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辽阔广大,血族于数百年前崛起至鼎盛,他们远渡重洋,翻山越岭,来到楼兰绿洲横行霸道,企图将之占为己有。从此,楼兰诸国都是戒备森严、律法苛刻。各国都曾派出本国圣巫做代表,齐聚灭血城,与猎人们统一了战线:但凡发现血族或其同党,无须禀报,不问缘由,应当即刻处决!
之后灭血城便将排查血族用的咒文传给了各国圣巫,让其刻在银锏之上,再以巫师之血滴入觉醒,便可在碰触到血族时发动力量将其弹开。这蓝人怎么说也是长了副吸血的獠牙,看到耶洪拿出锏的时候,诺施心里狠捏了一把冷汗。幸好最后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不然就连她都要一起被当场处死。
烟镇大门外虽冷冷清清,但一过城门就仿佛换了个天地。有吃的、有玩的、有新鲜的、有传统的……来自异国和本土的各种东西都经由过路的商队与旅人汇聚于此,花样之多就连流云帝都都无法相比。
当然,在此贩卖的大多只限于小玩意,真正值钱的珍品还是得运去内地的繁华大城,毕竟是只有家世显赫之人才出得起的价钱。
近年来借由地理上的优势,‘诺诚千金’几乎已将与彼国的贸易垄断。如今会派商队穿越无荒的商行已是寥寥无几,来烟镇的商队十有八九都是去往‘诺诚千金’,有的是用金银直接购货,有的则是用国内最新的商品等价交换。
尽管‘诺诚千金’位于最偏僻的边境,但货源的流通却是最快、最新,甚至赶超帝都,成为全国大小商行的引领者。
即便是生活在边城小镇,诺施的见识也要比内地人更加广阔。除了乌坤最爱的姜嫂家的祖传美酒——落魂,烟镇里贩卖的商品几乎全在自家商行见过,何况诺施现在并无心思逛街,牵着骆驼直奔镇中最大的凉茶铺而去。
无论是才走出雾障森林,还是从刚从无荒中归来,一碗凉茶都是旅人们去疲醒神的最佳选择。王家茶铺来自中土,在烟镇开了已有四十余年,父亲老吉去世后,儿子小吉便继承了家业,去年更是娶了烟镇大户的女儿——金亿丰为妻。
金家是靠风干牛肉发家,这风干牛肉虽然好吃,可就是容易上火。如今和王家凉茶结了亲家,两家生意合二为一,吃了牛肉再来碗凉茶去火,客人自然舒适畅快得很。
时值正午,本该是做生意的好时候,可以往客似云来的茶铺却是大门紧闭。被拆下来的招牌静静倚在墙边,只有‘老吉凉茶’四个金字还不知现状,依旧闪着刺眼光芒。
金亿丰和诺施自小情同姐妹,看到店铺突然成了这幅模样,诺施甚是担心,赶紧牵着骆驼去了后门。
“连生意都不做了,至于吗?!”
“哼,自家娘子都跑去喝别人的茶,还做什么生意?!”
“我那是刺探敌情!”
“刺探?哈!难道你就不会叫伙计去,全烟镇谁不知道你是我老吉家的夫人!”
“伙计的嘴又不是自个儿的,如何试得出好坏!”
才到后门,诺施就听到院内一对男女正在吵闹不休,看来是好姐妹又在和小吉闹矛盾了。这两人就是一对冤家,三天小吵,五天大吵。虽说如此,但吵到要下招牌关门的地步还是头一回。
夫妻俩在里面吵得正凶,诺施也不好进去,本想等他们消停了再敲门,岂料却传出了碗碟被摔烂的脆响。她连忙转身,谁知手还没碰到门,它就自己抢在前面被人打开了。
门里人见到诺施先是一愣,而后便扑到她身上大哭起来:“哎呀,这日子是没法过了呀!”
“你们……这是为哪般啊?”诺施看看满地碎片,又看看气红脸的小吉,问得小心翼翼。
“哼,为哪般?你要她自个儿说做了什么好事!”
“呸呸呸,不就是吃了碗茶麽,我做什么啦、我到底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啦?!”刚刚才要夺门而出的金亿丰立马掉头,老虎吃人似的跑回去理论。
即使嫁作人妇,金亿丰也还是最爱一身火红,就像她那烈火般的性格。看着这股子许久未见的泼辣劲儿,诺施不禁又回想起了昔日的时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