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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110 十步十曲


意外得知周华健来投,郑桐显得高兴万分。这位被称为“国民歌手”、“阳光游子”的天王级创作型歌手目前应该在台湾求学,或是在那家酒吧、西餐厅驻唱啊,怎么一下子跑香港来了?

想到这里,郑桐便起了见一见他的兴趣。

周华健来得很快,随之同来的,还有半个多月没见面的徒弟梅艳芳。

狼狈忽略了徒弟那幽怨杀死人的抱怨目光,郑桐看着眼前留着时下最流行三七分的发型,浑身洋溢着阳光气息的大男儿,不由得有些恍惚。莫非,这世上的人都因为自己的意外来到命运轨迹都发生了变化吗?

本该今年去考台湾大学的周华健如今却因为某些原因(因听郑桐的唱片而决心来香港发展)来到香港,并进入了自己公司的海选成为旗下第一批歌手。郑桐不由得对命运的转轮发生的改变生出畏惧和茫然之心,不知道自己的未知命运在这个时代将会最终有何等的归宿。

感觉到周华健的兴奋和拘谨,郑桐收回了乱糟糟的神思,望着他露出了和善的笑容。

“Emil,不用拘束,坐吧。”

周华健坐下之后,仍用带着火热的目光看着眼前的老板。那目光炽烈,让郑桐都有些毛骨悚然。

“这哥们不会有特殊嗜好吧?话说后世没听说周华健是背背山出来的呀。”

其实周华健进入钻石唱片公司,完全是因为郑桐的缘故。他与死党林良乐因为郑桐的粤语唱片《男儿当自强》来到香港,想抱着一把吉他在香港闯出一番天地。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却很骨感,浪荡几个月,发现只能在几间小小的酒吧歌厅唱唱郑桐的几首粤语歌,完全看不到成功的希望。还时常拿不到报酬,或是被古惑仔讹诈。挨了几次胖揍之后,他们终于打起了回家的打算。

这个时候,他们偶然间在报纸上发现了钻石唱片海选专业签约歌手的消息,而且他们对于郑桐的新闻都非常关注,按后世话来说是属于郑桐的铁杆粉丝,知道这家钻石唱片公司已经被郑桐收购了,于是,哥俩立即报名。

喜忧参半,林伟乐和周华健两个人报名,却只有周华健一个人通过考核。林伟乐已经黯然回去台湾,周华健留了下来,已经进行了一周的专业训练。

据陆振华称,这周华健居然颇对卢冠廷的胃口,被其列为重点栽培对象。

“在香港生活还习惯吗?有没有什么需要?”

郑桐笑眯眯地看着眼前的年轻人,眼睛里面完全是看着一堆移动的金山,说不出的和蔼可亲。

“郑总,习惯。我本来就是香港人,在这里一切都好,大家对我很照顾。”说完之后,周华健白皙的脸上突然红了红,又接着说道,“郑总,我真的……很喜欢你的歌,希望您能有时间……有时间指点一下我。”

说完之后,周华健立即觉得自己有些痴心妄想了。郑桐如今是什么身份,数家公司的老板,娱乐圈炙手可热的人物,而且那么忙,自己不过是一个连菜鸟都算不上的新人,提出这种要求,简直是不知道天高地厚。

想到这里,周华健脸色变得有些颓丧,眼眸之中的兴奋之意变得灰暗起来。

“好,没问题。对像你这样的有理想的年轻人,我很愿意大家一起切磋一下。我年纪也不大,年轻人在一起玩音乐,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周华健愣住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当他看到郑桐微笑着、无比认真的表情,终于知道自己不是做梦,激动得脸都通红了。

郑桐微笑着看着周华健无比兴奋的致谢声,暗自得意自己的话十分之到位,又将一员大将收归麾下。不过,突然间,他又感觉到一股寒意从另外一边直逼过来,眼光一瞥间,发现徒弟梅燕芳正用一种饱含着抱怨、愤怒、怨恨诸般负面情绪的目光正试图将自己千刀万剐,不由得心底一寒。

