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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屠夫当国(7)


  而且这些被俘虏来的公主、妃子作为战利品,应该让朱元璋先过目。依照朱元璋的色性,只有他挑剩下的,才轮得到你蓝玉,而你怎么好掠人之美呢?要知道:朱元璋本来就属于色鬼之列,曾经抢夺陈友谅貌美的妃子,据为己有;曾经跟臣子争女人,而这个少女已经许配给朝官,朱元璋非要强行逼娶为宫女。这种行径跟董卓抢吕布的女朋友貂蝉一样。员外郎张来硕批评这种流氓行为,竟然被碎肉而死。

  所以,蓝玉私自纳妾,风险极大。果然朱元璋怒火中烧,对蓝玉的纳妃丑闻,做了严厉批评。

  北征回朝时,蓝玉又犯下大错。晚上,军队到达喜峰关。把守关口的士兵还没来得及开门,蓝玉竟然毁关而入。朱元璋本来要封他为“梁国公”的,听说这个消息,大怒,将他的封号改成“凉国公”,一字之差,一根栋梁就变成一瓢凉水。朱元璋把他的过错,镌刻在铁券上,希望他改过自新,但是蓝玉的态度很坚决:知错,就是不改!

  蓝玉私自蓄养数千名家奴和干儿子,俨然蓝玉集团公司,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他非法占有东昌百姓的土地,百姓向政府告状。御史上门调查,他公然阻挠执法,一顿乱棍把御史赶走。他又令家人从云南倒卖国家专营的食盐,数量巨大。

  可见,蓝玉之死,纯属咎由自取。

  1393年,是一个十分敏感的年份。朱元璋66岁。太子朱标刚刚去世1年,皇位继承人没了,刚立的皇太孙朱允炆还是个小毛孩,朱元璋的内心又焦急、又凄凉。

  恰恰这时,锦衣卫的一名指挥——蒋瓛,站出来揭发蓝玉谋反,一场政治大海啸再次席卷朝野。

  蓝玉等人被捕,遭到严刑拷问。

  审问蓝玉的主审官是詹徽。他是文学家詹同的儿子,德才兼备,是难得的人才,当时任吏部尚书。1390年,他曾经主持审理李善长案,很有审判经验。

  因为是谋反案,事关重大,与詹徽一同审问的,还有皇太孙朱允炆。

  蓝玉坚决不认罪,坚称自己被诬告,没有谋反。

  詹徽立功心切,冲蓝玉喝斥:“赶快吐实!不要牵连他人!”

  这员虎将气愤已极,高呼:“詹徽,你就是我的同党!”

  皇太孙大惊:“有这回事吗?”

  詹徽吓得头昏目眩,还没来得及申辩,立即被捕。

  在那样恐怖的环境中,任何申辩都是苍白无力的,每个无辜的人都有可能“被谋反”。蓝玉只不过临死拉个垫背的,在风头那么紧的情况下,一句话就使詹徽丢了命。

  蓝玉最后的罪状是:串通景川侯曹震、鹤庆侯张翼、舳舻侯朱寿、东莞伯何荣、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谋反。计划动手的时机——趁朱元璋出宫耕田的时候。

  1393年三月二十二日,朱元璋将蓝玉以谋反罪处死,剥皮,族诛。

  凡连坐的称为“蓝党”,一律处死,1.5万多人被族诛。

  凡是与蓝玉沾边的,即使看过蓝玉家的画、为蓝玉题过字的,全部处死。

  有位孙进士,是翰林院的书生,因为蓝玉题过画被捕。临死前,他吟诗一首:

  “鼍鼓三声急,西山日以斜。黄泉无客店,今夜宿谁家?”

