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书屋 > 其他 > 学问与人生:胡适四十自述:评注本全文阅读 > 第17章 我怎样到外国去(3)

第17章 我怎样到外国去(3)


  英文考了六十分,头场平均八十分,取了第十名。第二场考的各种科学,如西洋史,如动物学,如物理学,都是我临时抱佛脚预备起来的,所以考的很不得意。幸亏头场的分数占了大便宜,所以第二场我还考了个第五十五名。取送出洋的共七十名,我很挨近榜尾了。

  本书的尾声,以一个名字画上圆满的句号,颇富象征意味,一个新时代的新生命已经孕育于胎腹之中了。

  南下的旅费是杨景苏先生借的。到了上海,节甫叔祖许我每年遇必要时可以垫钱寄给我的母亲供家用。怡荪也答应帮忙。没有这些好人的帮助,我是不能北去,也不能放心出国的。

  我在学校里用胡洪骍的名字;这回北上应考,我怕考不取为朋友学生所笑,所以临时改用胡适的名字。从此以后,我就叫胡适了。

  二十一,九,廿七夜。

  胡适与夫人江冬秀。江冬秀为胡适终身唯一的妻子。

  背景钩沉

  胡适的小脚太太

  本篇,胡适说自己因为知道家境困难,延迟了婚姻。关于胡适的婚姻,有句话是这样形容的——胡适大名垂宇宙,小脚太太亦随之,成为“民国七大奇事之一”。这儿的小脚太太,就是胡适终身的原配夫人江冬秀。

  现在研究胡适的人多了,胡适的“情人”,胡适的“梦中情人”也逐渐浮出水面,但是我们不讨论这些。胡适的婚姻问题,确实反映了那个时代新式青年常见的矛盾。试想一个留美归来的博士,与一个传统的中国小脚女人,如何结合起来“志同道合”、“情同意和”地度过一生呢?但是胡适,在这方面没有用封建礼制的压制来为自己开脱,而是接受婚姻,后来虽有波折,但还是白头到老了。

  在1915年5月19日,胡适为了澄清在美结婚的流言,写了一封家信,很可以看出当时胡适的内心抉择:

  今之少年往往提倡自由结婚之说,有时竟破坏已订之婚约,致家庭之中龃龉不睦。有时其影响所及,害及数家。此儿所不取。自由结婚固有好处,亦有坏处。正如吾国婚制由父母媒妁而定,亦有好处有坏处也。女子能读书识字固是好事,即不能,亦未必即是大缺陷。书中之学问,纸上之学问,不过人品百行之一,吾见有能读书作文而不能为良妻贤母者多矣。吾安敢妄为责备求全之念乎?伉俪而兼师友,固是人生莫大之幸福,然夫妇之间,真能知识平等者,在此邦亦不多得,况在绝无女子教育之吾国乎?若儿悬知识平等、学问平等八字为求祸之准则,则儿终身鳏居无疑矣。

  不仅如此,早在1914年1月4日的《吾国女子所处地位高于西方女子》中总结道:中国的旧式婚姻制度,更利于保护女子,也更容易培育女子的人格。同年1月27日的《演说吾国婚制》,胡适更是肯定,在旧式婚姻下,也可以诞生爱情——

  订婚之后,女子对未婚夫自有特殊柔情。故偶闻人提及其姓名,伊必面赤害羞;闻人道其行事,伊必倾耳窃听;闻其有不幸事,则伊必为之悲伤;闻其得意,则必为之称喜。男子对其未婚妻,亦然。及结婚时,夫妻皆知其有相爱之义务,故往往能互相体恤,互相体贴,以求相爱。向之基于想象、根于名份者,今为实际之需要、亦往往能长成为真实之爱情。

  下面略微说下,胡适与江冬秀之间,也有着这样真实的爱情。早年的时候,胡适不仅勉励江冬秀学习文字,往来书信,而且更是鼓励她放下小脚。胡适的《病中得冬秀书》三首小诗最可见当时的心境:

  其一:病中得她书,不满八行纸。全无要紧话,颇使我欢喜。

  其二:我不认得她,她不认得我。我总常念她,这是为什么?岂不因我们,分定常相亲。由分生情意,所以非路人。海外“土生子”,生不识故里。终有故乡情,其理亦如此。

  其三:岂不爱自由?此意无人晓。情愿不自由,也就自由了。

  1917年12月,留美归来的胡适已经27岁了,在当时是绝对的大龄青年,在结婚的时候,胡适还曾经写了《新婚杂诗》五首,其中不乏令人感动之作:

  记得那年,你家办了嫁妆,我家备了新房,只不曾捉到我这个新郎!