这段时间郑桐确实诸事缠身,一直没顾得上自己的这个徒弟,不仅没有在功夫上尽心指点,就是生活上也很少关心,心里不由得升起了歉意。虽然梅燕芳因为自己和黄霑、顾嘉辉的原因,在公司没有人对她不礼貌,甚至就连陆振华对她都是非常照顾,甚至是尊重。但作为人家师傅,而且是手拉手将她拉进娱乐圈的人,自己的行为绝对算不上一个合格的师傅,就连黄霑、顾嘉辉两人都远远比不上,难怪小姑娘怨气冲天。

想到这里,郑桐连忙咳嗽了两声,装作更加和蔼的神色,微微转过身体,望着一脸沉默犹如欲爆发的火山的梅燕芳,笑道:“Anita,虽然我这段时间很忙,不过答应给你发的唱片几首歌,我都已经准备好了,到时候让你两位老师润一下色,绝对是很不错的好歌。”

梅燕芳隐含怒意的娇俏脸庞顿时一滞,随即带着怀疑的目光看着自己的师傅,在外人面前他们虽然不以师傅相称,自然也不好表现得过于亲近或是疏远,而是表达了适当的尊敬态度,但她的话语却有些咄咄逼人。

“郑总,原来您这么挂念我……帮我写歌啊,那可是要多谢您了,不知道歌在哪里?你可是答应我帮我写十首歌,一个专辑呢。”

说罢,似笑非笑的目光盯着郑桐的脸,有极度的怀疑之色,让郑桐尴尬不已。

一旁的周华健顿时有些羡慕嫉妒恨,想不到梅姐居然这么受郑总的器重,居然答应帮她写十首歌,一个专辑,这简直是歌坛所有歌手梦寐以求的。

如今,郑桐已经成为香港首屈一指的词曲、演唱俱佳的一流音乐人,帮人写一首两首已经很不容易了,居然还写十首,这实在是至高荣誉啊。

周华健一边羡慕,却完全看不到一边被他仰为高山的郑总正额头冒汗,一脸尴尬。

“那个,今天来得匆忙,那写好的歌曲都在家里……”

“既然是已经做好多日的歌曲,那郑总您方不方便现在就写下来给我,应该默写下来不难吧?人家真是很期待立即看到呢。”

方便个屁?郑桐看着正狡猾如狐狸,一脸纯真笑容的梅燕芳,不由得有些恼怒。

小丫头为了报复,居然硬生生地把师傅逼到墙角,看来是要找个机会打这小丫头屁股了,教一教她如何尊师重道。

想到身形长成,已经成熟犹如水蜜桃的女徒弟被自己按在膝盖上狠打屁股的画面,心里微微一热。

待把这种火热按下,心头一种不服输、傲然之气直冲云霄。笑话!这点困难就能难住你师傅,太小看我了。想到这里,郑桐脑子里面的超级计算机立即高速运转起来,一首首经典优美的旋律在耳畔回响。

“那好吧,既然你那么急着看,我现在就给你。”

说罢,郑桐大马金刀地一坐,指着梅燕芳大大咧咧地一挥手,“阿梅,笔墨伺候!”

梅燕芳咬着嘴唇,狠狠地看了他一眼,随即跑到郑桐的办公桌上,拿了纸笔,递给郑桐。之后,以手支颌,俯身下来,眼巴巴地盯着郑桐,看他如何变出十首歌曲出来。

郑桐坐在沙发上,居高临下,梅燕芳这么姿势一蹲,加之她穿的是一件松领的缀花边小黑纱上衣,脸蛋带着少女的晕红,最要命的是郑桐的目光一下子就看到了她胸口松领深处露出的一抹雪白,顿时有些耳热心跳,慌忙将目光移至他处。虽然梅燕芳的胸脯并不大,甚至可以说还比较微观,但毕竟是犹如嫩芽一般的少女芬芳,郑桐也有了一种流鼻血的冲动。

禽兽啊,这可是徒弟。郑桐立即暗自鄙视自己,把一些不良的琦念赶出脑海,目光游移他处。

“郑总,怎么?写不出来了?还是忘记了?还是根本就……”

小丫头脸上映着朝霞的颜色,嘴巴却不肯丝毫让人。

郑桐哼了一声,将纸笔拿了过来,笔走龙蛇,在办公室默默写了起来。

不足十分钟,郑桐收笔,十首歌曲全部写完,速度之快,让人目不暇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