  真是好诗!视死如归,淡定从容!监斩官把这首诗报告朱元璋。老皇帝眼皮一抬:“这么好的诗,为什么不早报告?这么好的才子却死了,你抵命吧!”杀了监斩官。

  经过这次大屠杀,明初的元功宿将被屠杀殆尽。

  朱元璋亲自编写《逆臣录》,布告天下,蓝玉等1公、13侯(张翼、陈桓、曹震、赵庸、朱寿、张温、察罕等)、2伯都列入书中。

  蓝玉的人皮被拿到全国各地巡回展览。展览好后,他的女婿蜀王奏请把人皮留在四川,获得皇帝批准。

  这张人皮成为成都一景。崇祯17年,张献忠攻入成都蜀王府,那张人像还供奉在端礼门城楼上,身穿公侯品服,金装,皮肤为人皮,头、手、脚是肉身,看起来如同真人,就是不知道是什么高档工艺品。蜀王和王妃都投井自杀了,农民军讯问蜀王府的太监,太监说;“这是凉国公蓝玉的人皮。”

  张献忠在蜀王府建立大顺政权,自称大西国王。兵败撤出成都时,焚烧所有宫殿,蓝玉的人皮可能也被烧掉了吧。

  对于蓝玉谋反案,清代不认同蓝玉有谋反罪,在《明史》中,他没有被定为奸臣。

  《明史》认为杀功臣不是朱元璋的错,而是他们桀骜不驯,咎由自取。

  治理天下,不可以没有法律。国家处在混乱的时代,法律对官员还比较宽松,天下太平,法律对官员就渐渐严格,这是时代发展变化的必然结果。论者总是感慨鸟尽弓藏,称朱元璋出于猜忌大杀功臣,这不是通达、识大体的话。

  天下大定,国家形势就稳如磐石。皇帝指挥大战时,他们争先恐后奋勇杀敌,这时朱元璋扶植他们不遗余力,哪有什么疑忌呢?这些人桀骜难驯,当他们锋芒毕露的时候,在疆场上还能立功,但是跻身富贵、志得意满,人就嚣张起来。皇帝亲近他,他就骄傲恣肆,制造危机;疏远他,他就心怀怨恨,破坏纲纪。皇帝不能不顾法律而委曲求全,杀他出于万不得已,不是为私利剪除异己。朱亮祖这些人,既不懂明哲保身,又不会节制谨慎,被杀都是自找的。

  《明史》不反思皇帝的过错,一味埋怨臣子的错误,这是站在皇帝的立场,替皇帝说好话,算不上公允之论。如果功臣有罪该杀,定个普通的死刑罪名,杀掉他一个人也就罢了,何必一概定为谋反大罪?既然是谋反罪,杀掉一家也就够了,为什么还要族诛,甚至大搞连坐,成千上万的人都惨遭杀害?

  维护法纪的皇帝,应该依法办事,做到法当其罪,而不是随心所欲拿族诛和连坐大开杀戒。

  明末清初的史家谈迁也认为蓝玉“被谋反”。虎将粗暴,不能容人,他只不过想弄个太子太师当当,没有其他企图。蓝玉富贵骄溢,给皇帝造成太多的“疑网”,积疑不解,才终于招致杀身之祸。

  有人认为蓝玉案与燕王朱棣有关联,是朱棣背后使坏。蓝玉是太子妃的舅父,极力维护太子朱标的储君地位。如果朱标顺利登基,也没朱棣什么事了。而朱棣对皇位早就垂涎三尺,在朱元璋面前挑拨离间,才使朱元璋在猜疑的心态下剿灭蓝玉集团。蓝玉死了,朱棣也就不怕任何人了。

  三、杀人不闻声

  1.官场恐怖人自危

  贪官最爱什么?当然是最爱钱了。谁都怕自己钱少、不怕自己钱多。但贪官怕死吗?真实的答案是:贪官不怕死。

  贪污有什么危害呢?柏杨说:“历史沉痛地证实,贪污对中国的伤害太大,无数民变兵变、辱国失地、政权覆灭,以及大屠杀大流血,几乎全都起因于官员贪污,和由贪污引发的暴虐。”