  这十年来,换了几朝帝王,看了多少兴亡。锈了你嫁奁中的刀剪,改了你多少嫁衣新样;更老了你和我人儿一双。只有那十年陈的爆竹,越陈偏越响!

  另外在《得家中照片题诗》末段,也有一段琴瑟之好的美丽图画的憧憬:

  图左立冬秀,朴素真吾妇。

  轩车何来迟,遂令此意负。

  归来会有期,与君老畦亩。

  筑室杨林桥,背山开户牖。

  辟园可十丈,种菜亦种韭。

  我当授君读,君为我具酒。

  何须赵女瑟,勿用秦人缶。

  此中有真趣,可以寿吾母。

  这里的“归来会有期,与君老畦亩”也耐人寻味。老年的胡适总结夫妻之道无他,只是“久而敬之”而已——“久而敬之这句话,也可以作夫妇相处的格言。所谓敬,就是尊重。尊重对方的人格,才有永久的幸福。”晚年的胡适,为了照顾江冬秀爱打麻将的生活,同时也要维护中研院蔡元培规定不准在公房打脾的传统,还专门告诉秘书为胡夫人专门买所房子。“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句被多少人批判的话,在早年主张“全盘西化”的胡适那儿,却诠释了一段“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传奇,也实践了早年自己“吾于家庭之事,则从东方人”的誓言。

  那么,江冬秀是个样子的人呢?

  在这里不得不说这位河东狮吼的胡夫人,早年做过的一件轰动性的事情北大的梁宗岱教授,与才女沉樱相爱,要同他的原配夫人何氏离婚,梁妻忠厚懦弱。江冬秀听说之后挺身而出,将何氏安顿到自己家中,“勒令”胡适去说服梁宗岱。后来闹到法院打官司,江冬秀还坐上证人席,为何氏助威,最终,梁宗岱败诉。梁宗岱与沉樱虽然很相爱,但最终两人还是分手了,这是后话。

  相比之下,江冬秀就幸运多了。坊间不乏胡夫人江冬秀动粗,胡适怕太太的种种说法,但这只是生活本会有的波折,胡适和老伴的婚姻生活,整体上是很和谐幸福的。

  晚年的胡适,这样说江冬秀,“不迷信、不看相、不算命、不祭祖先。她的不迷信在一般留学生之上。”无论两个人的生活方式有多么不合,在这点上,胡适是找到志同道合的人了。

  道是无缘却有缘:胡适与佛道

  自幼与“僧道无缘”的胡适,将宗教等同于迷信的胡适,自称为无神论者的胡适,在其文章言谈中不乏对于佛道二教的批评性语言,然而据此就认为胡适反对宗教,敬鬼神远之而不复返者则大谬焉。事实上,具有实用哲学精神的胡适,对于佛道,采取的是有机地吸收的态度。

  下面几则材料,或许对于全面把握胡适与佛道之间的关系有一定帮助。

  佛教方面,1919年5月13日,胡适为人题写扇面时,曾经引用了王安石的一首小诗:

  知世如梦无所求,无所求心普空寂。

  还似梦中随梦境,成就河沙梦功德。

  胡适在诗下面写道:“王荆公小诗一首,真是有得于佛法的话。认得人生如梦,故无所求,但无所求不是无为。人生固然不过一梦,但一生只有这一场做梦的机会,岂可不努力做一个轰轰烈烈像个样子的梦?岂可糊糊涂涂懵懵懂懂混过这几十年吗?”

