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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128 评委难当(下)


“这是什么意思?让我现在开演唱会,这不是添乱吗?”

郑桐看到眼前的阵仗,不禁头疼万分,这四个人怎么弄出这么一出,让自己所料未及。

陆振华完全无视这位董事长的“抱怨”,而是自顾自地正容对钻石唱片公司几大股东汇报着最近公司在大赛当中获得的情报以及召开“郑桐演唱会”的建议。

“形势一片大好啊。董事长在‘新秀比赛’当初的布局已经初见成效。几大唱区出现了不错的苗子,情况已经反馈到公司。虽然大部分目前已经进入各大唱区前十,但还有一部分颇有实力,却因为种种原因落选的歌手已经初步和我们公司达成意见,准备过来公司签约成为我们公司的新歌手。”

陆振华拿出名单,这几个好苗子都是经过他的亲自接触,所以汇报起来很有底气。

“……其中有一个歌手非常突出,虽然唱功还需要锻炼,但他的舞蹈功底非常不错,而且可塑性强,今年只有十六岁。”

郑桐频频点头,声称不错。等看到资料后面的介绍及照片,忽然觉得非常眼熟,等再仔细一看,不由得脸色大变,随即开心的拍了一下桌子,大笑着道,“这小子居然也来参加比赛了,太好了。振华,不惜一切代价,把他签下来。”

陆振华看到郑桐这么大反应,不由得好生奇怪。虽然这姓郭的小子不错,可也不必如此大反应吧?

“还有这个组合,‘超越’组合,是由四个年轻人组成的摇滚乐团。领队的一个姓黄的少年很有些意思。沾哥和廷哥都看过了他的表演,是原创歌曲,非常有潜力。”

“他们叫什么名字?”郑桐问。

“主唱和伴奏吉他手是那位姓黄的少年,叫黄家驹。主音吉他手邓伟谦,贝斯手李荣潮,鼓手叶世荣。”

“我汗!”郑桐不由得爆出了一句后世网络潮语,随即哀叹一句,“什么超越乐队,不就是Beyond嘛。”

想不到这个殿堂级乐队居然也落选了,这让郑桐几乎怀疑起这场“新秀大赛”的水准了。

其实历史上BEYOND乐队是明年才成立的,不过因为郑桐的意外降世,使得这个原本晚一年组成的乐队,居然在去年年底就成立了。说起来,还是因为黄家驹和叶世荣都喜欢郑桐的粤语歌曲,在争抢郑桐的粤语唱片而在音像店认识的。之后两人与其他两位志同道合的朋友邓炜谦和李荣潮合组乐队,这段时间一直在街头或是酒吧卖唱为生。

“Beyond”这个名字是邓炜谦在1983年取的,之前就一直以“超越”为乐队名称。

然而,后世人最熟悉的组合却不是这个组合,而是黄家驹、黄家强、黄贯中、叶世荣的组合。只不过人事变动还是之后的事情,这时候黄家驹的弟弟黄家强还是个鼻涕娃呢。

郑桐想到这么牛B哄哄的乐队居然也莫名其妙的就要被自己网罗过来,感觉浑身都有一种激动的冲动。这是要“天下英雄尽入我手”的节奏啊。

让他惊喜的还有呢。等郑桐无比激动的发表“签下”、“通通签下”的表态之后,黄霑、卢冠廷和顾嘉辉也分别将自己组里面的颇有潜力的几个歌手一一说了出来,言谈之间极为得意。

依照这几个老家伙毒辣的眼光,肯定是不错的苗子,其中几个的名字郑桐都有几分耳熟,显然在歌坛日后也混得不错。其中,让郑桐最意想不到的是卢冠廷这厮,他居然因为想要招揽某个他认为有潜力的歌手,居然在他唱歌之后评了一个超低的分,让这人落选,简直“人品”低劣到了极点。虽然对于他这种作为,郑桐非常欢迎和“理解”,但至少面嫩的自己还暂时做不出来。

“等等,先停一下。”

郑桐目光一凝,随即拿出一张资料,指着上面的名字问陆振华。

“这是哪个唱区的?”

