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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011 金庸召见


彭!《明报》总编辑室大门被撞开,脸孔通红的翁昌文如旋风一般地冲了进来。

“良镛,《武侠与历史》杂志突破了十万份,十万份啊!“

檀木老板桌后面,金庸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一份书稿。

看到翁昌文不顾形象的冲了进来,脸上犹如充积血的模样,不由得一笑。

“昌文,先坐下,喝杯水,慢慢说。“

翁昌文坐在桌子对面,与金庸面对面,迫不及待地说道:“这太疯狂了,七天,一个礼拜的时间,销量竟然提升了十倍,十倍,这太疯狂了。“

金庸放下书稿,用手指敲了敲桌子,“刚才老黄也过来报喜,《明报周刊》提升了五万份的销量,想不到,《龙蛇》竟然有这样的魔力,这年轻人不得了,简直是第二个倪匡啊。“

翁昌文脸色古怪地看着金庸,摇头道:“不是,而是第二个金庸。“

金庸淡笑不语,从桌子里面抽出一张合同,递给翁昌文,“按合同办事,绑住这位小朋友,以后就按倪匡的稿酬给他,现在,恐怕我那几个朋友要头痛了。“

金庸说的好朋友,其一就是《星岛日报》的总编辑温世仁。

此时温世仁正在大发雷霆,他手中拿着一份《明报周刊》,火冒三丈地说道:“你们谁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

会议桌上其他的人头都垂到胸前,一脸惭愧模样。

其中一个带着金丝眼镜的三十岁男子抬起头,语带无奈地说道:“温总,不知道翁昌文从哪里弄了一个叫郑桐的小说家,发表了一部《龙蛇演义》,一举提高了《明报周刊》三分之一的销量,而且《武侠与历史》副刊更是翻了十倍的销量,这件事就是这个星期发生的,我们都没有太多的准备,所以……“

“屁话,你是要告诉我,是一部武侠小说,提高了明报的销量?把我们几家报纸打的抬不起头来?“

温世仁压抑着怒气,咬牙切齿地问。

“这是事实。“

金丝眼镜无奈地说道。

温世仁看着他认真的眼神,沉默了半响。

“去,给我弄清楚这郑桐是从那个石头里蹦出来的,如果有可能,高价给我挖过来。“

这样的情景,也同时发生在其他几家报纸,如《华侨日报》、《华声报》……

郑桐搬到清水湾附近的星光公寓,这几天一直“闭门抄书“,外面的情景一无所知,等到他将五十万字文稿完成之后,整个人都几乎发霉了。

“码字的活真不是人干的,太他妈累了。“

郑桐活动了一下身体,站起来慢慢转动身体,利用三体式的震动劲力,不停地震动自己的肌肉,腹膜……

足足过了半个小时,所有的疲劳一扫而空。

郑桐将自己打扮了一下,刮了胡须,洗了头发,对着镜子,他突然发现自己似乎变得年轻了一些,而且脸上菱角分明,有点小帅。

“看不出来,越活越年轻了。“

郑桐臭美了自己一下,带着牛皮信封,出门打车去晨报工业大厦,交稿子。

辛辛苦苦这么长时间,才抄完六十来万字,才完成四分之一多一点,实在是有够慢。

再次看到李雨桐,郑桐心情不错,正想和她说说话,谁知道这小姑娘一看到他,竟然非常恭敬地俯身行礼,恭敬地问好:“郑先生,您好,翁总说了,请您到了之后,直接去他办公室。“

“谢谢!“

郑桐只好道了声谢,狐疑地准备上去。

走了几步之后,他又忽地回头,认真地对她说道,“雨桐小姐,我一直非常感谢您的帮助,希望今天晚上能够请你吃饭。“

李雨桐登时惊呆了,她的俏脸一阵红一阵白,似乎极为窘迫,不过当她看到对面男子清澈的眼神时,她鬼使神差地竟然答应了。

“好。“

说完之后,她才反应过来,俏脸滚烫,红透了耳根,不过还好,郑桐听到她答应了,转身上楼了。

“哇,这是不是那个写《龙蛇》的郑桐啊?“

几个前台小姑娘一起过来,问李雨桐。

李雨桐点点头。

“哇,原来是他,还挺帅的。“有些花痴的女孩登时脸上露出迷醉的神色。

“是啊,听说这部小说很火,起码他能赚几十万。“

“真的吗?几十万,太厉害了,一下子就能买房子了,要是我是他女朋友就好了,这么有才华的男人,可太难找了。“

另外一个女孩又爆出了一个消息,“不止呢,听说查先生对他很看重,而且我听我喜欢看《龙蛇》的男朋友说,郑桐肯定是一个功夫高手。这样有才华,多金,又有安全感的男生,真是极品啊。“