  此外,胡适还改写了《西游记》的内容。

  1930年,胡适在写给杨杏佛这位人权斗士的信件中说,自己对《西游记》的“八十一难”最不满意,应该增加“观音点簿添一难,唐僧割肉度群魔”这一章节,此一结局才符合佛教的精神。

  而胡适先生自己呢?他曾经这样向朋友诉说:

  我受了十余年的骂,从来不怨恨骂我的人。有时他们骂得不中肯,我反替他们着急。有时他们骂得太过火了,反损骂者自己的人格,我更替他们不安。如果骂我而使骂者有益,便是我间接于他们有恩了,我自然很情愿挨骂。如果有人说,吃胡适一块肉可以延寿一年半年,我也一定情愿自己割下来送给他,并且祝福他。

  想不到,胡适“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名言,竟然借助佛教故事进行了另外一番阐述。道是无缘却有缘,胡适不信宗教,但不是要把宗教一棒子打死,而是用自己独特的文化立场和生命情怀,诠释了宗教的内涵及其超越精神。

  道家方面,胡适曾在“秋柳诗”序言中这样说:

  老子对我幼年的思想影响很深。记得我在1909年(清宣统元年,己酉)作了一首咏“秋柳”的诗。……我作这首小诗还不满十八岁。我引这篇小序来说明我幼年便深受老子的教义和墨子非攻哲学的影响。

  胡适幼年具体受到老子什么样的影响,在《胡适口述自传》中有说明:

  其后好多年,我都是个极端的和平主义者。原来在我十几岁的时候,我就已经深受老子和墨子的影响。这两位中国古代哲学家,对我的影响实在很大。

  这一影响,是有过程的。在上海时期的胡适,可谓意气风发,喜欢老子的“自胜者强”,故取了个别号叫“希强”,又自称“期自胜生”。但是,随着阅历渐深,胡适更进一步体会到老子的智慧。

  1915年5月6日,胡适因中国政府决定接受日本关于“二十一条”的最后通牒,显得苦闷不堪,他后来追忆道:拿了报纸,我走到工学院后面狭谷上的吊桥,俯视这一为水冲刷而成、景色非凡的千年幽谷,我不禁想起老子的名言:“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先!”这些最坚强的岩石,还是被柔弱的水所征服了!

  这个真正的力,胡适称之为“智慧上变动的起点”,并解释说,“弱水可以穿坚石,倒不是因为水弱,而是水原有其真正的劲!这就是杜威和安吉尔对力的观念。”身在异域的胡适,面对祖国的劫难,是老子的智慧给予了他精神上的支持。于是我们看到,1916年7月,胡适再次对“秋柳诗”的题跋:

  年来颇历世故,亦稍稍读书,益知老氏柔弱胜刚强之说,证以天行人事,实具妙理。近人争言“优胜劣败,适者生存。”彼所谓适,所谓优,未必即在强暴武力。盖物类处境不齐,但有适不适,不在强不强也。

  到了1948年的时候,胡适竟然这么诠释自由主义:从老子孔子打开了自由思想的风气,二千多年的中国思想史,宗教史,时时有争自由的急先锋,有时还有牺牲生命的殉道者。

  可以说,胡适不信仰宗教,不等于他没有信仰。

  1936年,胡适给周作人写了一封信,自称“多神信徒”——在他的神龛里,有三位大神,一位是孔仲尼,取其“知其不可而为之”。一位是王介甫,取其“但能一切舍,管取佛欢喜”。一位是张江陵,取其“愿以其身为蓐荐,使人寝处其上,溲溺垢秽之,吾无间焉。有欲割取吾耳口鼻者,吾亦欢喜施与”。孔仲尼,为孔子;王介甫,是王安石;张江陵,就是张居正。这正符合胡适致钱玄同信件中的自白:“……积极的人,如王荆公、张江陵之流,也可以从佛教寻出积极的人生观来。”

  对于佛教如此,对于道教等其他宗教,胡适也是采取了这种处理方式。胡适家庭新屋大门上“僧道无缘”的条子,从大红色褪到粉红,又渐渐变成了淡白色,后来竟完全剥落了,但在中华大地上,胡适是不能脱离三教九流、诸子百家的熏染与滋养的。

  可以肯定的是,胡适对于佛道二教有许多真知灼见,也不乏误解之处。不过,这些丝毫不妨碍胡适对于佛道文化的吸收,甚至构成其个体生命精神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实验的胡适,虽然拒绝了宗教的超验领域,但是对于其合理性精神内涵,不仅有着有机的吸收,甚至有着创造性的转化。胡适对于宗教并不是完全的排斥。在人生观方面,胡适站在文化的立场上,将一般的宗教性材料转化为伦理学的精神养料,从而助益于自己的人格成就。了解这一关键,也就不难明白为什么胡适的立场如此坚定不移、而视野上又开明通透的根基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