陆振华看到郑桐忽然变得郑重严肃的表情,不由得探头过来看了看,奇怪地问道,“桐哥,这人唱歌并不怎么样啊。反而跟他一起过来的矮个子叫吕方的还不错,在中环赛区仅仅排名在阿梅之下,获得了亚军。”

“刘福荣”,郑桐看着这个土的掉渣的名字,不由得一阵发愣。

他脑海中的“超级计算机”不停地闪烁,最后定格在一个超级巨星的名字上面——刘得华。

刘得华不是今年考进艺员培训班吗?怎么会出现在“新秀大赛”上?实在是太让你惊讶了,莫非是同名同姓?

郑桐想找照片看看,却发现他只是陆振华顺便捎回来第二梯队的名单,并没有让他重视到要留下照片的地步。

“振华,明天让人去照一张这人的照片过来。不,安排人去找他来公司,我想亲自和他谈谈。”

说完之后,郑桐靠在桌子上慢慢思考。

一切都发生变化了。郑桐想着最近的一些事情,不由得暗自感慨,最近这只蝴蝶扇起来来的风终于变成了一股飓风,达到足以改变历史的地步了。

所有的事情都发生了变化,有一种“加速”的感觉。

原本是普普通通的一次“歌唱大赛”,居然出现了这么多未来成名的巨星参加,让郑桐有一种难以掌握历史的感觉。这还会与后世的历史一般变化吗?

“董事长,回魂了!”

黄霑等人在郑桐眼前挥动手臂,把他纷乱的思绪招了回来。

“刚才提到的召开你的个人演唱会的事情怎么样?到底你是什么意思?”

卢冠廷问,旁边黄霑和顾嘉辉则是劝道,“阿桐啊,你现在人气正旺,我觉得打响咱们公司第一枪不在于阿梅、华健那几个新人,而在于你。”

“只要趁着这次比赛中你大涨的人气,顺势办一场演唱会,我们公司就能一举成名。这些我们看中的人才也会欣然加入我们公司,这不是一举数得吗?你还考虑什么。”

郑桐回过神来,继而头痛万分,苦笑道,“现在歌唱大赛正红,我现在举办演唱会,不是找死吗?我想还是等演唱会过后再说吧。”

陆振华摇头,说道,“董事长,就是要趁这个机会。我们也不是说马上举办,而是错开一天,在总决赛之后的三天内,借着这次的大赛余热,办一场万人大型演唱会,地点选在露天体育公园。”

“怎么不选在红磡体育馆?不是巨星都喜欢在那里开演唱会吗?”郑桐负气说道。

“红磡体育馆?那是什么地方?比露天体育公园大吗?”陆振华疑惑。

郑桐一怔,随即失笑,红磡体育馆是1983年才建的,自己不是胡言乱语吗。

“你们如果坚持,那我就照办。谁叫我也是公司歌手呢。哎,命苦不能怪政府啊。”郑桐最后妥协,毕竟自己只是大略方针上把把关,真正的经营权还在陆振华手中。

而且自己也算是钻石唱片公司的头号歌手,是撑门户的,第一枪要拿自己“开刀”,也算是物尽其用。至于董事长的面子,对不起,这是你的公司,难不成还要拿捏?是为您自己赚钱好不好。

“反正今年什么事情都砸一块了,做完一桩是一桩。演唱会之后我的第二张音乐专辑也一起做了,省的被你们这些无良的合作伙伴一直惦记着。”郑桐十分无奈。几个股东都通了气,自己能怎么推?

黄霑等“无良”合作伙伴丝毫没有脸红的觉悟,反而“幸灾乐祸”的一个劲“夸赞”董事长果然是兢兢业业,劳苦功高,堪称我辈楷模。

“遇人不淑,误交损友啊。”郑桐仰天长叹。

郑桐装模作样的哀叹了一会,转念想到自己公司即将要网罗一批牛人,就连香港“四大天王”当中的两位都有可能被自己网罗麾下,不禁又高兴的眉开眼笑起来。

值,真TMD太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