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书屋 > 其他 > 血狼记全文阅读 > 第79章 野田幸子的天赋

第79章 野田幸子的天赋


马特回头一看,野田长长的眼睫毛还真是挂着几滴泪珠,与之前的妩媚不同,这时的她看起来更加惹人爱怜。要不是马特先前领会过她的厉害,知道她是一个浑身长刺的蜘蛛,还真想把她抱到怀里,用无尽的甜言蜜语好生安慰她一番。

他哼了一声,强忍着爱心的泛滥,冷冷的说:“少来,我不相信你这套,马上给我拿钱走人,我不想再看到你。”他看向胡风,“还有你。全都给我滚。”

“你怎么这样?刚才脱我衣服的时候,一口一个honey,baby,一做完事,你就马上叫我滚。你这么可以这样对我。”野田捂着眼睛,呜呜直哭着,就像是天真烂漫的小女孩受到了欺负,分外让人同情心泛滥。这下,包括保安、女侍和亚巴扎,看着马特的目光都充满鄙视。虽然马特是他们的老板,可不影响他们批判他肮脏的灵魂。

“你,你.。”马特那叫一个憋屈啊!气得说不出话来了。明明他才是受害者,现在,反倒是自己成了禽兽一类的代名词。不由的感叹:“漂亮的女人到底是最可怕的动物啊!声音一变,眼泪就来,配合着数千年来她们的悲惨经历,成功的将男女的同情心激发,借此扭曲事实。只要男女一发生矛盾,不问青红皂白,肯定就是男的错。谁知道男人为此吃了多少苦啊!”

马特叹了口气,向野田说:“行了,你究竟想干嘛?就直说了吧!我都答应你。就别在这里装了,我知道你的演技好。”此时此刻,马特恨不得自己一头撞死在南墙上,做男人做到他这份上,也真是难得了。特别是一个坏的男人,非但没讨到便宜,还得问人想怎么样?这还有没有天理啊!

“真的吗?”野田拉着马特的手晃着,脸上一副雨后彩虹的神情,天真地说着:“你真的什么都答应我吗?真的太好了,我真高兴。”踮起脚尖,在马特的脸上亲了一口。

看到野田这服表情,饶是胡风也受不了了,转过身去不再看,心里只剩一个感叹:“女人,就是天生的演员。”

马特翻了翻白眼,口气都带着哭音了,“你快点说吧!只要你肯走,我什么都答应你。我真受不了,你是不是想把我逼疯啊!”

“我要你送我一程,你知道,一个女孩子家,带着这么多钱,心里都会害怕的。有你这么一个强壮的男人在身边,会很有安全感的。你说是吗?”仰着粉嫩的脸蛋,眨着两只弯弯的眼睛,渴望热切的眼神闪烁着。

马特一手拎皮箱,一手拉着野田就往外走,他实在是受不了,只盼能快快甩脱野田性子。胡风脸上一笑,也拿着皮箱跟在后边。老板一走,他的保安自然也得跟着出去。

片刻间,房间就只剩下马特的秘书亚巴扎,他的望着离去的胡风,沉默了一会,转身向着另一间房间走去。

马特让人开着电瓶车将他们三人送到门口,安可正坐在车内抽着烟,旁边站着三个保安,一直在盯着他。胡风眉头一皱,说:“让你的人开多一辆车来,你护送我们离开这里。我们安全了,你自然也就安全了。”

马特还没说话,野田又发起嗲来:“好不好嘛?人家真的很害怕,你就送我一程吗?不然我以后天天来烦你,闹得你睡不了觉,上不了床。人家可是有这个能力的哦!”

事到如今,马特只能唯命是从了,让属下开一辆汽车来,和胡风还有野田一起驾车离开别墅。而安可则听从胡风的吩咐,还是开着那辆商务车。

这下,马特人高马大的保安才意识到自己的老板被威胁了,连忙开车急追。走了一段路后,距离阿基维勒镇区也不过数公里,胡风将手伸出窗外,对着行驶在后边的安可做手势。安可打转方向盘,整辆车侧停在公路上,将后面追击的汽车挡住。