“雨桐,我看郑先生对你好像挺有意思的,你可要好好把握啊。“一个女孩酸溜溜地对李雨桐说。

看到大家又是羡慕又是嫉妒的眼神,李雨桐心里越发凌乱了。

郑桐不知道李雨桐正纠结着,此时的他刚进翁昌文的办公室,就被这老头的热情给吓到了。

又是端茶,又是递烟。

“你终于出现了,郑先生,这一次你无论如何要留一个电话号码,有事咱们好联系吗?“

“刚刚搬家,还没来得及装电话。“

翁昌文一拍胸脯,“没关系,我们给你装。“

让郑桐无限感受到了他的热情之后,翁昌文话锋一转,说起正事,“《龙蛇》连载之后,社会反响还算不错,我和查先生商量了一下,决定履行合同,并且想和郑先生再签订一份以后作品连载发行的合同。“

郑桐眼珠一转,顿时心里明白,恐怕自己的小说大获成功了,所以金庸和翁昌文才迫不及待地要把他绑在《明报》的大船上。

“翁先生,是这样的,《龙蛇》字数不少,有两百万字,在《明报》连载之后,单行本现在已经有人和我联系了,只是现在我举棋未定,至于以后的小说,说实话,《明报》不是太好的选择,毕竟稿费不太和我的意,《星岛日报》那边就比较慷慨了……“

郑桐两世为人,从小就在俗世打滚,翁昌文一个文人小奸商如何是他的对手,听到他这么说,翁昌文登时急了,

“阿桐啊,《明报》连载你的作品,也算是间接提高了你的声望,做人可不能忘本,再说,稿酬之类的还是好说,毕竟我们的情谊在这里,这样吧,只要你下一本小说继续在《武侠》和《明报周刊》连载,稿酬就和倪匡一样,千字两百(其实是三百),这可是全港最高的稿酬,除了查先生、倪匡、古龙、亦舒等少数作家之外,你可是独一份。”

“至于你的作品单行本的发售,我们也会给予最好的稿酬,阿桐,翁叔也算是你半个伯乐,算是结下个情谊吧。“

翁昌文的话透着几分真心,郑桐虽然有些待价而沽,但他为人把义气看得很重,所以稍稍犹豫一下,终于答应和翁昌文再度签下了一份合同。

签完合同之后,翁昌文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对郑桐说道:“阿桐,你先别走,待会和查先生一起吃个饭。“

郑桐一惊,查先生?难道是金庸?但他想起和李雨桐还有个约定,“这个,刚才我约了一个朋友吃饭,你看……“

翁昌文一愣,为难道:“查先生很忙的,以后恐怕没什么时间,要不叫上你朋友,一起吃个便饭吧。“

维多利亚港山顶餐厅。

郑桐接了李雨桐和翁昌文一起过来,来到山海厅包厢,一位脸色红润,身体略胖的三四十多岁的男子伸出手,和郑桐轻轻握了握,笑道:“后生可畏,郑先生很年轻啊。“

郑桐一见,果然是传说中的华人传奇,武侠泰斗金庸。

“查先生,你也很年轻啊。“

郑桐说的可是大实话,自己以前世界里所看到的金庸网上的照片,无一不是年老时的,这么年轻的,还真是第一次见,不过脸型样子轮廓还是不差多少。

“哈哈,“金庸哈哈一笑,觉得郑桐的恭维十分有意思。

四人坐下,李雨桐根本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和翁先生、查先生一起用餐,非常拘谨,俏丽的脸上竟然流出细密的汗珠。

郑桐捏了捏她微凉的手,对她笑笑,示意她不要紧张。

李雨桐看到郑桐清澈的眼神,突然心头安静起来,觉得一股莫名的力量驱赶了她的紧张。

金庸微微一笑,“李小姐是阿桐的女朋友?”

郑桐脸色一僵,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不是,是好朋友,以前来明报投稿的时候,不得其门而入,还是李小姐帮助了我,要不是她,我的稿子可能还投不出去呢。”

“哦,那可要多谢李小姐了,要不是你,我们《明报》可要损失巨大啊。”

金庸端起酒杯,和翁昌文一起,郑重地敬了李雨桐一杯。

李雨桐听到郑桐否认自己是他女朋友,心里登时空空落落的,心情莫名低落起来,又见金庸、翁昌文敬酒,她急急忙忙地站起来,结果牵扯住了桌布,一杯酒泼在了自己的身上。

“对不起,哦,对不起……”

李雨桐急的几乎要哭出来了,俏脸涨的通红。

一只温暖的手臂伸了过来,拿着雪白的餐布将她面前的秽物擦干净,然后端起她手里的酒杯,和金庸、翁昌文碰了一下,说道:“查先生,翁先生,对李小姐我也心存感激,就让我来代她敬两位一杯。“

一仰脖,郑桐以干为敬。

金庸、翁昌文叫了声好,也把酒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