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风在耳边呼呼叫嚣着,夹杂着铺天盖地的雨势,茫茫天地浑为一色,一道惊雷撕裂苍穹,远处的山,近处的树,影影绰绰,在狂风暴雨中飘摇不定。
车厢里的温度几乎为零,卓逸将他娴熟的车技和敢于冒险的精神发挥到了极致,前面是可见度极低且九曲十八弯的盘山公路,一个不小心整车的人都会命丧于此,后面是穷追不舍手持精良兵器的追兵,一旦停下就等着被子弹爆头,真真体验了一回什么叫“前有狼后有虎”。
逃命的时候卓逸没选择越野性能良好的路虎,而是毫不犹豫的上了一辆面包车,只因人数太多,而路虎空间有限,但现在看来,这个选择不一定是正确的,面包车空间确实大一点,但驾驶着它在这种天不时地不利人不和的条件下狂奔,这对于开惯了各种豪车的卓逸来说还真有点力不从心,眼看后面追兵的车灯已经隐约可见,卓逸更是急得满头汗,紧紧的掌控着方向盘,把油门一踩到底,拼了!
“砰!”一声子弹打破车窗玻璃的声音骤然传入耳朵,“趴下!全部趴下!”林峥大吼,起身压住程诺,将她护在身下,紧接着又是好几声“砰砰砰”的玻璃碎裂声传来,声声入耳,寒风灌入车里,让车内的人齐齐打了个寒颤,不止是因为冷,还有恐惧。
“啊!”坐在最后面的老三突然发出一声惨叫,众人心里一惊,小黎抬起头就要去看看他是不是受伤了,却被覃峰一把按下了脑袋:“别动!”自己却跃跃欲试的探起头准备接近老三,刚把头抬起,一发子弹携着凌厉的火光袭来,擦着他的头顶飞过,直直打在前排的椅背上,椅背上一个洞触目惊心,覃峰一下子瘫软在车厢里,数九寒天里额头上的汗湿了头发,脸色苍白,只差一点点,这椅背上的洞就映在他脑袋上了。
原来车子一个急转弯,处在中间的老三把手搭在椅背上保持身体平衡,却不想子弹飞来,直接打穿了他的手背,十指连心,痛得他条件反射的惨叫出声。
老三的受伤让车里人心惶惶,即使是一向处变不惊的陆杰也变了脸色,紧紧的抱住程华,把她的脑袋摁在怀里,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大不了一起死,但是······孩子呢?
追兵越靠越近,狭窄的山道上容不得两辆车并行,卓逸虽在驾车技术上略胜一筹,但坏在心态紧张,且车子档次低,眼看车子越靠越近,车灯反光的视野里,隐约可见后面来了三辆车,车上人数不少,个个手持枪械,面无表情。
林峥握紧了手上唯一的一把枪,一把陈旧的有些年头的枪,那曾经是他的命,从十二岁那年从作为暗人的父亲手里接过后,他就把这把枪带来的正义使命作为自己的信仰,发誓要把自己的信仰贯彻延承下去,不为别的,就为了身份暴露造人暗杀的父亲眼里最后的一丝希冀,那是作为一名暗人的苦涩和光荣,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为了这次的卧底行动,他以年纪小的优势一直潜伏在黑帮边缘五年,并亲身尝试毒品以获取信任,期间所遭受的鄙夷,唾弃他通通无动于衷,终于,他成功了,在黑帮第一人“罗少”身边做起了保镖,若是今晚没有程诺和卓逸的出现,也许他能悉知罗允的整个计划,上报警方将他们一网打尽。
但程诺和卓逸莫名其妙闯进了罗允的老窝,并被他们抓了个正着,他不能无视程诺的生死,毕竟曾经爱过,也许现在也还爱着,一跃而起在枪口下救下程诺,同时也让五年的潜伏前功尽弃。
但他不后悔。
作为一名警察,出生入死,为的不就是人民的利益吗?
或许,还有一点点私心,程诺,他真的没有办法看着她在眼前死去,不然即使破了这桩大案,他也会受良心谴责一辈子的。
掏出一直藏在胸前的通讯器,将求救信号发了出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