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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116 原来是他


看到双通公司众多员工脸上的红肿伤痕,甚至有些男员工头上还缠着纱布,腿脚一瘸一拐的,郑桐的脸上更是阴沉,怒气像一团风暴,即将爆发。

“桐哥,你终于来了。”一个小姑娘脸颊挂着泪水,看到郑桐就哭了。

这女孩是第一批招进来的员工,是李雨桐的助理,姓洪。香港大学金融系的高材生,深受她的器重。

郑桐来公司几次,对她还是比较有印象。

小洪右脸颊上红肿,上面印着一个巴掌印,楚楚可怜的样子让人心酸。这些人居然连女孩子都动手,如此种种行为,已经超越了郑桐的底线。

郑桐向大家点点头,沉声安慰了几句,随即问身边的李良,“小良,你的朋友回来没有?”

李良也是忧虑万分,担心姐姐的安全,连忙问公司的人,“有没有谁打电话过来?”

众人都摇头,郑桐没有管一片狼藉的公司,而是立即下了命令。

“对不起大家了,让大伙儿受惊了,今天大家就先回去,好好休息,我想最多三天,事情就能解决,到时候公司一定会对大家有所报答的,希望大家不要对公司失去信心。”

说完之后,他进了李雨桐的办公室,拿起电话拨通了向家的电话。

对面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郑桐此刻心急如焚,直接说道,“你好,我找华强,或是炎哥。”

“你是谁?”对方问。

“我是郑桐,有万分紧急的事情。”

“郑桐?原来是你啊,好,你等等,我去请炎哥。我是小邱。”

说着,对方挂起电话,去请向华炎。

郑桐脑海当中立即出现了一个脸上有刀疤的粗壮男子的形象。小邱是郑桐穿回香港之后遇上的第一个高手,他原本是荣添的保镖,也是义安的“双花红棍”,虽然不入四虎,但身手很强,已经是明劲练到了巅峰,半步踏入暗劲的国术高手。

他消失了大半年,听说是出国办事去了,想不到如今回来了。

不长时间,向华炎拿起电话。

“阿桐,我是向华炎,你说。”

“炎哥,我老婆被人给劫持了,对方是一个姓刘的富商,听说是台湾人,我现在心急如焚,希望义安的兄弟们能帮忙找一找,我怕她有危险。”郑桐的话依然稳定,但他抓着话筒的手却出卖了他的情绪,咔嚓一声,话筒柄部居然被他捏的裂开了。

向华炎心里一沉,立即道,“好,阿桐,你别急,我立即安排兄弟们去打听。而且你现在也要尽快冷静下来,看看能不能查到这个姓刘的富商是谁。”

郑桐顿时脑子一清,是啊,对方又不是无名之辈,如果要是查到对方是谁,肯定能知道雨桐现在在哪里。

郑桐对跟在身边的李良交代,“去,找人把那姓刘的富商资料给找出来,他在公司投资三百万港币,肯定是签了合同的。”

“好的,姐夫。”

虽然郑桐让公司众人回家休息,但是老板被人劫持了,加上李雨桐平时对大家非常照顾,是个难得的好老板,所以大伙儿都没走,自发地在收拾狼藉的公司。

很快,小洪就把对方的资料给找出来了。

郑桐翻开一看,顿时怒发冲冠,一拍桌子,轰隆一声响,办公桌上一个深深的掌印宛若刀刻。

“原来是这个王八蛋!”