  朱元璋在开国之初,针对元代后期贪污成风的弊政,实行以猛治国的政策,认为乱世须用重典,法外用刑的情况很严重,遭到惩处的官吏很多。

  朱元璋对贪污的蛀虫、官员害人的行径特别痛恨。他登基第二年,和大臣们交心说,我从前在民间的时候,看到地方官员大多不体恤百姓,往往贪财好色,对人民疾苦漠不关心,心里真是恨透了。现在我要严格立法,严禁贪污。凡是官员贪污、祸害百姓,绝不宽恕。1385年颁行《大诰》,朱元璋在序中严厉地说:“官府敢不奉公而捞取私利,一定要彻查罪行进行惩处。”

  刚开始,朱元璋惩治贪污还不是特别毒辣。他鼓励天下百姓都来检举、监督官员。允许百姓直接到京城检举,告发贪官,甚至允许把贪官扭送京城。

  百姓闯入官府捉拿有劣迹的官员,谁也不能阻拦,如有阻挡者,诛灭全家。

  他把犯法官员的罪行在申明亭公布于众,让老百姓都知道,警戒官员不要作恶。由于人才奇缺,官员犯罪了不是一杀了之,而是可以戴着脚镣手铐办公。

  他命令刑部,凡是犯罪的官吏,罪行可以宽宥,仍旧官复原职,但在官府大门上张榜公布他的罪行,督促他反省,死不悔改的再治罪。

  有件事使他大受刺激,才大开杀戒。

  浙西的官府征收百姓赋税,盘剥起来比虎狼还厉害。从浙西运1石粮食到首都南京,需要花3石的运费,老百姓苦不堪言。为把运费节省下来,后来改为缴纳钞,不用运粮,1石米相当于2贯钞。但是,地方政府照样按照运粮的办法盘剥百姓,征收水运费、车运费、饭钱、验收粮食费、装粮食的蒲篓开支费、竹篓开支费、沿江祭拜神佛的香火钱等,总共比规定的标准多征税900文。朱元璋得到举报后,气愤至极,下令以后官员贪污,不分轻重全部杀掉。

  1371年立法规定,官员犯贪污罪不予赦免。1392年立法规定,官员贪污钞60两以上,不仅枭首示众,而且剥皮。杀起贪官来就毫不手软了。

  朱元璋执法很严,即使是亲女婿犯罪,也照杀不误。他的女婿欧阳伦因为私贩茶叶,罪不至死,结果被逼自尽。谁贪污就杀谁,是历史上贪官杀得最多的一位皇帝。在《大诰》等法令中,有成百上千的人被凌迟、枭示、种诛,死刑弃市以下达1万人。

  越到后来,朱元璋的脾气越臭,杀官员陷入滥杀,杀人就像捏死一个蚂蚁。杀人只讲感觉,完全凭自己一时喜怒;杀人不需要任何理由,不分任何时间地点,甚至直接在朝廷上立即执行;杀人也不讲数量,一杀杀一家、杀一族、杀一片地区。南方的地方官员很少有人能做到任期结束,就掉了脑袋。

  剥皮

  称朱元璋为“朱扒皮”,绝不是冤枉他。为什么叫他“朱扒皮”呢?因为他喜欢做一种从不出售的工艺品——剥贪官的人皮。

  剥皮这种残酷的刑罚在明代如同家常便饭,朱元璋明文写进《大诰》。

  他用这种残酷手段,严厉镇压贪污罪和谋反罪。

  剥皮就在府、州、县衙门左首的土地庙进行,因此土地庙也叫皮场庙。

  朱元璋是剥皮高手,杀掉贪官后,将剥下来的人皮塞上稻草,放在官员办公的座位旁边,吓唬官员。官员办公和审案的时候看到这张人皮,心惊胆战,不敢作恶。

  剥皮在明代没有断过。

  蓝玉是第一个被剥皮的名将。靖难之役后,朱棣打败建文帝,不少大臣威武不屈,被朱棣剥皮。比如,景清被抓之后,大骂朱棣。朱棣令人将景清剥皮,在人皮里塞上草,绑在长安门示众,并将他的骨肉剁成肉酱。胡闰被抓之后,牙齿被打光,掉落一地,胡闰仍然骂声不绝。朱棣大怒,将胡闰勒死,用灰蠡水浸泡尸体,将人皮剥下,塞上草,悬挂在武功坊示众。