胡风也让马特停住车子,拉着他下车,掏出手枪瞄准商务车油箱位置开枪,砰地一声,火光迅速蔓延至全车身,顷刻间,车子就成了一团巨大的火花。

“你要的黄金全部在那辆汽车上,赶紧救火去吧!不然什么都没有了。”胡风转过身向前走去,忽又说:“即使我再落魄,我也是一头狼。而你,不过是一条吃屎狗而已。注意你自己的身份,这一次我可以原谅你,下一次我就要你的命。”带着野田和安可大踏步离去。

马特只是愣了一会,看着熊熊大火中的汽车,这才醒悟过来,对着飞驰而去的车子破口大骂,一遍遍问候胡风直系亲属的十八代,甚至想要和他过世百年的祖母发生超友谊关系。

车上,野田挽着胡风的手臂,像一只可爱的小猫咪,用额头轻轻地蹭着胡风的肩膀,模样说不出的可爱,令得安可很是侧目,还以为这不是以妖娆妩媚著称的野田幸子。

胡风握着野田柔若无骨的手,不无赞叹的说:“野田,其实你可以考虑去当一个演员,做劫匪,简直浪费了你的天赋。我一直没发现,原来你还可以睁着眼睛说瞎话,而且还装的有模有样,与那些著名的明星相比,不遑多让啊!”

“呵呵!是吗?那你就给我投资一个电影公司呗!我告诉你,我不仅会演戏,还会唱歌呢!要么我就不红,要么我就直接将麦当娜给比下来,成为本世纪最美丽的女人。这才对得起我的天赋。”野田孜孜不倦的说着,可胡风的兴致好像不高,呆呆的看着窗外,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野田没有去打扰胡风,她觉得这个样子的胡风才是最有型的,略微下压的眉毛无形中赋予了胡风奇特的魅力,让人一看便不知不觉被吸引过去,那冷冽而深邃的眼神,仿佛能将一个人的心看透,颌下残留的胡渣子,并没给胡风的形象带来一丝不良的影响,反而给人一种历尽沧桑的感觉。这种男人,所散发出的魅力,是任何一个女人都无法抵挡的。野田看了一会,甜蜜蜜的靠在胡风的肩膀上睡着了。

望着窗外连片的草地,胡风的心情感到很沉重。这一切都来源于马特的话。没错,今时今日,胡风已经与以前的胡风有了些许的不同。最明显的代表是,陆彬背叛了他。他曾说过,当自己控制不了一个人的时候,也就是他已经不适合再生存下去。他不禁扪心自问,自己还能在世界上生活下去吗?他保留了意见,无论是否,答案都不会令他满意。

自从新州市的抢劫案后,国际上的严密追捕令得他不得不改头换面,连最为普通的抢劫也要带上面罩,而他,又有几次抢劫袭击时带过面罩呢?不能说没有,只是很少。自身影响力的下降最让他烦恼,要不是自己果断处理,后果将会不堪设想。虽然陆彬是一个绝佳的同伴,但并不代表他可以因此来威胁胡风。胡风是谁?一个有着狼族数千年传承下来的天性和本性,没有人可以威胁他,这是他的一个雷区,任何人都不能逾越半步,触犯者唯有死路一条,陆彬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他叹了口气,第一次对人生感到迷茫。短短的一年时间,这期间的经历可以说是反差甚大。每个人都看准自己将会落得一个被捕的下场,趁着机会来要挟我,榨取我。维耶夫,马特还有那该死的杰尔·雷诺·辛茨比,这些混蛋,合作当初不知把话说得多漂亮,简直就快把自己捧上天,一口兄弟,一口哥们,叫的跟亲兄弟一样。一遇到我情况不秒,脸色变得比谁都快,不是要钱,就是大提条件。

想到这里,胡风的拳头不由地紧握起来,脸上露出一副狰狞的样子,目光透着一股凶光,闪烁着嗜血的欲望,像是一头被激怒的野狼。

等着吧你们,我胡风既然被叫做‘血狼’,即使境遇再不堪,狼永远还是狼。只要我的牙齿还在,血液还在流动,谁也不能阻止我的脚步向前踏进。凡是欠我的,我会加倍要回来,狼的血性不是任何一个人可以肆意践踏的,胆敢侵犯者,必须付出血的代价,这无人能改变。

总有一天,当我重新出现在你们的面前时,我要你们全都跪在我的脚下,臣服于我的威严,因我的叫声而颤栗。

“枪声一响,我就是世界的主宰。”看着广袤无垠的草原,胡风轻轻的念着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