道:“我不是夏安国的公主么?作为夏安国的公主,在父母兄长的庇护下这么多年,我也该活出公主的样子了,母皇一个人撑着夏安国很是不易,所以我也想尽我的绵薄之力来做点什么啊!”
“那阿萝是想做什么?”看到大家依旧茫然的样子,薄夙轩勾起薄唇含笑问我。
我看了眼外面的鲛人,冲薄夙轩眨了眨眼睛,回答道:“我当然先来捣捣乱再说,你看如今整个夏安国贩卖鲛人的举动随处可见,导致现在夏安国百姓贫富差距很大,攀比之风盛行,我听闻很多达官贵族都以家里鲛人佣人数目的多少来作为衡量财富的标准,很多人为此搞的倾家荡产,而你鲛人族的三皇子又是我的驸马,所以首先当然是得提高你们鲛人族的地位了,顺带解决夏安国不良的风气。”
想我平时里不喜欢了解时事,只喜欢听八卦,这听的多了嘛,自然也就顺带了解了一下夏安国的民风什么的,顺便就了解下其他的,至于那些达官贵族把家里鲛人的数目作为衡量财富的依旧,苏慕宸就在我耳边提到过很多次。
“阿萝你……”阿七和薄夙轩都是很激动的看着我,而薄夙轩看我时,眼里多的不止是激动,还有几分深思。
大概,他又在怀疑我了。我低头叹息了一下。
无妨,反正我就是阿萝,国师不是说了嘛,我该做该我做的事了,他们也许也会助我,所以我不该有疑虑,趁着现在我有这个想法,好好的试试能不能解决鲛人族的问题。
万事都是说起容易做起难,我收下张墨遗送我的东西,没有回公主府,而是直接进了实施我的计划。
虽然说母皇很是疼爱我这个女儿,但是我无论如何受宠,也只是一个公主,夏安国的主人,是女皇陛下,女皇才是夏安国最大的人,她肯定容不得别人的所作所为凌驾于她之上,这一点我还是分的很清,所以我不能莽撞,而是需要写一个计划,这个势必是件不简单的事。
就我知道的,夏安国有许多吃闲饭的达官贵族,他们凭借着先祖们留下的光环,整日里就知道贪图享乐,还掀起了一股攀比之风,比如养鲛人。
要是我的提议能够得到母皇的同意,那就是在与那群吃闲饭的达官贵族们作对。
“阿萝,听说你要在宫里住一段时间?”还未见人,苏慕宸畅快的笑声就从殿外传来。
我正提着毛笔在绞尽脑汁的想着怎么写进谏,没想到苏慕宸消息这么灵通,母皇不是说他出宫去苏慕寒的庄子了么?跑的这么快?
“夙轩,夙轩!”我对着内殿大喊。
真不知道怎么一回来,这群人就消失的无影无踪,连银儿也不见了,只剩下薄夙轩和我,而薄夙轩一回来就扔下我,一个人跑去了内殿。
“这宫里今日好生安静,阿萝,你回宫会住很久么?”苏慕宸径直走到我的书案旁,他身后跟着个一身浅黄色衣衫的男子,而苏慕宸依旧是一袭贵气逼人的紫衣。
那个男子在看到我后向我行礼,我逆着光,没怎么看清他的面容,待他走到书案旁时,我才看清,他是苏慕宸不顾母皇反对也要留在身边的阡陌。
见我一直看着他,阡陌尴尬的将头压的更低,像极了一个害羞的女子,我不禁好笑,对他说:“在我这里不必约束,你就当在岚晴宫好了。”
岚晴宫是苏慕宸的宫殿。
“多谢公主!”阡陌听了我的话,在苏慕宸的示意下随意找了把椅子坐下,一脸好奇的看着我。
想来是苏慕宸要来我这里看望阿七,然而阡陌知道后,生生追来了。真是有意思了!
“我刚煮好了茶,没想到二皇子来得如此及时。”薄夙轩手上端着一副茶具,小心翼翼的从内殿出来,眉目间尽是笑意。
苏慕宸的脸色变了变,他肯定知道薄夙轩是故意的,但是他还是经不起激。
“好啦,你们今日可别在我面前吵起来,我现在可是忙死了。”我提着那个用不惯的毛笔,一直不知道该如何下手写,想着今后可能要写很多字,我头都大了,要实施我的想法,先得从写字开始啊。
苏慕宸好奇的偏头来看,待看到一张白纸,就问:“阿萝在写什么?”
我心想,要是我告诉苏慕宸我想去改变如今人族和鲛人族的相处模式,他肯定要惊掉下巴,于是放下笔,一脸愁容的盯着毛笔,说:“这个毛笔好难用,我想练字,但是我发现我现在竟然连字都忘了写了。”
苏慕宸愣了愣,开口问道:“忘了写字?阿萝,你该不会真的是越来越傻了吧?你以前虽说也是不学无术,但是很多人都知道你的字写的比父亲的还好。”
我记得银儿曾经说过,父亲的字,放眼夏安国皇宫,恐怕再找不到比他写的更好的人了。天哪!我以前字写的很好么?
看着那张干净的白纸,我还是无法下手,我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毛笔这个东西,用习惯了电脑手机和钢笔签字笔,我哪里还有耐性去学毛笔字呢?
“阿萝,你不是忘了写了,而是你内心在恐惧,毕竟你以前写的那么好,那么久没练字,加上你失忆后对这个世界完全是陌生的,所以你自我暗示你写不好,你需要克服心理的障碍和排斥,你行的,不信,你来试试看。”
苏慕宸看上去比我还急,脸变的有些红,完全忘了剩下的薄夙轩和阡陌,卷起衣袖,露出白皙的像女子般纤细的手臂,从我手里接过毛笔。
我想笑未笑,这个苏慕宸啊,当真是宠妹妹的紧呢!
我看着苏慕宸优雅的拿起毛笔,皱眉轻轻蘸了墨汁,然后在上好的宣纸上落下一笔一划,我含笑看着苏慕宸一脸紧张的样子,心想,他的毛笔字定然不是很好吧,否则为何那么紧张。
看着苏慕宸在纸上拖出的最后那一笔,我才看出那是一个“萝”字,整个字刚劲有力,微微有些凌乱,像一根长长的藤蔓编织而成,如同活了一般。
看着苏慕宸的字,我赞叹了一句:“二哥的字看着很霸气。”
苏慕宸嘴角好看的弯着,把手里的毛笔递给我,说:“你来试试,就像平时那样,放轻松点,只不过是写几个字而已。”
我看着那个“萝”字,心里小小挣扎了一下,毅然蘸了墨汁,开口问:“我写个什么字好呢?”
“阿萝的字,当然是该写给我的。”薄夙轩为我们一人沏了一杯茶,含笑看着我。
我冲薄夙轩挑了挑眉,转而对安静坐着的阡陌说:“阡陌,不如我就写你的名字好了,这是我醒来后第一次提笔写字,无论好坏你都得给我收下了,这是本公主给你的殊荣。”说完,我调皮的向阡陌眨眼睛。
阡陌诧异的看了眼我,再看看薄夙轩,见薄夙轩皱着眉头,也不敢答应我。
两个鲛人,不知是不是又是先前勾搭过的。我鄙夷的看了眼阡陌和薄夙轩。
很久以后,薄夙轩一直拿着今日的事来埋怨我。
其实说送字给阡陌,完全是因为我是在不相信我能把那毛笔字写的有多好看,要是送给薄夙轩,他回头肯定要打击死我。
(又到5。12了呢,突然觉得时间过的好快啊,不知道看我文的有没有四川的妹子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