这个姓刘的富商不是别人,正是香港著名富豪,以风扇制造业起家,被人称为“风扇刘”的花花大少刘阮雄。

这家伙是个商业奇才,善于投机,在股市纵横捭阖,其所创立的爱美高公司短短十年间便让他在香港成为排名前五的大富豪,而且他最大的特点就是好色,喜欢包明星。许多大牌明星都和他有过绯闻。

而且此人善于投机炒股,他的第一桶金就是通过炒美国国债淘来的。这样一个闻名股市,在美国经营国库债卷发家的股市狙击手,如何会让李雨桐帮忙操作股市,很显然,他是看上了李雨桐的美貌,想借这个机会一亲芳泽。

三百万不算多,在郑桐记忆中,后世一位著名的G姓女星,曾被某位变态富豪将两颗乒乓球塞进下体,搞得去医院取出,脸面丢尽。那变态富豪开出的价码是每颗乒乓球一千万港币。据传言,这个富豪就是这位刘某人。

想到这里,郑桐目呲欲裂,心如火烧,雨桐落在这种人渣手里,后果不堪设想。

郑桐回过神来,拿起电话对向华炎说了刘阮雄的情况。

“一个卖电扇的而已,还他妈翻天了。阿桐,别着急,我现在立即安排人出去找,香港不大,这家伙藏不了多久,要是他敢动弟妹一根毫毛,我会让他后悔做人。”

向华炎的话透着阴冷。如今郑桐突破暗劲,已经在世界洪门挂了号,香港三合会数万会众的脸面,今年世界洪门恳亲大会,新义安必定会一鸣惊人,全靠这位顾问,不由得他不紧张。

而且他也深知,如果郑桐老婆出事,郑桐发狂的话,那后续的影响可就太大了。毕竟香港是法治城市,而郑桐也算是新义安的人。

郑桐挂上电话,脑子里面正转着念头,门外一个年轻人冲了进来。

李良看到了他,立即扑上前去,抓住他的手,急声问道,“我姐在哪里?”

“赫赫……”年轻人喘着粗气,脸上的汗水犹如一条条蚯蚓一样流淌下来。

郑桐身影一闪,犹如鬼魅一般来到年轻人身边,把年轻人吓得几乎要跳起来了,跟着,郑桐张开手掌,在他的背上轻轻一拍,他胸口一松,急促的呼吸变得平缓起来。

就在年轻人惊疑不定的时候,郑桐嘴里吐出了一个字,“说!”

“我……我看到他们开车去了屯门边上一个废弃的仓库。”

“走!”郑桐拉着年轻人出了办公室,迎面碰到一群身着制服,头戴盖帽的香港警察,为首的是一个脸熟的高大警察,他伸手拦住了郑桐。

“郑先生,请你协助警方做个笔录。这起劫持事件还是交给警察来处理吧。”

郑桐心里着急,根本没有理会他,而是拉着年轻人绕路而行,一边走一边说道,“我不在现场,不知道情况,你们要了解情况,还是找其他人,我有事先走了,对不起。”

为首警察脸上严肃,右手一抓郑桐的手,低声道,“请你协助香港警察,不要意气用事,单独行事。香港是讲法制的。”

郑桐眼睛一眯,放开手上年轻人,吩咐后面的李良,“带他出门上车,我马上过来。”

“拦住他们。”

为首警察爆喝。

郑桐一躬身,整个人化为了一道残影,跟着噼噼啪啪的声音响起,顿时十多个警察躺满了一地,把后面公司员工惊得几乎傻了。

桐哥居然敢和警察动手?

为首警察大怒,双掌一错,蒲扇大的巴掌一前一后,一阴一阳扑到郑桐的后背。

郑桐敏锐感觉到这个警察功夫不弱,几乎不下于当初的小邱,而且此人郑桐也见过,正是郑桐与凯瑟琳碰面时遇到的警察,后来执意要在警察局和郑桐交手,郑桐并没有答应。想不到两人在今天对上了,而且真正动起手来。

郑桐后背像是长了眼睛,全身扭动,身周围顿时起了一阵旋风,跟着那个警察感觉双手掌心一麻,跟着两股如针一般的暗劲从掌心延至手臂,进而通过经络游走全身,他整个身体犹如雕像一般站立当场,无法动弹半分。

“你突破暗劲了?”

为首警察惊骇问道。

郑桐没有回答,脚步半点没有停留,直接蹿出公司门来,冲上旁边旧车上,车子风驰电掣往屯门方向而去。