  统治者对农民起义军首领也剥皮。明武宗将农民起义首领赵璲在闹市处以磔刑,将为首的6人剥皮。又将人皮制作成脚踏,骑马的时候踩在脚底下泄恨。但是,农民起义军对统治者也不客气。据《明史》记载,张献忠也喜欢剥人皮,而且是剥活人皮。如果皮没剥好人就死了,刽子手就会被处死。

  这种说法无非是形容张献忠残忍好杀,是否属实有待考证。

  到魏忠贤掌权时,老百姓在民间偶尔发发牢骚,触怒魏忠贤,动辄被逮捕杀害,甚至被剥皮、打断脊梁骨、刺心、割舌头。魏忠贤剥起人皮来就像在饭桌上剥番薯皮一般,被他惨杀的人不可胜数。一个姓徐的人和朋友喝酒,其中一人数落魏忠贤的恶行,说他不久会败落。到半夜熟睡,这喝酒的5人全被特务抓走。刚才乱说话的人,手脚被钉在门板上,魏忠贤命令手下人取来沥青给他“洗澡”,然后用槌子敲打,不一会儿一张完整的人皮就被剥下来,十分恐怖。

  廷杖

  朱元璋对官员很苛刻,工资不高,休息天几乎没有,而且还发明声势浩大的廷杖侮辱官员。

  廷杖是由锦衣卫执行皇帝命令,在朝廷上杖责大臣。廷杖始于元代。朱元璋继承下来,并发扬光大,只要不高兴,不管什么官员,一律由锦衣卫廷杖,由司礼监太监监督,打完后就拖上来,打死了就拖走。

  廷杖不是简单地打屁股,而是一种十分痛苦的刑罚。

  具体情形是:被杖的官员,两个手腕被绳索捆绑,身穿囚犯衣服,逮到午门外。每进一个大门,大门立即关闭,到达行杖的地方,只见100名锦衣卫手执木棍,威严地分立两旁。司礼监的数十名宦官捧着驾帖(驾帖是皇帝派人办事的凭证,相当于逮捕证或者处罚通知,由司礼监出帖并盖章,经过刑科给事中批准),来到犯人面前。司礼监太监宣读驾帖内容,犯人跪下听取判罚:着实杖打多少棍。司礼监太监在午门西边的台阶下左边就坐,右边则坐着锦衣卫使,此外还有穿着大红衣服的数十名锦衣卫忙前忙后。

  不一会,被杖的官员捆绑好了,放在麻布兜上,由3人悬空抬着。为首的大喝道:“带上犯人来!”每一次大喝,成百上千的人大喊应声,声音震天动地,很远的地方都能听到。初次大喝:“阁棍!”一个人手持木棍出列,放在官员大腿上。这时再呵斥:“打!”锦衣卫开始行杖。打三下后,喝令:“着实打!”每打5棍,换一人继续打,比如打80棍要换16人。一边打一边喝道:

  “着实打!”“阁上棍!”千百人大喊应声,总共呼喊46声,被杖的官员吓得瑟瑟发抖,痛苦地挣扎翻滚,有的甚至下巴触地,磨掉了胡须。

  打完后,锦衣卫再次大喝;“踩下去!”3名锦衣卫将犯人狠狠地摔在地上,用麻布兜抬下去。这时,犯人十有八九已经处于气绝状态。

  在打的过程中,如果司礼监太监秉承皇帝的意图,喊的是“用心打!”

  而不是“着实打!”锦衣卫就会心领神会,把人往死里揍,囚犯绝对没有生还的可能。

  廷仗是侮辱人的体刑,甚至是死刑。被打成残废的很多,当场毙命的有时一次多达几十人。如在嘉靖时,因为大礼仪之争,133名官员被廷杖,其中17人被当场打死。

  朱元璋的狠毒,在官场造成恐怖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