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荒延绵万里,沙漠边境的小小驿镇便是跨越流云国境的旅人们最后可以落脚的地方。只可惜这贫瘠的干瘪小镇并不富饶,甚至连水都少到吝啬,根本无法让旅人们做好穿越沙漠的准备。
要到驿镇,就必须先穿过庞大的雾瘴森林,那里土地肥沃、水源充足,可却因为重重迷雾而渺无人烟。起初,来自国内的商队会在树上系条红绳以辨方向,渐渐地,这些红绳便牵引出了一条横贯森林的路。有了路,受尽贫穷的驿镇人就找到了致富的机会。
一部分人离开了祖祖辈辈生活的家乡,在离驿镇大半日脚程的森林出口建起了新的家园。他们开垦土地,圈养牛马,从此不再受风沙侵蚀,不再为干渴苦恼。由于靠近森林,这个新起的小镇终日被雾气萦绕,因此得名烟镇。这也是它始终无法发展成一座城的根本原因。
在烟镇,历尽艰辛走出森林的商队可以及时得到休息,备好食物和饮水后便可向驿镇进发,而后穿越无荒,到达彼国越换货物。
诺诚之所以不把商行开在烟镇,是因为驿镇绝妙无双的地理位置——这里离无荒最近,只需翻过一座小丘就能踏入无荒,如此便能垄断大部分的跨国贸易,来此的商队若不想去荒漠涉险,可直接在‘诺诚千金’进购来自彼国的货物;
再者是驿镇正后方的盘龙山,此山号称天险,唯一能与血族抗衡的灭血城就建在顶端,驿镇被视为灭血城的第一道门,血族从来不会来此滋事,自然也减少了商行雇佣猎人的巨额开销。
在现下这个血族横行的时代,除了猎人,巫师就是最吃香的行当。为了能在入夜后织起结界防范血族,巫师一直都享受着优厚的待遇。可惜一般的小镇拿不出那样庞大的金额去雇佣巫师,只有每隔一段时间请他们来维护加固结界一次,然而烟镇却不同,它的富裕足够雇请一位巫师长期驻扎。
为防范血族混入,无论是大城还是小镇,天黑后都会关闭大门,等到第二天太阳出来才会再次开启并且设卡严查,确认身份之后才会被允许进入。
诺施到达烟镇时已快正午,大门前等待检查的人们早就排成了长龙。有从驿镇归来的行商,有灭血城的猎人,还有迁徙来此的人家和农户……看着这长长的队伍,诺施只好轻叹一声,乖乖牵着骆驼站到了尾端。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太阳已经移到头顶,身下的影子被缩小成了一个不规则的圈。诺施看看日头,又看看趴在骆驼上的蓝人,无奈再一次爬上了那张略带稚气的脸——虽是套上了那件锦袍,又用斗篷给他遮挡太阳,可他的脸色却是越来越白,还不停流着虚汗。
先不说那些举家迁徙的人,光是商队就有成山的行李要翻查,照这样下去,恐怕没三、四个时辰是轮不到他们俩了。
诺施担心蓝人的身体挨不住奔波,只好走出队伍来到守卫跟前。她常来烟镇替乌坤买酒,也算是个熟脸,加上偶尔还会拿些异国小吃给守卫们尝鲜,交情还是有那么几分。
“哟,黑皮妹子又来买酒啦?这骆驼上驮着谁呢?不会是你那个乌坤叔叔,一大早就喝了个烂醉吧!”说话的年轻人伸手就掀了斗篷,结果却被底下的蓝人吓了一跳。
“哎呀、我的娘呀!这是什么鬼东西?!”见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其他几个守卫连忙围了过来,排队的人们也都伸长脖子朝这边瞅。
诺施连忙重新盖好斗篷,一边护着蓝人一边辩驳:“你才是鬼东西呢!不过就是个异国人,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异国人?!”年轻人说着又撩起斗篷瞧了一眼,依然像见鬼似的赶紧盖上了那张蓝脸,“我说黑妹子,你从哪儿弄了这么个蓝人回来?”
“要你管,哼!”诺施朝这个老喊自己黑妹子的小子翻了个白眼,然后一转脸,又好声好气去央求守卫的头儿。
“耶洪大哥,我这位异国朋友身子弱,晒不得太阳。你看还有这么人要查,能不能行个方便,让我们先进去?”凭诺施和他们的交情,想要插队并不是难事,只是听到晒不得太阳几个字之后,平日不爱说话的耶洪?乌鲁巴还是挑了挑眉。
“你先替他摘了斗篷,带去太阳底下给我瞧瞧吧。”
“哦。”诺施瘪嘴应了一声,拿掉蓝人身上的斗篷,牵着骆驼走出阴影,站到阳光里。确认没有出现烧伤后,耶洪就招手把她喚了回来,又拿出一支刻有咒文的银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